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你惨了,又叫我少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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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算什么好主意?含征少爷未免太欺负人了!”灵墨闻言马上板起脸来。穷人也有穷人的自尊,既然娶进门就该好好善待人家,怎么能这样糟蹋人?

  范含征说得起劲,不理会她的反对,一个劲地扇风点火,“欸,如果双方事先讲明,又怎么能算欺负?再说,回到书家就能吃好、穿好,又不用做事,哪里委屈了?”

  “话不是这么说,当妻子,就该给她妻子的地位,可听你这么说,岂不是买来要她守活寡?”

  “咱们若找个有姿色的,未必就真叫她守活寡啦!”他一脸涎笑。

  灵墨听出他的话外之意,不禁双颊生红晕,别开脸啐了他一口。

  “真下流。”

  “夫妻之事,天经地义,怎么下流啦?”他戏谑反问。

  “你……”

  “够了。”书仲绮挥手阻断两人斗嘴。

  其实他并不讨厌女人,严格来说,至少女人在床上的销魂模样还算可取,而成亲这档子事最让他头痛的,不过是觉得很麻烦。

  尤其是那些所谓的名门淑女,个个都像他亲娘那样,一脸文弱,满腹心机,肚量又小。

  “这主意倒是不错。”他认真暗忖。

  从小到大,他早看够娘在爹身上使的小手段,没事装可怜,遇事就哭闹,哭闹不成,就搬出娘家长辈当靠山,再不然就觅死寻活的,非闹个轰轰烈烈举世皆知不可。

  结果他爹还不是姨太太一个接着一个娶进来?

  女人嘛,就是这么不识时务。

  若照范含征所说,找个绝对听话的小娘子,听起来还不赖,既可逼退那些名门淑女的觊觎,又能保有自由之身,何乐而不为?

  “少爷你——”听他竟然认同含征少爷的话,灵墨失望的垮下肩头。

  书仲绮没好气地哄着她,“好啦,我明白你的意思,我会尽量善待她,好不好?”

  “我才不认为少爷知道怎样叫做善待。”灵墨横眉竖目地叹着气。

  这帮被惯坏的有钱子弟,根本不把人当人看,今天她总算领教了。

  “好了,好了,别跟我争。”他越想越觉得这主意不赖。“剑山,明儿个我们就到山月渔雪阁落脚,你出去走走看看,有适合的姑娘就带回来。什么叫‘适合’,就不必我多说了吧?”

  “是,少爷。”恒剑山垂首答应。

  *

  第1章(2)

  什么叫适合?

  若说适合的对象就是家世清白、举目无亲、听话乖巧、贞静寡言又——照范含征说的——有点姿色。

  那眼前这位还真是极品了!

  书仲绮捧着一碗热茶,吹了吹,轻啜几口,就递给灵墨接了去,接着他起身绕过书案,仔细瞧着眼前小心跪在跟前的妙龄少女。

  这女娃说年轻也还好,听剑山说是十六、七岁的年纪,正是待嫁的好时候。

  不过看她的身段,未免太过娇小纤细了吧?若不是她单薄的衣衫底下还有两团明显的隆起,真会叫人以为她还是个十二、三岁的孩子。

  倒是她的脚……他微微皱眉。那双脚虽不是好人家缠出来的三寸金莲,不过比起一般仆役,像灵墨这样的,还小了许多。

  “你的脚是怎么回事?”他问。

  少女始终低着头,听见他问话,头垂得更低了。

  “禀少爷,奴家小时缠过足,缠到十岁上下,因为爹娘经商失败了,我要帮着做粗活,就没再缠了。”

  “哦。”他点头。反正他也没恋足癖,对方又是个权宜新娘,这会儿管不了这么多啦!

  “那你爹娘呢?”

  “过世了。”

  “还有亲人吗?”

  “只有一个爷爷。”

  “很好。”

  书仲绮一拍折扇,这才躬身托起她的下颔,看清她的面容,登时眼睛一亮,食指轻触她的脸庞,惊艳不已。

  他记得范含征这色胚曾说:“南京多佳丽,似北实南,兼有北女的润白高 ,又集南女的细腻神韵于一身;清而不寒,纤而不弱,娇而不腻,莲步捷利,身段轻盈,既柔且刚,娇媚而英飒,婉然天成,恰到好处,妙不可言。”

  再看眼前这名少女,除了身段不若北女高 ,体态玲珑娇小之外,其他气韵、容貌,果然如听闻的一般。

  “少爷?”灵墨不解地攒起眉询问。

  只见书仲绮笑吟吟地转身拍打恒剑山的肩头,笑道:“好你个剑山呀,去哪里觅来这等绝色?”

  恒剑山一如往常垂头不语,书仲绮也不以为意,灵墨则是好奇的瞧着那少女。

  刚刚被少爷挡住了视线,她还没看清楚呢!

  听少爷这么说,那肯定是个大美人喽?

  书仲绮又踱到那少女面前,伸手扶她起来。

  “别老低头,看着我。”

  少女闻言,只好怯生生的把头仰起,眼睛对上他的,看不到两眼,又不知所措的轻轻别开脸去。

  这回灵墨总算真真切切地看清楚了。这女子果然是个绝色,明净如皎的瓜子脸,眉似远山,眸若星辰,真是我见犹怜呢!

  书仲绮笑着转回她秀美的脸蛋,又问:“你是哪里人?叫什么名字?”

  少女怯怯地吞吞口水,回答,“我姓苏,跟爷爷住在秦淮河畔,人人都叫我大妞。”

  “大妞?”他听了皱眉。这么美的女娃,怎能配这样低下的名字?“我看这名字不好,我替你重新取一个吧!从今以后你就叫……就叫……”

  仔细瞧着她,不意撇见她肩头残存的余雪,他灵光一闪,便道:“就叫淮雪吧!苏淮雪,今后嫁到我家叫书淮雪,两个名字听起来相似,也都很好听。”

  他越想越得意,更解下身上的貂皮斗篷亲热地为她披上。

  “你喜不喜欢?”系好斗篷的带子,他便搂着她笑问。

  “喜、喜欢。”

  她被他亲匿地搂着,俏脸霎时红酡满面,羞怯无比。

  “好,你跟灵墨下去吧,她会照顾你的,有什么需要,尽管开口。”

  “是,少爷。”

  灵墨也躬身答应,领着苏淮雪退出书房。

  *

  山月渔雪阁,是书家在金陵城秦淮河畔的产业。

  书家世代为官,有时随着授官不同,迁徙异乡,因此在各地购地筑园,而秦淮河畔坐拥六朝金粉,虎踞龙蟠,玉树香波,书家祖辈流连难忘,当然不能错过。

  苏淮雪跟在灵墨身后,左右古木参天,前后怪石林立,处处流水曲桥,放眼剑竹叠翠,衬着周围层层叠叠的楼阁,仿佛人间仙境一般,可她只是默默低着头,一点儿也不敢抬头多看一眼。

  “苏姑娘,剑山可曾把前因后果都跟你说清楚了?”灵墨领着她,边走边问。

  “是。”

  “我家少爷打算娶你为妻,但又不准你像真正的妻子一样和他平起平坐,他要的只是无拘无束的生活,所以成亲以后,他肯定继续风流快活的过日子,这些你都不介意吗?”

  “是。”苏淮雪始终低垂秀面,声如蚊蚋,“我只当自己是个奴婢,可以有夫妻之实,不可以主人自居,可以锦衣玉食,不可多言、多问。”

  灵墨可怜地瞥她一眼,低哼道:“你要这么说也行。不过,你的处境不比我们这些真正的仆役,以后回到书家,大小主子也许不会认同你,下人背地里看你笑话,还要承受许多流言蜚语,这些你都不怕?”

  她只淡淡回答,“总比饿死好。”

  有她这句话,灵墨也无话好说了。

  自己小时候也过过苦日子,自可想见这少女的生活窘境。少爷能给她的虽然不多,但对她而言说不定已经宛如天堂。

  只不过,人性都是贪婪的,等以后她进了书家,吃惯好的,用惯好的,如若怀上身孕,难保不起别的念头。

  权宜娘子?

  说得好听,她就不信世上真有这么便宜的好事。

  苏家大妞如果不起异心,安安份份的,或许可以在书家过得长久些。要是她动了别的念头,只怕马上被少爷撵出门去,从此生活由奢入俭,日子只怕更加难过。

  绕过几处回廊水榭,灵墨领着她走进一间娴静雅致的小房舍里。

  “你就先住在这里好了。少爷这些天心神不宁,不知在盘算什么,也许对你们这场婚事还不笃定,这几天不定时会找你过去问话,你哪儿也别去,免得在园子里走丢了。”

  “是。”苏淮雪垂头答应。

  灵墨见她乖乖顺顺的,比自己还像个奴婢,不禁摇摇头,叹了一声,便撇下她回少爷身边去了。

  *

  书仲绮这个人呢,要说他任真率性也好,荒唐无术也行,总之是得天独厚,天之骄子,打从娘胎生下来就过着炮凤烹龙、肥马轻裘的好日子。

  只要是他想要的东西、想做的事,无一不是手到擒来,随心所欲,这回自然也不例外。

  范含征拍着一身白雪,匆匆走进湖影亭。

  亭中临水设了香案红烛,书仲绮穿着大红喜袍,轻摇折扇,正笑吟吟地赏看四周点点白雪,纷纷袅袅落入湖心。

  范含征脱去雪衣,笑道:“好啊,我随口说说,你真敢如此行事?”

  “为什么不敢?要玩,索性就玩大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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