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花花世界人来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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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于想到了?”他勾起微笑,却让她打个冷颤。

  “对不起啦!我真的脑袋打结了,你也知道我有多迷糊,别气别气,我会心疼的。”

  “你是仙女,帮助别人成双成对,怎会忘了自己的姻缘?”

  他仍是笑脸迎人,只有她看得出他的隐忍。“我错了嘛!不要再亏我了,我改,我马上改!”

  为了安抚男友的情绪,她拿出手机打回老家,开口第一句话就是:“妈,我会回去吃年夜饭,还会带我男朋友回去,麻烦帮我们收拾一个房间,一间就够了喔!”

  “啥?”庄妈以为接到了诈骗电话。

  “不要怀疑,我庄凯岚真的交了男朋友,我们是认真的,还打算结婚,所以住同一间房很正常的。”

  “啊——”庄妈终于受不了刺激。

  “就这样,我跟阿伦会一起回去的,到时见,掰掰!”不管男友是否满意了,她放下手机就抱住他猛亲,一开始他呆住了,但很快有了回应,嘿嘿,色诱果然每次都有效。

  吻了又吻、摸了又摸,总算在亲热中得到和解,直到彼此喘息太急促,她才稍微放开来。

  “亲爱的阿伦,这样有没有充分表达了我的诚意啊?”

  “嗯,我的小岚最乖了。”被强吻的傻瓜非常满意,忽然脑中灵光一闪。“对了,我得出去办点事。”

  “好,我等你回家,路上小心,路边的野花不要采,有毒的喔。”他应该没在生闷气了吧?男人被冷落的话,也是挺会使性子的,下次得多多留意。

  花王大人外出办事,庄凯岚就跷起脚来看电视,边吃零食边抓肚子,什么形象都与她无关。

  等呀等盼呀盼,大门一开,一个熟悉的身影映入眼帘,一样的长腿、平胸、帅脸,唯一不同的是,那头可以拍洗发精广告的长发呢?

  “阿伦……你把头发剪了?”

  “嗯,好看吗?”他转了个身,让她看清楚他的新造型,其实很久以前他也是短发的,后来实在是太懒了才会变成长发。

  “当然好看,帅哥不管长发或短发都是帅哥,但是为什么突然要剪?”莫非他失恋了?但她这个正牌女友还在呀,他有啥伤心理由要剪发?

  “过几天就要去你家,我怕你家人不喜欢长头发的男人,还可能以为我是女人,干脆剪了比较清爽。”

  “你就为了见我家人,把那么美的长发剪了?”

  他耸了耸肩,微笑说:“反正我对头发长短也不在意,之前会留长只是因为懒得去翦。”

  “傻瓜——”她飞奔进他怀中,差点把他撞倒在地,幸好他背后有墙壁,所以她只是压着他贴墙,把他囚禁在她的怀抱中,今生今世不准他离开。

  “怎么了?你若喜欢我的长头发,以后我就为你留。”

  “就算你秃头我也爱!”

  “小岚对我真好。”他摸摸她的发,现在两人发型几乎一样了。

  “哪有?阿伦对我才好,我都比不上你。”今天非跟他讲清楚不可,这男人好到可以升天了。

  “小岚是最好的,打着灯笼也找不到比你更好的。”

  “阿伦是最最最好的,比我好三倍!”女人一拗起来可是很倔的。

  “阿伦好是因为小岚好,所以还是小岚最好。”

  傻瓜恋人继续无意义的争执,最后一个傻瓜吻住另一个傻瓜,所有辩论都化为浓情和密意。即使是傻瓜比知道,靠着墙壁也有姿势叮做,于是呻吟和喘息交织在一起,幸好墙壁够硬实,禁得起冲撞力道。

  二月天春寒料峭,却比不过爱火在燃烧、爱火在跳跃,屋内温度是越升越高了……

  桃园县复兴乡,旧称角板山,位于北横公路上,大汉溪贯穿其中,乡内高山峻岭,设有天然森林保护区,海拔最高到两千公尺,以观光和农产为两大产业。

  在开车返乡的路上,庄凯岚下无得意的介绍:“我们家有种竹笋、香菇和山药,去年还得了甜笋王的大奖!”

  “这么厉害?那要叫他们笋王了。”花王大人也挺会给人封王的。

  “不用啦,损人之王还是由我来当就好。”这份重责大任除了她谁扛得起?

  他笑得花枝乱颤,有小岚的地方就有欢乐,教他怎能离开她?等笑够了他才若无其事问:“对了,你在老家有没有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好朋友?”

  “我高中就到台北念书了,是有一些小时候的朋友,但他们现在也大多在桃园市。”她一年也才回家两、三次,认真说来跟家人有些生疏,尤其认识花王之后,这还是第一次回家呢。

  “喔,那就好。”心中大石总算可以丢到一边。

  “问这干么?你表情怪怪的,还不从实招来?”

  “我只是在想……你有没有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小时候就说你们长大以后要结婚的那种……”

  “啊,你不说我还真的忘了,我家隔壁有个泰雅族的小王子,以前说要娶我当他的小公主呢!”

  心中大石叠了又叠,他只觉呼吸困难。“现在……你们还有没有联络?”

  “听我妈说,他娶了一个老婆、生了三个小孩,在拉拉山种水蜜桃,干脆就叫他桃王好了,不过他没犯过什么罪,照理说是不用逃亡的。”她非常得意的说着冷笑话。

  “小岚!”他被她耍了,却是被要得很甘愿。

  “哇哈哈!我的美只有你看得见,放心吧,这辈子我赖定你了。”他吃醋的模样太可爱,她忍不住要欺负他一下,但是也不能欺负太久,谁教她舍不得他受苦呢?

  沿途有自然美景,又有情人说笑,简直希望这条路没有终点了。

  傍晚时分,他们来到复兴乡霞云村,车停在一栋红砖平房前,前院是够大的,除了他们那辆还停了三台货车,屋子已有四十岁高龄,屋后则是一座香菇溫室。

  “我家以前穷到翻过去,这几年还算过得去,有饭吃有地方住还有车开,但不像你家那么富丽堂皇,你要有心理准备喔。”两人的贫富差距是她心中隐隐的不安,虽然阿伦对她真情挚爱,她还是有一点灰姑娘心结。

  “你家就是我家。”他只用一句话就安了她的心,虽说有抄袭便利商店广告词之嫌。

  下了车,提起行李、礼盒和花束,他们一起踏出坚定的脚步,进了门,只见庄妈和大嫂在厨房忙着,庄哥和庄弟在贴春联,庄爸则是神色紧绷的盯着来客。

  “我们回来了!”庄凯岚对家人招呼。“这位是我以前打工认识的小老板,我们正在交往中,也决定要结婚了,希望到时大家都来喝喜酒。”

  “伯父、伯母、大哥、大嫂、小弟,你们好,我是徐逸伦,请多多指教。”

  庄哥马上就把春联贴歪了。“阿凯,你干么花钱请人演戏,嫁不掉就嫁不掉,钱可不是这样花的。”

  “看不起我?我现在可是行情看涨,两个帅哥争我一个,当然我还是很纯情的,爱上了就从一而终。”

  庄弟对着乳白色浆糊发愣。“台北的同性恋这么多?以后我去台北要小心点,毕竟我也是个帅哥。”

  笋(损)王之家果然名不虚传,徐逸伦差点忍不住笑意,庄凯岚正待发作,庄妈从厨房探出头来。“别闹了,来了就是客人,先坐下来喝杯茶。”

  庄凯岚拉着男友坐到椅上,放下礼盒和花束。“爸,这些都是阿伦的心意,请笑纳。”

  庄爸给他们倒了两杯茶,沉默许久才开口:“做什么的?”

  徐逸伦当然知道这是在问自己。“我是种花的,在彰化县田尾乡开了一家花苑。”

  “怎么长得比我女儿还漂亮?”

  “在我眼中,小岚才是最漂亮的,因为她的人和心都一样美。”

  庄哥和庄弟转过头去干呕,好一会儿才转过头来,脸色发青,端起杯猛灌茶。

  庄凯岚替男友讲话,“阿伦他真的很优秀,他得过很多种花的大奖,大家都叫他花王,他开的花苑非常大,有七十个员工,还有免费的午餐,赚钱就像开水龙头一样,只怕被钱淹死而已。”

  口说无凭,徐逸伦今天是有备而来,从背包拿出一份档案夹,里面是他历年来的得奖纪录、花王花苑的经营资料,还有在他名下的存款、房子和车子。

  庄凯岚瞪大双眼,没想到男友准备到这地步,是要当场作个会议简报吗?

  庄爸接过去研究了一番,又转给庄妈、庄哥和庄弟,连庄大嫂也来凑热闹,说出众人心声:“唉呀,这么好的男人怎么会看上阿凯?”

  没错,大家若有任何疑问,就是徐逸伦的条件太好了,好到让人紧张、让人心慌,这么好的男人怎么会跟庄凯岚交往,甚至想要结婚生子?天才与白痴之间莫非只有一线之隔?

  “小岚是我遇过最好的女人,她愿意跟我交往是我的荣幸。”徐逸伦回答得真心诚意。

  除了庄凯岚之外,庄家人都用同情的眼光看着这傻瓜,并暗暗为小岚这昵称而恶心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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