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太阳与北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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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多年,他也懂得抓住对手的弱点,威胁利诱。而齐士坟的弱点就是爱女心切,从他刚刚一听见齐朝予出现立刻展现前所未有的笑容,就能明白。当初逼他提分手,恐怕也不是多么冠冕堂皇的理由,只是受不了女儿被来路不明的男人抢走而已。

  「做女人的衣服有什么好骄傲的?」齐士坟冷哼。

  「这也是个经济价值几百亿英镑的产业,假以时日,恐怕伯父还得请我替你量身订做衣服呢!」任晴笑得更灿烂。

  「毛头小子。」齐士坟掀了掀嘴角,讪笑的说。

  「老头子。」胜券在握,任晴才不管他是谁,凉凉的顶了回去。

  齐士坟额头上的青筋都暴出来了,连做几个深呼吸,才咬牙的说:「一句话,不准告诉朝予,我就答应你们结婚。」

  「当然,伯父说了算。」达到目的,任晴也很干脆。

  有关于齐士坟逼他们分手的事,他本来就一个字也不想提,因为不想再伤她一次,不过现在正好拿来利用。

  谁教她在意齐士坟答不答应,为了让她欢欢喜喜的出嫁,他只好出此下策了。

  「还有,结婚后得搬来和我一起住。」齐士坟继续要求。

  「如果你不怕天天看我们亲热到眼睛抽筋的话,乐意之至。」任晴笑得可开心了。他本来就不是个会介意别人脸色的家伙。

  齐士坟的脸色泛黑,又不得不在心底佩服这个小子。

  至少他靠着自己,一步一脚印的爬到今天这个地位,名声和财富也都有了,女儿嫁给他当然不会吃亏,更可以说是门当户对,可是……他非得跩得二五八万吗?

  「你们谈完了吗?」齐朝予再也等不下去,探头进来。

  齐士坟注意到任晴一见到女儿出现,眼里立刻再也容不下其他事物,眼神专注而充满生气。

  一个女人能点亮一个男人的眼睛代表什么意思,他是懂的,而这才是他真正答应,不再反对的理由。

  他们是真心相爱,也用时间证明了一切。

  「婚期决定了,记得提前告诉我。」齐士坟僵硬的抬起嘴角。

  齐朝予难以置信的看了看父亲,再看向任晴。

  任晴面带微笑的搂着她的腰,低声说了「我就说我办得到」、「不担心了吧」之类的话,然后迎上齐士坟。

  「老头子,我想你会需要一套称头的西装,等会儿我替你量尺寸。」他的语气有够嚣张,随即带着喜悦不已的齐朝予离开。

  齐士坟看着他们离去的背影,兀自喃喃「还是不该答应才对……」

  —全书完—

  初恋 单炜晴

  光看到标题那两个字,心就会忍不住揪紧的人,应该不会只有我吧?

  一直很想写学生时代的初恋故事,当然并不是因为我个人有某些特别的回忆或体验,纯粹是很喜欢那种纯洁无瑕的感觉。

  我的某个朋友现在大约二十四、五岁,她的男朋友是从国二还是国三开始交往到现在的。

  老实说,我也是不相信初恋能修成正果的人。

  不,应该说就如同齐朝予和任晴都想过的「即使初恋能开花结果,也不可能会发生在我身上」这样的感觉才对,事实也证明真的是如此,但是我很想看我的朋友和她的男朋友修成正果,一旦他们两个结婚,我也会很开心。

  不过这并不是他们的故事,也与他们一点关系都没有,唯一有关联的,大概是我写到后期,渐渐的想起他们,于是更确定想要把这个故事完成的心情。

  接下来如果没有意外的话,会展开我的第一个现代系列稿。

  相信大家一定会想,什么第一个?明明现代稿都是相关联的呀!

  嗯,如果是看我的书有一段时间的人肯定更这么认为,所以让我解释一下,会如此开宗明义的说是第一个,是由于我从来没把现代稿挂过系列名,本来想说以后也都不要挂,只是有关联而已,不过忍不住就想这么做。

  这样一来,就会破坏我古代稿有系列名,现代稿是孤单小丰团结力量大的情况,搞不好下次就换成古代稿不挂系列名,而有关联。

  以上,谢谢大家的收看,我们下回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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