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娘子生一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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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到这,一股怒气涌上心头,她的命是他的,她不好好爱惜,是想跟他作对吗?

  “莳萝!”不是才答应会听他的命令,怎么连叫了她三次还是站在原地不动?

  凤蔚夜从来不知道自己有爱生气的毛病,不过才短短交谈几句话,他就又被惹恼,他可是号称脾气最好的凤少爷,可这个风莳萝却有激起他生气的本事。

  轰隆一声,天际划过一道如银箭的闪光,跟着是一声迅雷巨响,雨水倾盆而下,他发现她的眼里写着惊恐,随即一个箭步过去将她纳进自己的怀抱。

  她在发抖。

  “你怕闪电雷鸣?”将她紧紧抱在怀里,不让滂沱大雨淋在她身上,他感觉到她的手紧紧捉着他的衣裳。

  怎么她连死都不怕,却会怕雷电?但他觉得她这模样娇柔得可爱,心中有股怜惜之情。

  “雷电好可怕。”以为她不会回答,没想从他怀里传来呓语。

  “我送你回房,进屋后马上将湿衣裳换下来。”屋外雨大雷声大,至少屋内可以让她稍有安全感。

  轰隆!震天雷声从天边打下来,风莳萝害怕得收紧捉着他的手,而他被她突然拉扯,一个重心不稳,加上雨势太大,脚底打滑,结果抱着她双双跌倒。

  风莳萝在他的保护下没有受伤,只是他这一跌正好压在她身上,且他的唇不偏不倚地吻住她柔软的唇瓣,两人就这样一吻定情──

  要是真一吻定情才有鬼。

  这样的情况似曾相识。

  “你真的是──登徒子!”一双略闪金光的眼直瞪着凤蔚夜。

  他做了什么?她是不是被吻了?

  “这是巧合。”离她不到一个拳头的距离,两人近得都可以看见彼此脸上的纹路。

  “天底下哪有这么巧的事。”三番两次为什么总是他?

  “我不是存心想占你便宜。”拜托,想被他占便宜的姑娘,都可以从他家排到城门口绕三圈也绕不完。

  是不是他们碰在一块儿总没好事?风莳萝忍不住心想,什么渡灵气、吸热气,不是抱就是吻,她只是把命给他,并没有说连身子也一并给。

  “你快起来。”若依世俗礼教,被人白白占了这么多便宜,恐怕她是非嫁他不可了。

  每每被她指控为登徒子,凤蔚夜也满心不是滋味,明明就不是他的错,为什么总把这三个字扣在他头上,所有的一切都是误会,只是巧合,他所做逾越礼教之事全出于善意,没有私心。

  正当凤蔚夜准备起身时,一记更为惊人的天雷大作,顾不得他是存心还是故意,吓得无法思考的风莳萝死命抱着他的脖子,闭着眼害怕地与他紧密贴在一起,连唇也紧紧贴在一块儿。

  柔软的碰触使得凤蔚夜心猿意马,她身上又飘来那股叫人想吃下肚的香气。

  在来得及思考前,他的唇已经有了动作,吻住她的柔软,有一种他从没体会过的情感,像涟漪逐渐在他心中扩大,他只知道他喜欢她唇瓣的柔软,以及和她贴在一起的感觉。

  彷佛光是唇的碰触还不能满足他似的,他伸出舌头舔着泛着甜美香气的唇,风莳萝回过神,想出声抗议,张开小嘴成了最致命的错误,他的舌趁机长驱直入她口中,轻巧地绕着她的舌尖温柔抚慰,一种前所未有的悸动感令风莳萝感到害怕,她的身子开始发热,这才惊觉她正搂着他的脖子。

  察觉到她的挣扎,他一点也不想结束这个吻,她实在好美味,美味得可以将她一口吞掉。

  凤蔚夜抱起她,凌空跃过池子与走廊,落在凤夜居门前,正巧遇上准备给风莳萝打水梳洗的燕燕,将人交给她之后,他便转身离去。

  唉!这下他真成了名副其实的登徒子了。

  抱也抱过了,吻也吻过了,他发觉自己对她恋恋不舍,还有想再一亲芳泽的渴望。

  他绝对会被当成采花贼、色胚的。

  令他不解的是,对于吻她之事,他一点也没有后悔之意。

  他一定是病了,看来该找个时间,去找白初意诊视一下他的病情。

  第4章(1)

  白家书房宽敞明亮,花梨木书案质朴浑厚,靠背椅浮雕着清梅几朵,后方一架架的书格与亮格柜简洁工整,隽秀文雅,尤其书格上藏书惊人,在端重沉稳之中,透露出主人儒雅高洁的品味。

  主人白初意,正用那张尔雅俊秀的脸孔凝视她许久,久到近乎沉思,一双漂亮的眼睛却令人猜不透心思。

  她是不是抢了别人的生意?

  他是她的大夫,近日来,她却成为玉虺城炙手可热的大夫。

  这事就要从服侍她的燕燕说起。

  那日风莳萝发现燕燕脸色发白四肢发冷,不时捧着肚子弯腰皱眉,一问之下原来是月事困扰着她,有时甚至严重到躺在床上无法动弹。

  “燕燕,你躺下。”风莳萝将她带到床边,打算替她诊治。

  躺在少爷的床上?

  就算她肖想已久也不敢躺上去,没经过少爷的允许,就算她有一百个胆子也不能这样做,身分悬殊啊,不像小姐是少爷亲自抱上去的,她算哪根葱?

  “小姐,您就别折煞燕燕了,那是少爷的床。”她只差点没跪下来求她了。

  全城未出阁的姑娘哪一个不想躺在上头,但想归想,就算疼死了也不能从呀!

  “那带我去你住的地方。”

  “小姐,您要做什么?”燕燕的眉头皱得更紧。

  “帮你治病,放心,我是大夫。”身为大夫的风莳萝,无法看到病人在眼前而不救助。

  “没关系的,小姐,我忍得住,过了就没事。”燕燕两手抱着肚子,声音越来越小。

  “你的脸色白得比鬼还吓人,我命令你带我去。”说到底她不过是凤蔚夜的客人,从来就不是千金小姐,但燕燕坚持这么叫就由她,现在正好拿“小姐”来压这个“丫鬟”。

  “是。”屈服在风莳萝的淫威,不是,是命令之下,燕燕带她来到仆役居住的地方。

  风莳萝的出现引起许多仆人的好奇与注目。

  大家早就听闻少爷救了一名姑娘回来,还住在少爷的房间里,所有人好奇得要命,只是少爷有令不得打扰,现下看到了,只觉不过是名普通女子罢了。

  风莳萝要她在床上躺好,伸手替她诊脉。

  “燕燕,你这是寒湿凝滞,气滞血瘀,经行不畅,不通则痛。”幸好不是什么大病。

  这……听起来好像很严重。

  “我会死吗?”燕燕哭丧着一张脸。

  “傻燕燕,有些姑娘体质易有此现象,不会致命的。”风莳萝失笑,看来年纪轻轻的她挺珍惜自己的生命。

  这还是燕燕第一次见她笑,脱口而出:“小姐,您笑起来真美。”

  听到这话,风莳萝顿时收起笑容,低着头说:“我去买些东西。”

  “小姐要买什么?我去。”一旁燕燕的好友莺莺答腔。

  “买艾灸及生姜,生姜记得切成薄片。”

  莺莺接到命令立即去办。

  “虽然我觉得小姐的美丽不若第一美人斐家小姐,可是笑起来却如沐春风温煦照人,难怪少爷对小姐这般特别。”燕燕真心赞道。

  “他只是我的恩人。”

  恩人?真的只有恩人?相信的人,她燕燕的头给他当球踢。

  那日撞见少爷抱着小姐同睡一床,若不是事后少爷叮嘱她不可随意张扬出去,她早就大力放送,做人要有道义,蛇族也是一样,只是她憋得好辛苦。

  还有,少爷从靳蟒城回来隔日清晨,她一早准备服侍小姐起床,走到门口又见少爷抱着浑身湿透的小姐,然后少爷脸色古怪的离开,小姐也是神情恍惚,这几日小姐像在刻意躲避少爷般,就连见了面也一副想逃的样子。

  不古怪吗?若说他们俩没什么,她燕燕死都不相信啦!

  过了一会儿,莺莺就将风莳萝要的东西准备来了。

  风莳萝忙着张罗手上的东西,点起艾灸,将生姜片放在燕燕的神阙穴上,再将艾灸放在姜片上点燃。

  “小姐,这是?”

  “这是隔姜灸。生姜可入肺、脾、胃经,具有发散止痛、温中散寒功效,可以消除阴寒之邪,温经暖宫,有化瘀止痛之效,过一会儿你的疼痛就可减缓,我会再开些调养身子的药方,平日服用,下次月事来时就不会这么痛了。”

  病人在眼前,专注于舒缓她的疼痛为首要,至于凤蔚夜的事,她自己也不明白。

  明明自己是被轻薄了,明明看似意外又不像意外,明明她应该厌恶他的……

  这几日她刻意避开他,可是看到他受伤的表情,让她想生恶又无法打从心里讨厌他,那吻,似乎变得不是那么令人生厌。

  住他的凤夜居,霸占他的大床,吃他府邸的美食,现在她所拥有的一切都是凤蔚夜给她的,就连她的命也是。

  她这个客人是不是太不知好歹了呢?

  “小姐,真的比较不痛了耶。”脸色不若刚才发白的燕燕,就连声音也显得轻快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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