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吻倒火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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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到这里,她就难过得心痛纠结,眼泪扑簌簌掉下来,而悄悄来到她身后的小人儿递上一颗苹果。

  “爱哭包。”李思慕今年八岁,可是说起话来老气横秋,若非亲眼见到声音从他口中传出来,真不敢相信这唇红齿白的小男孩会像个小老头。

  咬了一口苹果,方云桐很委屈的转头看了身后的人儿一眼。

  “我是你妈。”

  “当妈就应该有当妈的样子,哪会像动不动就掉眼泪的小孩子?”

  她唇角抽动了一下,真不知道自己的肚子怎么会蹦出这样的儿子。

  “我只有难过的时候才会掉眼泪。”

  “每次来这里都会难过,为什么还要来这里?”

  嘴巴一张一阖,终究没将心里的话说出口。她想念他爸爸,她死去的丈夫……

  眼泪咱嗒咱嗒的又掉下来,她只能猛啃手上的苹果转移注意力。

  见状,李思慕一副受不了的说:“妈咪索性找个男人嫁了。”

  方云桐生气的瞪儿子一眼。当孩子的应该很担心妈妈被抢走,可是,这个小家伙老是要她找个人嫁了。

  “爹地不会回来了。”

  她的心狠狠一震,这个小家伙一直很清楚她的心思。虽然丈夫被视为死亡,可是没有亲眼见到尸首,她总是抱着一丝丝期待——有一天,他会回来找她。

  这是痴心梦想,若他还活着,早就回来找她了。她不是不知道,也不是不知道不该有所期待,可是,怎么放得下呢?他对她来说是生命中的太阳呀。

  六岁那一年,父母意外双亡,没有亲人愿意收养她,她只能被送到育幼院,顿时从父母的掌上明珠变成孤苦无依的孤儿,未来一片黑暗,这时,她遇见了他——

  李言慕,一出生就被送到育幼院门口,连自己的亲生父母是谁都不知道,可是,他的笑容没有一丝阴霾,就像冬天的阳光,那么温暖动人。

  他是照亮她阴暗人生的太阳,是他让她对未来有了憧憬,有了梦想,没有他,她不知道自己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因此,当她听到他到外地送货要赶回家途中,因为大桥断裂,车子落入河中,而他消失在滚滚洪水当中时,她的世界就崩溃了。若非台风天,他知道她一个人会害怕,他不会急着赶回来陪她,是她害死他的。

  没有找到尸首,她不愿意承认他死了,可是一天一天的过去,她越来越绝望,完全失去活下去的勇气,就在此时,她发现自己怀孕了,她腹中有了他们两个的小宝宝,这个发现令生命的活力一点一滴回到体内,她重新振作起来,告诉自己,她要守着孩子等候他回来。

  是的,她要守着孩子等候他回来,不管多辛苦,她都不怕,可是九年过去了,依然没有盼着任何的奇迹。

  “妈咪,爹地不会回来了,去天上了。”李思慕又说了一遍。

  半晌,她喃喃自语道:“他不会连一声再见都没说就离开我。”这九年来,她在梦中见过他无数回,可是梦里,他连一句再见都没有说过。

  “这又不是他可以决定的事。”

  “如果他真的不在这个世上了,至少应该来梦里向我道声再见啊。”

  “爹地就算在梦里向你道别,你还是会借口耍赖。”

  方云桐皱眉。这是什么话!“你妈咪是那种会耍赖的人吗?”

  “妈咪最会耍赖了。”

  “……我哪有?”她怎么有一种不确定的感觉?

  “说好了今天要带我坐火车去新竹绿世界生态农场。”

  “……今天是很重要的日子,我一定要来这里,改天再找时间去那里,反正又跑不掉。”不知道为什么,今天一早起来,她的心就一直纠结着,催促着她来到这里,可是她事先答应儿子,只好想办法耍赖了。

  绝大多数,小家伙总是顺着她,不过,难免要听他训上一段……他们相处的模式跟别人家的母子正好相反,说好听点,她有个聪明懂事的儿子,说难听点,她是个心智不成熟的妈。

  “这里也跑不掉啊。”不是他这个当儿子的老爱在嘴巴上占上风,而是他妈咪老爱说一些只能哄骗三岁小孩的话。

  “……妈咪答应过你的事一定会做到。”

  “是啊,只是老要我提醒你,这真的很累。”

  她怀孕期间究竟做了什么事,这个小家伙怎么像个爱唠叨的老头子?方云桐边想边嘿嘿嘿的傻笑,讨好的说:“对不起,妈咪会改,一定会改。”

  “迷迷糊糊的人就是迷迷糊糊,盼着你改,还不如我认命好了。”

  这个小家伙真的很懂得打击她这个当妈的信心,不过,事实也的确如此。

  “天色暗了,我们回去了。”

  “我的苹果还没吃完。”她可怜兮兮的举起手上还剩一半的苹果,真的很想在这儿多待一会儿。

  “边走边吃。”李思慕自顾自的转身走下山坡。

  那个可怜的妈只好赶紧跳起来追过去,还殷切的询问儿子,“今天晚上可以吃夜市吗?”

  接下来,经过他们身边的路人都可以听到这对母子身分错置的对话模式。

  在家中,方云桐是一个像孩子的母亲,在公司,她是行政部总务课的小小螺丝钉。

  虽然只是随时可以被替代的小小螺丝钉,她做的事却比别人多,还要兼总机的工作,因为她的外语能力很好,即便没有婀娜多姿的外貌适合站在第一线当公司门面,不过比起那些负责款待贵宾的总机小姐少爷,她的外语能力还在他们之上。

  这要归功于她的丈夫,是他逼迫她跟着一起学习外语。他总是说他们没有可以当资本的家世背景,就必须比别人多一些真材实料,学好语言是必要的,最好能够学会两三种以上的外语。

  其实,她绝对有资格应征秘书的工作,可是为了孩子,她必须舍弃经常加班出差的职位,挑个上下班时间固定的工作。

  其实现在的工作哪有办法准时上下班,只是相对之下,她用不着像人家一样天天熬到八九点,顶多慢个十几二十分钟下班。

  她每天可以六点多下班,但不一定可以在十点以前上床睡觉,这完全看小家伙的意思。小家伙喜欢看书,一看书就欲罢不能,总要K到一个段落才肯上床。

  方云桐忍不住打了一个哈欠,眼睛控制不住的闭上。小家伙昨天坚持看完一套历史小说,十二点才上床睡觉,而她也只能跟着晚睡,早上六点就起床了,这对每天必须睡满八个小时的她自然不够。

  啪!有人一掌打在她的肩上,靠在她的耳边道:“你竟敢打瞌睡!”

  惊醒过来,她转头看着最要好的同事江郁心。

  “你干嘛吓人?”

  “你知道现在是什么时期吗?”

  “什么时期?”

  “非常时期。”

  柳眉一挑,她还是不明白,不是因为打瞌睡,脑子一时转不过来,而是她本来就属于反应不灵敏的人。

  江郁心眨了眨眼睛,暗示她待会儿再说。

  “因为接下来会很忙,执行长今天要请大家喝下午茶,我们两个要出去出公差。”

  她喜欢出公差,出去走个一圈,精神就会回来了。

  两个人走出公司的大门,一搭上电梯,江郁心就迫不及待的八卦。

  “过几天小老板就会从美国来台湾视察,从上到下,大伙儿的神经已经进入作战状态,没有人敢混水摸鱼,你打瞌睡是不想活了吗?”

  “小老板?”

  “老板的儿子。”

  方云桐斜睨了她一眼。

  “我当然知道小老板是老板的儿子。不过,他没事来公司干嘛?”

  “每年这个时候老板都会来台湾视察,听说老板最近身体不太理想,只好将这趟台湾之行交给小老板。”

  对喔,她都忘了,这个时间美国老板都会来台湾分公司巡视,往往待上一两个月,这段期间公司便成了上流社交圈,大伙儿都是名媛淑女贵公子,言行举止优雅有礼。

  “听说小老板是个帅哥。”

  “难怪最近公司气氛热络,未来一两个月天天可以看帅哥,心情当然好。”

  “错错错,气氛变热络不是因为天天可以看帅哥,而是因为他前年离婚了,他和前妻又没有生孩子。”言下之意,这位小老板如今是黄金单身汉,不过,某人的脑子就是转不过来。

  “那又如何?”

  “不懂吗?这表示机会来了啊。”

  “什么机会来了?”

  江郁心摇头,忍不住送上一个白眼。

  “当然是当小老板娘的机会啊。”

  方云桐恍然大悟的拍了一下脑袋瓜。

  “对昀!我是寡妇,还有个八岁的儿子,所以没想那么多啦。”她从不介意人家知道自己的情况,某一方面来说,这反而让她得到许多帮助,因为心疼她一个人带孩子很辛苦,偶尔需要留下来加班,大伙儿也会找机会让她先行离开。

  “凡是没有老公的人都有机会。”

  “我已经过了作白日梦的年纪了。”

  “这世界上最不可思议的就是爱情,不问年纪,不问条件,不问美丑,不问高矮,不问胖瘦……总之,爱情可以跨越所有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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