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孤女奇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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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当真愿意付出任何代价?」

  石不华豁然回头,惊呼。「义父。」

  高大威猛的老人,正是「鬼王」谷天尊,跟在他身後的是施琉仙。

  「华哥,嫂子会受伤我也有责任,我知道义父珍藏有一盒西域的接骨膏,我回去求他老人家,现在义父亲自来了,你快求他吧!」

  石不华一时无语,没人比他更了解谷天尊,天底下没有白拿的灵药。

  「仙儿,你退下。」谷天尊摒退义女。

  施琉仙对石不华临别依依,心里也有几分明白,以後恐怕再无相见之日。

  谷天尊此来,自是要做一个了断。

  房内除了昏迷不醒的病人,只剩父子两人。

  「义父!」石不华跪叩。「求您救救来弟,将接骨膏给我,我愿意付出任何代价,若违誓言,天打雷劈!」

  「好。」谷天尊沉声道:「以长江为界划分南北,你有生之日不得到南方来,做生意也不许。你可愿意?」

  石不华明白了,义父仍是不放心他,或许是为了谷莲修而不放心吧。‘修罗门’的势力范围在长江以南。

  他颔首。「我答应您!只等来弟的双脚痊愈,我即刻束装北返,有生之日绝不再踏上南方寸土,若有违背,千刀万剐任凭处置!」

  老人长叹息。「孩子,愿你好自为之。」

  道不同不相为谋,此一别,即永诀。

  「恭送义父。」石不华思及养育之恩、教诲之情,亦不禁哽咽。

  凉风袭,人已去,只留下一盒灵膏圣药。

  * * * * * * * *

  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生处有人家,停车坐爱枫林晓,霜叶红於二月花。

  林来弟摇头晃脑的吟咏杜牧之诗,想到,「若能亲眼瞧一瞧多好!经霜後的枫叶红得胜过二月的红花,满山一片,不是红似火了吗?好可惜,今年错过美景,明年一定要大哥带我去赏枫。」

  养伤的枯燥日子,使来弟迷上书本,爱上诗词。

  鹅毛雪纷飞的冬日,她窝在暖炕上喝茶读书。

  她的脚已经能走路,虽然还不许走太久,但总算能下地走一走,那种宛如重生般的兴奋感觉,没亲身体验过的人不能明白。春柔告诉她,她的脚原本无救了,右腿成残几乎已成事实,幸亏主人的义父送来一盒膏药。

  「修罗门」的事,石不华约略跟她提过,她只知石不华也是孤儿,幸蒙义父收养,现在又赠药救她,实在是大好人!更好的是,她养伤的几个月,石不华时常陪伴左右,教她识字读书,和她下棋解闷,想尽办法使她开心,他多好呀!虽曾奇怪他何以不必出门做生意,他只说要她别担心,一切都没问题,她自然是相信他的。

  日久生情,来弟发现自己不知不觉中爱上石不华,她已不能没有他。

  这感觉无比强烈,绝不是为著感激他。

  她忆起在她重伤後第一次真正清醒,印人眼帘的是他那张胡渣乱糟糟、红眼憔悴的面庞,即使在浑身剧痛的当时,他的脸使她感觉这痛是可以忍耐的,因为他和她一样的痛,只是他痛在心里。

  在那一刹那,她就爱上了他。或许更早些,但直到那一刻,她才意识到什麽叫爱,才懂得了爱。

  她脑海中不断浮现他的身影,彷佛又听见他在自己耳畔低语,柔软的双唇碰触著地。「来弟儿,我的来弟儿,你会很快好起来的,我保证。」

  她也曾怀疑自己的腿好不了,他总是不厌其烦,一遍又一遍的向她保证,在她耳畔倾诉了一次又一次。

  「万一真的废了呢?」长期卧床的痛苦令人胡思乱想。

  「我仍不改初衷,‘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不要,我情愿去死,也不愿在床上躺一辈子。」

  「你会好的,相信我。」

  如今她能顺利好起来,不全是他的爱所致吗?

  她不晓得自己瞑想了多久,只晓得她的爱已融人四肢百骸血管中,再也无法收回。

  「来弟,你怎麽不午睡呢?」他走进来探她。

  「我不困,精神好得很呢!」只要一见到他,她就觉得好像身体里充满新的活力,他俩又可在一起共渡时光。

  「能睡时便多睡一会,过两天我们即将启程回北方去,雪天赶路,路上将十分辛苦。」石不华想让她躺下,但她蹦地又跳起来。

  「为什麽?」

  「快过年了,不回老家怎麽成?」

  「你在避重就轻,你一定有事瞒著我。大雪纷飞的,现在赶路回去也迟了。」她转头佯装生气。「为什麽?或许我太笨,所以你不愿教我得知真相。」

  「来弟儿,不要胡思乱想。」

  她沉默地抗议。

  「好吧!好吧!我同你明说。」石不华坐在炕上,伸手把她拉进怀里,亲吻她的额头。「自从你重伤後,我心里比谁都难过,一天夜里,我冷静回想自我们来到南方之後,顺利的时候少而不顺利的时候多,心想不知是否流年不利抑是冲到哪位邪神。第二天清早,我便急急忙忙去找城里最有名的李神算,果然,他算出我不适合留在南方,否则不是我自己就是我身边的亲人必有血光之灾,最好赶在过年前回北方去,避免发生更不幸的事情。这不是很准吗?但我仍旧半信半疑,又去找张铁嘴、测字王,他们说的完全和李神算一模一样,都说我这辈子最好别踏上南方的土地,才可福寿绵长,一生平安。」

  「这麽准?」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何况三人同样算出我本命在北方,令我无可反驳。」石不华信口胡言,一则不愿来弟生出内疚的心情,二来也保住谷天尊的颜面,「逼子」之名实不好听。能够全身而退,何苦再生是非!

  「既然如此,有什麽说不得的?」

  「我怕你笑我一个大男人居然迷信术士之言,挟著尾巴准备逃命。」

  她反手搂住他脖颈,把头靠在他身上贴紧他。

  「不管你逃到哪里我都跟你去,我只要你活著。」

  「来弟!」他眼睛闪亮,嘴唇含笑。「有你这两句话,一切都值得了。」

  两天後,他们启程动身北返。

  冬天赶路,果真非常辛苦,一个月後,才渡过长江,踏上北方的土地。

  那时家家户户都在准备年夜饭,他们投宿在一家粮行。原来石不华事先便通知跟随他南下的十杰,将人马、货物、资金全数调回北方。这家粮行便是其中一处经销据点。

  一行人累得人仰马翻,先睡上一觉,才开始吃年夜饭。

  冬天喝上一碗热呼呼的羊肉汤,全身都温暖起来,来弟这才找到舌头说话。「大哥,我们在这儿过年吗?」

  「这个自然。」石不华应节的拿出一个红包给她。「大吉大利,事事顺利!明天叫春柔陪你上街,买些你喜欢的东西。」

  来弟笑著接过。「大哥财源广进,福寿绵长!」

  「多谢金口。」

  只有两个人守岁,但来弟已感到心满意足,石不华向她说起儿时的往事,说到他的父母,他家屋前的紫藤花木,那一串串的花串迎风招摇……

  「说也奇怪,重大的欢乐事情很快便成过去,只有一些小小的甜蜜回忆永远留在脑海中,不时地出现安慰著心灵。」

  来弟也同意,说起儿时喝甜茶的回忆,彷佛还口齿生津。

  但她到底没守岁成功,半夜里便歪倒睡著了,石不华只好抱她进房,看著她因喝了两口酒而粉红粉嫩的睡脸,良久良久,才走出来。

  次日,来弟在鞭炮声响彻云霄的欢乐气氛中醒来,一起床,一套簇新的衣裳已搁在床头照花了她的眼。她兴高采烈的换了一身新衣,暗暗夸赞春柔的好手艺,有空也该向她学习。为大哥亲手缝一件袍子,可多美!

  拜了年,喝了春酒,吃过早饭,来弟和春柔、夏雪即出发了,过年时最热闹的地方自是庙宇附近一带形成的买卖人潮。春柔与夏雪互相使个眼色,百般劝诱来弟也去烧个香祈求平安,她欣然同意,虔诚的为石不华和她的未来磕头祈告上苍垂怜,然後去喝後殿天并中那口据说能治百病的灵井泉水。

  走过去一看,也不过是一口很普通的井,若真能治百病,怎麽一个人也没有?来弟愈来愈聪明了,揭穿她们在哄她。

  「小姐,请原谅,我们只是想让你见一个人。」

  「谁?」

  夏雪从一扇门後带出一名衣衫褴褛的姑娘。

  「冬晴。」来弟许久没见过她,不想她变得这麽狼狈。

  「小姐,冬晴一直是我们的好姊妹,这次因冒犯小姐而被主人逐出,她心中早已万分懊侮,情愿作奴作婢来赎罪,求求你劝主人改变心意,再收留她吧!」

  「小姐!」冬晴一跪下便哭了,春柔和夏雪也跪倒为冬晴求情,左一句右一句,听得来弟头都昏了。

  「好啦,你们起来吧,我去求大哥便是。不过……」林来弟瞧一眼自己的新衣,笑道:「咱们交换条件吧,这样谁也不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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