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再也不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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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现在的她,正在活着第二次生命的话,那么,或许许多事情都在改变中,而唯一不变的,恐怕就是她这个“音控”的病症是没法医治的了。她依然毫无抵抗能力的,轻易被这样的声音给吸引,不管对方是谁,都能引发她强烈的好奇心。

  所以她停住了步伐,只为了想多听听那声音。倒不特别想见到声音主人的长相,她向来不容易记住人的相貌,见了也大多是白见啊。

  上辈子……她的儿子也是这样的嗓音呢!好怀念啊……

  “林大哥,你别这样嘛!不会是害羞了吧?你真的很有才华,我对你的崇拜欣赏也是真的,你就尽情地演奏吧,你的双簧管真的很棒!如果不是你已经跳级保送到T大,我真想建议你朝音乐的路上走去,你一定可以成为了不起的演奏家的!”

  那清冷的声音并没有回应女声的热情吹捧,好一会后,才有人接话,是原先那个显得活泼轻浮些的声音:

  “白梅可大小姐,老实跟你说吧,你就是把他捧成莫札特二世,他也不会任由你点歌的。别说他不近人情啊,刚才给你磨去了一首曲子,就已经很给面子了,再要求那些额外的,也就太过分了,强人所难也不是这样。”

  “我只是太喜欢林大哥而已,才不是强人所难。再说这有什么难的?任何曲子对他来说,都是轻而易举的吧!”

  “梅可,好了好了,我们开始练唱吧。”另一个一直在打圆场的女声连忙说道。

  “好吧,不吹其它曲子给我们欣赏也可以,不过,我希望下星期三歌唱比赛时,是林大哥来帮我们伴奏。如果林大哥答应的话,那我们现在就可以练唱了!”

  “梅可!”一男一女的声音同时发出,都是不赞同的语调。

  “你们别开口,我只要听林大哥的答案。”那名叫白梅可的女生带着点不耐烦阻止旁人开口,很强势地对上那个始终极少开口,声音却是最为好听的那人。

  墙角阴影处,章令敏抬头看着天空。小心翼翼地呼吸,就为了能够听仔细,生怕错过那一直惜字如金的清冷声音。

  “你已经有伴奏了。今天只是因学长所托,所以我过来代为伴奏练唱,仅此而已。”很明确的拒绝,而那声音除了清冷依然外,并没有带着任何情绪。任谁也分析不出他对于白梅可的胡搅蛮缠,有何个人想法。

  “我不管,你比我表哥厉害多了,我就是要你来帮我伴奏!下周三那天的下午你又不必上课,一定有空的,你就答应我吧!”

  那清冷的声音没有回应,习惯性地创造冷场。于是四人组合、理应很热闹的氛围,仍然断送在这个言简意赅的男孩子身上。

  这男孩,简直像个强效灭火器……

  呵……章令敏脑中突然这样想着,于是忍不住微笑起来,又意识到自己不应该笑出声来,于是很快抬起一手,小心捣着嘴。

  “林森大哥!”白梅可娇嫩的音色再也不掩饰她压制已久的怒火,“我这样求你,还求了你这么久,你怎么这样铁石心肠?你那天有事吗?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事,让你这样脱不开身?”

  ……又是好几秒的沉默。

  然后——

  “啊,那个,林森……”惊讶语气里带着一点笑意的男声。

  “林、林大哥,你你你怎么在收拾乐器?”结结巴巴的女声。

  “林森大哥!你这是在做什么?”惊慌低叫。

  “如果你不想练习了,那今天就到此为止吧。”一阵收拾东西的悉悉索索声之后,随着一声落扣的声音,脚步声起,向章令敏这边的方向传来……

  当章令敏想到那人是往自己这个方向走来,而自己肯定会被撞见“旁听”的事实时,想要毫无痕迹地退走已然来不及,才心慌意乱了一秒,便撞入一双深咖啡色的瞳眸里……

  慌乱的黑眸与微微惊讶的深咖啡色眼眸,在这一刻,毫无心理准备地、牢牢地,被对方攫住。

  那一刻,可能短暂得只有一秒,但那留下的印象,却像把尖刀,干净俐落的一扎就将心口穿透。于是,一秒,便定格成永久。

  不知道从哪个方向吹过来的风,将她的长发掠起,飘向他,拂扫过他的衣领,这一点微小的动静,终于将两人从四目相对的错愕里给解放出来。

  那拥有一双奇特深咖啡眸色的男孩,微微垂下他的眼,看向她的发。

  几乎是同时地发现两人站得有些太近了,才会近到四目相对会如此错愕;才会近到她的发,可以拂上他的衣领——于是两人同时向后退了一步距离。

  因为这个充满默契的动作,两人的目光又对上了。眼中意味难明,分明是因为彼此不识,却又像是能理解对方心思到透澈,于是一时心绪有些凌乱了。

  只是,陌生人啊。两人都微微蹙眉。

  也没有相识的必要。两人心底理所当然地想道。

  然后,男孩身后终于追过来的人,打破了这奇异一刻的心意相通——

  “林森!”

  “林大哥!”

  “林森大哥!你不要走!”

  当三人转过墙角,追上男孩时,章令敏再无留恋地转身即走,没再给那男孩一记眼神。毕竟不认识,也就没有点头打招呼的必要。

  她的脑袋还一片混沌,为着自己是一只梦游蝶还是一锅正在蒸煮的黄粱还头大着呢,再无心思去理会其它,包括去认识一些她“命中”从来不曾认识过的人。

  在理清一切之前,还是让命运不要有更多的偏差了吧!

  这个因为声音太萌,而引起她做出“旁听”坏事的男孩,既已满足了好奇心,就不用再挂怀了吧。

  这个叫林森的男孩,有着一副超迷人嗓音的男孩,不过是一张见过之后,转头就要忘掉的脸谱,不会在生命中留下任何痕迹。

  章令敏很快走开,没有注意身后那些人因为看到她而抓着男孩追问着“啊!是章令敏!她怎么会在这里?”、“那个乖乖女怎么会来这边?”、“林森大哥,你认识那个大小姐吗?”之类的谈话。

  章令敏没听到别人在谈论着她,她只是转头就走,一直走,朝记忆中教室的方向走去,一边准备遗忘这些不须记忆的名字与脸谱。

  那张脸,忘了……其实根本没看清他长怎样,只记得有一双好看的眼。

  那声音,忘了……如此惜字如金,想铭记也难吧。

  那名字,忘了……她总是不太记得住人名,就如同记不住脸一般。

  所以这个叫林森的男孩,她会很快忘掉……吧?

  不过,这个名字,为什么愈来愈觉得……有点耳熟?

  第2章(1)

  我相信三百篇诗

  反覆述说着的也就只是

  年少时没能说出的

  那一个字

  席慕蓉·<我的信仰>节选

  是林森哪……

  章令敏在深更半夜突然醒来,明明已经熟睡,然而睁开眼时、坐起身时,却没有一点恍惚,像是之前四个小时的沉睡,不过是闭眼养神一瞬间的事罢了,所以才能睁眼得那般清醒。

  她记起来了这个名字,就在她打算忘掉之时。

  这个林森……

  不就是周又铃用了半辈子青春苦追到手,又亲手抛弃的那个男子?

  那个,被所有认识周又铃的人都为之同情不已的男人。虽然乍看之下,周又铃的情路无比坎坷,才会苦追了一个男人十二年,地球都绕了好几圈了,也没让那人动心半点。

  所以大家都猜,那男子绝非因为终于爱上周又铃,所以娶她。更可能的是在她的死缠烂打下,终于举白旗投降……

  忍不住捣着额头,轻叹了口气。

  怎么会,这么早就遇见他了呢?

  这个男子,应该是在她上大学之后,才第一次见面的。

  他大她一岁,可是,她上大一时,他已经是大三了。因为他高中只读了两年,就跳级上大学,以着各项优异的成绩,被保送到全国最顶尖的大学,他本身获得了太多国际级竞赛的荣誉,以至于,就算他生来寡言少语,仍然是校园内人人皆忍不住要谈上一谈的大人物。一举一动,备受关注。

  说来,她,算是林森与周又铃相识的桥梁吧。

  如果不是她考上了T大,周又铃就不会跑来T大参加新生舞会,然后遇见了林森,从此对林森一见钟情,没几天便向全天下宣告——

  这个男人她一定要追到!

  然后,她退学,奔进补习班读高四,补习班还特地选离T大最近的一间,就为了天天能见到林森一面。

  一边读书,一边追求,一边想尽办法撵走所有对林森有粉红色企图的女人。

  那时,章令敏就在想,这林森,怕是逃不过周又铃的手掌心了。周又铃是个超级自我又强势的人,她还没见过周又铃所执念的事物,不能弄到手的。

  所以章令敏相信周又铃会考上T大,会顺利赶走林森身边的女人,然后,如果她兴趣当真能维持得久一点,她也一定会成为林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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