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腾云衔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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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睽违多年的书展,距离上次参加书展的套书,约莫……原谅我记忆力衰退,居然已经算不出来了。

  细数去年的书宝宝,汗颜的发现是我近年来最努力的一年,更惊人的发现,默默写着,居然也突破三十大关,尤其雷集团画下了句点……好吧!不是很完美的句点,看在年纪是女人头上第二把刀的份上,大家就别再用眼神凌迟我了。(说到女人,我最近才知道,有人猜我是男的……泣血)

  先谈谈《腾云衔玉》这本书吧!接续《无价之宝》之后,写到让我毫无信心可言,对古装,真的只能无语问苍天,尤其文中常常套用现代用语,辛苦的编编,一定出现年代错乱的困扰。我真的问题很大!所以咱们别再虐待编编,让她好好的安养生息,下一本暂时不再写古装。唔……好吧!被大家看穿了,这确实是挡箭牌,真正的原因是在下已经阵亡,短期之内不想再写“膳”这类的文字。

  在写这本书时,抽空去了趟日本,选择的地点是日本鹿儿岛,印象最深刻是山城上的猫咪,它们完全不惧怕人类,甚至愿意安适的蜷伏在脚边,任由旅客对它们上下其手。当然,我也不客气的偷吃了几块豆腐。

  不同于东京,鹿儿岛的生活步调缓慢,偏偏我们的行程紧凑,如果下次有机会,希望可以慢游其中,至少学会闲适。

  说到这里,各位可能会问,到底有多累啊?想想一天只睡四个小时,连续六天,会是什么感觉?相信大家都会回答:想死的感觉!

  不能免俗,新年新希望,不晓得各位有什么愿望?中乐透?我也投了一票。

  不管愿望是什么,祝大家心想事成。

  第1章(1)

  银雪不融,堆叠在山壁峰项,远看千仞绵叠,岚气旋绕时,深不可测。

  凤鸣族,根据族中长老口耳相传,居住在长白山长达二十一代,他们不过问俗事,自给自足,会耕种,擅狩猎,族中不分男女,相貌皆美丽。

  凤鸣族是母系社会,早年应该以男性为主才对,所以才有凤鸣的称呼,不知道从哪一代开始,族内的新生儿多是女娃,成年后只好下山寻找对象,等成了亲再回到长白山居住,时过局变,渐渐演化成母系社会,唯一不曾改变的是凤鸣族族人的外貌,男俊女美,宛若仙人之姿让他们有些人娶了名门闺秀,成了一方富贾,也有些人嫁入显赫官邸,过起贵夫人生活。

  当然,红颜薄命不是戏言,所以凤鸣族族人的寿命普遍不长。命运乖舛的凤鸣族女子也会遇人不淑,走投无路时,只好回到族里寻求庇护,通常族人会接纳,但是否真心则不一定,毕竟自私是人之常情。

  “好丑!娘,他为什么长这么丑啊?”黄髻娃儿大喊,手指着不远处在挖着山薯的男孩。

  男孩又黑又瘦,直挺的身子僵住,没有料到有人会在这时候出现,他已经尽量挑在初阳未升、冰露未现时出来找食物了。

  “丑奴,你怎么在这里?”黄髻娃儿的母亲跨着大步来到男孩身边。

  “我来找些山薯。”男孩站起身,声音细小微弱。

  女子皱起眉头,“怎么回个话也有气无力的?你母亲呢?”

  男孩摇摇头,不肯再开口说话。

  “八成又下山去找那男人,真是的,没有半点我们凤鸣族的魄力,拿得起,放不下,这样纠缠像什么话?!丢光凤鸣族的面子。”女子冷哼一声,满脸嫌恶,牵起娃儿的手,迅速走远。

  男孩一动也不动的看着他们母子走远,才慢慢的蹲下身,强忍着在眼眶里打转的泪水,继续找山薯。

  他不能哭!哭根本没有用!男孩子也不能哭。

  下一秒,场景扭曲,长白山的白桦林海不见,取而代之是朱红大门,上面嵌着两只足足有成年人手臂粗的铜环,两只石狮威风的坐镇左右,丑奴的身长似乎抽高,但一样的黝黑,跪在门阶上。

  砰的一声,蓄着黑胡子的男子把丑奴踹到大马路上。

  “这是哪来的野种,居然敢到我江府门前撒野?!我的每位夫人貌美如花,所生的子女皆属龙风,你居然敢说你是我儿子!你有没有照照镜子?尖嘴猴腮,又黑又瘦,你哪点像我啊?如果像你娘,那你当大爷我瞎眼吗?”

  “老爷,别气了,小的会把他撵走,你快进去歇着吧!”门房涎着脸,陪笑的说。

  吐了口痰,江老爷转身走进府邸。真是触霉头!看了就让人不愉快的阴沉孩子。

  门房随即露出凶狠的表情,“我家老爷说的话,你都听见了,快走吧!真是的,时局不好,要饭吃也不是这种要法,居然骗到我们江府头上!你走是不走?”

  男孩瞪大双眼,一动也不动。

  门房被他看得心里发毛,不禁恼火,拿起扫帚,连打他好几下,却依然无法摆脱那双讨人厌的眼睛。

  “我叫你走啦!走开!”

  男孩沉默不语,维持同样的姿势。

  门房气急败坏,又打了他几下。

  突然,竹条划过男孩的脸蛋,渗出的鲜血让脏黑的小脸更显狼狈,他没有喊痛,只是直瞪着门房。

  这男孩好邪门,被他这么一盯,居然有种被看透的感觉!门房倒抽一口气,背脊发凉,连退几步,一时没注意到红色门槛,整个人跌坐地上。

  他一个堂堂七尺高的男人,怎么会被一个娃儿的眼神恐吓?

  门房恼羞成怒,随手抓起石子,用力一丢……

  该死!好痛!

  当扈呻吟着坐起身,放下原本捂住眼睛的手。

  什么都没有!他又作梦了。

  该死!他好几年不曾作过这个梦,怎么又……

  既然已经清醒,当扈知道自己再也睡不着,索性起身习剑。

  再过半个时辰,他就要起程前往相州,处理群雄割据所产生的运权问题。

  这些张扬起义为名的流寇,虽然不成气候,衍生的小事端却不断,或许真是到了他该向唐王输诚的时刻。

  从黄土飞扬的边关城一路向南,古凤玉大开眼界,早先的无趣慢慢的转为兴趣盎然,黄沙滚滚的景致开始有了生气,她选择跟着商队果然是明智的。

  当她利用脉冲及非脉冲器成功的跨越历史洪流时,就代表完成了母亲的遗愿,证明利用磁力的理论是可行的,这对她而言非常重要。

  只是,完成这个她视为人生最大愿望之际,心突然变空了。

  怎么也没有料到会在十六岁这年完成她母亲没有完成的愿望,没有未来的目标让她开始茫然。

  那么之后呢?她要做什么?再回学校做学术研究?

  但是,她志不在此。如果走进产业界,她不善交际,没有学宝的手腕,也没有学柔的胆识。

  她知道自己的个性沉默、慢熟,讲白一点,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尤其长久处在实验室的单纯环境,让她对于环境转变的适应力钝化,当初若不是学柔一直热情的与她攀谈,她们不会成为好朋友。

  古凤玉知道当初同意这趟历史旅程的三人都抱持着不同的目的,学宝希望可以藉由古董的搜集获得更巨大的财富,学柔是标准的考古狂,而她呢?除了完成母亲的遗愿,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改变自己,所以她坚持与其他人分道扬镳。从目前的状况看来,她相信自己可以做到独立,并且完成这趟改变自己之旅。

  商队进入涿郡后,由陆运转为河运,水光潋滟,岸边奇岩峥嵘,山景倒映入川,美不胜收。

  古凤玉不由得赞叹,如果是张大千大师,就能挥毫成画,隽永留存,只可惜她的美术天分奇差。

  “阿玉,你把我们这趟出门的货物列册了吗?”商队的领队王世贵边说边从船舱出来。

  他世居苏州,父亲王宝仁是苏州有名的富贾,在隋炀帝要求大商富贾迁居洛阳时,王宝仁还只是殷实商家,没有资格搬到洛阳,但也因为那些富贾迁居,才让王宝仁得以慢慢的壮大声势。

  王宝仁共有十二名子女,王世贵外向,书念得少,识的字有限,喜欢大江南北游历,常说志在四方,那一本本书册只会局限他的雄才壮志,王宝仁就放他自由,没想到他把商队经营得有声有色,也算是不辱门风了。

  “列好了。”

  “很好,这趟远行满载而归,也幸好路上遇着你,否则我就要对着那堆货物干瞪眼了。”

  王世贵本来有位仆从王大福,从小就进王家当家仆,自然也从主姓,没想到他手脚不干净,王世贵气得将他撵走。

  “少爷,别这么说,这是小的应该做的。”

  “我瞧你这么瘦弱,娶亲了吗?”王世贵认为不重则不威,男人就是要壮硕,尤其肚子代表财库,瞧这小子瘦弱到灰色衣裳的肩线都滑到手臂处,根本没有几两肉嘛!

  当初若不是他信誓旦旦的说自己识字,王世贵也亲眼看见他折了树枝在沙地上写字,说什么都不信这穷酸小子识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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