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富贵饕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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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真好吃。不知道妳家雇主在想什么,听说他是美食家不是吗?」

  「听说是。」奉娴轻柔一笑。「他这次去法国,就是为了参加法国美食展,主办单位请他去当特别评审。」

  「喔……」奉姁点点头。不予置评。两人都有默契的不再提那个奇特的人,奉娴问道:

  「接下来有什么计划吗?要休息多久?」

  「我才离职十天而已耶,为什么要马上问我接下来的计划?我又还没开始想。」抗议!

  「我又不是问妳工作,妳可以计划要去什么地方走走看看啊,也许是出国玩个十天半个月,也许是来个环岛美食之旅的,不也很有意思吗?」

  奉姁一口喝完果菜汁,小心翼翼的以商量的口气探问:「如果我觉得接下来的日子,就过着那种……每天吃吃睡睡看电视,一路糜烂到想要找下一份工作为止才踏出大门……妳觉得怎样?」

  奉娴白了她一眼:

  「妳才不是想过那种生活,妳只是懒得安排接下来的生活而已,因为那得花脑筋想对吧?」

  「嘿嘿嘿,还是妳了解我耶,小娴。」她就是讨厌动脑筋嘛。

  「所以,既然妳接下来没事做,那就暂时接一下短期的工作怎样?」

  「短期工作?」奉姁并不排斥,但要先说好条件:「时间不可以太长、工作不可以太累,而且不可以太伤脑筋哦。」

  「我还不了解妳吗?放心,一点也不伤脑筋,时间也不太久,虽然薪水不高,不过妳这个小富婆暂时不缺钱花,这点就不必放在心上了。」奉娴拿着自己亲手做的美食一一喂食奉姁,眼中闪过笑意,还有小小的算计光芒。不过因为奉姁忙着大啖美食,压根儿没注意到……不过,话说回来,奉姁这个超级懒人,几时在意过别人有没有在算计她什么?

  她这个人呀,什么本事没有,就只擅长一件事!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遇到解决不了的事,放着让它烂也就是了。

  第二章

  工作月志

  日期:2008年4月25日

  役女编号:J03

  姓名:奉姁

  休息了一个月(其实不满一个月哦),很快的开始了小娴所谓的「生活体脸之旅」。她帮我介绍工作,每个工作都是短短的两个星期,每天大概只要花四个小时在工作上就可以了。小娴说因为我现在正在休假中,所以做这种类型的工作最合适不过了。

  姑妈管家,我写到这里突然想到,我现在又不算服役中,有必要写月志吗?是不是应该等我下一个厨师工作开始时再写呢?这样比较合理吧?

  愈想愈觉得有道理,所以姑妈管家,我这次写给妳算是慷慨大放送,毕竟大家亲戚一场,我要是跟妳斤斤计较就太没有亲人之爱了对吧?

  还有哦,上次那个大少爷的八卦,其实也没有什么啦,也不过就是——他其实是个很要求吃的人,虽然我对他的了解还不多,不过,我想阙家舌头最精的人应该是他了,可能他自己也不觉得吧,每次都跟刘总管说:「早餐一份三明治就好」,或是什么「请厨房送个中式(日式)饭盒到公司」,再不然就是「厨房有什么菜,就送上来,不必问我菜单」。看起来很随便对吧?而且每次吃完饭后也没说什么话,不赞美也不抱怨,好像随便给他一块面包填肚子也行的样子。事实上,才不是那样咧!

  不过,以上都只是我的认为啦,我也不敢保证说自己猜的准没错。我服务他的时间又不久,以后也没机会观察了。也许他其实真的一点都不挑,都是我一个人在乱想。姑妈管家妳不要太放在心上哦。

  啊!有五百字了!太好了,下个月见。

  回复讯息

  审阅人:奉总管

  审阅日期:2008/04/27

  月志注记:留件,不呈交奉主。

  留件事由:

  1.本件纯属家书。

  2.此期间J03非服役期,无须呈交月志。

  3.下次再提到「五百字」,以后就给我写五万字过来!

  4.小姁,妳的坏习惯什么时候才会改过来?每次发表一点点看法,就要立即雅卸掉责任,妳到底是对自己的观察力多没信心?给我振作一点,听到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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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不上喜欢或不喜欢,奉姁对于工作的要求向来很简单,就是不要让她觉得太累就好。

  「乐在工作」这个名词,对她来说,实在是个很奇怪的存在,但因为似乎绝大多数的人都觉得这句口号呼得很好,没人出声反对过的样子,所以向来合群的她也就不好强出头的指出这句话怪怪的,她没办法表示同意。

  她就是一个这么合群的人。大多数人的主张,就是她的主张;大多数人会做的事,她就去做。这是一个群体的社会,合群是很重要的。小娴说她是地麻糟,很没个性,捏圆就圆、压扁就扁,软软的摆斓。对于这一点,她有小小的抗议过,与其说她是地麻糟,还不如说她像水。

  《道德经》里面有说过:「上善若水」,听起来多有格调是吧?干哈硬要说她是一地什么什么的,多难听啊!

  「奉小姐,地瓜稀饭可以起锅了吧?」一个年轻小伙子精神十足的跑到她身边,指着两大锅粥问着。

  「再等一下,还得勾芡才算好了。」奉姁微微摇头。

  「为什么要勾芡?这稀饭煮得够糊了啊。」

  「还差一点点。」拿太白粉,加水,搅拌好,准备倒进大锅子里。

  小伙子完全不同意,他觉得这粥已经煮到一百分了,不可能还能更好。拿了根勺子舀了一小口吃进嘴里——

  「呼呼,好烫!好好吃,噢,好烫!」边吞边哀,赶忙倒了杯冰开水喝下,也不理会烫到的舌头,马上发表个人看法:「奉小姐,可以了啦!快点快点,客人已经等很久了!」

  倒进去勾芡,再搅个几圈,另一锅也相同处理。对小伙子道:「好了。」

  小伙子一听,马上扬声对等在外头的人叫道:「已经好了,可以进来搬了。阿平、顺子,快点进来!」在他的叫唤下,两个身手利落的年轻男子跑进来,分工将粥抬到推车上,把粥香满溢的大锅子给送了出去。而原来发号司令的那个,就抱了两大包切好的油条与菜脯蛋跟在后面一起走出去。

  奉姁拿出手帕擦汗。抬头看了下墙上的挂钟,现在是清晨六点半。她五点过来上工,负责煮粥,煮完后,接下来是她的休息时间。剩下的二个半小时工时,就等午餐时段发挥了。

  这两个星期她打工的地方是一间位于大医院附近的小吃店。原来的厨手是老板娘李妈,但前些天不小心跌倒扭到腿,得休养上好几天才能回来上工,整间小吃店只剩下李妈的一个小孩兼两个养子在忙。完全没厨艺可言的三个小伙子,整天忙得团团转,却只是瞎忙的下场,本来还有几个主顾客的,在他们的「努力」之下,跑得半个也没有。也不知道奉娴是怎么认识这些人的,总之,她就是因为这样,来到这间小吃店支持。日薪一千,每天工作四小时,反正不缺钱,就暂且当一回廉价劳工吧。

  今天是工作的第四天,每天早上过来煮一大锅粥,中午煮八道菜、一锅饭,就是她全部的打工内容。而她煮的菜,总是卖个精光,让三个小伙子再也不敢瞧不起那些看似平凡无奇的家常菜,连再简单不过的地瓜粥,都能让他们每每想起就流口水,真是不可思议。

  肚子有点饿了,奉姁探头看了下外头三兄弟忙着招呼客人的盛况,等着买粥的人可真多呢,可能一下子就要卖完了。她无言笑着,转身走到蒸笼边,从里面拿出一条新蒸好的地瓜,很享受的吃起来。

  七分材料三分工,向来是厨界的铁律。有好的食材,才有办法做出好吃的食物。这也是她会建议三兄弟早餐只以地瓜粥当主卖品的原因;他们家种了一堆地瓜,每天现采来煮粥,会让粥煮得又鲜又甜,好吃又健康,客人哪有不来光顾的?这么好吃的东西耶!

  李妈家种出来的地瓜特别好吃,又甜又松软,不知道是什么品种,这几天她早也吃、晚也吃,怎么也吃不腻。所以她特地带了几颗地瓜回家,打算找个地方种一种,以后就可以常常吃到了。

  「那是什么?」淡雅的声音问着。

  在大医院的门口,院长亲自出来送客,一路将贵客送到大门口,正等着司机将车开过来。顺着贵客的目光,院长看过去。在医院的左前方,隔了一条大马路的对面巷子口,有一群人围在那边,排着队,像在等待买什么东西似的。

  「那是、呃,那是——」院长完全答不出来。

  一旁的院长秘书马上代为回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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