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富贵饕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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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瓜稀饭、菜脯蛋、盐烤鲭鱼、豆腐乳、空心菜、海带芽。还有苦瓜菠萝汤。」

  「豆腐乳?我没跟妳说过我不吃豆腐乳、纳豆这类有怪味的东西吗?」

  「是这样吗?抱歉,您没说过。下次您不会再在餐桌上看到它。」暗自吐舌,声音依然平和专业。一前一后,走进了充满食物香的厨房。

  她住的这间房子,是奉氏的产业,在服役的五年期间,可以随意居住,无须付房租,只需自付水电瓦斯费等开销即可。

  既然是奉氏的房子,里面的格局自然与一般常见的不同。

  这是一间二十五坪大的公寓。十坪是厨房,五坪是阳台(还种了菜),另外十坪则是集卧室、起居室、浴室等于一处的空间,除了浴室有

  隔间之外,其它全部一目了然。

  阙东辰第一次看到这间公寓的模样时,是有丝诧异的。这是一间完全没有女人味的房子……甚至可以说,是间没有什么人味的房子。除了配备完整到令人咋舌的厨房之外,其它地方的物品少得可怜——一张简易的木板床,上头铺着薄薄的椰子床垫;床边一张国旗牌书桌(这年代居然还能买得到!,桌上有台迷你计算机;书桌旁边放着一座迷你简易布橱,如果奉姁的所有衣物就装在里头的话,那阙东辰完全可以肯定她的衣服一定只有夏天冬天换洗各两三套——因为再多就放不下了。木地板上没有沙发、没有茶几,只有几个大垫子靠着角落放置。粉刷成百合白的墙上没有任何装饰,没有海报、没有仿画,甚至连月历都没有。放眼所及,闻不到一丝有人居住的味道。

  从这种空旷的风格上来了解奉姁这个人,你可以说她生活严谨,没有任何被乱摆放的对象——老实说,也没有对象可以被她乱摆放。更可以说她是个没有生活情趣的人,把日子过得极之单调。原本以为这地方是她离开阙家之后的暂居之地,后来才发现不是,这个地方属于她已经四年半了,即使在阙家工作期间,她放假时也是回来这边住的。住了四年的地方,还能不沾染上个人特色,不得不说她实在是个奇葩了。

  这边的空旷冷寂与另一边琳琅满目又丰富的厨房相比,真是天壤之别。

  所以阙东辰每次光临此地,从来不多看一眼右方的起居处,进门直接左转进厨房,坐上美式小餐台,在温暖明亮又充满食物香的天地,静待他饥饿的胃袋被安抚。

  幸好找到了她……

  他知道自己的胃已经出状况了,然而总是不振的食欲,却无法有半分勉强。最后竟是任由胃痛成习惯,也不愿吃下一口那些总是味道太重或太轻的食物。奉姁的厨房,是整间公寓通风与采光最好的地方。三面都是阳光,坐在此中进食,开启一天的工作起点,会觉得一天都能保有好心情。

  原本奉姁还维持着在阙家时不与雇主同桌共食的习惯,后来在阙东辰的坚持之下,她只好乖乖的坐到餐台另一边,与他一同吃早餐。

  奉姁将他的那份食物放置好之后,才回头端来自己的那一盘,再将大少不肯吃的豆腐乳给端来自己这边。阙家人只有过年才吃合菜,其它时间用餐习惯就跟日本人一样,每样食物一小碟,各用各的。

  他用餐的速度不快,通常也不会吃太多。如果是稀饭的话,他可以喝两碗。他只喝微微烫口的稀饭,不爱偏温的,搭配的食物除了烤鱼必须很烫,上桌时必须冒着滋滋的油气之外,其它反而不可以过热,微温最好。他会先把鱼吃一半,趁热趁香,然后再慢慢吃其它配菜。所有的菜吃完一半之后,通常第一碗稀饭也喝完了,在给他添第二碗的空档,他会喝汤。

  「苦瓜搭着菠萝煮,把苦味盖掉了,却把两种食材的清甜味道都提了出来。不错。」他难得主动赞赏,可见明天还可以煮一次。

  「嗯,最近太热,多吃苦瓜好。」她将豆腐乳拌在稀饭里,正在搅拌。

  他看了皱眉。

  「妳这样吃稀饭?」

  「我第一碗吃原味,第二碗会调味一下。这是我自己做的豆腐乳,我满喜欢拌稀饭吃的,有一种特别的甘味。」她将筷子搁在筷架上,捧着碗开始喝。

  「我印象中,豆腐乳是种很臭又很咸的东西。」

  「嗯,臭味是避免不了,不过我已经尽量将它的味道降到最低。」她已经喝了一半,脸上浮着满足的笑意。「这是古早味。以前的豆腐乳、菜脯蛋、地瓜啊这些东西,当然没有现在的好,大家生活好过了,什么东西都改良了,真正要我们回头吃那些原始的味道,没几个人受得了。所谓的古早味,吃进的是美食,回忆的是当年的生活。」

  他静静的听她说,同时也吃完自己的早餐。她总能很精确的准备他的饭量,让他在吃到八分饱时,东西刚好吃完。以往,他吃这样就够了的,但现在,看着她的笑容,突然说道:

  「请再给我半碗稀饭。」他将碗递过去。

  「啊?」她错愕,脸上的笑容凝住。

  「然后,请给我半块豆腐乳。」既然这东西可以让她吃得那么幸福,可见不会是那么难以入口的东西。不知道为什么,他对她有这样的信心。

  然而,因为他多吃了半碗稀饭,让向来对自己有识人之明而自豪的奉姁,生平第一次感到挫败……怎么会呢?她怎么会算错呢?阙大少今天怎么会多吃半碗呢?为什么脱离她的掌握了呢?到底是什么地方错了呢?

  「听说你聘请了一个私人厨师。」签完了新一季的合约,公事完毕,于是身为阙东辰大客户暨表哥的徐凌霄开始私人话题。

  「嗯。」阙东辰低头收拾满桌文件,收拢在一起,连同签好名的合约交给助理去打理。不一会,助理出去了,偌大的办公室一下子只剩下表兄弟两人,提供给他们完全的私密空间。他看了下时间,十一点五十四分,已经中午,工作提早完成,可以悠闲的小聊一下。

  「为什么?你家里已经有够好的厨子了。」身为阙家的亲戚,兼之良好的出身,品味美食理所当然地成为他们这种人基本的生活条件之一。不过再怎么喜好美食,也不会给人冠上一个「阙刁」的封号,因为他只是平凡的美食主义者,至少,在阙刁面前,任何一个对美食执着的人,都不得不自认平凡。

  想成为阙刁可不是件简单的事,自然,更不是什么值得称道的事,毕竟当人挑食到一定的程度时,唯一的下场是惯坏自己的胃,饿死自己的身体。美食当前都食之无味,那么人生还有什么乐趣?眼前的阙大少不就是个最好的例子。

  虽然阙东辰从来就误会自己是阙家最不好美食、最好养的人——因为他没有像他弟弟那样对满世界的美食都充满兴趣,每到了一个国家,就非要品尝当地最地道的口味,才会心满意足的离开。甚至还常常跟着一堆美食评审四处参与美食比赛,大剌剌的坐在美食家身边,冒充其中一员跟着吃香喝辣——但是仍然无法改变所有人把他当成这一代阙刁的事实。

  所以当他拥有个人厨师的消息传出来之后,大家其实并不意外,意外的只有:是何方高人居然能煮出符合阙大少口味的食物?莫非那人是食神?

  这也难怪时间宝贵到一秒几十万上下的徐家表哥愿意浪费时间在这里跟他嗑牙着这方面的事。这种好奇是被允许的,相信每个了解阙东辰的人都这么认定。

  「不为什么,我工作时间不定时,常常误了用餐时间,最好的解决方法就是找个随身厨师,那么就再也无须屈就那些放凉了、走味了的食物了。我的胃近况不太好,只能这样。」

  「不是近况不太好,是一直都不怎么好。」徐凌霄哼了哼。「从小到大,你都是一副厌食症的样子。平常还看不出来,反正厨房煮什么你吃什么。可是一旦忙起来,比如说遇到考试什么的必须让你全神贯注的事,你根本就直接忘掉要吃饭这件事,很乐意让你的肚子唱空城计,就是不肯爽快的拯救它们,结果十八岁就把你的胃给弄坏了。我们甚至以为你会把自己给饿死,所以当你打算去美国念大学时,我们全部的人都反对,谁都知道你有多厌恶汉堡、热狗那些食物,要是你不知不觉把自己给饿死了该怎么办?」

  「结果我活得好好的,面对美国的快餐,没有不能接受的地方。」这就是结论,证明他并不挑食,也不是厌食症,更不是这些兄弟们口中的当代阙刁。虽然他已经表明多次,显然并不被这些固执的人接受。只因为他在十八岁就犯了胃病,这真是不可理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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