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小红帽不要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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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眶陡地热辣辣,春媛不禁生起一股强大的挫折感;可是她不能顶嘴,更不能反抗,因为这桩婚姻是自己选择的。

  胃部痉挛得更严重,逼得她咬紧牙关忍住。

  「好了,这儿已经没你的事了。」李彩琴起身,也下了逐客令。

  在章家待了大半辈子的佣人走上前。「黎小姐要不要留下来吃饭?」

  她笑容微僵。「呃,好……」

  就算再困难,她也得努力和未来的婆婆培养感情,好化解婆媳之间的隔阂。

  想不到李彩琴却头也不回的替她回答。「不用了,除了建岳以外,我不喜欢跟别人一块吃。」

  别人?!

  春媛闭紧唇瓣,不敢有任何异议,默默的忍受忽视和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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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公司请了一天假,对经理实在万分抱歉,幸亏能得到他的谅解,心中的歉意稍稍减轻了些。

  春媛小心对照著名片上印的地址,来到位於南京东路三段某条小巷内的旧大楼骑楼底下,里头的灯光昏昏暗暗,进出的人只有小猫两三只,更别说警卫了,只有趴在柜台后面打盹的阿伯。

  春媛以为自己走错地方了,若是「狼窟」的名气真像建岳的母亲形容得那么响亮,怎么会把公司设在这么偏僻肮脏的巷弄内?不过既然名片上这么打,就先上三楼看看好了。

  进了电梯,里头空间有些狭小,身后还嵌了片镜子,春媛有点神经质的将发丝撩到耳后,整理自己的衣著。

  今天她还特地打扮过,红色的大衣和粉色调的套头毛衣,再配上黑色窄裙,看起来正式端庄,又不失青春。

  只是镜中那张圆润的娃娃脸,任凭再怎么减肥,就是瘦不下来,让她今年都二十四岁了,看起来还很幼齿,像个不到二十岁的小女孩。因此她把头发留长,搭配上原本就有自然鬈的发丝,再梳成公主头,总算稍稍弥补些缺憾。

  当!

  三楼到了。

  当电梯的门在眼前开启,春媛本能的跨了出去,还没站稳,就想马上转头拔腿就跑,可是她的双脚好像被打上石膏,不管怎么用力都动弹不得。

  「呃,你、你们好……」

  春媛大气都不敢喘一下,心里冒出大大的问号。

  难道她真的找错地方了?这里哪像正派经营的室内设计工作坊,说是黑道帮派的巢穴还差不多。

  两名穿著黑西装、墨镜的彪形大汉跨著大步来到她面前,双手抱胸的睥睨身材娇小玲珑的春媛,让她两腿登时一软,险些坐倒在地上,额际又渗出薄汗。

  「小姐要找谁?」

  其中一人粗声的问,因为公司禁菸,可是菸瘾又犯了,只能到外头偷偷的哈一根,正好见到有客人上门,当然要热情招呼了。

  她惊喘一声,连退了几步,整个背部贴在电梯门上。

  「我……我……」舌头打结了,春媛直觉的感到大事不妙,八成真的弄错了,这下该怎么脱身?

  另一个也出来抽菸的男人看出她已经脸色发白,刻意把嗓门放轻,甚至试著微笑,但反而看起来像是嘴角抽筋了。

  「小姐,你不要害怕,我们不是坏人……」

  拜托!有人会说自己是坏人吗?

  她又不是三岁小孩,随便唬唬就信了!春媛冷汗涔涔的心忖。

  「小姐……」原先那一个也试著表达善意,将墨镜摘了下来,没想到那张脸孔看起来更是凶恶。「这样不怕了厚?」

  对方的脸孔逼近,她小脸一皱,快哭出来了。

  怎么办?他们会不会杀人灭口?

  「不、不要过来……」她脑中胡思乱想著,小手不断在墙上摸索,就是想按下电梯的开关。

  「怎么回事?」

  里头又有同夥出来了,也是同样的黑西装和墨镜,而且不只一个,是五、六个壮汉,同时将她团团包围住。此时的春媛就像掉进狼群中的小羊,等著任人宰割。

  「乌贼、大猫,怎么不请客人进去?」

  「小姐,请进来喝茶……」有人咧著白牙笑说。

  有人立刻吐槽。「你看起来就像坏人,小心吓到这位可爱的小姐。」

  「你自己也差不多,不要龟笑鳖没尾了……」

  「我来、我来。」

  「你就免啦,一看就像是穷凶恶极的大坏蛋!」

  「去你的,我这叫面恶心善。」

  春媛承认自己胆子小,可是像这种情形,换作别人也会怕。「我……对不起,我、我走错了……」

  「等一下,小姐,你别走这么快!」看来他们真的得去整容了。

  「我们不会对你怎么样啦~~」他已经很「客气」了说。

  她猛摇著螓首,泪花在眼底打转,呼吸困难……

  「你们全围在那儿干什么?!」

  一声男人的吼叫总算制住这群彪形大汉,让他们往后退开,新鲜空气得以进入春媛的肺部内。

  「老大,我们只是想留住客人……」他们被骂得好冤枉喔。

  男人没好气的吼了回去。「你们这个样子,没把人家吓死就不错了,全都给我滚进去,去做你们的事!」

  「是,老大。」

  一干壮汉全都摸摸鼻子,不敢吭气的走开。

  当遮住春媛视线的阴影往两边散去,重见光明的那一瞬间……

  她看到了他。

  这一瞬间彷佛被雷给劈中了。

  是因为太过想念,才会产生错觉,看到最想见的人吗?春媛模糊的想著。

  七年了,整整七年的时间,她的心总是因为怀著希望而痛苦著,这一刻,彷佛静止的她,就像是从长长的睡梦中被唤醒,才开始有了动静。

  她唤出心中最渴望叫的名字。「高、高赫。」

  「小红帽?!」男人眸光一闪,然后用惯有的嘻皮笑脸和她寒暄。「怎么会是你?你还是一点都没变,真是太巧了!都经过这么多年,居然会在这里见面,想不到我们还真是有缘,哈哈……孽缘的缘。」

  就这样?

  春媛的心霎时揪成了团,脖子上宛如有根绳子勒住,让她窒息……张开小口,想问个明白,可是声音梗在喉间,发不出来……

  庞大的冲击打碎了她的意识。

  她感觉到自己正在往下沉!

  接下来发生什么事春媛都一无所知,只是隐约听见高赫的叫声,来自好远、好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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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媛,你真的要这么做吗?」

  苏郁慈说得嘴巴都乾了,就是希望能说服对方打消念头。

  「不是我要给你漏气喔,大家都知道王靖舟和二年B班的班长邱淑萦很要好,还承认两人已经是男女朋友,人家可是全校公认的校花,所以……唉!春媛,你还是死心吧。」

  看看站在身旁的黎春媛,身材不高,只有一百五十五公分,留著一头自然鬈的短发,圆圆的苹果脸、黑白分明的眼睛,再配上红通通的樱桃小嘴,虽然不算是美女,却可爱的想让人掐掐她肉肉的粉颊;不过比起情敌,女性魅力就稍嫌不足了。

  而且功课平平的她,和每学期成绩都是全校前三名的邱淑萦相比之下,一向眼高於顶,又是篮球校队队长的王靖舟,怎么可能看得上眼?这次的告白铁定会成为全校师生的笑柄。

  捏紧手上的情书,黎春媛早已下定决心,也作好最坏的打算。

  「我知道学长不可能会喜欢我,但是我……我只是想让他知道我的心意……因为再过几个月他就要毕业了,说不定以后根本没有机会碰面,所以我才想把这封信交给他,就算他连看都不看就撕掉也没关系。」

  苏郁慈面有难色,有点担心会伤了她的自尊。

  「万一……他当场拒绝你,这样不是很难堪吗?王靖舟那个人仗著自己很受女生欢迎,眼睛一直都摆在头顶上,我听说有不少人向他告白,还被他嘲笑,真是有够恶劣的。」

  「可是如果我什么都不做,将来一定会后悔的。」她做了几个深呼吸。「郁慈,你会帮我的对不对?」

  眼看自己说破了嘴都改变不了她的决心,苏郁慈一脸无奈。「春媛,你到底喜欢他哪一点?」

  她羞红小脸,声若蚊鸣。「我、我都喜欢,尤其是学长打球的样子,你不觉得很帅吗?」

  「我看你根本不是喜欢他,只是像我崇拜刘德华一样的迷恋而已。」

  苏郁慈翻了个白眼,她早就看出她和其他女生一样,只是觉得他长得又高又帅,就像童话中的白马王子,却忘了他有多么骄傲自大。「喜欢和迷恋是不一样的。」

  春媛激动的否认。「才不是!我是真的、真的很喜欢他。」

  「算了,我不跟你争了,离午休时间还有十五分钟,这个时候他应该还在练球才对,我就舍命陪你这个小傻瓜走一趟吧。」

  说著,两个女生已经小跑步的直奔位於校园后方的体育馆。

  还没到达目的地,老远就见到王靖舟和其他队友迎面走来,情急之下,春媛连忙躲到梁柱后面,心脏「扑通!扑通!」跳得好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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