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来,甘哪阿勇一咧人,咽别人搬来这住呀!”
“那啊安捏……”如果那间房子从头到尾只有阿勇住过,蓝立雍也没来过这个村,那他人呢?
人间蒸发?还是……她根本就找错地方了?
不就是一个简单的寻人任务吗?怎么变得这么复杂啊!
“我先来定,要紧来去送饭……”
“阿桑,我尬你去。”她快走去见阿勇,搞不好他知道蓝立雍的下落。
“好啊,作伙走才有伴。”欧巴桑热情地自我介绍。“人拢叫我阿水婶,你叫啥咪名?”
“我叫做任书颖。”
“认输赢?”阿水婶听了哈哈大笑。“哪有人叫这款名?哈哈……”
任书颖从小被取笑习惯,不以为意,汗流浃背地跟着阿水婶的步伐,爬到一个山坳处,看到两个男人正在菜田里工作,其中一个人的个头非常高,虽然隔着一大段距离,仍让人一眼就注意到他。
他就是阿勇?
跟她想像中的“阿勇”完全不一样,他的存在感太强烈,让人完全无法忽视。
“老啊、阿勇啊,紧来呷饭……”阿水婶使出狮吼神功,叫唤五百公尺外的两人。
“好,来呀啦!”阿水伯的嗓门也不遑多让,吼完后,转头招呼阿勇,两人一前一后地走上田埂。
阿水伯快步走来,阿勇则是缓步在后头跟着,步伐大而稳,气势十足。
随着阿勇越走越近,任书颖感到一股无形的压迫感逐渐逼近,她的心竟然不受控制地扑通、扑通乱跳,不像是害怕,更类似期待的奇异心情,这是从来没有过的情形。
另一个让她觉得诡异的是,她很确定自己没见过他,却觉得他似曾相识,仿佛在哪儿见过,非常眼熟。
他的头发像是被狗啃过,长短不齐,丑不拉叽的。脸上留有几天没刮的胡渣,只看出他有两道浓眉、单眼皮的双眼,其余长相则看不清。穿着破破旧旧的T恤、牛仔裤,整个人邋遢到不像样,但他看起来却没有丝毫不自在和别扭,与生俱来的迫人气势仿佛是个王。
这个阿勇绝对不是一般的山林农夫,他不简单!
阿水婶没发现任书颖的不对劲,快手快脚地从提袋里拿出两个铁盒便当,小的给阿水伯,大的交给阿勇。
“都谢。”阿勇拿着便当,轻声道谢后,视若无睹地越过任书颖,找个阴凉处坐下,打开餐盒,大口吃着饭菜。
任书颖的注意力不自主地随着阿勇移动,连她都没察觉自己的视线简直是黏在他身上。
“啊?这咧水姑娘啊是谁人?不曾看过捏。”阿水伯拿着便当,好奇地盯着任书颖猛看。
“找……对厚……”阿水婶后知后觉地转头询问。“输赢,你要找啊彼咧人叫啥咪名?”
“我要来找一个叫做蓝立雍啊人,利甘有昕过?”任书颖赶紧说出目的。
阿勇的手明虽地顿了一下,随即恢复正常速度进食,在场的三个人都没有发现他那一瞬间的迟疑。
“咽咧……”阿水伯想了一下,摇摇头,然后拿着便当走过去坐在阿勇旁边,探头看到阿勇便当里的大鸡腿后,煞有其事地抱怨。
“阿勇,阿水婶对你比对我卡好捏。”嘴里抱怨,眼里却是充满笑意。
阿水伯的一双子女都在台北工作,他年纪大了,田里的工作太粗重,这几年多亏有阿勇帮忙。
阿勇虽然才下乡,刚开始什么农事都不会,笨手笨脚的,但幸亏他很聪明,只要教过一次就能学会,而且只要提供三餐给他,又不需要给工钱,现下是他最得力的帮手。
看着依旧保持沉默的阿勇,任书颖脑中突然闪过一个不可思议的想法。
虽然觉得不可能,这个念头却像是生了根,在她脑里徘徊不去。
她直直地瞪着阿勇,脱口而出——
“你是蓝立雍吗?”
阿勇听若未闻,不发一语地继续吃饭,没两、三下,一个大便当已吃光光。他起身迳自走回田里工作,看都没看任书颖一眼。
“喂!”任书颖瞪着他的背影,气到说不出话来。
吼……这个人可以再践一点!
“麦生气,阿勇兜是这款个性啦!”阿水婶拍拍她的肩安抚。“咽爱讲话,暗思郭人麦丑。”
“阿水婶啊,你讲这几年只有阿勇一个外地人来这哩村,对某?”那个诡异的念头一直在她脑里盘桓下去,越想可能性越高。
阿勇应该就是蓝立雍!
打从一开始,她就将“阿勇”完全屏除在外,因为她一心想找“蓝立雍”而不是耸耸的“阿勇”,因而忽略了谐音的关联性,压根儿没考虑“阿勇”就是“蓝立雍”的可能性。
直到刚刚,她才猛地发现“勇”的台语发音跟“雍”很像,而且从头到尾只有阿勇一个外地人住过那间房子,也许打从一开始就是阿水婶听错、叫错,他也就一直任由阿水婶喊错,才会让她到现在才觉悟这个明最的事实。
“你问这要冲啥?”阿水伯的个性比较谨慎,抢先老婆一步,先问清楚再说。
“我要找啊彼个人已经离家出走四年,历里存老北老母和一个小汉囡仔,伊的父母和囡仔拢就思念伊钦。”
“原来是阿捏喔……”感情充沛的阿水婶听了后深深被打动。“放老北老母和小汉囡仔在厝里,离家出走,这个男人金噍应该啊捏!”
“你那啊找来到这?”阿水伯继续盘问。
“伊父母给我这张地图和地址。”任书颖拿出手绘地图。“他们三年前来找过伊,有找到人,阿不过伊咽要回去。”
“啊!”阿水婶突然大叫一声。“对厚,三年前有一台就大台欺黑头车来过村里,我呀搁有印象!”这个偏僻的小山村住的都是贫穷的农户,没见过那种黑头车。
任书颖急急追问。“你甘呀有印象,他们是来找啥人啊?”那个人一定就是蓝立雍。
“当然嘛有印象,他们是来找阿勇啦!”
“阿勇果然就是蓝立雍!”她的直觉是对的!
难怪他有不怒而威的威仪、践到气人的臭脾气,还有让人无法忽视的存在感,有如王者驾临般的气势。
蓝立雍,终于逮到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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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你就是蓝立雍,别想说谎否认。”娇小的她站在他面前张开双手,不让他过,有如龇牙咧嘴的马尔济斯,对上冷静威武的德国狼犬,画面看起来有些可笑。
确定他就是蓝立雍后,任书颖不敢离开半步,就怕他落跑。婉拒阿水婶请她一起回家等的热情邀约,拿出早上没吃完的面包充当午餐,就连厕所都不敢去上,一直在田边守着,直到他忙完农事,她才走上前逮人。
“我从不说谎。”他居高临下,冷瞥她一眼,眼神充满不屑,总算给了回应。
几年前,他只要一个瞪眼,就能让嚣张的彪形大汉不由自主地垂下头,现在是怎样,竟然被一个身高不到他肩膀、乳臭未干的小矮个儿大小声?
是他这几年变得慈眉善目了些,还是她眼睛长在脚底?
“那好,你是蓝立雍没错吧?”她一心只想将人带回台北交差,完全没被他惊人的气势吓到。
“……”还是没给正面回答,只是态度明显昭示自己正是蓝立雍本人。
“我能不能私下跟你谈谈?”他应该不愿意在阿水伯面前谈论私事。
“你是谁?”连基本的自我介绍都没有,还谈什么?
“我是任书颖,是你女儿安安的保母。我为了你的女儿和父母来找你,希望你跟我回台北。”她直接将话挑明了说。
“我不会回去。”他冷声拒绝。
虽然她口口声声说是以父母和安安的名义来找他,但他认定了她别有所图,安安和父母只是一个借口。
有了张佳枫的经验后,他才不相信一个年轻女子翻山越岭来找他,纯粹只是为了成全别人,而不是为了她自己。
他不信。
她应该是某个拜金女子,从他父母口中得知了他的下落,所以借故来接近他的。
“啊……阿勇,你尬伊岛岛啊讲,我先来转。”憨厚的阿水伯背起农具,拍拍他的肩,驼着背慢慢走回家。
“我们要在这里说,还是回你住的地方?”面对整整高自己一个头、气势惊人的蓝立雍,一心想逮人回去交差的任书颖完全没在怕。
他深深看她一眼,看得她头皮隐隐发麻,就在她以为自己可能会被就地正法之际,他突然转身往前走。
“啊?”虽然搞不清楚他想做什么,她还是快步跟上,不放心地问:“你不会连夜落跑吧?”
两道杀人的目光立刻直射在她身上,她很“识相”地装出一脸无辜,改口道:“呃……我的意思是说,你该不会连夜跟我回家吧?”
她很有正义感也很勇敢,但绝不愚蠢,看人脸色是基本的求生本能,否则她绝对活不到二十七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