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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楔子

  窗外的雨唏哩哗啦地下,无情打在罕无人烟的山头。

  「咯咯!咯咯!」

  在这偏远山头上面,盖有一座简陋的小屋,小屋里头的小女娃露出天真的笑容,在母亲的身边爬来爬去。

  小女娃约莫八个月大,正值活泼好动,学习爬行的年纪。

  「咯咯!咯咯!」小女娃太小了,不知道母亲早已断气,还一个劲儿地爬到母亲身边,想找她玩耍。

  小女娃伸出一只手,想抓住母亲的衣角,却教小女娃的父亲一把抓回怀里去。

  小女娃尚不会说话,抓不着母亲,只得吱吱抗议,小女娃的父亲见状将小女娃抱得更紧,就怕小女娃不懂事,打扰到亡灵。

  艾锋目光哀凄地看着躺在床上的妻子,她美丽的容颜依旧,只是不再沾染任何血色。

  她曾是他欢笑的泉源,酿酒事业上的最佳帮手,夫妻两人一起度过了无数个欢笑的日子,可如今只剩一具冰冷的尸体,教他情何以堪?

  怀中的女儿,不知情地玩着他几日未刮的胡子,小手被粗糙新生的青髭刺得咯咯笑。

  「咯咯!」小女孩不识父亲的哀愁,只是一味瞪大眼,和父亲天真对看,艾锋于是更加悲从中来。

  这孩子就跟她娘一个模样儿,同样白皙秀气,同样拥有一双灵活的大眼,同样惹人怜爱。

  她几乎继承了她母亲的一切,这使得艾锋感到恐惧,万一她也继承了如她母亲一般灵敏的味觉,那他该怎么办?

  残酷的影像,有如皮影戏一幕接一幕在艾锋眼前不停轮流上演,每一幕都令他心碎。

  他美丽的妻子,就是因为拥有名闻天下的灵敏味觉而引来杀机。十王爷因为觊觎皇位,逼迫他的妻子帮他寻找传说中的传国玺,妻子不肯就范,因而被囚禁在十王府受尽虐待至死,这尸首,还是江湖上的朋友,帮忙寻回来的。

  不敢想象爱妻生前遭受怎么样的折磨,艾锋将女儿紧紧拥进怀中,无声地哭泣。

  都是她那灵敏的味觉害了她!

  艾锋一边哭嚎一边摇头。

  都是如瑶那根灵敏的舌头害了她自己!

  来自家族的传承,使她可以分辨得出天下任何一种酒,封窖几天、发酵了多久,甚至连一点点细微的不同,她都能准确无误的判断,堪称是天下第一品酒师。

  然而,就因为她的味觉太灵敏了,才会遭此横祸。

  想到这儿,艾锋已是泪流不止。

  「咯咯!」怀中的小女娃,伸出一双肥胖的小手玩父亲的脸,丝毫不察艾锋的悲伤。

  偏偏如瑶这异于常人的天赋又是传女不传子,他怀中的瑜儿,难道也得接受同样的命运?

  不行,绝对不行!

  艾锋害怕地圈紧小女娃,惹得她依呀依呀抗议。

  他虽然还不清楚,瑜儿是否继承了妻子的天赋,但他知道,绝不能让妻子的悲剧,再一次发生在瑜儿的身上,绝对要拯救自己的女儿。

  「如瑶,妳安心的去吧!我不会让瑜儿和妳走上同样的路,我一定会保护瑜儿,我向妳发誓。」望着妻子苍白无血色的面容,艾锋决定从此退出江湖,隐居在这荒凉的山上,守护他们心爱的女儿。

  他并且决心将艾晓瑜改名为「艾岚」,将她当成男生养。也许他用这种方式欺骗世人是有些傻,但只要瑜儿不知道自己是女儿身,只要能够让她平安长大,再傻的事他都会去做,这就是一个做父亲的心情。

  「瑜儿,原谅爹,总有一天妳会明白爹的用心。」而他不知道自己该不该期盼那一天的来临,只希望上天不要已经带走他的妻子,又带走他的女儿。

  艾锋就这样守着艾晓瑜,隐居在距离京城八百里外的山上,过着与世无争的生活。

  时光不停地流转,小女娃成长为一位活泼好动的「小男孩」,再成长为一个可以娶妻生子的「大男人」,故事于是翻过另外一页……

  第一章

  走在京城最大的街道上,放眼望去,到处是店家和川流不息的人潮,还有数不尽的马车和轿子,偶有飞快驰骋的骏马,随着骑师的吆喝声横行于市,形成一幅热闹的街景。

  「让开让开!喝!」

  不晓得哪个大户人家的华美大马车,从一位身材瘦弱的年轻人身边扫过,害得他差点摔倒。

  「搞什么呀,到底会不会驾车?呿!」手中的婚书差点被风吹走,艾岚赶紧将婚书折好放进包袱,顺道对着远去的马车狂吠几句,一吐心中的怨气。

  「全是一些狗眼看人低的家伙!」对马车又比了一个揍人的手势,艾岚气愤地放下拳头,受够了这个鬼地方!

  打从他踏进京城那一刻起,所有人就对他充满敌意。尤其是一些油头粉面的公子,他们一直盯着他身上的衣服看,嫌他脏,嫌他老土,在他背后指指点点,小声讨论他到底打哪里来的,身上的衣服全过了时,还大摇大摆地穿在身上,丢不丢脸啊?

  这些他通通听进耳里,同时奇怪京城的男人怎么这么饶舌?把自己打扮得像只插满杂毛的孔雀不说,嘴巴也不留口德,净爱批评别人。

  即使住在偏僻乡镇的小山上,艾岚也知道整个大明国崇尚奢华过了头,像他们这种老实人反倒惹人嫌,尤其是京城,更为明显,压根儿已经到达病态的地步,他最好赶快离开。

  将腋下的包袱挟紧,艾岚比谁都希望能尽快离开京城,不过一时半刻他还走不了,要走,至少也得先将他未过门的妻子娶进门再说。

  事实上,这也是他不远千里前来京城的目的——迎亲。早在一年多以前,他便和一户姓古的人家订下婚约,可是至今对方音讯全无,一点儿履行婚约的意思也没有,逼得他只好下山来京城寻找未婚妻,也好对死去的爹交代。

  从艾岚下山到抵达京城,足足经过半个月。这半个月,他吃也没吃好,睡也没睡饱,身上的衣服更是因为对路不熟屡屡跌倒,跌出了好几个洞,难怪人家会误认为他是叫化子,对他投以不屑的目光。

  最惨的是,无论他怎么走,都会走进死胡同里,绕了两、三个时辰,好不容易才走到这条大街,方拿起婚书细看,却差点儿教马车撞上,今儿个真是个大凶日,倒楣透顶。

  接连赶路半个月,又在京城的胡同内迷了大半天路,艾岚又饿又累,只想找间客栈好好吃顿饭,顺道投宿。

  第一次赴京的艾岚,自然不知道哪儿有客栈,只得问旁人。偏偏他又一副小叫化子的模样,吓得路人纷纷走避,让他就算想问也没人肯告诉他,只得竖起耳朵,仔细听听旁人在说什么。

  「听说『京冠酒楼』这几天又端上新酒,要不要去喝一杯?」

  时值用餐时刻,到处都听见人嚷嚷要上哪儿解决午饭,不愁找不到门路。

  「『京冠酒楼』是咱们京城最大、最好的酒楼,不上那儿上哪儿?当然是去给柳少爷捧场了!」

  「不止如此呢!『京冠酒楼』还有全京城最好喝的酒,和最棒的下酒菜,不去喝一杯多可惜?咱们闲话少说,快去喝酒吧!」

  「快快快!」

  繁华的大街,路人左一句「京冠酒楼」,右一句「京冠酒楼」,逢人就竖起大拇指说那儿的酒好饭香,听得艾岚的食指大动。

  有好酒,又有美味的下酒菜,她这跟屁虫是当定了!

  正愁找不到地方解决午饭的艾岚,这回可说是遇见了贵人,虽然这路人甲乙贵人当得莫名其妙,也不知道有跟屁虫跟着,艾岚还是靠他们找到了「京冠酒楼」,路人甲乙前脚刚跨进酒楼,他后脚就要跟进去,却教守门的店小二硬生生地给挡了下来。

  「嗳嗳嗳,我说你啊!是哪根葱,也敢跟人从正门进来?」店小二右手拦住艾岚,两眼斜睨他身上的穿著,特别还在艾岚的手肘和膝盖处多瞧了几下,摆明了瞧不起人。

  「我上你们这儿来喝酒,为什么不能从正门进来?」艾岚老大不爽地回话,受够了店小二的无礼。

  「喝酒?我看是要饭吧!」店小二的表情极其轻蔑。「凭你这副德行,拿什么跟人吃菜喝酒?去去去,别闹了,到厨房的后门排队去!那儿有柳少爷替你们这些叫化子准备好的剩菜,多亏柳少爷好心,要我才不理你们这些叫化子,看了就惹人烦。」

  「谁是叫化子来着?」混帐。「睁大你的狗眼看清楚,老子有的是钱!」艾岚火冒三丈地拿出钱袋,只见沈甸甸的钱袋里面净是铜板,铿锵铿锵互相撞击作响。

  店小二当真睁大他的狗眼,看着艾岚手中那一只重到足以砸死人的钱袋,那里头,少说也装了几千个铜板,就算要吃上一个月,也不成问题。

  「是小的看走眼了,请、请!」店小二不愧是成天在客人堆中打混的厉害角色,能伸能缩,转眼间就对着艾岚鞠躬弯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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