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万年小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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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3 页

 

  原来是场陷阱,这下尴尬了,戴邦旭进退两难。「咳!暂时可以列入观察,等她念完书了,两个人真有心的话,再来谈结婚也不迟。」

  「有你这种脾气的公公,你以为人家敢嫁给阿任吗?谁晓得你会不会有一大堆规矩,叫人家要乖乖待在家,不准去上班,门禁是晚上八点,那多可怕!」

  「我又不是那种老顽固,妳把我当成军阀还是土皇帝啊?」

  两人继续吵吵闹闹,戴克任和石宛琪被冷落在一旁,相视而笑,看来敌方因为内斗,已不攻自破,他们所该做的就是坐享其成喽!

  *

  一年后,纽约,圣派翠克教堂。

  雪刚融,枝头冒出新芽,在这早春时分,戴克任和石宛琪即将成婚,她已顺利毕业,两人先在纽约办一场婚礼,回台后再宴请宾客。

  婚礼小巧而温馨,他们只邀请了至亲好友,包括戴邦旭和谢雨真、邓芷萱和乔怡,以及石宛琪的师长、同学,皮耶当然也来了,还带着他的韩国女友。

  当~~当~~

  幸福的钟声响起,美丽的新娘由父亲牵进礼堂。

  去年,在戴克任的鼓励和支持下,石宛琪开始寻找多年毫无音讯的家人,因此得知石宏道已经去世,而继母带着三个孩子辛苦生活,于是她提供了一笔信托基金,让弟弟妹妹至少都可念到大学。

  逝者已逝,她对家人的遗憾已然平复,因为她拥有了更完整的爱。

  今天谁扮演她父亲的角色呢?不是别人,正是把她当女儿照顾的刘世裕。

  「克任,我把宛琪交给你了。」刘世裕对戴克任说。

  「爸,谢谢您。」戴克任满心感激他的秘书兼岳父,当时若没有刘世裕代为沟通,这场婚礼还不知要拖到何年何月?

  看石宛琪泪眼蒙眬,刘世裕替她擦去泪水。「妳是我看过最漂亮的新娘,别哭坏了妆。」

  「是,我知道……」石宛琪点点头。「谢谢爸。」

  「希望你们永远珍惜这份幸福。」刘世裕把她的手交到戴克任手中,而后转身走到座位上,和众人一起为他们祝福。

  「诸位,今天我们聚在这里,是为了……」牧师开始念祝祷词,为这对新人证婚。

  阳光透过雕花玻璃而洒下,映照出彩虹般瑰丽,唯有经过风雨的爱情,方能拥有那璀璨光芒。

  【全书完】

  后记

  昨日今日明日 凯琍

  常觉得我自己是个「怪咖」,明明就是个写爱情小说的人,编织美丽梦幻,应该浪漫到不行,却是个货真价实的小气阿婆。

  逛遍大小店家,各种商品除非有「特价」、「出清」、「抛售」等字眼,实在引不起我的注意力,甚至我还会买下其实也不怎么想要的东西,然后对自己说:「好便宜喔~~好好吃喔~~」

  只要便宜就是好吃、好看、好爽,好一个自我催眠的家伙,彻头彻尾都是沾沾自喜。

  常听说有人着迷网拍,买了一大堆无用物品,我也曾有过这种日子,不知哪根神经错乱,上网买了一大堆包包,最后自己留几个,或转送朋友,或捐给义工朋友去摆摊。

  但其实……我买的包包最便宜的一块钱,最贵的两百九十元,那阵子前后花了两、三千块,连「败家症头」都这么小规模,根本比不上人家的大器度啊~~

  没错,各位亲爱的读者,常写男女主角住在五星级饭店,包下整间餐厅烛光晚餐的我,就是这么一个放不开又小家子气的阿婆。

  *

  蔡阿婆,于三十三岁的夏末,终于买了第一瓶粉底露。

  前男友曾说我该搽点粉,但老娘就是不想搽,不然你要怎样?结果分手后,我反而想来试试看。

  从我开始有点爱美的意识以来,就觉得化妆是件诡异的事,涂一大堆色彩到脸上,回家后就努力卸妆,若弄不干净会很惨,这种用了又要擦掉的怪事,多浪费!

  而且我又懒又抠门,不想花钱花力气去学化妆,反正没兴趣的就通通不管。

  二十五岁以前,我只有一根口红,二十五岁以后,开始画上眼影,三十岁左右才搽睫毛膏,三十三岁终于愿意抹粉了。

  其实我距离全妆还远得很,什么蜜粉、腮红、眉笔、遮瑕膏等,我都毫无概念,尚未进化到那境界。

  没错,我举手投降,承认我老了,需要一些外力借助,因为皮肤不怎么样,素颜实在很憔悴,所以偶尔就来上个妆吧!

  人生是没有一定怎样、一定不怎样的事,转个弯,承认自己有弱点、有需要,也OK啦!

  *

  我有汽车驾照,以前也曾开车上路,但有一次发呆,差点撞上对面车道来车,幸好对方闪得快,否则我已经肇事。那次之后渐渐不敢开车,于是开车的能力也渐渐失去。

  我向来没耐心,懒得等公车,懒得陪它绕一大圈,所以大多骑机车出门,不管晴天或风雨天。

  刮风下雨时,其实骑车也挺有趣的,在安全帽、口罩和雨衣之内,我自成一个小世界,通常我都在想事情,或者乱哼一些歌,甚至想着唱着就掉下泪,不过都不会有人发现,很自在、很安全。

  没人知道我,我与世界隔绝,就让我哭笑自得,悲喜随心。

  *

  微凉的初秋,又到老人家怀念往事的季节。

  想当初他不肯去上班,在家缠着我,呵呵,后来都不给我回信,连我提分手也不挽回,呜呜。

  人生啊~~欲语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不管怎样,在冷冷的天气里,我有很多回忆取暖,这辈子已经不枉此生了。

  *

  他给了我一场梦,让我以为今生不用再找,可以就此依赖,可以靠岸了。

  可惜梦很美,却也很短,醒来时我还迷迷糊糊的,不知道梦已经离远,现实就在前方等着。

  年纪虽大却还有小孩子倔脾气的我,不想听到他先说再见,所以决定由我来说,请让我有这特权,在他放手之前,我会先走开。

  *

  今晚,我要删掉他的讯息,这是一项重大仪式。

  首先打开手机,找出那些他传给我的讯息,从第一封看起,看完后删除,绝不能手软。

  「待会儿我上去!」

  「现在全家都在吃妳买的栗子……又大又香说……」

  「明早十点去找妳!好吗?」

  「勉强同意喽!哈哈」

  「我刚到家了。」

  「昨晚当面向妳说后,感觉很好耶!妳呢?我知道吓不着妳的啦!总之,妳是我梦寐以求想交往的对象喽。好吧,希望妳今天很顺利,才可以分一些些时间给我……^^」

  「我妈刚刚说妳很好看!」

  「我是那……昨整天又缠又腻着妳的那位啦……^^试着跟他交往好吗?嗯?!」

  「当然好啊!那就这么说定喽……」

  「好啦,我会力行减重去的,早点回家吧!」

  「感恩啦!我正在往机场路上……」

  好,就这样,把十一封简讯都杀了,也把过去甜蜜梦幻都丢了,从今天起,我不爱他了。

  空间不再拥挤,才会有新的简讯进来,心底没有人了,才会有新感情,不是吗?就算没有,也有个新生活等着我啊。

  随时都可以重新出发,这就是百折不挠阿婆的志气,也许等同稚气,但没关系,一切都会很好的,会的。

  *

  分手了,仍替在国外的他买了些东西。

  他有时会肠胃痛,所以买肠胃药,他被蚊子咬没药膏,所以买小护士药膏,他喜欢吃豆干、干果、铁蛋、辣椒酱等,也都一一买齐了。

  在超市一边逛一边想,这心情将是最后一次了,虽然仍是爱着他的,只是不适合、不能够在一起,所以才会如此心痛而心酸。

  就让我最后一次尽女友的权利,过去他对我照顾太多,这是我该还的,却也是我再无法为他做的。

  他常把东西放到过期,忘了要及时吃完、用完,因此我用贴纸写上保存期限,贴在商品上明显的地方,希望他不会忘了把握时效。

  慢慢收拾,整理包裹,写封短信,希望在异乡的他能保重,虽然爱情行不通,友情仍是存在的吧。

  缘尽仍留慈悲,我是这么以为的,也许很天真,但在我心中,仍愿意多想想那些可爱片段,虽然已无法回头,仍可微笑告别,彼此祝福。

  我会记得我被疼爱过,以为他就是对的那个人,以为我不必再寻寻觅觅,那场梦,真的很美。

  终于装箱完毕,明天就要寄出,也把这许多的感慨,许多的伤痛,许多的不舍,通通寄出去吧!

  随飞机飞到南美,都不属于我了,昂贵的空运费很值得,我还给你,全部的疼爱都随风而逝,再见,再见,我的爱情,掰掰。

  *

  「昨天听你叫我好几声笨蛋,心中真的很高兴,彷佛又回到了以前,你有权可以骂我、打我、扁我一顿,但请你千万千万不要对我不理不睬。 笨蛋上1993.6.19」

  这是一封十四年前的情书,当时的男友L君写给我的,妈的,有没有这么青春甜美啊?现在都没人这样跟我说话了,放眼望去,有谁要让我骂、让我打、让我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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