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钱袋主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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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闹着,吵着,公主及笄了,要物色驸马,偏偏此时突厥大军在边境打了一仗,烧杀掳掠了十几个村落,被守关将士打了回去还大言不惭,说要是不送公主来和亲便要再开打。

  朝廷闹成一片,主和、主战的文官武将闹得不可开交,那时候的枕头风非常中用,孟婕妤的一番枕边细语下,身心得到大满足的皇帝便下令丰玉公主和亲突厥。

  圣意已下,丰玉公主不管如何哭吵,甚至闹到圣驾前,还是改不了和亲的命运,此行已定。

  无法改变圣意的公主,性格变得更蛮横了,痛恨起身边的每一个人,连无力挽回的兰妃也成为她痛恨的对象,她一个人不好过,便要所有人跟她一样不好过,一起毁灭。

  那时凌翎已经订亲了,再三个月就要成亲,她的未婚夫是她自小就认识的宁将军之子宁玉晟,年十八,大她三岁,青梅竹马的两人打小感情就好,情意切切的如同一个人。

  要嫁到茹毛饮血的突厥,公主可是见不得人好,她一看到眼染喜色的凌翎,不乐意了,竟然以死相胁,既是伴读也该是陪嫁,她要皇上封凌翎为女史,陪同嫁至一片荒凉的关外,否则宁死不嫁。

  凌府满门一听闻,惊得大骇,凌家父子还在金銮殿跪上一整天,请圣上收回成命,但是皇上一句——朕的女儿嫁人,爱卿的女儿陪不得吗?要不要朕把皇位让出来。

  凌府不敢求了,再求便是逆上。

  不过他们还是走了路子,请太子出面求情,看在太子的面子,皇上同意三年后可归。

  凌府进宫谢恩。

  只是此举又激怒了丰玉公主,她另有打算。

  适时,宁将军母丧,宁玉晟也得守三年孝,所以婚期往后延三年也是可行的,待出了孝期再议婚。

  然而三年后,凌府长子前往突厥接人时,已为突厥王妃的丰玉公主怎么也不肯放人,还冷诮的说:“人是不可能给你,但是要尸体简单,本妃陪送上好的楠木棺材一口。”

  凌云峰是被突厥士兵驱逐的,扬言王妃有令——再入突厥地界刖其双足,不得全身而退。

  凌家人被赶走一事,事隔三日才传到凌翎耳中,她气不过的找公主理论,为此还和公主闹得不愉快,差点也害其他女史、女官受到牵连,被送给草原上骁勇善战的勇士。

  “我都回不去,你凭什么回去?”

  丰玉公主愤怒的大吼,凌翎无声的落泪。

  最后两人各退一步,妥协,以十年为限,在十年期满后凌翎可以迳自离去,但是在这期限内,公主要她做什么她都得做,不得有任何违逆,她是公主的钱袋子和万能女史。

  凌翎捞钱的本事无人能出其右,她仗着公主的势开采宝石,并大量搜购皮毛和药材,差人运往京城兜售,再让人以公主之名运来盐和江南的茶叶、布匹,卖给突厥人。

  她两相得利,经手的银两每年有数百万之数。

  可惜公主太会花钱了,一下子要建宫殿,一下子要盖别院,嫌突厥什么都缺,高价购买关内各项物事,还曾花费上百万两运冰,也曾为了想吃鱼,不惜路途遥远运来十尾武昌鱼。

  凌翎赚得多,花得也快,所以她无时无刻不想着攒钱的法子,她还得为自己存返乡的路费。

  谁知十年一到,丰玉公主怀着她第三个孩子,由于孩子过大,有性命之虞,此时此刻的凌翎根本走不开,她必须确保公主生产顺利,母子平安才行,否则公主出事她也别想活命,还没抵达家门便已人头落地。

  再说打小的情分加上十年的异乡相处,说没感情是骗人的,公主的孩子是凌翎看着出生的,他们喊她女史姑姑,当身边的人越来越少了,这份情谊也就越弥足珍贵,凌翎像个姊姊般管着爱胡闹的公主。

  等到公主生下第三子,坐完月子,突厥爆发大规模的内战,这下凌翎想走也走不了,到处在打仗。

  打了好几年终于平静了,凌翎也已三十了,当年的青梅竹马早娶妻生子,为人夫,为人父,她当下有种不知往哪去的茫然感,她不晓得还能不能做回那个单纯的凌府千金?

  但是她还是要回去,思乡之情快将她折磨死了,她想爹,想娘,想十几年不见的哥哥、弟弟。

  公主来送行,赐了她一杯饯别酒,此后天南地北各一方,再也不相见,一路好走,不再思乡。

  凌翎一杯下肚后就没再清醒,她被安置在楠木福棺中运回京。

  原来到了最后,公主还是没放过她。

  第二章 这一世,初为人母(1)

  “莹姐儿,我们去看哥哥练字好不好?”

  “好。”莹姐儿娇软的一应。

  凌翎抱起身子还很轻的莹姐儿,鼻头往她颈肩、胳肢窝蹭来蹭去,逗得她小小身子扭来扭去,咯咯咯的笑个不停。

  听着小女娃甜糯的咯笑声,凌翎觉得旁徨不已的心变得平静许多,她不再是凌太傅之女、当权大臣的家眷,而是两个孩子的母亲皇甫婉容,年幼的他们需要她。

  庄子不大,院子只有二进,分了三小院和一处客房,另外是下人住的偏屋,母女俩只走了几步路便到了两明一暗的小院,明处的左间屋子做为书房,一个眉目清朗的小儿正十分专注的描红。

  “小姐……”

  凌翎……不,凌翎这名字已随着逝去的生命消失了,她该认命,真正把自己当作这具身子的主人。

  皇甫婉容在唇上比出一指,做出噤声的动作。

  因为没钱买不起小厮,浅草便暂时充当书僮,为小少爷铺纸,研墨添茶。

  “娘。”额上冒了点薄汗的隽哥儿见到娘亲到来,欢喜的咧开嘴。

  “娘吵到你了?”怎么才练个字就满头大汗,他拿的是笔不是大刀。她笑着用帕子擦擦儿子额头的汗。

  他摇头,模样很是可爱。“没吵到,我刚好写完十个大字,娘你瞧瞧,看我写得好不好?”

  “好,娘瞅瞅。”她由不适应当娘,到如今的应得顺口,心里已接受是两个娃儿的娘。

  小孩子都是爱求表现的,当她看到儿子亮晶晶的双眼瞅着她瞧,笑在心里的她鼓励的揉揉他的头发。

  “嗯,以初学者来说已经很不错了,你再多用点心能写得更好,等夜嬷嬷买了纸回来,娘教你识更多的字,我们也该念《三字经》启蒙。”他的启蒙已经晚上一、两年。

  在凌府,凌氏子孙约两岁大就会背完《三字经》,三、四岁的孩子能写一手好字,《百家姓》、《千字文》那是倒背如流,《朱子家训》是最基本的课表,书阁内上万本的藏书是府内子弟的必读物,每人至少要看过一遍,不用熟记但要知其出处。

  文人子弟重读书,能知文识字,通达其中含意,不求文以立国,但求通情达理,腹有书香,修身持德。

  “好,那我再练练,娘你再坐一会儿,浅草姊姊,给我娘上茶。”隽哥儿小大人似的吩咐丫头做事。

  “是的,小少爷。”

  浅草笑着要斟茶,一张圆脸很有喜感,十三岁的她比同年龄的姑娘高挑,但不知是这些年缺粮少食的,就圆一张脸面,手脚和腰身细且修长,初见时有种不协调感。

  脸圆的人应该是胖子,怎么会瘦得像皮包骨呢?可是看久了也顺眼,她笑起来的样子很甜,让人忍不住跟着笑。

  “不用了,我不渴,还有隽哥儿也别练了,再写小手都要肿了,娘要教你一件事,凡事要适可而止,过与不及都不好。”皇甫婉容内在的凌翎一时半刻还改不了女史的作风,一开口免不了要说教。

  不过求知心切的隽哥儿却很喜欢这样的教导,以前的娘根本不管他,他大字不识一个,现在的娘变得好好,会教他一笔一划的写字,还会告诉他很多他不知道的事,只是他有时候听不太懂,要想很久很久。

  两人一个愿意教,一个乐意学,相处起来比从前还像亲母子。

  “娘,不写就写不好。”他觉得他还可以再写十个大字。

  将女儿放在矮凳上,皇甫婉容揽过儿子,轻揉他微酸的小指头,“是不是有酸麻酸麻的感觉?这就是该休息的警讯,要是再练下去,五根小手指就要肿起来了,隔天你会拿不住笔,别说十个大字了,你一个字也写不了。”

  “是这样吗?”他摸摸自己的手,真的像娘说的一按就酸酸的,他刚刚练字时完全感觉不到。

  “要不要试试?”皇甫婉容指着摊开的白纸,让他亲自尝试,有些事做过了方知个中滋味。

  “不要、不要,娘再揉揉,我手酸。”他摇头摇得很快,露出小孩子才有的天真。

  “就你命好,还要娘跟你揉手。”她取笑儿子的娇气,有缘当母子是一种福气,她会多疼疼他。

  隽哥儿一个劲的笑,直往娘亲怀里钻。

  一旁的浅草面上含笑,轻手轻脚的收拾笔墨,将书写过的毛笔清洗干净,倒放在竹节做的笔筒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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