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爱哟喂好大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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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4 页

 

  「我这么聪明,当然要做董事长,还要做校长啊!」

  「我相信妳一定做得到。」爸爸彷佛看到女儿的锦绣前程,望女成凤之心不禁油然而生。

  「不过,最重要的是妳要做个快乐的人。」妈妈提醒女儿这点。

  「如果我有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我一定是全世界最快乐的人!」女儿乘机提出要求,她早就想很久了,她要做大姊头,多威风。

  「这……这……」妈妈忽然难以作答,这又不是说说就能做到的。

  「好!为了让淳淳快乐,爸爸跟妈妈一定努力达成!」爸爸倒是雄心壮志,跃跃欲试,既然小叔都能娶大嫂做老婆了,他相信自己什么都做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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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暑假,孩子们心中的乐园时光,童年最美的回忆尽在其中。

  章淳淳不用补习、不用上才艺班,她有最好的老师──奶奶是也,还有最好的保母──傅爷是也。

  侯雪琴和傅正庆几乎天天带她出门,目的地有动物园、植物园、儿童乐园等,这天还要带她到清境农场,重温乡野记忆,呼吸自然气息。

  「爸、妈,我走喽~~」淳淳背起小猫咪背包,向父母道别。

  简爱玲从未和女儿分开这么久,一再叮咛。「要听奶奶和傅爷的话,不可以自己乱跑,知道吗?」

  「我们才去三天而已,妳别那么紧张。」侯雪琴穿着一身粉蓝运动服,这是女儿章诗吟买给她的,脱下旗袍、放下头发,她显得年轻了不只十岁。

  「爱玲,妳放心,我会随时跟妳保持联络,不会有问题的。」傅正庆的身分已非管家,而是侯雪琴的男朋友,自然也对太太和少爷改了称呼。

  眼看妻子依依不舍,章宇伦从背后环住她的肩膀,开玩笑道:「好了,我抓住她了,你们快走,不然就别想走了!」

  「你放开我啦~~」爱玲不好意思这种画面被人看到,侯雪琴和傅正庆却笑得很开心。

  「爸,你别忘了答应我的事哦!」淳淳向父亲眨个眼,拉起奶奶和傅爷的手往外跑。

  直到他们的背影消失在门口,章宇伦才将妻子柔软的身躯转过来。「老婆,妳别光想着女儿,稍微关心我一下吧!」

  「讨厌,你有什么好关心的?」爱玲故意哼了声,转头不看他。

  「大家可是用心良苦,要让我们度个小蜜月,妳怎能辜负这番好意?」章宇伦不断向妹妹讨价还价,才让爱玲放假一个星期,现在当然要赶快把握良辰喽!

  「抱歉,我还有事要忙。」她推开他的怀抱,转身走向温室,为了五月餐厅的绿意盎然和餐点加料,她预备要种月桂、金桔、紫苏、番红花、荷兰芹,作为店长的最新企划。

  他尾随跟上,为她打开玻璃门。「还记得吗?这是我们第一次接吻的地方。」

  「那才不是接吻,是你强吻我!」她对他吐个舌头。

  「事到如今,有什么好计较的?不然我也让妳强吻好了。」他闭上眼,凑到她面前,主动献吻。

  「章宇伦,你到底想做什么?」她快忍不住笑意,拿这样可爱的他没办法。

  他对她张开双手,热情呼喊。「我需要爱的灌溉~~」

  「通通都给你!」她抓起喷水器,朝他脸上「灌溉」。

  他被喷得全身都湿透了,哎呀呀,这真是太舒畅了,他怎能一人独享?赶紧抱住爱妻,让她也清凉一下。

  「不要啦~~」她娇笑抗拒,却希望他不要放开,心甘情愿被他绑着一辈子。

  阳光透进玻璃窗,映照出水滴中的彩虹,天堂不在任何地方,就在有情人的心底。

  花都开了,不爱更待何时?

  【全书完】

  后记

  过去,我曾有一个深深的疑惑,为什么我不是在恋爱,就是在失恋呢?

  现在,我总算找出了第三条路,那就是:休恋。

  休恋的日子里,没有对手戏,只有跟回忆对话,倒也谈得很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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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一年,我该是十九岁吧!

  夜半,他骑车带我去吃羊肉炒面,是学校附近很有名的一家店,叫做「王牌羊肉」,常有学生来这儿吃东西。

  店里的服务生认得他,跟他借了火点烟,一脸打趣地说:「带女朋友来吃消夜啊!」

  我没说什么,只偷瞄着他害羞又得意的笑容。

  没多久,服务生送上一盘羊肉炒面、一道羊肉排骨汤和沾酱,他把我的小碗装满羊肉,自己低头猛吃面条。

  真的没有什么,很平常的、很无趣的一段回忆,完全没有预兆,却在我二十六岁的某一晚,某一个下雨的夜晚,莫名其妙让坐在计算机前的我,突然心痛得无法控制。

  眼泪滑下脸颊的时候,我彷佛领悟,当初我失去的究竟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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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我仍在你怀里,但我已开始想念你。

  我的心飞到了遥远遥远的地方,想象着往后的某一天,当我回头过来看的时候,究竟我会怎样想念你?怎样想念这一刻?

  我的恐惧来自何处?归向何方?我从来都没有答案,但这就是我不变的主题,我总是活在当下,却又心系未来。

  总以为随时就要结束,总以为美丽不可能长久,身为那流浪的人儿,或许是命运安排,或许是自己造成,总之,我不敢相信我能有一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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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晚又作梦了,我总梦见那个人,大概有十几次了吧,在这两年中,因为我是不能碰他的,所以梦里也没敢碰他,只是一种微微的遗憾,一种淡淡的甜蜜。

  醒过来以俊,生活中仍看见他,我像是自己抱着一个什么秘密,默默从他身边走过。

  这个人不知道在昨晚的梦里,我见到了他,谈了几句话,他帮了我一些忙,我想说谢谢但又不知怎么说,这是我的梦。

  现实里,他浑然不觉我的梦,尽管我梦见了他,但这份小小的浪漫是专属我一个人的。

  我不会告诉他,不会因此做任何改变,这只是我的梦,我只要在梦中相见就够了,生活里一点一点都不要。

  或许我是自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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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天,他送给我一组对杯,是粉蓝色的Daniel和粉红色的Kitty,然后,我们常用这两个杯子喝绿茶、喝牛奶、喝果汁。

  有一天,他走了,我只用Kitty喝水,Daniel默默站在一旁。

  一个月后,Kitty自己跌倒了,我把碎掉的Kitty放在Daniel身边。

  又过了九个月,我扫地的时候Daniel跌倒了,玻璃碎片在我手指划出一道伤口,于是我把Daniel和Kitty一起丢掉。

  我想,这就该够了吧!我对他的怀念,也可以随之粉碎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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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夜,坐在后座的我俩,默然不语,

  我装作睡着了,当他替我披上外套,我只「嗯」了一声,想着他今天那番表白,胆小的我却迟迟不能答复。

  他三十三岁,曾经狠狠地失恋过一次;六年来不再恋爱,默默品尝一个人的孤单,都已经那么习惯、那么淡然了,但在那冬日的小山坡上,当我们坐在落叶铺成的草地上,他却开口问我,是否有资格成为我的情人?我只低头说我不知道。

  他这勇气是如何鼓起的?而我这犹豫还有什么理由?我真的想不出来。

  于是我伸出手,握住他的手。他愣了一下,没有挣脱,任由我握着,偶尔跟前座的司机说话,偶尔抚弄我的掌心。

  我继续装作睡着,有时闭上双眼,有时望向窗外,其实只能感受到他的温度。

  在这一刻,应该就是我幸福的颠峰了,我如此想着,眼眶有点发热,心头微微颤抖,因为我正在幸福的颠峰上,甜蜜得都有些发疼了。

  从新竹这桥回到台北的路途,不过一个多小时,感觉即像人生中漫长的一段,我们依然没有言语,只是经由双手的轻抚,来传达那份暗暗的默契。

  如果分手就是恋人的别离,那么,现在我握起他的手,郑重宣布:我恋爱了。

  从来我都觉得自己像个悲剧女主角,才一开始就会想到不幸的结果,然而不管日后多少波折、多少眼泪,我不后悔在这夜握起他的手。

  因为,我曾到过幸福的颠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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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一个大盒子,里面有很多小盒子,每个小盒子,就是我的每一段过去。

  就像潘多拉的盒子一样,只要打开其中一个盒子,所有迷惘的、熟悉的、遥远的、脆弱的心情都要跑出来,整间屋子充满了湖浪的声音,一波一波,让我在往事的袭击中晕眩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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