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诱捕小白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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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钦群冲进浴室,三分钟内梳洗完毕,套上一条裤子就冲出房间,直奔向厨房。

  厨房里的林依依,正在犹豫着要不要把牛角面包端到他房间时,一回头却看到他像头狩猎狮子一样地疾冲而来。

  她吓得紧贴着流理台,一动也不敢动地站在原地。

  「上菜。」安钦群在餐桌前坐下,桌子一拍就要用餐。

  林依依连忙送上食物,却突然发现他的上半身什么都没穿,麦色结实肌肉的线条,性感得让人转不开目光。

  她倒抽一口气,连忙在脸颊发烫之前栘开目光。她改盯着他的眼睛,可他的眼神太张狂,她也不敢盯太久。

  「其他的东西呢?」安钦群瞪着那四个牛角面包,左右皆遍寻不着主食。

  「不够吗?」她吃两个便可抵足一餐之饱了啊。

  「塞牙缝都不够。培根呢?鸡蛋呢?火腿呢?」他两口解决一个牛角,再吞下半杯咖啡。

  「那些都没有。」她小声地说道。

  安钦群眼冒凶光,最恨有吃没有饱,当下指着冰箱大声问道:「会不会做菜?」

  「会。」

  「那还不快点去做菜。」

  林依依一个口令一个动作,马上冲到冰箱前寻觅食材。

  锅子盛水,水滚下面的同时,红萝卜和小黄瓜丝也在一旁等待,并用梅子、酱油及檬柠调好一碗开胃的凉面酱汁。

  「快一点!」安钦群开始喝第二杯咖啡。

  林依依送上一盘冰镇在冰块里的冷面及装在小碟里的酱汁。

  「这是什么?」安钦群瞪着他的死对头——红萝卜。

  「红萝卜。有丰富的胡萝卜素和维他命A。」她很喜欢。

  「这是给兔子吃的。不对,兔子最爱的是牧草,爱吃红萝卜是卡通片乱演的!我才不要吃这种连兔子都不屑的东西!肉呢?鱼呢?有生命的东西呢?」他把冷面推到一旁,很不高兴地说道。

  「我吃素。」所以冰箱没有荤食。

  「我管你吃树吃花,我就是要吃肉。你当我跟你一样是吃草兔子吗?」

  他不高兴地张大嘴,林依依这才发现他的犬齿很明显,完全符合肉食性动物的特徵。

  「我明天再买尸体……买肉回来。」她很快地瞄他一眼,希望他没听见她的口误。

  「对,买一些尸体回来,要新鲜刚宰好的。」他不以为意地说道,拿起筷子挑掉红萝卜。「对了,哪来的明天?你怎么还在这里?我不是叫你去住饭店吗?」

  「我怕你肚子饿。」她用了关姊刚才又打来交代的一招。

  安钦群闻言,脸上神情和缓了一点,低头吃了一口面。

  出乎意外的美味让他一挑眉,继续吃了第二口、第三口,然后一盘子的面就唏哩呼噜地全吃光了。

  「虽然刚才的面不错吃,但是我干么要让一个认为我的作品是破铜烂铁的家伙住下来?」安钦群老实地说道。

  「我可能缺乏欣赏艺术的目光,但是我真的很喜欢这里。」她急忙地说道。

  「你喜欢这里的什么?」看在美味凉面的分上,他再给她一次机会。

  「这里很有生命力。」

  「是啦。」他一耸肩,好整以暇地看着她。「老房子的鬼魂多,灵界朋友多,生命力确实很强啦。你如果八字太轻,我建议你不要在这里住太久。」

  林依依一听,连打了好几个冷颤。可她左看右看,就是觉得屋子很安全,至少比她面前这个露出一口阴森白牙的男人安全。

  「这里白天阳光普照,整间屋子都暖烘烘,才没有你说的那种现象。」她说。

  「就算没那些现象,老房子灰尘多、挑高低、随便跺个脚都有可能踏破地板,跌个狗吃屎,这种破地方……」

  「你不要说它的坏话。」林依依脱口说道。

  「现在你知道你昨晚打算扔掉我的作品时,我的感觉了吧!」安钦群双臂交握在胸前,好整以暇地说道。

  「懂。我被赶出去的感觉,就像你的作品要被扔掉一样。」她恍然大悟地点头。

  「啧啧啧,这招杀人不见血,强迫我一定要留人喽。」白兔小姐原来是有爪子的嘛。

  林依依无辜地看着他脸上的笑容,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让他如此开心。

  安钦群起身倒咖啡,看了一下厨房窗台上的白色盆栽,瞄了一眼她挂在厨房入口处的红色小灯笼,发现她确实是把这个地方弄得温馨有人气。

  这样很好。因为他从来就不喜欢住饭店,可他又没空把这间一年只住几次的房子弄得比较有家的感觉。

  「那个金鱼灯笼不错,哪买的?」他问。

  「办公室办完活动不用了,我觉得很适合这里,就拿回来摆。」

  「那几个装水果的草编提篮还不错。」她穿衣品味很糟,但摆设品味还不错,让这间屋子不仅有着东方色彩,却又不失轻松家居气氛。

  「关姊从峇里岛买回来送我的。」

  林依依不知道他此时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膏药,不过有问必答总是没错的吧。

  安钦群看着她绞着双手乖乖站在他面前,一副言听计从的小媳妇样子,内心发噱,觉得挺有新鲜感。

  「我这次会在台湾住三个月,每个月两万块,包我的早晚餐,够不够?」他问。

  「太多了,多余的菜钱我退给你。」她连忙摇头。

  「多余的钱算是你的厨师费,你不想拿就捐给公益团体。然后,我吃肉不吃菜。」他再度对桌上的红萝卜丝露出嫌恶表情。

  「那样不健康。」

  「你管我,我喜欢心肌梗塞、高血压,不行吗?」他打了个哈欠,伸了个懒腰,吃饱喝足之后,精神便来了。

  他看着她明显不以为然的表情,朝她逼近了一步。「你敢对我的吃法有意见?」

  「没有没有……」林依依看着他近在咫尺的结实胸膛,完全忘了自己原本想说什么。

  她屏住呼吸,却挡不住鼻腔里混合着麝香古龙水与他身上肌肤的热空气。她的脑中瞬间闪过「费洛蒙」三个字,脸颊则辣红了起来,整个人往后大退三步。

  她从不曾这么清楚地意识到对方是一个「异性」!

  「喂,你神游到外太空了吗?」安钦群低头看着她——她睁着大眼看着他的傻不愣登模样,很妙。

  「我这人只是嗓门大,说话像吵架,习惯就好了。」他双手插腰,教诲地说道。

  「喔。」她乖乖点头。

  「放心,跟我住久了,保证你牙尖嘴利、战无不胜。」安钦群用力拍了下她的肩膀,灌完剩下的咖啡。「我吃饱了,要出门去晃晃了。」

  林依依看了一眼时钟——八点了,他还要出去啊?

  「小朋友,成年人的精采时间从现在才开始。懂吗?」他好笑地发现她的反应全写在脸上了。

  林依依点点头,老实地回答:「不懂。」

  安钦群被她的单纯逗得大笑出声,猜想自己这辈子或者都不曾如此天真过。

  「诚实是种美德,乖孩子。」他揉揉她的头发,唇边浮起一抹浅笑。

  林依依仰头看着他含笑的眼,胸口不期然地袭上一股闷窒。她用力地大口呼吸,想让呼吸正常,偏偏在吸进更多他的味道之后,整个人更晕了。

  幸好,安钦群很快地便吹着口哨离开了。

  而她一直等到他的背影消失之后,都仍捧着发烫的脸颊,好半天还回不过神来。

  好奇怪,这种反应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啊?

  ***

  第2章(2)

  因为各取所需,安钦群和林依依这两个南辕北辙的人,就这么同居了下来。

  一个月过去——

  她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他是标准夜猫子,有时回家的时候,正好是她起床做早操的时间。

  最经常出现的状况就是,他工作到天亮,洗了个澡之后,就爬到院子里跟她要早餐吃。

  那时,她通常正在替她心爱的果树们浇水,跟果树们说话问安。

  「我要吃早餐。」一早,安钦群戳戳她的肩膀,黑眸只能勉强睁开一条线。

  「先穿衣服。」她目不斜视地看着果树,已经「快要」习惯他一大早衣不蔽体的模样了。

  「裸身是人体最自然的状态,而且我穿了一条裤子。」他赖进一张薄荷绿的大藤椅里,打了个大哈欠。

  「你让我觉得不自然。」她摘下一片枯叶,再替柠檬树擦去叶子上的灰尘。

  「哪里不自然了!我这种体格结实却不魁武,有型却没压迫感。你看习惯我这种极品后,挑选男人的目光才会提升,至少会比你穿衣服的品味好一点。」他不客气地说道。

  林依依咬了下唇,佯装不在意地说道:「衣服只是用来保暖用的。」

  「原始人才会说衣服只是用来保暖。衣着代表了一个人,你成天穿着这种像老餐厅服务员的白衬衫,无趣到显然对自己都不用心,谁想要对你用心啊。」他打量着她,忍不住又爬出藤椅,走到她面前摇头叹气了起来。

  「瞧瞧你自己,眉清目秀、巴掌小脸、皮肤白皙。如果只看颈部以上,不去看你的小呆瓜发型,你其实是个小美女……」长指挑起她的小脸,愈看愈觉得她像颗白玉丸子,白白软软的,很好吃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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