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不认三年发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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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所以五个都要生儿子?”她哀叹一声。

  原来他重男不重女,男的才算一个,如果生到女的,就算附赠产品,不能列入计数。

  “女生也可以打篮球。”

  灿灿就打得很好,尤其抢篮板,没人抢得赢她。灿灿是他过去的同事。

  “当然不可以,如果把女儿训练成一只魁梧大熊,你得花多少嫁妆才能把她嫁出去。女儿就该学芭蕾、学化妆、学礼仪、学会分辨名牌包包。”

  就算她买不起名牌包,她也对当季春夏新款了若指掌啊。这堆话不是问句,她当然得不到回应。

  她转头看他,他浓浓的眉毛蹙了蹙,除此之外,没有多余表情。

  算了,等女儿生下来再来说服他。

  女儿……向晴突然笑起来。昨天她在日本飞往台湾的班机上,满脑子想著,要跟谁借钱让向宇动手术、如果办卡可以借到几成。

  没想到,才下飞机,就被通知留职停薪,她坐了几个小时的车子,以为自己将葬身蔚蓝大海,又一次没想到,她居然摇身一变,变成“木头”的妻子。

  对了,这块木头的名字叫做蓝天,而她叫向晴,他们的名字摆在一起,很适合垦丁的好天气。

  第2章(2)

  而最扯的是,她竟躺在一张陌生的床上,和一个陌生的男人,讨论他们小孩的教养问题。人的际遇这么难确定,她干么还去计划人生,根本就是多此一举。

  想到这里,她又咯咯笑个不停。

  笑什么?她的情绪受到重大刺激,以至于做出不适当表情?不过蓝天没有发表意见,由著她笑。

  向晴笑起来的时候,会让人看见两排漂亮的牙齿,眼睛下方凹出一个小窝窝,白白粉粉的脸颊漾起淡淡的绯红,可爱得像个小女生,和灿灿的明丽动人很不同,灿灿的笑常常引男人折腰,一不小心就著了她的道,但向晴的笑,像她的名字,像垦丁的春天。

  他很高兴,遇见一个像垦丁的女人。

  “蓝天,在今天之前,你想过会应征到什么样的女人当妻子吗?”向晴问。

  “没有。”他从不想像未发生的事,但他承认,的确没想过会征到一个漂亮的女人。

  “我会不会让你感觉钱花得很冤枉?”一千万可以买到许多小有名气的美女。

  “不会。”

  意思是她值得一千万?他不说甜言蜜语,她只好自己来创造。“你会不会哪一天,突然很后悔?”

  这种问题太奇怪,还没发生的事,干么去浪费脑浆?但他是有问必答的男人。

  “不会。”他说。

  这个答案很好,不浪漫、不甜蜜,却很实际,或许他本来就是不吃糖的男生。

  “那,我要睡觉了。”向晴说。

  “晚安。”不是问句,但是他回答了,这是基本礼仪。

  把棉被拉高,把头蒙在棉被下,她习惯把自己缩成虾米、用棉被铺盖出天地,虽然那个天地里有个让人脸红心跳的消息,她背向他,假装没看见他的身体散发出来的讯息。

  这个晚上,向晴在这张陌生的床上睡得很好,而蓝天在熟悉的床上睡得很糟糕,因为小虾米习惯偎在大木头上,而大木头的某些部份还不够“木头”。

  *

  蓝天从外面晨跑回来,一进门就闻到浓浓的食物香,这是他屋里从来没出现过的味道。

  他的厨艺差强人意,虽然他可以忍受难以下咽的食物,并不代表他是没有味蕾的男人。

  “要不要先洗澡?早餐马上就好了。”听见前门打开的声音,向晴探头对他说话。

  一时间,暖洋洋的热流窜过,“家”的感觉满屋子铺陈,他喜欢。

  “好。”他回答了向晴的前一句。重复,他是有问必答的男人。

  随著他那声“好”,她的锅铲停了一下,缓缓地,笑容扬上。

  只是一声好,只是一点点的动作,他不是那种懂得要浪漫的男人,可是他的东一点、西一点,点点点点,点上她心间。

  他们认识,正式进入第四十八小时。

  昨天,他们去镇上采买,她要买什么,他都没意见,他只是安静地跟在她身后,用发达的肌肉,扛去本会在她身上造成的负担。

  她说屋子里的阳光太大,会把她的黑斑晒出来,他就带她去买缝纫机和窗帘布。

  她说他的冰箱很空虚,他就把她带进超市,锅子、锅铲、盘子……到各色食物,把厨房塞满满。

  她说屋子里最好和屋外一样,种点小东西,他一路把车子开进花圃,让她挑了十几盆大大小小的植物。

  她买了数不清的东西,她等著他抗议,可他半句话都不提,尽责尽本份,尽力当个一百分的好男人。

  如果不是向晴很清楚,自己是他花大钱买来的,她会误以为,他暗恋她,在很久很久以前。

  昨天下午,蓝天在书房弄那些她看不懂的程式时,她把厨房和盆栽整理好了;昨天晚上,她在楼上楼下拖地板时,他丢下工作,把拖把接过手,递给她一杯矿泉水,说:“你今天做得够多了。”

  她知道他很忙、也很专心,可他注意到她做了多少事情。

  然后,他接手把拖地工作完成。

  妈妈常说,会帮女人做家事的男人,都有一颗柔软而体贴的心,所以这个外表刚强的男人,胸膛间也有一方柔嫩。

  他的柔软,把她的心烤得暖烘烘的,让她想起离世的父亲,那时,他总是舍不得她做太多辛苦的事情。

  于是昨天她很早就进入睡熟状态,今天起个大早,才发现自己整个人趴贴在他身上,像过份的福寿螺卵,紧紧巴住稻杆。

  向晴张开眼,发现他早就醒来,刷地红透的脸像滚过水的大螃蟹。她呐呐地从他身上爬开,这个时候,她万分感激,他不是多话的男人。

  蓝天冲好澡、进厨房,打断她乱七八糟的回想,她把浓浓的咖啡和西式早餐端到他面前,坐在对桌,她两手支著下巴,朝著他微笑。

  他低头吃早餐,手里拿著一本原文书,他的英文程度很不错。

  “你喜欢中式早餐还是西式?”她的厨艺很不赖,因为她有个贤妻良母型的母亲。

  身为妻子,除了传宗接代还有别的事要做,既然前者她做不好,后面那些总得多尽点心力。

  “都喜欢。”蓝天从英文书里抬起头。

  “那,我们多吃一点蔬菜水果,你反不反对?”

  “不反对。”

  “偶尔,我懒得下厨,我们可不可以外食?”

  “可以。”

  你看,多么好商量的男人,她这还不算中大乐透?

  “偶尔,我有点烦,你的车子可不可借我开,让我出去兜兜风?”

  他想了半天,才回答,“你要去哪里,我送你去。”

  “怕我驾车逃逸?”她笑眯眼的再说:“不会的啦,我还要赚你二十万块的月薪。”

  他凝视她,须臾,缓缓说道:“我父母亲是出车祸死亡的。”

  她倒抽口气,直觉把手覆在他的手背上。

  他在担心她的安全啊,多么有责任感的男人呵,她才嫁给他两天,他已经把她纳入保护范围。

  相当好的感觉,当那么久的女强人,突然有个男人把你当成弱女子照护著,谁都要感动万分。

  “对不起,我不开车了,以后我要去哪里都让你送我去,你不在家,我就乖乖待在家里。”她像在宣誓似的,说得万分认真。

  向晴承认,自己是个很容易被感动的女人。

  于是,在她嫁给他的第五十个小时,她认为自己嫁对人,她相信就算自己到外面绕三百圈,谈两百场轰轰烈烈的爱情,都不会找到比蓝天更好的男人了。

  武断?是吧,她是武断了,可是,她好喜欢自己的武断。

  蓝天定定看著她精彩的脸庞,他不知道一个女人的五官可以做出这么多丰富表情。

  在征妻子的时候,他想过,万一自己不习惯一个女人在家里走来走去怎么办?他可不可以限定妻子只能在二楼活动?

  但向晴加入他的生活,他没有半分不习惯,反而觉得,好像从一开始,她就和他一起住在这个屋里。

  “手术排定了,向宇下个星期一要进开刀房,你可以陪我去吗?”

  “好。”蓝天的回答很简单,但他听她说话时,态度专注。

  “会不会耽误你工作?”她指指书房。

  “不会。”

  “我们一大早出发好吗?下午三点的手术。”

  “好。”

  “也许隔天赶不回来,我们在台北住一晚,好不好?”

  “好。”

  “我帮你订饭店,你觉得呢?”

  “好。”

  又“好”,从头到尾他的回答都是好,他是好好先生吗?或者他根本不懂得拒绝别人?

  “你可以有自己的意见,不必每句话都说好。”她抬眼望他,等著他说出其他答案。

  “那些……只是很小的事。”这么小的事情,干么有意见?

  “就算是很小的事,如果我让你不舒服,你也可以拒绝。”

  对一个陌生人,他的态度太好;对待一个花钱买来的妻子,他又太过纵容;她不晓得他把自己定位在哪里,但和他在一起,她很轻松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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