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暴君的逃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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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楔子

  一个小小的身子,躲在厚厚的被窝里,抱着一只沾血的布娃娃低声啜泣。

  一对夫妇与一个小男孩站在被窝旁,却不敢轻易靠近她,因为只要一靠近,她就会哇地放声大哭。

  躲在被窝里的小人儿名叫淳纯,今年刚满三岁,是丁氏夫妇刚从育幼院领养回来的小女孩。丁氏夫妇喜欢女儿,但结婚多年只有一个独子,因此才从育幼院领养了小淳纯。

  小淳纯被带到丁家已经整整一天了,却一直不肯吃东西,只是躲在被窝里不停的哭泣,丁氏夫妇很怕再这样下去她瘦小的身体会承受不了,因此他们开始考虑,该不该将她送回育幼院去?

  这个时候,他们的独子皓伦却突然说:“让我来试试吧!”

  “你?嗯……好吧!”丁氏夫妇虽不认为年幼的儿子能改变什么,但还是放手让他一试。

  面对躲在被窝里不停哭泣的小娃儿,丁皓伦并不柔声安慰,也不上前劝导,他只将母亲准备好的餐点端过来,坐在床边的地板上,拿起银制的小汤匙,舀起食物就往嘴里送。

  “皓伦,那是——”淳纯的!

  丁母压根来不及阻止,他已将煮得极为香软的咖喱饭送入口中,大口地咀嚼起来。

  “嗯,好好吃喔!”丁皓伦表演似的,故意吃得喳喳作响。“这咖喱饭好香,马铃薯煮得真软,嚼都不用嚼就可以吞下去了。”

  房里的三人都注意到,被窝里的啜泣声停顿了一下。

  “哇!这么大块的鸡肉,好吃极了。”他又挖起一大瓢咖喱饭塞进嘴里,细细咀嚼品尝着。“啧啧——真好吃,好吃得舌头都快溶化了。”

  这次被窝里的哭泣声停顿得更久,像在专注聆听被窝外的动静,丁氏夫妇互相交换了一个眼神,暗自笑了。

  或许他们不用把这个可爱的孩子送回去了!

  “哇,还有布丁耶!你看好香、好软的布丁喔。”

  丁皓伦发现被窝的一角悄悄掀开一条缝隙,他坏心地端着布丁,在那道缝隙前左右晃动,让焦糖鸡蛋布丁浓厚的香味飘进被窝里。

  这回他似乎隐约听到咽口水的声音,但他也不多说什么,径自拿起小汤匙,挖起布了就往嘴里送。

  “又软、又甜、又好吃,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好吃的布丁呢?”

  他再度发挥表演天分,仿佛享受人间美味似的,以极缓慢的速度将布丁吃光。

  这时候,被窝里的哭泣声已经完全停止了。

  “我来替娃娃绑头发好了!”丁皓伦吃完餐点,拿起母亲为小女孩买的金发洋娃娃,开始玩了起来。

  他拿着橡皮筋,想替金发的洋娃娃绑辫子,但他从没玩过洋娃娃,不知道该怎么替洋娃娃整理头发,索性就乱绑一通。

  “应该是这样吧?”他把洋娃娃美丽的金发弄得像一把乱稻草后,就想用橡皮筋胡乱扎起来。

  “不是那样啦,好丑喔!”

  一个童稚、娇柔的声音传来,丁皓伦抬起头,发现不如何时从被窝里钻出一颗小脑袋,像刚探出头观察世界的小小寄居蟹。

  她早已忘了哭泣,只睁着圆滚滚的眼睛,聚精会神地看着他手中的洋娃娃。

  他的心跳得好厉害,但不敢露出得意的表情,怕她又缩回被窝里去。

  “是吗?不然该怎么绑,你教我呀!”他将洋娃娃丢给她,一副莫可奈何的表青。

  “要这样绑啦!”才三岁的小淳纯拿起洋娃娃,有模有样的将她凌乱的金发抚平,然后分成左右两束,再交给丁皓伦。“这样绑起来就对了啦!”

  “噢!”丁皓伦立刻用橡皮筋将她整理好的头发扎起来,讨好地问:“是不是这样?”

  “对啦!”她笑着点点头,很高兴他一教就会。

  她歪着头打量他,疑惑的皱起小眉头问:“你是谁呀?”

  “我?我是你的哥哥呀!”他咽下唾沫,紧张地回答。

  “哥哥?”小淳纯认真地想了好一会儿,才又露出可爱的笑容说:“嗯!淳纯记得,淳纯有个哥哥,哥哥很疼淳纯。可是……你好像跟哥哥长得不太一样!”她的小脑袋瓜里,隐约闪过另一个模糊的身影。

  “没有错,我就是淳纯的哥哥!”丁皓伦握住她瘦小的手臂,急切地说:“你记得吗?我是哥哥,从小陪你一起玩的哥哥呀!”

  小淳纯睁着浑圆的眼睛,努力瞧了他半晌,最后还是嘟起小嘴摇摇头。“我不记得了。”

  她在亲眼见到父母惨死于意外中,受到太大的刺激,遗忘了很多事,甚至连父母和兄长的长相都记不清楚了。

  “不记得没关系,以后只要认得我是淳纯的哥哥,而哥哥的爸爸妈妈,就是淳纯的爸爸妈妈就好了。”

  小淳纯审视三张和善的面孔,乖巧地点点头说:“嗯!淳纯记住了。”

  “好乖!你肚子饿不饿?想不想吃东西?”他摸摸她的小脑袋,疼爱地问。

  “想!淳纯肚子好饿,淳纯要吃咖喱饭和布丁。”她舔舔唇瓣,没忘记刚才害她流了一堆口水的食物。

  “好!”丁皓伦笑着转头对母亲说:“妈,麻烦你替淳纯准备一份咖喱饭和布丁,她肚子饿了。”

  “好!”丁母欣喜若狂,立刻走出房间去张罗食物。

  “来吧!哥哥抱你出去吃东西。”丁皓伦朝刚获得的妹妹张开双臂。

  小淳纯盯着他好一会儿,才四肢并用地爬出被窝,投入他的怀抱,毫不设防的将小脑袋倚靠在他的肩膀上。

  他已经完全取得她的信任了!

  “淳纯……”丁皓伦抱紧怀中柔软的小东西,难以表达心中的感动是什么。

  她是那么柔软、娇小,而且毫无保留的信任着他,他从未感觉到,自己是如此重要!此时此刻,他觉得自己是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那一刻,他立下誓言:要好好照顾她、保护她,他会珍惜疼爱她一辈子,因为那是他最重要的使命。

  他对她的感情,或许就是从那时燃起的……

  那一年他十岁,淳纯三岁。

  第一章

  夜幕逐渐低垂,明亮的灯光一盏盏亮起,照亮了阴暗的城市,四通八达的马路上,挤满了夜归的车辆,形成明珠般璀璨的灯河。

  这条与大马路仅隔着一排房舍的巷弄内,奇迹似的拥有大都市所没有的宁静与悠闲。

  丁皓伦单手插在口袋里,缓缓向前走着,他很少在晚上出来散步,因为今天心情烦闷,所以才破例出来走走。

  他走了一会儿,看见前方有间咖啡屋,里头点着几盏温暖的鹅黄色灯光,立即像只被灯光吸引的飞蛾,忍不住走上前去。

  他站在咖啡屋前,凝目四望,赞叹的欣赏种满绿色植物的庭院。

  观赏了片刻,他移动脚步,继续往入口处走去。

  玻璃镶柚木的大门,在上头挂着“欢迎来到心灵花园,共享心灵时光”几个大字,他微微一笑,十分欣赏咖啡馆主人的巧思。

  他对这间咖啡屋,愈来愈有兴趣,他迫不及待的想知道,里头是否也像门面这般,能让人会心一笑?

  他伸出手,握住那个挂有清脆铃铛的木质门把,同一时间,有只纤细白督的小手也同时伸出,去握那个木质门把。但是她比他稍晚一步,小手没握到门把,反而握到他的手。

  丁皓伦缓缓转头,去看那个握住他手的女孩。

  那是一个很漂亮的女孩,看起来很年轻,像个学生。乌黑的眼、高挺的鼻、圆润白皙的脸、还有柔亮的长发披在肩上,十分清秀好看。

  他觉得她很像一个人,但一时之间想不起来。

  那女孩抬头看见他的长相,也明显呆愣住了。

  好俊逸的男人!

  他的鼻子好挺,黑眸炯炯有神,微薄的唇十分性格。他不是那种气质斯文的学者型,也不是肌肉纠结的猛男,若要认真归类起来,比较像学成归国的企业精英,带点自负的冷傲,举手投足间充满自信的魅力,有着难以言喻的吸引力。

  他们两人对视片刻,她被他思索的目光看得浑身不自在,粉脸也忍不住涨红。她羞涩的低下头,这时才发现——她的手还盖在他的大手上!

  “呀!”她低叫一声,飞快缩回自己的手。“对对不起!”

  她怎么会做出这么丢脸的事呢?讨厌!他一定以为她是饥渴的女色狼,所以才紧握着他的手不放吧?

  她真的没有那个意思!要不是为了赶时间,她也不会这样慌张的横冲直撞。

  她目前是大学会计系四年级的学生,课余时在南阳街一间补习班打工,担任班导师的工作。

  今天是她的领薪日,她答应请两位好同学喝咖啡,没想到临走前班主任突然找她谈话,所以耽误了不少时间。

  离开补习班之后,发现和同学约好的时间已经所剩不多,为了节省时间,她先搭捷运到附近,下车后又一路用跑的赶过来,深怕同学等太久。

  没想到,她居然莽撞的错将别人的手当门把,还握了那么久,真是丢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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