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攻心先攻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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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平澜却撕了一小块鸡肉扔给那狗,接着挥手驱赶,“快走,别再跟进来。”

  那狗一口咬住香得诱人的鸡肉,稀里呼噜就把那块鸡肉给吃下肚。

  在变成狗的这三天里,兰雨只吃了颗被人啃了一口,嫌难吃而丢掉的包子,早已饥肠辘辘,饿得受不了。

  她不是没去过那些吃食铺子或是摊子上讨食,可往往一走近,便会被人驱赶,不是被骂就是被打,害她不敢再靠近,只能在城里四处找吃的,刚才她被那小男孩拿在手上的鸡腿给吸引,忍不住一路跟着,眼巴巴看着那小男孩吃着鸡腿,她心想只要分给她一块就好,哪怕一小口也好。

  没想到这个看起来冷眉冷眼的男人,竟真的给了她一块鸡肉,当了三天受尽白眼的流浪狗,他是唯一一个给她吃食的人,这个人一定是个好人。

  莫名其妙变成狗,来到这个她在历史上不曾读过的古代世界,这三天她想过一切办法都无法变回去,不得不认命,既然变成狗,那么当下最重要的只有一件事——找饲主。

  肯给狗儿吃食的人,心肠应当都不错,至少不会虐待动物,虽然脸冷了些,眼神凌厉了些,不过五官长得还不错,高鼻深目,轮廓深邃立体,身量高大,英俊挺拔,看着就觉得赏心悦目。

  想到有这样的男人当她的饲主,她忍不住高兴地摇着尾巴,蹲在茶行门口等那男人出来,一边思考着要怎么样才能让那男人收留她,是要用缠字诀,还是要卖萌耍可爱。

  她突然想起自个儿现在变成沙皮狗,一身毛皮皱巴巴,在现代,有人喜欢这样的狗,可从她流浪的这三天看来,这里的人看见她,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

  “那狗怎么丑成那样,皮都皱在一块。”

  卖萌似乎不太可行……

  就在这时,有一行人敲锣打鼓行经茶行门口,走在前头的一个少年高声吆喝着——

  “来来来来,各位乡亲们,咱们陈家杂技团今日来到贵宝地,给乡亲们表演咱们的绝活,请各位乡亲父老来捧个人场……”

  跟在后头的几人有的翻着跟头,有的耍弄着手里的棍棒,有的人摆弄着彩带,有的抛掷着手里的六、七枚铁球,一路往前而去。

  一路吸引不少百姓跟上前去凑热闹。

  兰雨瞥见有个小身影从茶行里走出来,也跟在人群里,想去看杂耍。

  她汪汪汪吠叫着,想提醒茶行里正与掌柜的谈事情的易平澜,但她的声音淹没在响亮的锣鼓声里,在茶行里头的男人没听见,她担心小男孩走丢,急忙跟上去。

  观儿进城没几次,不曾看过杂耍,看得兴高采烈,也跟着手舞足蹈起来。

  人群越聚越多,兰雨紧紧跟在小男孩身后。

  来到一处空地前,那杂耍团摆好物什,匡匡匡敲起梆子,七、八个人排成一列,百姓们则围成半圆,将中间的空地留了出来。

  为首的是一个约莫五十岁左右的男人,他先向众人抱拳施礼,笑咧嘴道:“各位乡亲,咱们陈家杂技团在这儿给大家行个礼,问个安,多谢大伙捧场,今儿个小老儿带几个小子们来到贵宝地,小子们会使出浑身解数,把压箱底的绝活都呈现给乡亲们,若乡亲们看得高兴,有钱捧个钱场,没钱捧个人场也好。”

  说到这儿,他再朝众人抱拳施礼,接着回头朝站在他身后那七、八个少年吆喝道:“小子们,给我打起精神,拿出你们的看家本领,让乡亲们瞧一瞧、乐一乐。”

  首先上场表演的是抛铁球,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上上下下变着不同花样,抛掷着手里的铁球,从两颗到四颗到八颗,最后变成十二颗,让人看得目不暇给,博得满堂彩。

  观儿人小身子也矮,挤不进去,有个身形削瘦的男人瞧见他,盯着他瞧了好一会儿,上前问他:“小孩儿,你家大人呢?”

  “二叔在办事。”观儿老实回答。

  听见他家的大人没在附近,那男人眼神一闪,“前头杂耍很好看,叔叔抱你过去看好不好?”说着也不等他回答,便迳自抱起他。

  兰雨见他并没有抱着小男孩挤到前面,而是往旁边走去,心中一惊,她张嘴咬住那男人的小腿,不让男人带走小男孩。

  那男人低头瞧见咬着他腿的兰雨,踹了她一脚,没好气地骂道:“哪来的丑狗,滚开!”

  她痛得哀叫了一声,不死心地再跟上去,她不敢再去咬那男人,见那男人要将小男孩带走,她心里着急。

  观儿发现他没带他去看杂耍,也开始闹腾,“叔叔放我下去。”

  “乖,叔叔要带你去看杂耍。”

  “不在这里,在那里。”观儿年纪虽小,但多少也认得出方向,杂技表演是在右边,这叔叔却带着他往左边走。

  怕他吵闹,那男人索性捂住他的嘴,低声厉色警告他,“不想挨揍,就给老子乖一点。”

  “唔唔唔……”观儿吓哭了,隐约明白他遇到坏人了,他想回去找二叔,拚命扭着小身子想挣脱男人。

  “再吵老子打死你!”那男人开口恫赫,将他抱得更紧,另一只手狠狠捂住他的嘴。

  观儿吓坏了,呜咽地哭着。

  兰雨在后头看着,急得团团转,不知男人要把小男孩带去哪里,她没办法回去通知小男孩的二叔,怕她一走就找不到人。

  她一路跟着,直到瞧见那男人走进一条巷弄里的一间宅子,她才急忙拔腿朝茶行的方向跑。

  第1章(2)

  不知是不是变成狗,她的嗅觉和认路的本领也跟着变好,一路凭着本能跑到茶行。

  伙计瞧见一只又肥又皱的狗儿闯进茶行,上前要驱赶它。

  她躲开那伙计,趁机朝后头的一间静室跑去,一头钻进帘子里,张嘴便朝着易平澜吠叫。

  “汪汪汪汪汪……”你家侄儿被坏人拐走了,你快去救他!吠完,她一口咬住易平澜的裤脚,要带他过去。

  易平澜与掌柜谈茶叶的买卖已到尾声,忽地听见狗吠声,接着便被那条突然跑来的狗给咬住裤脚,被打扰了正事,他有些不悦地挥开狗,冷着脸斥道——

  “不是让你别再跟着,出去。”

  “这条狗是易兄弟养的吗?这模样生得倒是挺稀罕。”掌柜笑呵呵问道。他原本并没怎么把易平澜看在眼里,但经过适才一番交谈,发现对方见识不凡,对事情的看法颇有见地,这才收起轻视之心,存了结交之意。

  兰雨再扑上去咬住他的裤脚,拚命扯着他想往外走。晚了,万一他侄儿被人给带走,就难找回来了。

  “这狗不是我养的。”他不耐烦地抬手朝狗儿打去,手上使了两分劲,把那狗给打得痛嚎一声,松开了咬住他裤角的嘴。

  兰雨疼得龇着牙朝他吠叫几声——

  “汪汪汪汪汪……”我要带你去救你侄儿,你还打我。

  易平澜哪里听得懂她的吠叫声,见那狗竟朝他龇牙咧嘴地吠叫,沉下脸,站起身,一手抓起狗儿的颈子,走出静室要将它丢出去时,猛然发现自家侄儿竟不见了,他先前要与掌柜谈买卖时,让观儿自个儿在茶行里玩,此时四处都见不到他,急忙询问茶行里的伙计可有看见观儿。

  那伙计摇头,“适才在忙着招呼客人,倒是没留意。”说完,他接着想起一事,“对了,方才有杂技团来,会不会是跑去看杂技了?”

  易平澜将狗随手一丢,急步就要往外走。

  兰雨被他丢得摔了个跟头,她随即站起来,朝他吠了两声,又咬了下他的裤脚,便扭着皱巴巴、肥嘟嘟的小身子往外跑,跑了两步,回头看他一眼,要他跟上她。

  易平澜一愣之后,猛然醒悟过来。

  “难道你知道观儿在哪,要带我去找他?”

  “汪。”她叫了声,用力点着狗脑袋。

  见这条狗竟这般通人性,易平澜连忙道:“快带我去。”

  她迈开四条腿,飞快领着他往先前那条巷弄而去。

  带着他来到一处民宅前,她才停下来,朝着那间民宅吠了声。

  “你说观儿在这里?”看着眼前那扇不起眼的门扉,易平澜狐疑问道。

  她重重朝他点头。

  易平澜发现自个儿竟在这只狗的眼里看出了着急,征战沙场多年,他从来不是鲁莽的性子,观儿若真在这里,那么这事便有问题。

  他没敲门,两脚一蹬,翻墙跃进了屋里。

  见他一下就跳过那围墙,兰雨吃惊地瞪大眼,虽说那围墙不高,但一般人也没办法轻易就跳过去,难不成这人会轻功?

  她两眼发亮,抬起爪子挠着木门,很想跟进去瞧瞧,可木门从里头闩上了,她挠不开,只好等在门外,没多久就听见屋里传来呼喝声和打斗声。

  她想到那男人只有一个人,而屋里听起来似乎有两、三个人,也不知那男人打不打得过他们,心急地转着圈子。

  没等多久,就见那男人一脚踹开闩住的木门,除了抱着自家的侄儿外,还带着三个小孩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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