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烽火五:开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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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能因为画质太差的缘故,她的相貌看起来平凡无奇,是属于那种可以很安全融在人群中的长相,不像翡莉安娜或乐雅那样美到一眼就夺人目光——这点对她的生活方式显然相当有利。

  但是,她眉眼间有种神态很易感应人心。

  那双深褐色的眼眸是如此的空洞茫然,充满了疲惫,而且,苍老。

  这样的眼神不该出现在一个年轻女人的身上。

  「为什么找我?」妻舅不免狐疑地盯着对面的那个男人。

  没想到霍德神色罕得的严肃起来。「你知道,我只是讨厌你们而已,我从来没有否认过勒里西斯是我的母国。」妻舅不知道哪一点让他比较诧异。是这家伙真的会找他帮忙,或这家伙竟然有爱国心!

  一个黑白两道通吃、为非作歹,私下里不晓得干了多少肮脏事的家伙竟然有爱国心?真是奇谈。

  「你有什么计划?」妻舅把档案放下来,决定先听听他的说法。

  霍德皱了皱眉,陷入沉思里。

  「她太机警了,而且,追了她三年之后,我不会再小看她消失在人海中的能力。」霍德边思索边开口:「我们现在占了一个优势,她刚来到费森的老家!东漠的老部落,有暂时落脚的意思。目前她一个人住在附近的流动部落,偶尔到老部落里打零工赚点现金,大部分时候都是独来独往。」

  流动部落是一个让沙漠旅人歇脚的地方,东漠的一些城镇附近都会出现这样的流动部落,打零工的人来住一住,没工作了就离开到下一个城镇,也有一些流莺之类的住在那里。这种部落是治安的死角,一般来说很难管理。不过费森老家附近的那个流动部落,管理还算良好。由于老部落里固定有临时工提供给这些人,所以流动性并不像其它地方那么高。

  「她对陌生人警觉心一定很高吧?」

  「非常高。」霍德点头道:「而且一个陌生人也不可能在短期之内取得她的信任。我不能给她任何机会起疑,然后再度消失。」

  「也不能就随便将她逮捕,关了起来。」妻舅沉思道。

  他们只知道她拥有那颗弹头,并不确定她就真的随身带着它。她有可能把弹头藏在某个只有她知道的地方。最重要的是,这颗弹头是可以遥控引爆的,如果那个女人一觉得不对,惊慌起来,启动了遥控装置,没有人承担得起这个后果。

  一颗核子弹,就在勒里西斯的东漠!

  妻舅的心沉了一沉。「老部落的人口很固定,如果临时派一个人过去,可能会引起她的警觉。」

  「是的,所以我们必须派一个就算出现在费森老家也不奇怪的人。」霍德说:「这人可以是她知道的人也无所谓。甚至,就因为是她知道的人,所以心理上她会感觉自己站在有利的一点。」

  「例如,我?」他的妻舅轻嘲讽道。

  「你是阿比塞尔的儿子,全勒里西斯的人都认识你们父子,也知道你们和费森家的渊源。你们三个人又长得这么像,走到哪里那张脸就是个活标志。而且,那里算是你们朋友的老家,部族里面的每个人都认识你,你趁着放假期间回那里走一走、看一看是天经地义的事,根本不会有人怀疑。」

  「为什么是我,而不是我另一个兄弟?」妻舅对这点倒是有点好奇。

  「因为我自己分析过了,诺兰和思克两个人,哪一个比较适合呢?」霍德愉快地微笑。「那女人很寂寞,很孤独,却又不敢真正的交朋友。除了不信任对方之外,她可能也怕和人深交之后,她的敌人会抓住这个人来胁迫她,这样等于害了人家。所以去接近她的人必须本身有一定的背景和能力,让她相信,即使真的有什么意外发生,这个人也能充分地保护自己。

  「任何人都知道你们兄弟的背景,在勒里西斯,有人敢动阿比塞尔家的人等于找死。「然后,这个人本身也要有一点身手,将来出了状况才有能力自保。关于这一点,诺兰是侍卫队的分队长,能力是无庸置疑的;思克呢,从小在爸爸哥哥叔叔伯伯的熏陶下,也不可能差到哪里去。要像诺兰一样赤手空拳入敌营全身而退或许没办法,但是自保能力还是有的。

  「所以,诺兰和思克、思克和诺兰,哪一个好呢?」

  霍德左右两手摇晃秤了一下,好像在选猪肉。

  他的妻舅给了他一个很不爽的眼神。

  「最后我发现,我以前和你们作对时的担忧,恰好也就是她的忧虑。」霍德耸了下宽阔的肩膀。「表面上看起来诺兰是比较合适的,他是专业的水平,可是糟也糟在这里。就因为诺兰是侍卫队的,他的官方身分会让我们这些做贼的人感到害怕。我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听过哪个强盗愿意和官兵打交道的。

  「思克就不一样了。诺兰有的条件他差不多都有,而且他比诺兰随和好相处,更容易和陌生人打交道。如果将来出了什么事情,思克的背景可以罩着他,那个女人不必担心思克会受伤,而她也可以安心地在一堆官兵赶来之前赶快跑掉。这样比起来,思克显然是适合多了。」

  他的妻舅眼神微瞇,莫测高深地盯着他。

  霍德笑得很愉快,慢慢靠回椅背上。

  「所以,亲爱的思克,你愿意帮这个忙吗?」

  第3章

  米亚翻开帐篷垂门,一时被强烈的日光射花了眼。东漠的正午是一天中最热的时候。现在才四月而已,等到七月,那个温度更能吃人了。

  抓紧待洗的衣物,她一如以往低调地踏入阳光下。

  她的身高有一六五,在女人里面不算矮的,只是她身体极为清瘦,略微弯腰驼背就能融入女人堆里。

  米亚平时都是穿着传统女袍,袖长及腕,裙襬长及小腿,颜色只有灰和咖啡两色,衣服上没有任何花纹,力求平凡无奇。她的头巾也都是同色系,平时她戴上头巾穿着灰扑扑的女袍时,可以完全和这片荒漠融成一体。

  这里的妇人平时都不戴面纱,只有风沙特别大的日子才会用。为了和别人相同,她平时也就只是把面纱围在脖颈处。幸好,她不是什么引人注目的美女,戴不戴面纱的差别并不大。

  「日安。」路过的妇人等她走开了几步才注意到她,但仍回头打招呼。

  「嗨。」她含混地点头回礼。

  「要去洗衣服了?」

  「是。」

  「过完正午再去吧,现在太热了。」

  「好。」她笑了笑,无声地走开。

  老部落,是这个部族的名称。它当然是有个正式的称呼,叫做「埃莫维及」部族。可是长久以来大家都习惯称呼它为「老部落」,半是因为埃莫维及真的是一个古老的部族,另一方面则是许多革命英雄的祖上都和这个部族有些渊源,国防部长多亚更曾经是部族之首;为了对这个古老部族表示敬意,久而久之,在东漠里凡是称「老部落」的,大家就知道一定是指这里。

  米亚来到老部落已经三个月了,算算时间,是差不多该离开的时候了。可是,每天早上踏出自己的帐篷外,望着莽莽空漠和灿烂的阳光,一切是如此的清静平和,她总是告诉自己,再待一天,明天就走。明天。然后又是一个明天,再一个明天。

  如果她够聪明的话,现在就应该把这堆脏床单丢掉,飞奔回自己的营帐里,把所有的东西迅速丢进包包里,然后一如以往地消失无踪。

  但是,她真的太累太累了。

  连续四年的提心吊胆,日日夜夜的恐惧,她真的已经油尽灯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疲惫,让她突然丧失了再挣扎下去的意志。

  但是她不能。

  倘若她被抓了,无论是哪一方人马,后果都不堪设想。

  待在老部落是很安全的!长久的孤独和疲累让她开始说服自己。

  老部落的男人原本就骁勇善战,长久的承平时期并没有让他们松懈下来。此外,因着多亚那些前革命名将的关系,部落看起来虽然都是平常人出没,其实米亚知道基顿将军的人经常来这里巡视,所以此地治安良好,没有一个浪人敢在这附近闹事。部落里孤寡的妇孺老少也都受到极好的照料,这里其实是一个安宁的世外桃源。

  其实,她自己心里也明白,无论如何自我说服,只要她手中还握有那个东西,她就不可能安全到哪里去,这个世界上也没有一个真正的「世外桃源」

  她仍然必须四处移动,差别只是在被对方逼近的脚步而弄得不得不逃走,或是自己休息够了,累积足够的动力再往下一步进发。

  「米亚!」

  这声呼唤让米亚的心下意识一紧,然后勉强自己松了气息,转身对呼唤她的人微微一笑!

  「三姨。」

  米亚是她的真名。

  三个月前她逃到老部落来,是因为两天前她差点被抓住,当时她第一个遇到的人就是三姨。三姨问她叫什么名字,心神未复的她直觉就吐露出真名,等她省悟已经来不及了,临时改口说自己讲错名字又太奇怪了,只好暂时用回「米亚」这个名字。幸好,这个名字并不是太罕见,在勒里西斯,很多女人也叫做米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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