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债主撞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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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阴已匆匆滑过五年──

  秦忆风的目光定在树下倚树远眺的身影上,这五年来,除了初遇时,他竟然再也没有见过她的真面目,是有意还是无意?

  他朝她接近,没有发出一点声响,或许这次他可以看到她的脸……

  一声雀鸣从空中划过,尚香微微侧首仰望,光洁一如婴孩般的细致皮肤让人忍不住想要伸手去摸一把,感觉是否如想象中那样柔嫩滑腻。

  雪白的汗巾……等等,她居然拿出汗巾蒙面?他愕然的停下脚步闻到一股淡香。

  “秦忆风,你又想干什么?”

  低沉沙哑的音质,他确定这并不是她原本的声音,她似乎总是刻意将真实的自己掩藏起来,为什么?

  “尚姑娘。”

  “又是来索讨玉麒麟的吗?”声音中透出一抹难掩的揶揄。

  他唇角微撇,“你肯还给我吗?”

  “我的东西为什么要给你。”她说得相当理直气壮。

  早知道会是这种回答,但他的眼角还是忍不住抽了几下。

  知易行难,心头默念数遍,然后心平气和的开口,“只是途经此地,顺道过来探望一下。”就算称不上知己,至少也是朋友,路过朋友居所,问候一声是做人的道理。

  “哦,顺道──”尚香意味深长地拖长了音,缓缓转过身来,一双晶亮如星的眸子含着浅浅笑意望着他,“这五年来,你顺道得很习惯嘛。”

  他的脸上丝毫不见半点尴尬,神色自如的说:“是呀,坏习惯一向改起来比较难。”

  她叹气,“说得也是呀,越不想见的人就越喜欢到你面前晃,晃得你真想象拍苍蝇一样一掌拍死他。”

  每次来都会受一肚子鸟气,可他就是控制不了自己的脚,每隔一段时间就自动跑来找她。

  “不过,既然来了,就帮我修葺一下屋顶好了。”

  真勉强的口气啊,就像施了多大的恩典一样,最令人懊恼的是,他已经很习惯被她用这样的口气要求做好一件又一件的事情。

  不行,他不能再任她予取予求,好歹他也是天剑盟的少盟主,江湖白道一等一的大侠,岂能由着一名小姑娘搓圆捏扁?

  “我为什么要?”

  她惊讶的看着他,沉默须臾后,逸出口的是一串银铃般悦耳的笑声。

  那笑声让他的心忍不住轻颤,差一点失控的伸手扯下遮住她容貌的汗巾。

  “你为什么要?”她一边笑,一边绕着他打转,“好吧,我就提醒一下年纪太大记性不佳的你好了。”

  黑线自秦忆风的额际降下,年纪太大?记性不佳?他年方弱冠,加之仪表非凡,即使不敢夸口帅过潘安、气死宋玉,但是也绝对有迷倒万千少女的魅力,她若敢到谷外对人发表这样的言论,肯定死得奇惨无比。

  “五年前,我第一次救你──”

  他想他还是改日再来探望她好了,脚忍不住向后缩去。

  “事隔半年后,你再次不请自到,且摸走了我桌上的一瓶药。”他还真会摸,那可是她花费不少心思才弄到手的生肌活肤创伤药,至今想起来犹是让她恨得牙痒痒。

  是你先摸掉我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加银两!不过知道说出来她不会承认,所以他这几年已经忍到内伤加重再加重。

  清了清喉咙,尚香无视他的窘然,继续说:“而后一年你竟趁我外出不在时,在草庐白住三月有余,见我归来不但不带愧离开,甚至更加厚颜无耻的赖住下来……”

  那是因为你耍计拿走了我天剑盟少盟主的贴身令符,我不得不留下来索讨!最恼人的是,令符也像玉麒麟一般如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头。

  风拂过树梢,树叶响起沙沙声,鸟儿欢叫着振翅高飞,留下悦耳的鸣声让人回味──如果那道沙哑的声音停止揭露那些陈年芝麻烂谷子的旧事的话,一切就太完美了。

  男子汉大丈夫,不与小女子一般见识。这句话说起来容易做起来真是折磨死英雄好汉,他怀疑说这句话的人根本就是女人!

  “尚香,尚姑娘……”尚姑奶奶求求你放弃演讲吧,他已经听得头晕脑胀、虚软无力了。

  “你到底要不要帮我修葺屋顶?”话题终于扯回原点。

  “要要要……”他差一点儿就要感激涕零地拜谢南无观世音菩萨了,早知道爽快一点答应就好,也不至于让耳膜承受这样惨无人道的恐怖摧残。

  “那还不快去!”用眼白的部分瞟他,口气十足欠扁。

  望着他的背影,在屋顶修好之前,有人陪她斗嘴了。

  *

  八卦茶寮,名副其实。

  是江湖各种版本消息集散地,在这里可以买到各种消息,也可以毫无顾忌的大八特八,就算当事人在场再气愤也不能动手。

  但是离开八卦茶寮的话,那么就生死各听天命了。

  茶寮是何人所开无人知晓,这里的消息你可以当真,当然上当的话也没人负责,世上的东西原就真真假假,聪明人自然可以收集到对自己有用的讯息。

  总之,八卦茶寮大门朝八方敞开,欢迎大家随时进来八卦。

  时已近午,茶寮的厨房开始升起袅袅炊烟,前面大厅里一如往常的人声喧闹。

  一名壮硕男子站在木桌上,一手执箸,一手端着海碗,又是饭粒又是口水不时喷溅,却丝毫没能让围在桌前的一干人等有后退的举动,由此可见,他正在八卦的事情一定有着巨大的吸引力。

  一匹马在茶寮前停下,马背上的人一跃而下,漫步走了进来。

  蓝衫与湛蓝的天空相映成辉,那人彷佛不沾世俗,俊美得超凡脱俗,那眉,那眼,那唇,无一不是出众之色。

  只可惜,即便他再酷帅十万倍,也比不过此时高高站于桌上的那名大汉来得吸引人。

  “你们知道柳姑娘最后怎么样了吗?”

  桌畔的几十颗脑袋一起摇动,兴奋的眼睛盯着壮汉,等待答案揭晓。

  “上衣被划破了,春光也泄露了大半,就在罗裙快报销的时候,有个神仙一样的男人出现了。”

  “谁?”一阵口径一致的问语。

  “纵观整个武林之中,还有谁称得上神仙一样清俊?”壮汉不答反问。

  “天剑盟的秦忆风?”有人直觉地说出这个人名。

  “就是他!”壮汉洋洋得意,彷佛自己就是那个名唤秦忆风的男人,“江湖第一美人遇到像秦忆风这样出色的男人,当然是春心荡漾难自抑──”

  “以身相许。”有人哄叫。

  “满洞春意燃不尽啊。”有人嫉妒得口气发酸。

  “都错了。”壮汉否定了这些答案,“秦大侠救了她之后就飘然而去,果然是施恩不望报的江湖大侠,人品武功均是上上之选,连在这种时候都有如此高风亮节的情操。”

  “说得是呀,谁不知道他曾经暗恋过柳絮,更狂追她半年有余,能如此坐怀不乱,实在令人佩服佩服。”有人爆出陈年旧闻。

  没有人注意到一旁俊美无俦的蓝衫男子脸上微微抽搐。

  “他很笨哪,如果我是柳美人的恩人的话──”这个刻意拖长的尾音果然成功地将众人的目光吸引过去。

  蓝衫男子也不由得循声望去,鼻尖闻到一股淡香,下一瞬整个心神都陷入那双晶亮灿灿的眸中,往事如潮水般席卷而来……

  那出声的人气质优雅,风度翩翩,瞧他一袭锦衣,一柄折扇,不说话时十足十是个风雅倜傥的江南才子。

  不过很可惜,此时他趴在桌边,双眸晶亮,笑容邪肆的样子根本与才子气质差了十万八千里远。

  “我要是她的恩人,哼哼,”他加重语气,“一定要让她到秦淮河畔最红的青楼去挂牌接客,那何止日进斗金,一定赚得钵满盆满,金银满仓。”

  “兄台的见解果然与众不同。”有人讽道。

  “这倒不失为生财的好方法。”竟也有人附和起来。

  八卦热烈的进行着,而坐在角落的蓝衫男子则直盯着那个嘻皮笑脸挤在一大堆大男人中间,参与散布江湖谣言的年轻书生。如果哪一日这人被柳絮追杀而亡的话,他是一点儿都不会感到奇怪,这种冲动,他了解。

  不晓得是不是他注视的时间过长,那个书生蓦地朝他投来一瞥。

  四目相对的瞬间,书生的眼睛眨了下,然后一脸惊喜的叫道:“那个男人会不会比秦忆风更帅呢?”

  霎时所有人的目光全落在蓝衫男子身上。

  短暂的静默之后,有人笑着寒暄,“秦大侠,原来你在这里啊。”

  秦忆风微笑点头,没有说话,目光有意无意的继续瞅着那名书生。

  在八卦茶寮内不八卦不如拿把刀自裁得好,所以刚才聊得欲罢不能的一群人转头继续之前的话题,完全当男主角不存在。

  眸光变了又变,秦忆风下定决心起身朝那书生走去。

  拍第一下,书生头也不回的抬手甩开,兴致高昂的发表想法。

  拍第二下,不耐烦的给了句,“走开。”

  但秦忆风不放弃,终于,书生火大的转过头,见到一张俊美得惹火的脸近在咫尺,完全是下意识的,唇畔漾开一抹微笑,“秦大侠,有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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