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烽火四:情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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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雅紧紧抱着母亲,热泪盈眶。

  从小家里对她最严厉的人就是妈妈,有一度她很不能谅解,私心里甚至想,妈咪是因为爸爸和她的感情最好,所以在吃醋,才会对她这么严格。

  经过这样的一场劫难,她才明白,母女天性,而且自己比想象中的更像母亲。

  她们外表都是娇小柔软的女人,内在却有着钢铁的意志。她们都会在最困难的环境里,为自己找到一条活路,并且努力活得自在。

  菲雨吻了吻女儿的太阳穴,又紧了紧她,才退后一步。

  “我最好先去会场看看,不然那帮人可能会把它变成马戏团。”她温柔地理了理女儿的秀发,然后笑着离去。

  “你去忙吧,哥哥待会儿会来接我。”

  乐雅送走母亲,又发了一会儿呆,才叹了口气,坐回妆镜前替自己上一层淡淡的妆。

  诺兰接她到会场时,已经是半个小时以后的事了。

  慈善义卖会选在首都最有名的五星级餐厅,原本父亲不喜太铺张,又觉得既然是“慈善义卖”,把那些租昂贵场地的钱拿来捐赠更符合原意。但是安东尼伯伯说服了他,“花小钱换大钱”是必要的——是说主要决策者也是基金会那边啦——父亲才没有异议。

  他们兄妹俩一踏上会场,男的英俊焕发,女的娇艳动人,出身又不凡,当场成为注目的焦点。

  “啊,诺兰,你们来了,真好。”雅丽丝带着一脸欢欣的笑迎了上来。

  她的这一生和菲雨是越活越精采了。十几年前和洛提离婚之后,她并没有让自己停顿与消极下来。相反的,她更主动接过募款的工作,活跃度连菲雨夫人都自叹不如。

  约五年前,有位从以色列来的商人对她一见钟情,可是雅丽丝并没有再婚的念头。

  那个以色列商人一番痴心,干脆就赖在勒里西斯不走了,从此对她展开热烈的追求。最后,雅丽丝终究拗不过那人的热情,答应相与。

  雅丽丝虽然还是没有和他去办结婚登记,但在众人眼中他们已经被视为一对夫妻了。

  “夫人。”

  诺兰点头应好,警觉地望着她身后的贵夫人团。这些夫人若不是本身如狼似虎,就是家里有几个年龄刚刚好,而且如狼似虎的女儿。

  他握着妹妹手肘的大掌紧了一紧,给她一个警告的眼神。

  乐雅恍若不见。“啊,那不是安东尼伯伯吗?我去跟他打声招呼!”

  “我们一起去吧。”诺兰的手指陷进妹妹的手肘里,语气中有着不容置疑的坚定。

  “诺兰,不急不急,有一堆阿姨想和你聊聊呢!”雅丽丝热情地道。

  于是威风凛凛的诺兰分队长,就这样一步一步地被拖进狼虎群里。

  乐雅弯弯手指道别。好好享受美人恩啊,我亲爱的哥哥。

  “乐雅,我的小美人!”

  她转过身,投入安东尼·佛尔斯的怀里。

  “安东尼伯伯。”

  “小美人,看看你,还能更美丽吗?你什么时候要嫁给我那不成材的儿子?”安东尼疼爱地说。

  “可能要等到他愿意为我离婚以后。”乐雅对他眨眨眼。“不过据我上次调查,他们夫妻的感情非常好,而且第二个孩子不久就要出生了,所以您可能有得好等。”

  安东尼叹了口气,亲亲她漂亮的前额。

  “看来,我得另打主意了。来吧,我介绍个法国朋友给你,你们年轻人认识一下。”安东尼扶着她的手肘往旁边走。

  乐雅笑叹了口气。

  “什么朋友……”她的话语和笑容一起消失。

  一个风度翩翩、高大英挺的男人,朝他们举了下酒杯。

  他的头发像其它富豪一样,全往后梳并抹得光亮,露出刚毅俊美的颚线,嘴角噙着一抹玩世不恭的笑。

  “来,这位是皮尔斯·卡维埃,他的父亲是勒里西斯人,母亲是一位法国佳丽,从小在法国出生长大,名下拥有许多事业,是个年轻有为的好男人。”安东尼愉快地介绍。“皮尔斯,这位是建国英雄阿比塞尔的掌上明珠,乐雅,也是许多人心中的小公主。你若敢让她伤心的话,最好小心一点。”

  “小姐。”

  那位之前叫做“霍德”的男人对她举了下酒杯。

  乐雅的笑容立刻冷了下来,礼貌地点点头。

  安东尼的眼神在两人之间来回移动。皮尔斯眼底的火花说明了他很有兴趣,可惜小姐不太赏脸的样子。

  “皮尔斯,我先去后面忙了,帮我娱乐小姐一下。”他决定退场,让两个年轻人有机会碰出一点火花。

  乐雅送走伯伯,面无表情地转过身,看着满场的达官贵人。

  她看起来美极了。霍德想。

  高贵优雅,冷淡矜持,就像任何世家千金一般。

  他的眼神不由自主地移到她的右手,一只丝质长手套掩去一切,只有小指末端那一段看起来有些空虚。

  她不但美丽,而且冷漠,完全不是他记忆中那个温暖爱笑的小精灵。

  她以为这样就阻拦得了他吗?霍德涩涩地想。

  不过也是,她最信任的爸爸就在同一个房间里,那个跟铁钉一样的哥哥也在,她大概觉得自己很安全吧,所以已经不必再和他虚以委蛇了。

  小姐,坏胚子是不会理你摆出什么态度的。

  “很失望不是在牢里看见我?”

  懒洋洋的嗓音从她的头顶正上方传下来,乐雅感觉背后一阵暖热,是他贴近了。

  她早就知道他没有被抓住。她只是没想到他会那么大胆,竟然还堂而皇之参加这种高调的慈善晚会。勒里西斯曾经发布过他的通缉海报呢!

  不过,这男人无法无天的个性,她又不是第一次才知道。

  他现在的样子就像个富家公子哥,和以前的浪拓园丁完全两个样,就算他的旧雇主走到眼前来,只怕也不敢说这就是同一个人。

  而且,只有小偷小贼才会躲躲藏藏,掩人耳目,像他这种“大尾”的,就是越往这种不可能的地方来,人家才越不会将他和通缉海报上的匪徒联想在一起。

  警察彻底搜索过曾囚禁她的那间房子,最后,竟然找不到任何他的指纹。他们推断,他应该一直涂着某种美国情报人员研发的特殊药水,平时涂上去看起来和一般皮肤无异,可以隐匿指纹,除非用专门的药物加以清洗掉。

  所有留下来的衣服也都是全新的,他固定换穿的几套全放在行李里带走了。

  他们的寝具每一天都会有人来换过,换下来的直接拿去烧掉。

  由此可知,这人是处心积虑了多久。

  “我有话要跟你说。”乐雅突然开口。

  霍德本以为她会忽视他个彻底了,不禁有些意外。

  “请说。”

  乐雅回头看他一眼。“这里不行。今天晚上我会住在饭店里,半夜十二点,我在后花园的凉亭等你。”

  不等他回应,她冷淡高雅地扬首而去。

  第十章

  霍德在十一点五十五分来到后花园凉亭,手里端着一只威士忌酒杯。

  一圈冷月淡漠地与他相对,他嘲讽地勾了下嘴角,向它举了下杯,然后一口气喝掉。

  如果他够聪明的话,他就不会来,天晓得会不会有什么天罗地网布下来等着他。

  或许他甚至不该回勒里西斯!起码不是在这么短的时间内。

  霍德想过很多次,他们再相见会是什么样子。他一直记得他们上一次分手时的情景——她脸色苍白,无意识地靠在她父亲的怀里。

  他当然不期待什么热情的欢迎,可是,也不是像今天晚上这样。

  今晚的乐雅,高雅,尊贵,冷淡——一如所有教养良好的世家千金。

  但,他的乐雅不是世家千金。他的乐雅是快乐的、天真的、无忧的美丽精灵。世故和冷淡这两个影子出现在她身上是如此地令人讶异。

  她的手没事了吗?那只碍眼的手套挡住,让他有个冲动把它撕开来。

  勒里西斯这阵子风波动荡,阿比塞尔借着这个机会清了一批贪官污吏,这一次几乎将他的暗势力在政府中连根拔除了。

  不过霍德倒不担心。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就有钱,钱决定一切,而他有钱。

  他只是很庆幸,没有人知道这波肃贪活动和乐雅有关。这个国家在许多方面还很传统,女孩子被掳走,会被视为是一种失了名节的事。虽然乐雅有父母的护佑,名节也不算什么,不过他依然不喜欢她被人指指点点。

  “抱歉,我来迟了。”一声清凉浅淡的低语,然后她就站在他的面前。

  乐雅已换下那袭丝质华服,改穿着普通的家居裙装,肩上罩着一件薄纱披肩。她脸上的尊贵冷淡不见了,可是也没多热络的意思,只是站在凉亭外,偏着头看他半晌。

  有一会儿,霍德以为从前那个一看到他就兴奋地扑进他怀里的女孩会回来。

  但那个女孩终究是离去了。可能,永远都不会再回返。

  “我该准备掉头就跑吗?”

  他放下酒杯,把手插进裤袋里。封闭的黑眸看不出什么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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