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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她别老想着要控制你,你都还满能平衡自己的。」他是个天生乐观的人,她就喜欢他这样的明朗豁达。

  「我不想跟她扯破脸。我没有跟朋友扯破脸的纪录,反正我皮,一皮天下无难事,不必声嘶力竭的对吼,事情还是可以解决。」

  这时有一大批刚入境的旅客拥进机场大厅,他想把她抓牢一些,不意却被人潮冲散,他一时看不到她被挤去哪里,正要扬声叫她——

  这时,满满的人潮里突然传出一声惨呼——

  「哇啊!」

  「安安!怎么了?」任放歌快步过去,发现叶安安脚边蜷着一个捧手狂号的中年男子,男子周围还散落着许多皮夹。

  「妳这个女人,找死——」男子还有同伙,蓦然从人群里冲出来往叶安安的背后攻击而去。

  「安安!快跑!」任放歌大吼,想要把安安拉到自己怀中。如果这场意外无法避免掉,那就由他来承受所有的伤害吧!

  他来得及的!来得及保护安安不受伤害!一定要来得及!

  是来得及,但却只能傻在一边无用武之地,因为——

  所有人,以及他,都看到安安不慌不忙地闪过他的手,半转过身,准确地抓住那只持刀的手,然后扭身一记过肩摔,当下把那个现行犯摆平在地。

  精采的表演让在场所有人在「哗」一声后,大力拍手叫好!

  「安安……」哑口无言良久的任放歌,也只发得出这两个字,但声音小到被所有的喝采声淹没。

  叶安安抓到了两名机场惯窃,当然不是故意这么出锋头的,而是那两人趁着人多,不断地找旅客下手,最后目标定在叶安安身上,佯装路过碰到,手就往她的手提包里伸去,她就只好很无奈地把他们抓住了。

  「我以前学过一点防身术。」她耸耸肩,不知道任放歌干嘛震惊成那样。

  「只是一点吗?」任放歌突然觉得自己以前追她时死缠活赖的行为,实在是勇气可嘉,能安好活到现在也真是老天有保佑。

  「我的高中学姐曾经拿过国际柔道联盟赛的冠军,她是我的指导老师,对我很严格。」

  「妳……那个高中学姐……不会是……」任放歌指了指自己的唇。

  「正是。」没错的,就是得到她初吻的人。

  「妳……算了,没事就好了。」任放歌无力到完全不想再问下去。

  此时他们身边围了一群航警以及指认自己皮包的人,没空多说一些私己话,一票人喧喧哗哗地做笔录去了。

  没多久,机场大厅又恢复宁静,人来人往,世界和平。

  在一根圆柱子后头,两个獐头鼠目的男子正苦着脸在商量——

  「……我想,我们打电话跟林鑫文说这笔生意我们不接好了。」

  「我也是这么想的。什么跟踪那个女的,打她几巴掌吓吓她就好,我看我们还没打到她,手就被她折断了!」

  「那个林鑫文真没意思,骗我们来送死!」

  「他是不是在耍我们呀?」很严重的给他怀疑中。

  「走!我们找他理论去!」气愤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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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心动,所以追求,所以交往;而交往,则是两造互相了解的过程。

  有人因为了解,而分手;有人因为满意自己所了解的,于是功德圆满地结婚去。

  虽然交往才三个多月,但任放歌已经认定安安是他今生的伴侣,所以这一阵子虽然忙着签狄克森的合约、忙着设计那票商业间谍,忙忙忙的,却也没忘了偷偷去订好戒指,打算趁某个夜黑风高……不不不,是趁着某个花好月圆的良辰美景,在大喝出「看!流星」的浪漫老台词之后,拿出戒指向她求婚。

  啊……一切多么美好。

  而,总算,约签好了,那票间谍也自动自发地垮台——听说有许多人查出来他们以前干过的好事,于是,明的有人到法院按铃控告;暗的有人出钱请人教训他们,反正情况无比凄惨,听说连夜偷渡出去了。

  当然,任放歌是不会承认自己在这件事上有使过什么力的。他没有透过朋友的朋友的朋友甲乙丙等人,去找到那些公司被害得倒闭的人,提供他们某些数据,让他们群起激愤地抓狂,打算讨回公道,没有哦,他什么都没有做哦!

  好啦,现在他清闲了,又可以自由自在地摸鱼了,却发现他的心爱女友最近下班后老是找不到人,情况很诡异,身为人家男朋友,只要还没死透的,都会忍不住给它担心怀疑一下,忐忑着女友有没有变心的可能?

  「安安,为什么想上山来?」找了个星期天,他决定事情不可以再这样下去了。约她出门游玩,本来想去淡水八里看海以营造浪漫情境的,也好秀出戒指吓吓她,趁她吓得不能言语时,把戒指当手铐,火速套上她中指,搞定!

  但向来随和的安安今天却份外地不合作,她拒绝去八里,要他开车到山上去。不是哪个名胜古迹的山头,而是他心中最隐晦的那一处所在。

  因为安安坚持,所以他只得准备好所有必备的东西——食物与足以御寒的衣物。然后乖乖带她上山来。

  「为什么不?我们好久没来了。」

  「可是这里并不是个值得来的地方,我甚至打算这辈子不要再上来了。」以前偶尔上来,都是因为心情特别差,差到非常沮丧,无以排解,才会上来。不过自从安安在他生命里占据了最重要的位置之陵,他的心便再也不曾被孤绝沮丧等负面的情感给占领过。

  他得到了梦寐以求的爱,付出也得到。于是心理上的调适再也不曾失衡过,每天每天的愉快心情,都是从内而外的毫无勉强。

  人有了快乐,就会自然地遗忘痛苦,对痛苦更不会三不五时地拿出来追思缅怀。就像天天吃着佳肴美味的人,再也不愿回顾当初在街头行乞的日子相同,他也不愿意再度上来这里面对着过往不愉快的回忆。对于这里,他只想遗忘。

  「但我还满喜欢这里的。你不喜欢来,那是说我以后只能自个儿来了?」如果是这样的话,她也没有意见就是。

  「不行,妳一个人多不安全。这附近三五个月也不见个人踪,要是妳爬山爬个一时失足扭到、摔到,求助无门怎么办?这里手机可是收不到讯号呢。虽然我搞不懂妳为什么会喜欢这里,但是若妳想来,我还是会陪妳。妳可千万不要一个人就上来了,知道吗?」任放歌再三叮嘱。

  「现在知道了。」她应着。

  快爬到山上了,贫乏的景色让任放歌愈加哀怨,终于仰天长叹道:

  「为什么要来这里呢?这种没半点诗情画意的地方,没有春樱、没有残雪的,还不如去合欢山,同样是冷,可是有雪可以看。」满眼净是悲凉的枯景。这怎么适合用来求婚?简直晦气不是?那……他口袋里的那只戒指,今天要拿出来吗?如果拿出来的话,老套台词「看!流星」肯定不合用,倒是那句什么「枯藤老树昏鸦……断肠人在天崖」之类的字句,挺搭这个景的。

  我咧——呸呸呸,不吉利!

  唉,他好想求婚啊……

  「安安,等一下我们下山之后,如果时间还来得及,我们去淡水看夕阳好不好?」

  「时间来不及。」她很实际地说着。

  是来不及没错。再叹……

  「妳为什么一定要来这里?」再问了一次。

  「因为这里是你的心。」

  他停了下,回头看她。

  「我的心现在在妳身上。」

  「好吧,这里是你过去的心。」她从善如流地更正。

  「就算是,那也是过去了。」太荒芜了,没有回头张望的必要。

  「那是你认为的。」

  「耶?妳这是什么意思?」任放歌蓦地警戒起来,口气微绷问她:「妳是在暗示什么?妳是在试图跟我说,我过去的日子其实没有过去,以后还会来拜访我?我的心最后还是会被丢在这里发烂?!」

  他过于严肃的表情让叶安安一怔,不知道他脸色为何突然变天起来。是天气太冷的关系吗?还是什么其他的……

  「不管妳心里在打什么王意,安安,让告诉妳一件今生今世都不会改变的事实——我、不、会、答、应、分、手、的!妳听清楚了?」她过于讶然的表情让任放歌心底更是「咚」地一沉。急急地又说了:「安安,事实上我今天准备跟妳求婚!不管妳答不答应,都要收下我的戒指,收下来马上丢掉我也没有第二句话!」

  「收了可以马上丢掉?还有,为什么没有第二句话?」他当然会有第二句话的吧,而且不只两句才对!

  她猜对了!就见任放歌急呼呼地掏出戒指,不由分说地立即套进她右手中指,讲出来的话真的不只两句——

  「这戒指代表我的心意。我知道妳爱我,却从来没有准备要嫁给我,但安安,我觉得事情不可以再这样下去了,我发现我其实是一个很传统的男人,我渴望成家生子,渴望把我的心万无一失地收在自己怀中。妳知道妳就是我的心,而妳每天自自由由地带着我的心在外面乱晃是不可以的,我有很严重的危机感,我觉得妳有『卷心私逃』的嫌疑,所以妳必须嫁给我!以上发言,妳有想抗辩的地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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