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玫瑰玻璃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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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着她又说:「真的借出,为了确定对方真的有用心在看,我会和对方交换心得。」

  叶逢春扬眉。「压力不小。」他笑了笑,「那也好,我很少花心思在这种读物上,也许可以得到什么启发也不一定。」他看的几乎是专业书籍,医学外的书都只是打发时间,现在居然有人要他看完童话还要有读后感?

  鲜!挺鲜的!

  只是他不知道到时候他的心得,会不会听得寇玫瑰一口鲜血就这么飙了出去。

  欸~要了解一个人原来还挺不容易的!

  第二章

  「红心A、方块A、黑桃A,最后梅花A……」女孩看了下排出来的扑克牌,然后开口对寇玫瑰说:「第一张出现的牌是红心A,那表示是妳先喜欢上对方的,再来是方块A,表示在妳喜欢对方的同时,情敌就存在了。

  「黑桃A是代表妳喜欢的那个人,他和妳之间一直有着情敌阻碍,这个男人只怕和妳不是这么有缘。而喜欢妳的男性梅花A又被黑桃A隔得老远,要妳心动恐怕很难。」褐发美人一面将牌继续往下排,一面解释着卜算结果。

  二十分钟后结果出来了,看着那一组乱牌,她索性将牌糊了。

  「萝丝,我早说过叶逢春不适合妳。」褐发美人今年二十,名叫爱丽丝.安得森,是寇玫瑰到美国来的第一个朋友。两人同在一家花店打工,继而成为无话不说的好友。

  美丽的爱丽丝是哈佛医学院二年级的学生,却对卜算很有兴趣,也因此常被取笑是矛盾个体。

  「我知道。」

  「他是有名的花花公子。」

  「嗯哼。」有情敌啊……她想着爱丽丝方才的话。对于一个花名在外的男人而言,要没有情敌只怕很难。

  「那妳还不放弃?」

  寇玫瑰但笑不语,在心中幽幽一叹。

  爱丽丝瞪着她。「喂,妳到底喜欢他哪里?又是何时喜欢的?比他帅的男生对妳有兴趣,妳还拒绝呢!难不成妳真的是从刚来美国见到他的那一刻起,就一见倾心了?」

  说真的,叶逢春是哈佛医学院的助教,可萝丝并不是哈佛的学生,要见他还真的不太容易。

  见好友没否认,她声音高了八度,「小姐,妳不会第一次见到他就芳心暗许了吧?老天!那时候他全身是血欸!」

  「处在车祸现场,他又是医生,要全身干干净净有点困难吧?」一年前她刚到美国,在花店打工,当她和爱丽丝正整理着当日收到的进口花材时,忽然在距离花店不远处听到了车子刺耳的煞车声,接着是近似爆炸的巨响,她和爱丽丝慌忙的冲出花店一看究竟。

  只见一部超速的车子冲上安全岛,滑进了逆向车道和来车撞个正着,两部车子里都坐了不少人,鲜血染得车祸现场一片触目惊心,这时有人快速的穿越了围观人群,高声说道:「我是医生,请让一下……」

  可能是在美国看到和自己一样的东方人,而且又是这种情况,让她忍不住对那位医生多看了两眼。

  站在一旁的爱丽丝在看清楚对方后,忽然脱口而出,「叶逢春!老天,他就是哈佛医学院的天才叶逢春!」

  「叶逢春?」名字听起来像中国人。

  「他才二十五岁,已经是哈佛医学院的助教了,厉害吧!」

  寇玫瑰眼睛一直盯在十余步距离外的叶逢春身上,他正在对车祸的伤患施救,虽然他身上、脸上都沾上红艳骇人的鲜血,可他认真的样子和心系病患、努力想救活对方的神情,让他连身上的血迹都变得神圣!

  剎那间一股陌生的暖意熏心,令她更加移不开视线,她看不见围观的群众、受伤的伤患,她眼底只有那个叫叶逢春的人,此时此刻,叶逢春就像是聚光灯打在身上似的,她只看得到他!

  动心的感觉是什么样她不知道,但……这就是心动的感觉吧?她想。

  这也就是后来她厚着脸皮,频频拜托爱丽丝打听叶逢春的原因。

  「叶逢春是情场老手,我不认为妳这嫩娃能满足他。」爱丽丝忍不住碎碎念。

  她可以理解女人喜欢叶逢春的原因。他长得帅、年轻且有崇高的身份地位,又出身医学世家,这样的男人的确是许多女人会投怀送抱的对象,可萝丝……

  她才十七,十七岁的少女还不懂得权力金钱的迷人,还不知道「条件」才是男女交往的正道,她喜欢叶逢春和喜欢叶逢春的女人是不同的,她的喜欢并不涉及他的条件地位,是全然的喜欢和完全的崇拜。

  说真的,这叫她有点担心,因为就她所打听到的叶逢春,他喜欢的女人最好是因为「条件」而喜欢他的,如同他最常说的一句话──钱能解决的问题就不是问题!

  但好友可不是钱能解决的问题,她怀疑他要如何解决?

  她笑了,慢慢的走到落地窗前,拉开帘幔,「我也没想过要满足他。」外头又下雪了,雪花慢慢的由天而降,隔着窗子看它,它美丽而如柳似絮,可一伸手触摸却很快的消失化成水,自以为是的温暖根本留不住它。

  「他就像是国家公园美丽的风景,很多人喜欢,可却没有人能真正拥有。有些人选择远远的欣赏,有的人就近参观,有些人看过了就算满足,有些人则选择买些纪念品,或是拍照留念。」

  「妳是后者?」

  寇玫瑰回眸一笑。「我选择了非法盗采。」

  她什么都跟爱丽丝说,包含叶逢春被「盗垒」一事。

  爱丽丝怔了一下,笑了出来。「噗!哈哈哈……小姐,妳真的很宝欸!这样的事妳也可以说得这么轻松。」

  寇玫瑰敛去了笑容。「我知道妳担心我迷恋叶逢春会受伤,可其实我很清楚我不会是他想要的那个女人,所以,我不会奢望他终会是我的。但我却想要当有一天他拥住了他最终的那个女人时,我在他心里不会因为她而消失。」她要他记住她,要他深刻的记住她,因为,她现在也是这样深刻的记住他给的记忆。

  对于她第一个喜欢的男人,她放弃了一些小小坚持,让一个男人在她心里占了些位置,让自己平静如湖面的生活扔进了一颗小小石子,她知道小石引起的涟漪终究会平息。

  她想,这和她一贯维持的平静生活抵触并不大。

  她才十七岁,她的未来还很长,她也明白叶逢春可能不是她最后一个男人,可她却知道,他在她心目中绝对是别人无法取代的。而她……

  也希望以这样绝对的姿态存在叶逢春心中。

  「你们东方人的一些想法还真奇怪!」爱丽丝收妥了扑克牌,重新戴上眼镜。

  医学系的课还真不是普通的重,连一向号称打工女王的她,都得把所有工作辞了专心念书,她一向不是什么天才型的人物,不用功专心一点可不成。

  在寇玫瑰拉开门要出门之际,她忽然想起了一件事,叫住她。「萝丝!」

  「嗯?」

  「妳不在家的时候妳妈妈打过电话,她没再打妳手机吗?」萝丝的妈妈她见过,是个个儿娇小的东方美人。

  「我的手机难道又没电了?」她掏出手机看了看,果然又没电了。「没关系,我再打给她好了。」

  「这手机是不是有问题?不是昨晚才看到妳在充电?」爱丽丝提醒她。

  「好像是欸!」这手机是爱丽丝换了新手机后,把旧的给她用。她也说了,将就点,这家伙只怕撑不久了。

  「注意一下那『家伙』,它没事会很自以为是的替妳关机,拒绝工作。」当它还是新手机时就有这毛病,只是后来修好了,现在怕是年纪大了,又在耍个性了。

  「好。」她偷偷的看了下表。快三点了,再不走要来不及了!

  说着她匆匆忙忙的就往外冲。看着她那急吼吼的样子,爱丽丝忍不住好笑。

  这个性沉稳的「小老太婆」真的很好笑欸!明明还是个十七岁的少女,尤其东方女性看起来又比西方同龄女子小,第一次看到她,她还以为花店老板违法任用童工呢!原来「儿童」已十七。

  萝丝有着十七岁的躯壳,可她怀疑她身体里其实住了个六、七十的老太婆!

  她太沉稳了!私底下她还曾想过,萝丝是不是由儿童直接跳到老年,略过了人生的黄金岁月?否则怎会让人有这样的错觉──小姐她其实没有年轻过?

  直到她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她看到她很「青春」的一面。

  哈哈哈……真是太好笑了!

  她们中国话说得好,果然是民以食为天吶!

  瞧,平时走路、做事慢吞吞的她,为了吃还是可以由乌龟立即变身为马儿的,只是……

  那东西真的有这么好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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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喷喷、热腾腾又QQQ嚼劲十足的大菠罗起士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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