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怜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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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家四代经商,生意做大了,自然想要有些文人气,书库藏书万卷,整理起来并不容易,何况福婶说了,那丫头是从头到尾全部重新改过,可见的确有点本事。

  “这样看来还挺能干的。”

  “是还不坏,就是性子有点奇怪。”福婶笑说,“明明也嫁过人,但却不会针线,有过翁姑,却不会奉茶,识得的字是不少,但写出来的字却奇丑无比,不过人倒是好相处,也听话,之前老夫人吩咐了,等二少爷回府,要她记得每天去少爷书房的案头看看,如果您没翻的书,就拿回大书库,若是有兴趣的,让她再找找有没有差不多的给放上去,给二少爷打发时间,刚刚大概是换书来的。”

  “你刚刚说,她都住在书库耳房?”

  “是。”

  当天色暗下,苏玉振换上黑色披风,撑着伞,朝书库走去。

  那丫头实在太像一个人了,虽然只是远远的一眼,但他还是瞬间想起了记忆里的那个身影。

  他没办法装作不知道,觉得自己一定要去看一看。

  书院耳房中的灯亮着。

  他走过去,敲了敲门。

  “晴儿,你来得真快,我也才刚回来呢。”

  门呀的一声从里面开了,女子一手开门,一手拿着块饼咬着,也没仔细看来人,又回桌子上翻找,“最近事情多,我只折了一些,你回头跟吴姨娘说……”

  “我不是晴儿。”

  那女子转过头,一见是个陌生人,张大嘴巴,吃了一半的饼从嘴里掉下来,“你……你……你谁啊。”

  第2章(1)

  夏怜儿来到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已经三个月了。

  是的,整整三个月。

  三个月前,她还是一个“万事皆要做,薪水却没多”的小资女,整日在职场载浮载沉,唯一的慰藉就是和高中死党每两年出国一次的放松时间。

  由于阮囊非常之羞涩,那些欧洲、美国、日本等等完全无法列入考虑,所以她们今年选了不太贵的江苏,当然,一定要是自由行,行程自己规划,饭店自己找,绝不成为被强迫购物的肥羊。

  那天,她们在饭店里正无聊,于是安玺玉拉上窗帘,关掉电灯,拿出早就准备好的东西,打算来玩碟仙。

  她和樊彦香,韩荞惜,安玺玉四人原本都是高中地下社团碟仙社的主力社员,这兴趣一直维持到现在都没变,出国当然也要玩一下。

  这次她们请出的碟仙是名女性,在她们问了关于自身的姻缘问题后,碟仙居然指向了“穿越”二字。

  她们四人面面相觑,都不理解碟仙是什么意思,没想到这时候樊彦香竟然问了最忌讳的问题-碟仙怎么死的!结果碟子飞快移动,又停在穿越两字,她们在觉得困惑之余,也认为问不出什么,便决定让碟仙归位。

  想不到这时地面突然开始剧烈震动,当她们惊觉是地震时都惊慌不已,因为房间可是在三十六楼啊!

  当下她们也管不了碟仙归不归位这种小事,逃命最重要!

  然而饭店此时摇晃得更加剧烈,她们还不及想要怎么逃出去,饭店就垮了,她的意识也在尖叫和害怕中远去……半梦半醒的时候,她听到有人喊她,“怜儿,你这傻孩子,快点醒过来,表姨在叫你,听见没?”

  不知道这样过了多久,她终于有力气睁开眼睛,说也奇怪,她几乎是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接受了命运的安排-自从父母在她国中时意外身故后,她就变得很容易接受事实了。

  譬如说,她从掌上明珠成了孤儿,譬如说,舅舅明明有能力,却不愿意照顾姊姊留下的孤女,或者像姑姑那样,扶养她到国中毕业,却明示暗示她不需要升学,应该去赚钱好帮忙一起养表弟表妹,顺便报答姑姑的养育之恩。

  又譬如说,明明是四个好朋友在饭店,剧痛后醒来却发现自己不知道跑到哪个朝代,还成了恶毒下堂妻,好呕。

  最呕的是,如果早知道有这一天,她应该学一点古代生存法则才对,像仁医那样,在古代做抗生素,或者像凯罗尔,懂得引水跟建筑,那她就发达啦,说不定还会被请进皇宫供着呢,偏偏她是个彻头彻尾的现代人,依赖手机,依赖电脑,习惯使用瓦斯炉与微波炉,早上要吃面包跟咖啡……别说养活自己的技能,她连习惯都还做不到。

  古代人的袜子为什么一点都不暖?雪下得这样大,但因为是下人,所以只有一件袄子,她好想跟大管家说,好歹给件羽绒衣啊,二手的也行,袄子实在太不保暖了,导致她每次在外面都要蹦蹦跳跳,自体生热取暖。

  要说什么好处的话,大概就是有表姨了,其他的丫头都喊她陈嫂。

  一个四十几岁的妇人,也真的对她很好了,她病的时候照顾她,给她喂药,喂饭,等她醒了,又到处求情,只希望让她有个地方安身立命,父母亡故后,亲戚都对她避之唯恐不及,很久没有被人这样真诚关心的夏怜儿几乎就要把她当亲阿姨了。

  醒后几天,她终于知道自己接替的这个命运原主人,也叫做夏怜儿,一模一样的三个字,一模一样的容貌-所以也没什么好问了,冥冥之中自有定数。

  虽然是惊天巨变,但她也不是吃素长大的,亲戚的冷言冷语,长大后职场的尔虞我诈,都让她训练出一定的观察能力,她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弄清楚,自己所待的 “苏府”相当好野,薪资优渥,只要她不犯错,衣食无忧不成问题,若能力好一点,就能多攒一点钱,于是,她当然要在必要的时候展现自己的能力了-按照笔划排书不科学啊,杜威分类法才是王道。

  也因为她这项才艺,才得以远离洗衣房跟厨房,不管是手洗衣服还是升火煮饭她都真的没办法,幸好大学时期在图书馆担任过工读生,管书这事情难不倒她,加上初一十五可以出去溜溜,帮书库添书,顺便帮丫头买些胭脂水粉赚些过手钱,加上一个月颇多的月银,如果不挑剔她的毛笔字,应该算是很完美的工作了。

  开始当下人后,月银加上外快,到现在也存了一笔小钱,前几天趁出门时跟钱庄的人换了两颗金珠子,缝在鞋子里侧-不管在哪里,钱都是最重要的,这时代又没有劳基法,万一哪天莫名其妙被赶出去,至少不会流落街头。

  至于做生意那些她倒是不想,平心而论,她的个性不爱与人争,这种管理书库的工作最适合她了,如果将来能找到一个不嫌弃她这个曾为毒妇的女人,要结婚也不是不可能……但夏怜儿怎么样也没想到,就在她已经认了命运的时候,会出现这事——她前阵子去厨房,见当天菜色多有骨头,又想起“表姨”说起,桌巾一旦沾了油,那油渗入绣线总是难洗,若洗不干净,又会被管家骂,于是顺手用厨房的粗纸折了几个垃圾桶,再将装骨头的小碟子放入,高度加上去,不管是骨头或者不爱吃的菜,都不会滑出碟子,而那精绣桌巾自然不会那样难洗了。

  没想到爱嗑瓜子的吴姨娘看了之后惊为天人,当天便命晴儿送了一叠上好的红描纸,让她多折几个。

  好呗,主子发话了,她当然只有折的分。

  意外的是,进来取货的不是晴儿,而是个男人。

  男人没什么好怕,反正她是下堂妻,不用顾虑名声,可怕的是,这人居然跟她英文补习班的坏心同学撞脸!

  太可怕了,太可怕了,太可怕了。

  同学叫程什么她已经忘记了,但她真的记得他的脸就是长这样没错啊啊啊啊啊。

  就算留了长发,穿了狐裘披风,可五官没变啊,唉,勾起她不堪回首的记忆。一阵虚弱。

  怜儿摇摇晃晃走到桌子旁边,给自己倒了一杯茶,呜,好冰。

  深呼吸后,她终于问了早就该问的问题,“你是谁?”

  “你家二少爷。”

  嗷,苏什么来着?!苏……苏玉振。

  集大成也者,金声而玉振之也。

  金声也者,始条理也,玉振之也者,终条理也。

  以前学的是玉振金声,穿到苏府,却是按照句里顺序给命名一一好多事情这样,相似,但又不一样,通通要从头习想起名字了,现在是该做什么?怜儿模仿电视中婢女看到主子的样子,福了一福,“参见二少爷。”男人扬起眉,“参见?”有什么不对吗?怜儿想了想,“二少爷吉祥?”

  “吉祥?”看来还是不对啊,不是参见也不是吉祥,那应该是啥?

  “嗯。”呼?看起来是满意了。

  有钱人真麻烦,看来一定是嫌“参见”跟“吉祥”不够气派,可惜古代人不懂数学概念。

  “不知道二少爷这么晚过来,有什么事?”

  “福婶说,书库是你在打理?”

  “是。”

  “帮我找西延国的水土志来。”

  “请问少爷,是整个西延国的水土志都要,还是先拿部分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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