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野厨变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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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从哪里学到这种做法?”宇文决吃遍大江南北,从没有听过这种料理方式。

  “记忆中,我娘曾经这么做过。虽然印象模糊,但我想应该差不了太多。”

  “好香。”

  “山胡桃木经过火焰焚烧,有特殊的油烈香气,经过高温,会沾附在肉上,等一下焖熟的兔肉就是这么香喔!”

  宇文决咽着口水,迫不及待的想要尝尝滋味,怎么会这么香啊!馋虫在腹中翻滚,让他的胃都空得发痛。“要我帮忙吗?”

  “不用,这做法需要精准的掌握火候。如果你有空,可以帮忙挑水,把水缸注满。”

  “早就注满了。我真是不明白,你这么小丁点,怎么用了三个水缸?水放太久好吗?”

  “两天就用完,不会太久。”

  “两天?你用在哪?”溪水距离这里可不近,来回一趟也要两刻钟的路程。

  “要梳洗、要漱口。”

  “就像昨天的洗手?”宇文决总算发现不对劲的地方,她似乎太常做清洁工作,连明明曾经是畜圈的屋子都可以一尘不染。

  他钜细靡遗的打量季娃,对于自己的观察力向来自豪,当然也察觉到她的指缝非常干净,没有任何黑渍,这表示她非常重视清洁。

  “当然,虽然我只是小小厨工,没什么机会握着菜铲,但是经手的洗盘、切菜都有,若是连自己都打理得不爽俐,让客人吃得闹肚子疼,不是很糟糕?”

  “这也是你娘教的?”

  “小时候,我娘不管再怎么忙碌,或者荷包再怎么羞涩,也会坚持每年做件衣服给我。她认为衣服可以旧、可以补,但就是看起来要干净,这样才不容易生病。”贫穷的人怎么有本钱生病?所以季娃的娘非常重视细节。

  可能是因为工作和食物有关,总是吃进肚子里。虽然太平盛世,歌舞升平,但有些穷人连肚子都填不饱,挖树根或吃馊食,偶有所闻,寻常人家对于洁净也不会太讲究。除了大宅深院的富裕人家,其中又以三代积富的才懂吃,规矩讲究,自然家里的家生子教得也不含糊,但这些家生子通常是买断的,一辈子就在深宅里,耳濡目染了主家的习惯也是正常。

  但季娃的行为有些粗鲁,不像大户出身,所以是她的娘啰!

  “你今天不去做陷阱?”

  “不能每天猎,这野味一多,价钱就差了。”

  “为什么?”娘还在世时,她也只有逢年过节才有几片肉可以涮下牙缝,当时还舍不得咽下,总要一嚼再嚼,把那股香味都先吞进肚子里,连空气都不可以同她抢。

  兔肉、獐子肉,多美味。

  “物以稀为贵啊!”

  “喔!就像咱们这儿的海鲜一样,尤其到了冬季,雪封了河川,就连海鲜也变得昂贵。”

  宇文决挑了挑眉头,没想到这女娃听得懂俗谚,难不成……

  “你识字?”

  “我娘有教,只是识得不多,有些看不懂的字,比较艰涩,我会找机会询问来投宿的客人。”

  驿站的客人层次不高,应该能教的有限。他又问:“你喜欢识字?”

  “小时候不爱,后来隔壁的阿文知道我懂得一些皮毛,曾经请托我写家书回他老家,虽然我一直拒绝,毕竟认得的字不多,但又拗不过他,报好只是几个大字,简单的,看着他收到家人的回信时那种喜悦,让我发现识字很好。”

  “你有收钱吗?”宇文决知道在村落里总有些落拓的书生,偶尔帮人写写家书什么的,赚些钱糊口,但那些书生通常自视甚高,收的银两也很生硬,怎么都不肯便宜将就,比较没有钱使的人也会询问一些程度或许不这么好的人,反正就是跟家里报个平安。

  季娃摇头,“大家都是伙计,辛苦的工作就是为了图个温饱,也渴望能让家人饱餐一顿,反正我的程度也不是很好。”

  “买纸笔的钱呢?”

  她脸一红,嗫嚅了半天,“反正我一人饱,全家饱嘛!”

  烂好人一枚!其实他也是吃定她这种软柿子的个性,否则怎么会就赖着住下来,更别提男女授受不亲,她年纪甚小,可能不懂,他他不一样。

  “怎么熄火了?”

  “接下来是焖。趁这时间,我去淘米。”

  “你买白米?”

  “我想你既然西上山去狩猎,总是要填饱肚子才有气力,听镇上的猎户说,有些野猪力气大得惊人,有时候纠缠上三、四时辰,最后都是拿命来换银子的。”

  素昧平生,他不过就顺手猎了几只野兔,这种事不是没做过,前些日子在隔壁县城也是,那对夫妇只是道谢两三声,关上门,吃得满嘴油,叫也没叫他一声。虽然他光闻那油渍味就没胃口,那种粗糙的处理手法,没有放完血就料理牲畜,只会让口感充满膻腥味。

  季娃还记得刚听到时多么惊骇,从来没想过弹牙的野猪肉居然要用人命换。幸好他是设陷阱,听说危险性小,但小归小,总是有危险性。

  字文决尾随在她的身后,来到她所谓的厨房,看着她从水缸里舀水,接着开始淘米,最后还把淘米水留着。

  “留那做什么?”

  “等会儿去油,效果很好。”

  “你就这么随便留着我,不怕我是坏人?你不是说你娘有教过你,防人之心不可无。”

  “可是我知道你不是坏人啊!”

  “从何得知?搞不好我是打家劫舍的江洋大盗。”

  “那更不可能找上我了,你也瞧见我家。”家徒四壁。

  “辣手摧花呢?”

  “我是青苗子,涩口得很。”季娃口舌麻利的回应。“再说,我知道你不是坏人。”

  “从哪得知?”

  “牙齿。”

  牙齿?难不成当踶马来着?

  “我娘常说,做吃食的人最重要的是舌头的敏锐度,其次就是清洁,至于牙齿,她认为当一个人常常微笑时,露出来的如果是黄板牙,或者齿缝塞着黑渍,总是不美观。如果一个人不常微笑,那表示心底有挂碍,这挂碍有可能是做了缺德事,良心不安,或者一时遇上困难……总之,原因很多。”

  “就单凭我的牙齿?”太主观了!虽然从外表判断好人、坏人本来就是主观影响居多,但她也太随心所欲的认定。

  “有什么不对吗?”

  唉!他应该感谢她的主观认定,否则他怎么能登堂入室?虽然这里简陋,但总是能遮风避雨,只是要任由她抱持着这种可笑的识人平断方法吗?

  任重而道远的重担往肩上一压,让宇文决差点喘不过气,不禁开始怀疑,这脆饼是否吃得太便宜?

  第3章(1)

  这一餐得来不易,馋涎几乎要漫流成河了。

  宇文决看着桌上摆了一盘熏兔肉、一盘清爽的野菜蔬,最后还有一锅热腾腾的笋汤,不是他这辈子吃过最丰盛的餐食,却是最期待的。

  季娃夹了一块兔肉,放进他的碗里。“你先尝尝。”

  他毫不客气的夹起兔肉就往嘴里送,肉质咬劲弹牙,满满的胡桃木香冲上鼻尖,浓郁的酱香居然奇异的结合胡桃木香气,成为后盾,再配上晶莹的大米饭,可以让人连吃好几碗饭,这种南方的煮食方式,不带任何刀工或料理上的多余佐料,但最原始的料理方式奇异的点出属于北方的生活型态。

  宇文决当下就想到,若是那些烙饼夹着这种肉片,提供给过站的旅人温饱,食用上的方便往往不要求口腹的满足,但这不同,两者歉顾。

  看着四周的环境,真的称不上舒适。

  “娃儿,你有想过改善自己的生活环境吗?”

  季娃注视着宇文决的眸子,清澈见底,完全不带任何恶意的嘲讽,观察一会儿,才安心的回答,“当然想过,我想多挣些银两,可以帮娘做新碑。但是之前跟掌柜商量借些银两充当本金时,被奚落一顿,他认为我是好高骛远,做生意没有我想像的这么容易。”

  “笨蛋!”

  “你做什么骂人啊?”

  宇文决一脸满足的吃着食物,真的没想到她摘野菜也很有一套,去芜存菁,青嫩的口感让他无法想像前两天他采的也是同一种类,怎么入口的感觉完全不是一回事?

  “你也不想想老东家是做什么的,你认为他会借钱支助你,好栽培一个竞争对手?”

  “可是掌柜认为我的小点端不上台面,不足为惧。”

  “他吃过你烹煮的食物?”

  季娃摇头,“连赵师傅都认为我还不到火候。”

  “那是多久以前的事了?”

  “一年半。”当时娘过世,她记得掌柜还兴致勃勃的让她下厨,做完一桌菜,掌柜只尝了一口就长叹,青出于蓝的指望没了。她当时还懵懂,是后来厨房的粗使嬷嬷解释,才晓得原来掌柜巴望着能挖到宝。

  若是她尽得娘亲的真传的话……只可惜掌柜失望了,但又不能一下子把她赶走,以免落人口舌。

  季娃没有怨,只有满满的感激,至少东家留下她,让她有一口饭可以温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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