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我的爱情小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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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应该跟PQ没什么关系。”安德烈摇摇头,他自己也深受其害,因此乐于给予解释:“是总编最近的脾气不太好。”

  山姆大叔摸了摸胡子,像个先知说道:“大概是阴阳不调和吧?荷尔蒙失调的话,整个人都会不对劲,容易火气大,浅眠多梦,要找个对象消消火。”

  这话让奥斯卡和安德烈点头如捣蒜,他们都深深觉得,总编需要谈场真正的恋爱,虽然以总编的本钱可以说是要谁有谁,如果黛安娜王妃还活著,也会愿意为他红杏出墙,但在他们眼中看来,总编从来没有为爱伤风感冒,这样是不对的,人总是要有失去理智的时候,没抓狂过的爱情算什么爱情?

  “我的私生活不用你们操心!”法克悠在窗前来回踱步,至少也得忍到季刊完成才能发作,该死的吴梦洁又用那种花痴的眼神看著他,就算她装得像只小绵羊,他很清楚其实她是大野狼!

  话说回来,属下们的公然批评也让他醒悟,努力回想上次他交女友是什么时候?惨了,怎么有点想不起来?自从他成为总编,成天到晚就是工作、开会、加班,只有在住家和公司来回,生活模式有如老人家,单调到不可思议!

  “铃~~铃~~”

  桌上的电话仿佛要回应他的惶恐,非常有元气地响了起来,他看了看来电显示,是他模特儿时代的好搭档,丽莎,两人有过一段情,现在仍然是好友,偶尔会相约出去。

  “悠,周末夜有没有空?”丽莎仍是当红模特儿,也投资开了几家服饰店,精打细算,不靠豪门不靠男人,就是要靠自己。

  “嗯,应该有时间。”届时季刊已经发行,他自然有空。

  “我们去阿尊新开的那家夜店如何?”阿尊是他们当初的经纪人,现在则是夜店老板。

  “去夜店很累,我不想去。”他已过了那种爱凑热闹的年纪,不喜欢太吵太乱的地方,更不想尽情呼吸别人的二手烟。

  二十七岁就喊累,这男人该不会走下坡了吧?丽莎打趣道:“那你想做什么?爬山、赏鸟、打太极拳?”

  “我只想睡觉,再见。”法克悠缓缓挂上电话,不顾对方还在大叫:“你说啥?!”

  室内安静无声,其他人都听到法克悠的回答,用头皮屑也猜得出对话内容,但他们不敢发表任何评论,总编的人生正面临转型期,是要去跟年轻人比青春,还是跟中年人比成熟,就看他自己的造化了。

  法克悠对著电话发呆了两秒钟,拿起杯子想喝口咖啡,发现已经空空如也。“咖啡没了。”

  “我去泡,可以吗?”吴梦洁从椅子上跳起来,像个上紧发条的机器人,等候主人指示。

  法克悠环顾室内,也只有这丫头最有空了,其他人都要修稿赶稿,因此他别无选择地交出杯子。“我要加两颗糖、两球奶精。”

  奥斯卡狠狠地瞪大眼睛,忘了收敛他最讨厌的抬头纹。“总编不是都喝黑咖啡吗?”

  “改变一下口味不行啊?”法克悠有点胃痛,他想他不该再逞强,年纪大了,是该换点温和的方式。

  “总编真的怪怪的。”安德烈摇摇头,这不是他认识的法克悠。

  山姆大叔点点头。“可能更年期提早降临吧,我找他去爬山他也不去,美女找他去约会也不答应,精力无从发泄,身心当然都不健康。”

  “你们说人家闲话的时候,可不可以小声点?”大家都在同一办公室,法克悠又不是聋子,每句话都听得清清楚楚,这群活宝简直找死!

  上司都变脸了,奥斯卡不得不从善如流,用缓慢而低哑的声音说:“可怜的……总……编……生病了……”

  “对啊……心病还需心药医……”

  “我们……都要乖乖的……等著看好戏……哈……”

  *

  经过日月无光、天地变色的截稿日,周五上午,春季特刊终于发稿了,大家可以喘口气,趁著午休时间聊聊天,山姆大叔抓著干女儿问:“小梦梦,你从小就很会画画吧?”

  “嗯,我喜欢看漫画,也喜欢画画。”吴梦洁带著害羞的微笑说,心想要是她的“得意之作”被同事们看到,可能连午饭都吃不下去了。

  山姆拿出一张放大照片,指著上面的人说:“可不可以帮我多画几张?我想拿去裱框,这里面有我、我爸我妈、我弟我妹、我侄子侄女,我们要画全家福,当然,还要加上你。”

  “好的~~爹地!”吴梦洁很乐意接受这项任务,太有意义了。

  “真是个乖孩子,等干爹爬山回来,带名产给你吃。”山姆摸摸干女儿的头,忽然想到一件事。“对了,小梦梦现在有没有男朋友?”

  “没有……一直都没有……”她又矮又胖又平凡,哪有男人会看上她?活了二十三年,除了家人和俱乐部的同好们,根本也没有人想跟她多说句话。

  山姆拍拍自己的胸膛,保证道:“不用急,爹地会好好帮你物色,你等著吧!”

  奥斯卡祝福道:“小梦梦很可爱的,你的男朋友将会是个幸运儿。”

  安德烈也有同感。“温柔又纯情,这种女孩是男人最难抗拒的,要是我喜欢女人,我一定追你。”

  “谢谢你们……”就算是善意的谎言,她仍是感动,他们可能还没真正认识她,才会说这种傻气的话,对此美丽的误会她也不便澄清。办公室里只有总编了解她的底细,但他从未泄漏她的秘密,为此她深深感激,就算他对她有再多鄙视和不屑,他仍是个正人君子,不枉她如此迷恋他啊。

  法克悠坐在自己的办公桌前,一边看书一边吃饭,完全不加入话题,只是在内心暗哼,如果连这疯婆子都找得到对象,他一定可以突破瓶颈,没错,就是这样,他要跟自己拚了!

  一天终于又过去,下班时间一到,奥斯卡和安德烈都约会去了,不过不是他们两人,而是各自跟不同的人,这对冤家还是不肯给彼此机会,谁知道他们要千山万水相绕到何时?

  山姆大叔也有行程,他要搭夜车南下,跟山友们去爬山、拍山,希望有天能出山岳写真集。

  晚上六点,只剩法克悠和吴梦洁,她其实没什么事做,只是总编不走她也不走,她喜欢这种同进同退的革命情谊,即使是她一厢情愿也好。

  “你怎么还不走?”法克悠已经无聊到在浏览拍卖网站,对那些衣服鞋子香水却提不起劲,他已经拥有太多,更何况他长得帅翻天,穿路边摊牌子也一样好看。

  她抬起头,羞涩一笑。“我想多吸收一点时尚文化,这么多杂志我都看不完呢!”

  他实在不想面对这一切,但眼睛自有主张,眼睁睁看著一个戴著黑框眼镜、穿著运动服、发型有如小丸子的女孩,正在翻阅过期的“MQ杂志”,这画面如此不协调,就像人生,荒唐的时候为多。

  “哔哔!哔哔哔!”他脑中的理智线警铃大响,终于在刺激过度后中断,失控的他拍桌站起,对天大喊:“我受够了!”

  是的,他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山不转路转,路是人走出来的,他就不相信他改变不了这命运!

  “啊?”吴梦洁被吓了一大跳,总编是怎么了?他再也无法忍耐她这个腐女,决定把她辞掉吗?

  他指著她大骂:“你每天都在伤害我的眼睛,严重影响我工作的情绪,你知不知道对一个爱美的人来说,这有多么痛苦煎熬?”

  “对不起……”她没想到自己的外观会造成如此大影响,她真该死!

  他走向她,二话不说抓起她的手。“走!”

  “你要我走?”今天是她的末日吗?她不能再待下去了吗?他就这么等不及要把她丢出去?

  “没错,跟我一起走!”

  “一起走?去哪儿?”黑暗中出现曙光,她愿随他到天涯海角,手与手之间的温度那么烫,她以为自己会昏倒,但她舍不得,她要多感受一下这美好。

  “我要把你弄成稍微可以看的样子,不然我怕我哪天把你丢出窗外。”况且这里是三楼,丢下去可能没什么用,不死却残,反而麻烦。

  原来如此,原来她是如此碍眼,她又自作多情了一次,可悲至极。

  “不……我不要……”她的声音虚弱,抽回手的力气却不虚弱,宁愿放弃他的体温,也要先保护她自己。

  “你不要?”他的嘴角微微扭曲,这丫头好大的胆子,竟敢跟他说不要?普天下哪个女人会拒绝他?就连男人都难以招架,莫非他的魅力对她失效?

  “我不想让人家说我……丑人多作怪……”她不是没想过,试著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但问题是她怎么弄就是一整个怪,几次失败经验之后,她决定断了这念头,以免伤人伤己。

  他本想对她晓以大义,甚至破口大骂,但天晓得是怎么回事,或许他上辈子欠她太多债,或许外星人突然对他洗了脑,看著她一脸委屈哀伤,随时可能泪流满面,他胸口忽然紧绷起来,喔~~雪特加法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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