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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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皇商讶然,面面相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天下的商人那么多,皇族就一家,皋皇更是众家商人在千万人之中拚搏厮杀出来的名额,说起来恐怕比学子科举还要艰难一些。

  现在费家居然肯把手中掌握的皇商份额分出去,虽然这其中还要经过各种利益的博杀,更需要重薪获得皇家的许可,但只要有份额让出来,他们又抢先得到了先机,还是有很大的争取空间。

  费家因为与太后娘家的亲密关系,所以经手的贡品种类相当多,大宗买卖里就包括了诸如布匹、茶、香料等,这都是利润可观的大生意。

  原治之凝神细思,他如今倒觉得费明德这一番作为肯定是背后有人指点了,费明德在读书与揣摩人心上,还略有几分才识,但要说到处理家产,确保日后利益并能安稳度日的手段,他是肯定做不来。

  那么,是那位外貌秀雅如兰,气质却凛冽如梅的女子在背后出的主意了?

  她倒是很懂得「舍得」二字的精髓所在——有舍才有得。

  费明德与费忠贵毕竟不同,舍去费家的经管之权,可以换来费明德的安心科举仕途。

  舍去皇商生意中的几个重要份额,将众人盯在费家财产上的注意力轻巧转走,却又保留下皇商名额,维持费家地位不坠。

  只做玉石珍宝这项少而精、又不会如吃穿等贡品容易惹祸的生意,省心又省力,当真是一舍而数得。

  难得闺中女子也有如此高瞻远瞩的目光与俐落手段。

  原治之目光幽深,心底却忍不住浮出一点愉悦笑意。

  这倒有些意思了。

  很有意思。

  他与费明兰无意的暗中联手,倒成全了费明德。

  费明德这个庶子也算福大运气大了。

  费明德不明白原治之为什么会出手帮他,百恩不得其解。其实说穿了,无非也就是因为「庶子」二字。

  人同此心,情同此理。

  谁又知道,在外人眼中当今高高在上、最炙手可热的、除了皇家之外的第一世家望族的原府三公子,其实也不过是个「母不详」的庶出子而己。

  费明兰,明兰,明兰……

  原治之在心中反复念着这个美丽的名字,想着那俯如同这名字一般兰心熏质的女子,心头再次怦然而动。

  他毕竟还年轻,知好色而慕少艾,第一次见面时,费明兰出色的外表就让他留下了很不错的印象。

  而现在,费明兰的行事作为,更是触动了他的心,他喜欢坚强又聪慧的女子。

  疾风知劲草,费明兰在父亲骤然去世之后的一连串作为,己足以证明她性格中的坚贞不屈。

  他的心头滚热,有一股冲动想要去呵护疼爱那名外表如兰、性格却如梅的女子。

  爱,在最初的最初,或许就是缘于这样的一点点冲动。

  ***

  第4章(2)

  花期短暂如美人青春。

  眨眼间,春兰的花期就要过去,香味和花型都已步入暮年,费明兰准备剪花,为植株发芽贮存养分了。

  立春和立夏提前一晚用烧酒浸泡了银剪,清晨起来,在下剪前,又把剪刀在明火上烧烤过,等剪刀不热了,费明兰净手后才亲自下剪。

  剪下来的兰花,被丫鬟们小心收起到无味的木盒里,日后或做熏香,或做香重:或制成干花做兰花茶、兰花点心、羹汤配料,皆是美味。总之,兰花尽情缩放展尽美态之后,仍然可用、可食、可入药,好处多多。

  旭日东升,站在兰花盆前的费明兰身上一袭水绿长裙,裙角绣着没有开花的兰草,乌压压的秀发束成两根长长的辫子,盘结在脑后,辫子以暗色发箍固定,斜插一支碧玉簪身、下垂蝶戏兰花翠玉珠串的步摇,清新亮丽一如那秀雅动人的极品名兰。

  立春春俏声对立夏道:「大小姐真好看,比二小姐美丽多了。」

  立夏小小「嗯」了一声,大小姐并不喜下人们多嘴多舌,所以她们只敢背着小姐偶尔小声议论一回。

  「那些官家小姐虽然自视甚高,每次来看小姐头都抬得高高的,可她们就算用上吃奶的劲儿打扮,也没小姐动人。」

  二婢并非突然产生如此感慨,而是昨日费家二小姐终于出嫁了!

  在亡父百日服孝期间匆忙出嫁,并不犯忌讳。有些人家的儿女年龄大了,担心三年守孝会耽误了儿女的婚期,导致婚事生变,所以就有了百日孝期内允许紧急婚娶的特例。

  同例,官员的父母逝世后,官员一般要丁忧回老家,为父母守孝足三年。可对于皇帝来说,这其实是大大浪费手下官员的时间,所以皇帝就可以「夺情」,以特例召回能臣干员,继续让他们为自己做牛做马。

  人们不会指责费明蕙匆忙赶着出嫁,但让丫鬟们忿忿不平的是,明明大小姐还没有订亲,为什么二小姐就已经出嫁了?

  这让她们尊贵的嫡出大小姐也太没有面子了吧?

  少爷继任了家主,如今已经大权存握,名副其实,以后不知道会不会善待太太和大小姐喔?

  立春和立夏这两个忠心耿耿的贴身大丫鬟,难免要为自家小姐忧心一二。大小姐今年都十六岁了,守完孝就十九岁,绝对算是大姑娘了,连婚事都没有议定,到时候可怎么办呀?

  可是大小姐最近一直表现得平静无出,除了吃斋茹素,为父亲守孝之外,就是陪伴母亲,弄弄花草,好似没有任何心事一样。

  正在立春和立夏随侍在费明兰身后,有点忧虑地注视羞她忙碌的背影时,小丫鬟石榴小心翼翼地提着一只鸟笼走过来,说:「启禀小姐,有位原公子给小姐送来一只鹦鹉,少爷要我拿来给小姐过目,问小姐是否收下?」

  费明兰闻声转过头来,将手中的银剪交到立春手上,诧异地看着玄铁鸟笼里的鹦鹉,这只鹦鹉看起来还算幼小,鹦嘴鲜红,顶部细毛淡绿,两翼羽毛却是油亮光滑的翡翠色,极为漂亮。

  石榴识趣地将笼子举高,道:「少爷说这叫丹巴鹦鹉,是从遥远的天府之国购买的珍禽,是很希罕的品种呢!」

  立春、立夏也好奇地盯着看个不停,立夏问道:「人家都说『鹦鹉学舌』,这只会说话吗?」

  石榴从荷包里取出几枚葵花子,放到手心里,却又不让鹦鹉吃到,诱着牠道:「馥馥?馥馥?说『姐好』」

  鹦鹉馥馥高傲地在鸟笼内踱来踱去,就是不肯开口。

  「牠叫馥馥?」费明兰间道。

  「是呀,小姐,少爷说出自什么诗呢。」石榴苦恼地皱了皱眉,她不识字,可不懂什么诗呀歌呀的。

  费明兰接过石榴手里的葵花子,打开笼子门,馥馥就主动跳到了她的手心里,她用手指轻轻抚摸馥馥的背部,馥馥低头啄食了一枚葵花子,然后在她的手心里跳了跳,甩甩头,忽然开口道:「幽兰在空谷,馥馥吐奇芳。」

  费明兰又惊又笑,用手指点了点牠的小脑袋,笑道:「哎哟,你还是个小才子呢。」

  馥馥满足骄傲地又跳了跳,继续学舌道:「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于于归,宜其室家。」

  费明兰这下却有点笑不出来了,她就是再笨,也听出了这鹦鹉果真是在「学舌」,学他人的口舌,做了个传声筒而己。

  费明兰喜好读书,平时涉猎颇多,知道丹巴鹦鹉确实属于珍禽,这种鹦鹉音色清脆圆润,动听悦耳,而且很聪明,十只里九只能学人言,有的还能一口气诵出长达十几个字的诗歌,比如眼前的馥馥。

  立春和立夏却听得大为惊叹,石榴更是目瞪口呆,她可是怎么也记不住这样的诗词呢!

  馥馥居然比她还聪明,太厉害啦!

  费明兰心情复杂地看着眼前漂亮可爱的馥馥,心头却浮现出青衣青年高雅端华的样子,不免有点心思浮安。

  她前几天知道了原三公子是亲自来相亲的,那时候她就已经羞窘过、担忧过、思虑过了。

  她不知道原三公子到底对她是什么印象,心头有点忧虑不安。

  哪个少女不怀春?

  费明兰再聪慧、再坚强,也不过是一名正值二八芳华的妙龄少女,她自然也会偷偷地猜想自己将来会遇到一位怎样的男子做她的夫君。

  ***

  原治之,世家望族原府的嫡三公子,原府众多男丁都位列高官,长辈且不提,光原治之这一辈人中,长兄年纪轻轻已经位列二品大员,是手握实权的尚书左仆射:二兄十八岁已经成为少将军,为国驰骋疆场,长年厮杀在前线:原治之本人十七岁也己进士及第,虽然只是第三名的探花,据说却是皇帝因为他年轻,长得又俊美,非常符合「探花郎」这个美誉,才故意将他从状元降到了第三。

  而且,费明兰听庶兄费明德详细讲述了原治之对费家的出手相助,了解了原治之的手段与善意,这让她感激之余,更增添了几分少女的浪漫憧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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