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俏伙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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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而再,再而三地来了一些疯子。

  一而再,再而三地说了一些疯话。

  一而再,再而三地逼她吞忍下火气,还得维持假笑,跟他们说——

  “骨坛我们不方便收,我们铺里有养狗,我怕等您取得功名回来,令尊遗骨恐怕会半根不剩。”实际上心里最想做的是一拳打穿骨坛,抱出骷髅老爹的脑袋,拜托他别对自己儿子托些怪梦,误导他以为当铺是干慈善的。

  “等您的画作在外头有几千几万两的价值时,我保证以五千两收受您的大作。”暗地里冷嗤这种鬼画符会红,天理何在?她随笔撇撇都比那美太多!

  “我现喝一口能飞到当铺屋梁上的话,我一万两向您求售,请您割爱。”然后抢过水碗咕噜噜灌下,她人仍稳当当坐在柜台,没飞天、没成仙、没返老还童,号称的鬼仙水,屁效也没有!

  一而再,再而三……一而再,再而三……她忍耐限度,就只有“一而再,再而三”的三次而已!

  第四个上门的倒楣鬼,得不到俏伙计隐忍怒气的宽容!

  她,终于发作,怒吼一声,跳起来,探手,捞过他的衣襟,恶狠狠将他扯往面前,隔著柜台栏杆死瞪他。

  “挖出来呀!你挖出来我二话不说,三千两当给你!”艳丽芙颜上一片冰冷,像小兽威恫地猛吠狂叫。

  识相的家伙,摸摸鼻子就该滚!

  心若挖出来,就算有三万两也没命可花,哪个蠢蛋会做?!

  偏偏他不识相,偏偏他是蠢蛋。

  “我不需要三千两,几文银就够了。”破嗓因她的话而溢出笑声,连笑,都是粗磨嘶哑,她才发现,他不是刻意佯装,他声音本是如此。

  突兀。好像眼睁睁看著一个身穿金缕富裳的有钱人,蹲在街边乞讨好心大爷们赏口饭吃的突兀。

  儒净的男人,不纯净的粗嗓。

  她的错愕还没完,下一个刺激又来。

  “请借我刀。”哑砾的嗓,不失礼数地提出要求,无视自己衣襟正沦落愤怒小拳的扭紧之中。

  俏伙计不是被吓大的,恶劣手法她见多识广,以退为进的客人比比皆是,更遇过狐假虎威的瘪三,却不曾碰过有人回答得教她哑口无言。

  借刀?

  她不怀疑现下若拿出刀来,这个白瓷般的男人就会立刻把活生生血淋淋还在跳动的心脏挖出来给她看!

  他是在和她较量气势吗?

  谁先退缩谁就输,另一方就占了上风?

  他在试探她的胆量?

  她在掂量他的虚实?

  是他敢?或是她敢?

  一股傲气,逼迫她赌了!

  她自暗藏在纤美白嫩的小腿腿侧操起锋利薄匕,朝桌上重重一摆,刀身上炫亮危险的锋芒,同时反照于她粉凝无瑕及他面若冠玉的容颜上,她在看他,看他是不是真敢拿刀挖心,更等著看他下一刻拔腿逃出当铺;他在看她,看她那双美丽灵活的眼眸里充满了挑衅,灿灿如星,是她本属姣好外貌中,最光采夺目的部分。

  “多谢。”他朝她颔首道谢。修长且细瘦的五指缓缓握拢刀柄,匕芒闪过的速度太快,仿佛天际划过的闪电,欧阳妅意眼帘一眯,再看清楚时,那柄她惯用的防身武器,已经没入他的胸口。

  他仍是笑著,下一瞬间就准备将刀刃横切,在胸口破个大洞。

  “可恶!”反应过来的俏伙计跃上柜台桌面,区隔柜台与客人的大钢条,本用以预防突发情况时会有不肖人士闯进柜台压制当铺人员,眼下却变成最大阻碍,她努力伸长手臂,一手反握住他执刀的大掌,一手张开虎口贴于他胸口,硬生生挡在匕柄前,让它挪动不了半寸。

  他略微吃惊,目光从插著匕首的胸口挪往那小巧的渗血虎口,再沿著那只秀纤手掌、手腕、手臂,一路望回它们主人怒颜上,她几乎是整个人都挤压在大钢条上,小脸扭曲,被贴脸钢条挤皱了粉颊,眼歪嘴嘟,美吗?不,任凭哪位天仙下凡,挤成那副德性,谁还有本事美?

  但……

  “你这么缺钱吗?缺钱缺到挖心来卖都在所不惜?!”歪脸小人儿被迫侧著身子、扭著颈子,想吠人也无法当面吠,越吼反而越生气了。

  “我不缺钱。”他想将匕身转向,不让它的锋利深深陷入她的细皮嫩肉里,那看起来好痛,血都染红她的掌心——比起匕身泰半没入他的胸口,他反而像没有痛觉。

  “不缺钱更该死!”不缺钱拿刀挖什么心?!犯贱吗?!

  “我全身上下,只有心最值钱,我没有想靠它典得多少银两,我只听说进了当铺的典当物,有三个月取赎期,我希望在当铺里,借住三个月。”短短几句,他说得喑哑,她听得痛苦——毫不悦耳的粗磨破锣,更得费神细听才懂他说些什么,教人心不旷神不怡!她才懒得去仔细听他的哑嗓说啥屁话!

  “你给我不要动!从头发到脚趾头都不要动!你等著!你敢再给我动那柄匕首试试!等著!”怒娃在钢条后头撂狠话,确定他乖乖颔首,并且松开握于匕柄的手,双臂垂放左右腿边,放缓吐纳,立正站好,让自己保持到“从头发到脚趾头都不动”的境界。

  柜台右侧的小门被猛然拉开,怒娃跶跶杀出来,全当铺里女性雇员统一穿著的浅蓝色水丝绸裳,在她身上营造出全然回异的气质,其他姑娘穿出了丝裳的端庄和柔美,她穿来却像顶头那片湛蓝苍穹,阴天的变脸,晴天的清澄,随时都会发生变化,现在,当然是雷雨交加前的满天乌云。

  她长发绾成圆髻,簪有简素珠花,点缀于墨色青丝上,产生画龙点晴之效,额际几绺发丝垂下,宛如湖畔迎风青柳,随著她的脚步而轻快活泼地弹跳舞跃,此时它晃动的弧度加大,原因无他,只为她脚步匆忙,冲上前来扁他一记。

  啪!

  在他仍细细端详她之际,骤风突来,热热、辣辣的,从左颊上蔓延开来,他才发觉,怒娃不跟他客气地赏他一个掴掌,声音清脆响亮,回荡当铺大厅,力道之大,他开始感觉到一丝丝的痛。

  “疯子!”她气冲冲打完他,将他推往宽敞长椅上坐定,一面扬声朝当铺其他人挥手嚷嚷:“快去找大夫来!快点!”

  有人探头过来看,惊觉男人胸口插了柄匕首,当铺一阵哗然,忙著去请大夫的人去了;忙著尖叫的胆小女婢持续捂嘴尖叫;忙著碎嘴啰唆的帐房同样不停嘴地直问“发生何事?”、“谁捅他的?”、“是妅意的刀!”;忙著通知全当铺出事的小厮已经跑遍后堂,唤出更多人到大厅来看热闹。

  欧阳妅意按住他的肩,锁眉死瞪她自己的匕首。

  拔起来会不会“噗”地一声大量血液喷溅出来?

  以她此刻站的位置,闪不掉吧?

  她不想被鲜血灌顶、不想被鲜血洗脸……

  为什么这个男人心窝口上挨了一刀,还能呼吸平平稳稳?书册里写著被捅刀的人,不都喘个两声就嗝屁了吗?!他没弥留,没断断续续交代遗言,没边说边翻白眼,他现在的模样,与他方才踏进来说要典当他的心时,没有太多差别,除了他白皙的左颊多出一个鲜艳红手印。

  匕首没入米色衣料中,埋得很深,至少有半截匕身全进了他身子里,鲜血湿濡前襟,只在方寸部分,没有乱七八糟将他的胸前衣裳弄出一大片红通通的骇人血海,或许是匕首堵住了伤口,但匕首锋利的前端没有刺伤他的心脏吗?

  俏伙计满脑子运转著太多念头,最末了只化为一句话:“你给我撑著别死!”

  这句话,她吼完,觉得像多余的,他眸光清明澄澈,半点也没有重伤之人该有的气虚及痛苦。

  很快的,大夫来了,更麻烦的是当铺当家严尽欢也来了。

  大夫是来救人的,严尽欢是来骂人的。

  男人被送到后堂客房去紧急救治,欧阳妅意则被严尽欢揪拧耳朵,拖到侧厅开铡伺候——

  “我说了嘛,是他自己捅的,我绝对没有拿匕首插他——是,匕首是我的没错,但……”欧阳妅意再三解释,喉咙好干,都快说破嘴皮子了,严尽欢仍旧是那副悠哉啜茶,眸子却冷瞪过来的姿态,偏偏这也是她最怕见到严尽欢端出来的当家模样。

  她叹气,继续替自己澄清:“我哪知道他会噗滋一声就拿刀捅自己?他连个招呼都没打,发生得太突然了嘛,就算我想阻止,也被钢条卡住……可是你看,我真的努力过,瞧,我的虎口也割伤了。”赶快递上柔软小掌,要当家亲眼见见她为了抢救疯子而受的伤。血已凝结,糊在虎口上,刀伤被血迹盖住,兴许是伤口不大,她完全感觉不到痛,方才急著阻止疯子,压根忘了自己的伤。

  真可惜,要是它还在冒血,更能博取同情。

  严尽欢掩上杯盖,瞧也不瞧她虎口上一丁点儿大的小小割伤,茶杯放回檀木小桌上发出的轻巧喀声,教欧阳妅意心惊胆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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