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极恶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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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叔!那个林义已经四十了!何况身边还拖着五个稚龄的小孩,人家才不要!”相较之下,年少英挺的寨主是多好的依归呀。

  “小艳,当人后娘总好过一辈子没名没份吧?你们都该明白,一旦寨子更加强盛后,来委身的女人只会更多而不会减少,到时你们如何比得过?一个有权有势的男人会终生吃香,但一个再美的女人,过了三十就乏人问津了,你们切莫太执着才好。”钟南山这话同时也是说给闺女听。每个女人莫不希望自己的汉子是群中之首,但一个真正的群中之首,又怎会只属于一个女人?何况是平庸无奇的女人?

  “阿爹,我们才十五、六岁呢!”钟萍跺脚抗议。对十六岁的她而言,压根儿认为三十岁是等一辈子之后才会走到眼前来的数字。花朵儿才下绽放,哪遥想得到落红的飘零欷欧?

  “对呀,钟叔何必这般吓我们。”乔小艳也埋怨道。

  “反正我们想请阿爹阻止常大哥去娶刘昆他女儿啦,您一定要跟他提哦!”

  “我哪能左右寨主的想法?”钟南山头疼地道。

  “不管!您一定要提。若说全寨子里常大哥还有听得进话的人,就属您了。”

  “那是因为你爹爹我从不多话,也不逾矩。现在,我还是打算遵份守纪做事,你就别在我这把老骨头上磨蹭了。我还有事得做,先走了。”

  “爹!阿爹――”少女不依,追了上去。

  “钟叔,您走慢些啊――”一男二女,快步离开树林,幽静的林子内,复又只闻寒风逗弄白梅的沙沙轻响,枝桠兀自晃着晃着,抖落了几瓣梅花,也让梅顺势翩然落地,伸了个懒腰――时候也不早了,找人去吧。

  ☆ ☆ ☆

  身为一个土匪头,应该有怎样的标准配备?

  首先,他要有杀人不眨眼的狠厉。

  再来,他要有蛮霸之气以服匪众。

  接着,他有很多女人、很多下属、很多武器与马。

  然后,刀里来、血里去,烧杀掳掠,随时有杀人与被杀的心理准备。

  他似乎应该有一把大胡子,应该有一副高壮的身躯,一双嗜血的眼,一张擅长狞笑的嘴,再加上满身满手挂着抢来的珠宝,展示着向自己的战利品。

  梅坐在窗台上,对着数尺外的那个男子品头论足:左手拿羊皮卷、右手拿梅枝,核对着古往今来的土匪异同处。这个常孤雪,是有一把大胡子长在他阴沉冷厉的面孔上,也又高又壮,否则恐怕舞不动他身后那片墙上挂着的大刀、铁棍等武器。眼神阴阒,嘴巴……看不太清楚,跳过;没有珠宝在身上招摇……也许是“营运”不顺所致。

  吸引梅目光的,是一道自左脸颊笔直划至右耳后的长疤痕。她几乎可想见他曾经多么惊险的在一把致使利器里捡回自己小命。如果刀子再往下一寸,砍得更用力些,十成十是得人头落地了。

  那道伤痕是怎么来的?由颜色判断,应有十来年以上了。会不会是因为容貌被毁,致使他性情大变,种下了日后成为大恶人的因?

  此时的常孤雪正在跟一名巨汉谈话,那人叫伏勇,声如洪钟,身形巨大得都要顶到屋梁了。高大的常孤雪都小了他快一个头身。

  伏勇是“孤寨”里的二把手,地位仅次于常孤雪。力大如牛,脾气直冲,常让下属感到畏惧,但也因他藏不住情绪的性格,令居上们者安心重用。虽不免有被莽撞坏事的时候,但这种人并不容易背叛首领。就算哪天心起异念,也会马上被消灭,没什么威胁感。

  “那个死贼秃刘昆,带了一群老兵残将来白食还不够,居然妄想要当你的老丈人,好爬到你头上撒野!你刚才干嘛阻止我?干脆让我的九环刀劈他个身首分家,省得被他一长串浑帐话气死!”

  话题正绕在刘昆欲嫁女的事件上。休说常孤雪的女人们群们忿忿不平了,连全寨子里的人都觉得那刘昆欺人太甚。

  “喂!把头儿,你倒是说句话呀!”

  “有什么好说的?”常孤雪终于开了金口。

  梅立即飘近他,想听清楚他的声音。

  怎么会有香味?常孤雪眉头微拧,目光扫到窗外那一树正盛放的梅花,奇怪着梅花幽淡的香味几时浓烈了起来,让屋内的人得以轻易嗅闻到?

  “刘昆那厮值得大伙如此介怀吗?决定权在我身上,即使是娶他女儿,难道就由着他在寨内横行?何况我尚未点头允他。”

  嗯……声音沉沉的、沙沙的,想来是个不常高谈阔论的人,语气里没什么感情,淡薄得很。不错,挺适合冬天的调性,莫怪他房外那树梅花开得特别好,够冷喽。

  梅落坐在刚才常孤雪坐着的位子上,继续听他们聊。

  “想那刘秀,既无美貌又骄纵,你身边的女人随便一个都强过她!真不知她哪来的脸认为她有当寨主夫人的本钱?!”伏勇嗤道。

  “别再提那些不重要的事了。说说你下山查探到什么吧。”显而易见,常孤雪已经受够了那些话题,不希望别人再抓着地讨论。

  “哦,那个呀!下个月初七,康州的大粮商有一批价值百万两的粮草要运往开城,进贡给洪达的军队。”伏勇搔了下头,接着报第二笔:“还有,天朝的相国告病返乡,听说光是运珠宝金银就要雇三十个挑夫、三百名保镖,并分成五路运送,怕出了个万一。市井传说他要往益州投靠目前武力最强盛的莫囚龙。他们运财宝的路线离我们远了点,如果我们打算劫他个几车,至少也要到柳州候着,就看老大你想不想辛苦奔驰十天了。”

  世道混乱,想要做没本生意,自然从盐商、粮商,或高官身上去榨油水了。

  天下会乱,通常来自所有的财富已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并苛待那些饥寒交迫的农民、老百姓。饥寒交迫的群众忍到极限,终究要反的。于是那些搜刮了天下财富于一身的高官、巨富们,莫不着急的找靠山以保自己安逸富足的未来。

  对“孤寨”这个甫成立一年的小寨子来说,建立威望是何等重要的事。常孤雪眼中闪过嗜血的光芒。

  “我何止要劫他几车,那些金银财宝是我孤寨的,一车也不能少。”

  伏勇咋舌!

  “可……可是把头儿,他们有三百名保镖,全是武功高强的壮汉。想我们寨子里,扣除老弱妇孺,也不过剩下三、四百个汉子可用,而汉子里,又得删去文书生、只会拿锄具的农人,勉强剩下二百多个壮汉,咱们出草时,拨百来人守住山寨又免不了,到时只剩一百人可用了。”

  常孤雪面颊抽搐了下,立即下令:

  “你马上去把所有汉子集合起来,一炷香之后,我亲自带他们练功强身,十日后挑选可用之人。至于不济事却又吃白食的汉子,全给我搬到后山去住,负责耕田种菜以供给整个山寨的吃食。”

  “呀……是,我马上去办!”伏勇一楞,立即转身出去传令。

  屋内,只剩下常孤雪,以及隐了身的梅。她坐在椅子上享受寒冬的冷风阵阵拂面而来,觉得自己全身都活络了起来。真舒服呀……

  不过她的舒适没能维持太久,因为常孤雪似乎准备坐回自己专属的位子上――也就是梅正坐得舒坦的地方。

  她只好在他尊臀落下之前飘开。

  斜眼瞄他,在心底组织着对这男人的印象。老实说,她对人类的认识既有限又贫乏。当她仍只是一棵梅树时,便是生长在荒芜人迹的深山绝岭,后来修成正果,成了小花精,依然远离尘嚣,潜心修行,直到位列仙班至今,对人类仍没产生半点兴致。

  所以突然有了常孤雪这个任务,她一时之间不大能分辨出他的行为在人类眼中究竟是多恶劣或多善良,她没有标准可以衡量。

  基本上他是个恶人没错吧?否则季节司神不会撂下这种“恶人变好人”的任务,活似它会是怎样了不得的艰巨使命。别人出题出得那么得意洋洋,倘若她完全轻忽以对,未免太不给面子了,所以她也只好加减慎重看待了。

  什么叫恶人呢?杀人者就叫恶人吗?那他们人类吃肉吃鱼吃遍天下万物不也叫造孽吗?更别说砍树造屋、烧柴,以及恣意攀摘花香,不给花树有繁衍下去的机会了。

  砍一棵树与杀一个人的罪过不该是相同的吗?

  但天神们、以及人类似乎自有一套偏私的标准。反正杀杀杀,杀尽天下万物无妨,就是别杀自己同类就行啦,就叫没罪啦。真令人百思不解与不平哪。

  那这常孤雪就可怜啦!

  瞧瞧他二十四岁以前的事迹:十岁那年重伤了长期虐待他的主人张三;十二岁欲抢他食物的乞丐李四推落湖,使其溺毙;十五岁那年跟了杀人狂王二麻子,又是另一段辛酸史,养成杀人不眨眼的冷血个性;十九岁,伙同其他不堪受虐的师兄弟弑师成功。自此以后,独行天下,做起无本生意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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