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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恐怖疯人院 夏琦拉

  噢,我亲爱的读者们,当你们看到这篇序的时候,夏琦拉已经过……啊呸呸呸!

  抱歉,抱歉,一时说得太顺口了,就这么一路走下去……

  友人:你可不可以不要再耍宝,快点写啦,写完跟我聊天,跟我聊天!

  我:跟你聊天?有钱拿吗?

  友人:跟我说这种话,滚一边去。

  我摊手:OK,你让我滚,我就滚。

  友人大惊:回来!(友人OS:难得找到你这种冤大头肯乖乖听我挤废汁,当然不能让人跟掉。)

  我:对不起,刚才是你让我滚的,现在我已经滚远了。

  啊,难题了!

  琦小拉乖乖爬回来,继续。

  噢,我亲爱的读者们,当你们看到这篇序的时候,不对,这句不该这么说。应该这么说--你们看到的这篇序,是在絮绢大人还没有打电话给我之前,琦小拉就主动、自动以及非常热情的完成了。

  絮绢姊有没有好感动?哦呜呜,夏琦拉根本就是个拖稿大王,絮绢姊是大好人,都不会骂琦小拉。(*^__^*)嘻嘻……好狗腿的琦小拉看准机会,好好巴结一下。

  咳咳,又离题。

  话说,琦小拉离题的力绝泙世界第一,想当年……

  夏、琦、拉,你有完没完?

  你的序名叫“恐怖疯人院”,拜托你稍微抬起你那双大而无神的眼睛,往前面瞄一瞄,你是哪个字、哪句话跟“恐怖疯人院”有关啦?

  一直虎视耽耽在旁盯着琦小拉的友人,一副头大到不行的表情。

  咳啊,我正要说了啊。

  琦小拉睁着无辜的大眼,觉得友人太性急。

  友人气得跑到一边吐血。

  其实,我想说的是,我最近越来越觉琦小拉的同事,越来越像精神病患了,还有琦小拉的部门,越来越像恐怖疯人院了。

  哈啊?就这句?

  友人在一旁已经全身抽搐,倒地不起。

  嗯啊,要不还要说啥?

  你--给--我--去--死!

  友人尖叫着冲过来,双手掐住琦小拉的脖子,前后运动一千八百次,左右运动三千六百次,后来友人发现,如此还无法泄恨,索性双眼一眯,动了杀机……以下过程由于太过血腥、残暴,自动省略一万字。

  于是,在友人的冷酷镇压下,琦小拉重拾小学作文练习--

  亲爱的读都们,琦小拉在新公司效力,不是,是做牛做马、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任劳任怨半年后,由开始对同事们的好奇、陌生,到渐渐熟识、打情骂俏--噢,不不,是称兄道弟,终于在这一个月的这一天,突然发现--吼,这群外表看来人模人样的家伙,在外面混得风生水起,关起门来,却跟一群疯子没区别!

  趁着老大去跟老板开会,办公室里闹成一窝疯,两个美即拿着羽球拍在办公室里打起羽球,另外三个见了干着急,不知哪里捡了一个破羽球,竟然踢起了毽子,于是,办公室中惊叫声四起,嬉笑怒骂声不绝于耳,看得琦小拉张着大嘴,呆愣到一个不行,组长在一旁忙得天昏地暗,根本没有心思管他们,另外几个人则叽叽喳喳的围着卷毛的电脑,评论着他正在制作的图片。

  疯了,疯了,大家都疯了。

  琦小拉当场吐出一句--“我们这里好像已经变成恐怖疯人院了!”

  顿时,一室无声。

  很好,大家还懂得反省,琦小拉有些欣慰的想。

  可是,安静只有一瞬间而已--

  “哎呀,你现在才知道啊?”

  “切,疯人院对我们这些做设计的来讲,是无上的光荣!”

  “我们靠什么吃饭?”某男嚣张的指着自己的脑袋,“不伺候好这位大爷,你还想混饭吃?门都没有!”

  于是,夏琦拉就只能无语到下班了。

  以上就是“恐怖疯人院”的由来。

  废话说完了,就来简单说说《巨贾》吧!这是琦小拉非常喜欢的故事,非常非常向往在书中男女主刀的感情,同甘共苦、比翼双飞,写着写着自己都被他们感动了,这本过稿算是比较早的,现在看着它终于成书出版,竟然比看到自己的第一本书宝宝出版时还激动。

  这果然印证了一句话,人都是偏心的。

  还有一件事要先跟大家自首,书中提到的历史、地理方面的内容,因为创作需要,琦拉进行了些许变动,大家千万别当成正史看喔!(应该说,这是琦小拉以后写稿的不成文惯例,大家多多包涵啦!)

  呵呵,好了,这次就说到这里,大家尽情欣赏吧!

  啾一个,掰啦!

  第1章(1)

  “小姐,法若寺到了。”一个梳着双髻的可爱小丫鬟,隔着软轿的布帘向主子禀报。

  “嗯,让轿夫就在这里停下吧。”一道柔婉清嗓从素雅精致的软轿中传出,从那宛若天籁的温润嗓音便可感觉出主人良好的教养。

  “是。”小丫鬟转头吩咐轿夫停轿,然后为小姐掀开布帘。

  一只柔若无骨的小手搭上小丫头的手臂,紧接着,一名身着素衣的女子步出软轿,她身材纤细,黑发如缎,脸上罩着薄纱,雪白的额心中央,点着一枚鲜红的梅花钿。

  “小姐,您小心些。”小丫鬟仔细叮咛,动作更是小心万分。

  这位小姐虽然只有十五稚龄,但来头可大得很,她的祖父是当朝宰相,爹爹是户部尚书,娘亲更是皇亲国戚律王爷的掌上明珠,家里的叔伯兄长个个都是朝权亲贵。

  小姐名唤裴若衣,是家里最小的孩子,上面的堂哥亲哥一箩筐,独独她一个女孩,男孩多到可以当青菜萝卜一样来卖,可想而知,裴若衣在家中有多得宠。

  娇滴滴的裴若衣也是很得人疼,一张小脸美艳不可方物,琴棋书画样样拿手,尤其一手女红,好得连京城第一绣坊的头牌刺绣师傅都要甘拜下风,这样的家世、这样的条件,自然是声名鹊起,哪家的富贵公子不想娶到这种老婆?那些狂蜂浪蝶自然像看到蜂蜜一样,盯上就不放。

  因此,宰相家的门槛早被来来往往的媒人踏烂了十几条,甚至夸张到要预约排队才能登门拜访的地步。

  “阅琴,放轻松些,今天不是庙会,人没那么多。”裴若衣人温柔,声音也温柔,听着都觉得像是如沐春风。

  “哎呀,小姐,您不懂啦,那些人个个精得不得了,一旦被他们知道小姐来法若寺上香,还不蜂拥而至!您忘了上次的事啦?”

  上次小姐也是毫不声张地出行,却被认出,害得她们跑给一群可怕的媒婆追,结果小姐被吓出病来,在床上躺了半个多月。

  “所以这次只带你一个人来,并改乘普通的轿子啊!”裴若衣眨眨眼睛。这丫头未免担心过头了。

  爷爷和爹爹怕她寂寞,打小就给她挑了四个贴身丫鬟,阅琴、阅棋、阅书、阅画,她和阅琴最投缘,两人几乎是无话不谈,阅琴只比她大一岁,却像个小母亲似的,天天管东管西。

  “小姐,不是阅琴说您,虽说您虔心向佛,但在家里拜拜就好了,干嘛跑这么老远来法若寺?这种多事之秋,难道您还没尝够那些媒婆的厉害”阅琴小心搀扶着小姐,尽量躲避开人群。

  她细心观察小姐的神态,却发现小姐薄纱下的脸蛋蓦地红透,一双眼睛也仿佛藏着什么羞人的心事般不敢瞧她。

  阅琴的心一沉,突然悟出小姐的心思。“小姐,您是来见品少爷的?”

  裴若衣被说中心事,尴尬地不敢回答,微撇开小脸,低声道:“不要乱说,上次随娘亲来法若寺,我许了愿,这次是来还愿的,和他没什么关系。”

  阅琴缓下脸色,但还是忧心地说:“小姐这样说,阅琴就放心了。品少爷虽然算是人中龙凤,但他父亲只是士农工商中最低贱的商人,就算他们是京城第一富豪,大人和老太爷也不会瞧得起他们家,小姐和品少爷是绝对不可能的!”

  “别说了!”裴若衣有些恼怒。她何尝不知道两人之间困难重重?

  她家和许品家是邻居,两人算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地长大,他们志趣相投,都喜欢琴棋书画,私下里会让下人递个纸条对对诗句、做个小曲什么的,直至年龄稍长,不适合光明正大地见面,便藉着来法若寺还愿,顺道见心上人一面,稍慰相思。

  阅琴担心的看着她家小姐。小姐性格恬静,向来少发脾气,可是瞧她现在的样子,柳眉紧皱在一起,眼睛里藏着苦恼,她向来知道小姐的心意,别看小姐外表柔弱,一旦固执起来,连老太爷祭出家法都不管用。

  “小姐,阅琴明白您的心意。如果能由阅琴说了算,当然任由小姐您喜欢,可是老太爷、大人、夫人再如何疼宠小姐,也不会把小姐嫁给品公子的,更何况,以您的身份地位,说不定皇上还会凑上一脚,给您赐婚……”

  “我明白,不要你多嘴。我今天不过是来上个香,你未免啰唆得太多了。”裴若衣冷淡地挥挥手,“你心里装了太多的红尘俗事,不适合进寺院,免得让神灵瞧出你的不敬,在外面候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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