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生财小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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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三人在一起生活,相处过后,她觉得周玉娘并不是个食古不化的人,她也有机灵可爱的一面,并且尽一个为人母亲的能力维护子女,算是难得了,丧夫后未被击倒,可见她的心有坚韧之处,而自己也开始将她认为母亲。

  不过他们娘仨的现银不多倒是真的,当初爹患病时花去不少银两,以及丧葬所需,除了大伯父所给的三十两分家银子之外,也只有不到三两的碎银子,买了米面等杂物之后也就没了。

  也就是说,他们手中只剩下二十五两银子,但还要扣除买种子、雇工种田、修整屋子和日常所需的费用,而她还要挖渠、移栽果树、开出一条上山的路……

  钱真的不够用呀!何况他们还要熬过这个冬天。

  “娘,人不可能一成不变,总要有所成长,我要是不变,咱们这个家就撑不下去了。”

  她有意无意的暗示自己的改变是局势所逼,父亡又被退婚,不心性大变才奇怪,她能不怨天尤人、整日咒骂都算是好的了。

  她将一切的不合理化为合理,减少别人的猜疑。

  周玉娘面露苦涩的叹气,“苦了你,薇儿。”

  “不苦,我甘之如饴。”比起以前没日没夜的工作,现在的生活真是太悠闲了,也不会睡到半夜接到猪头老板的连环Call,急催着她连夜由上海飞到米兰,又从米兰带样品服饰到东京,只为了一件衣服,她得坐二十几个钟头的飞机。

  回想以前的日子,那真是牛马在过的,不过她也必须承认自己是工作狂,她似乎停不下来,总是在动,手边没事做时她会感到怪怪的,一直没事找事做。

  譬如此时,她日子过得闲到连蜂巢也敢摘,那是一种不怕死的自我挑战精神,她想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就开始制作果酱吧!而且她在那些食物资源身上看到滚滚财源。

  不管做什么东西,都要先从原料备起。

  “别累着了,我们暂时不缺银子,那蜂巢……”就甭去摘了,何必为了一口吃食去冒险。

  不让娘把话说完,季薇挥着手往屋子外头走去,“娘,我走了,中午你不必替我留饭,我不回来吃了,我会顺道到坡地那边去看看咱们的梯田弄得怎么样了,还有我洒在方框土槽里的种子记着要洒水,一日三回……”

  插秧要先育苗,山沟村的村民们不懂育苗法,他们直接把种子播在田里,等冒出苗了再进水,一年收成一次。

  “嘻嘻!大姊,这次我可逮到你了。”

  一出门,往上山的方向走,才刚绕过一个弯道,树的后面就跳出个头戴草帽、背着小箩筐的小子,小脸晒得红扑扑的,一脸得意。

  “不是让你跟小虎子玩,怎么又跟来了?”虐待童工的事她做不出来,小孩子就该乖乖的长大。

  小虎子是纪老爹的孙子,今年五岁。

  福哥儿踢着地上的小石子,一蹦一蹦的跳着。“我要帮你的忙,不当吃闲饭的人,我有力气。”

  “是不是村子里的人又说了什么不中听的话?”这样敏感又心思细腻,比同龄孩子聪明。

  “没有呀!村子里的人都对我很好,给我糖吃。”他眼神闪烁,没说真话,表情略带局促。

  也不知是刻意或是无心,原本山沟村的村民并不晓得季薇母子三人为何会搬回老家居住,只当他们在外面过不下去了,回到老家也有一处安身之地,省得在外面四处流浪。

  可原主被退婚一事还是传到村子里,大家看她的眼神就有些变了,刻意的疏远了几分,除了纪老爹一家人之外,其它人都不太愿意靠近他们,偶尔还有风言风语传出。

  “你不说,大姊就不问,你要学着去分辨是非善恶,咱们不做害人的事,无愧于天地,要昂首阔步的做人,不可畏畏缩缩,让碎嘴的人瞧瞧咱们的志气。”只要苗子不长歪了,管他外头风急雨大。

  “嗯!”福哥儿重重的点头。

  “还有,咱们日子先紧一段时日,到了明年你十岁生辰时,大姊送你到落雁书院就读,不求你高官厚禄,只要能考个秀才、举人,就能给大姊扬眉吐气。”将攀权附势、见风转舵的谢家给踩下去。

  季薇是不恨谢家人,但她替死得冤枉的原主叫屈,明明错在谢家,却硬生生逼死一条人命,欠钱还钱,欠命……一样得还,早晚而已,败坏别人的名声还想惬意快活,老天都饶不了。

  “读书?”福哥儿一怔,看不出欢喜或不愿意,眼神意外的近乎呆滞,不太敢相信自己还能有读书的一天。

  “咱们的爹是书院的夫子,有一个保障名额,姊偷听到大伯父打算以牛哥儿来顶替你入学,他以为他不说我们就不知情,能被他瞒天过海的蒙过去了。”真是没有最无耻,只有更无耻,不过届时她送福哥儿去书院,自然能把名额拿回来。

  牛哥儿是季大爷十三岁的独生子,本名季齐民,学过几个字,但一本论语念不到半本,没有读书的天分。

  “可是书院一年的束修要二十两,我们付不起。”他想读书,想象爹一样当个了不起的读书人,但束修又太贵了……

  “银子是死的,人是活的,还愁赚不到钱吗?别担心,包在大姊身上。”她就不信银子会长脚,自己捉不到它。

  “嗯嗯!我去读书,我会用功的,不让大姊失望。”福哥儿点头如捣蒜,兴奋得很。

  “好,这回跟大姊上山,等下一次就不许再胡闹了,爹生前还留下些纸张,你就练练字吧!”由字观人,由气观心,让他写字练气韵,日后入书院才不致低人一等。

  “是的,大姊,我很听话的。”他点头后,扮了个鬼脸,两排牙齿白得闪光,笑得好不灿烂。

  “好吧!我们走了,把你的小箩筐背好,我们先摘紫蓝果,再采蜂巢,大姊在蜜蜂出没的地区观察了几天,发现它筑在低矮的枝桠上,约有一张凳子大小……”

  说着说着,两人渐渐的上山,待来到目的地后,季薇停下了脚步。

  蜜褐色的蜂巢并不明显,被茂密的树叶覆盖住,几只巡逻蜂在附近来回的飞着,若非眼力佳,还真看不到隐在树丛间那一团蜂蜜正浓稠地往下滴在枯叶上的蜂巢。

  就定位的季薇没让福哥儿靠得太近,她以看守箩筐里的果子为由让他远远的避开,她测了测风势,取出打火石,很缓慢的移动至之前准备好的干草上点火。

  火都还没点燃,就先冒出一大堆白烟,烟雾弥漫,熏得人直流眼泪,季薇要的就是这个不会引起森林大火又能达到目的的效果……

  第三章 初相识就先逃命(1)

  “小心,有危险,快跑!”

  小心什么?哪里有危险?

  才刚顺利摘下蜂巢放入箩筐里,并拿出新割的草将箩筐口密实压好的季薇,都还没回过神来就已被人强行拉着跑,她有些反应不过来的看着一手拉着她、一手拉着福哥儿的男子的后脑杓,脑子一点点的运转,把飞走的神志全部捉回来。

  不过不管是不是真的有危险,她的原则是先跑再说,她也是个爱惜生命的人,绝不拿重活一回的性命开玩笑。

  突地,耳边传来嗡嗡的声响,近在头顶,她神色一紧的想到:糟了,难道蜂巢不只一个,她摘了一个却惊动到另一个,现在蜜蜂全体出巢,以有毒的尾针攻击敌人?!

  思及此,季薇跑得更快了,连箩筐都不拿的直接丢下,好在已盖上长草,压得紧实,原来的蜂儿想回巢也不太可能了。

  “往左边,那边有座小瀑泉。”男子的声音很急促,指着根本没有路的左侧,林子里光线不佳。

  三个人横冲直撞的闯过草长过腰的杂树林后,眼前突然一片开阔。

  刚听到水声,季薇便发现自己已经一身湿了。

  “抱歉,情急之下冒犯了。”男子还算有礼的背过身,没瞧她浑身被水淋湿后衣服紧贴身体的玲珑身段。

  救人归救人,此时的方开明可没想要搭上自己的一生,他严谨的目不斜视,谦逊得有如谦谦君子。

  “没事,不就是湿了嘛!”还好天气不冷,要不然这一受凉,没病上十天半个月才有鬼。

  缺药少医的年代,一个小小的风寒也会要人命。

  早知道会穿越变成古人,她就该去考个中医执照,有个脑热牙疼也能自己医治,不用求人。

  季薇还有闲情逸致想着穿越必备三技能,一要有赚钱金手指,二要好人缘,三是医学博士,三者合一,打遍天下无敌手。

  有银子气就粗,有人罩着万事不愁,若还有医术,那简直是横行霸道了,走到哪都万分威风,生人回避。

  “大姊,对不起。”福哥儿先认错。

  思绪被打断,季薇马上回神,“你做了什么?”

  这不是瀑布,而是从山壁间渗漏的泉水,水量不算小,往下流泻时有块突出山壁的平石冲散了泉水,造成如帘子般的泉瀑,由上而下的冲刷形成泉水与山壁相距约一尺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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