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一城主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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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妃,王爷有令,不许你私自出府。”荷心顺口一说。

  “什么,你说啥?最近耳背得很,老听不清楚别人在说什么,改天让君大夫诊诊脉,看我是不是犯了什么顽疾。”她边说边穿戴起来,耳垂也换上俗艳的银红色大耳环。

  成清宁一身胡风,还系上蹀躞带,带上有银饰,并扣有短而小的小带以作系物之用,足下踩的是鹿皮靴,靴子上有牡丹花压纹,两条小银鱼挂在靴子外侧。

  但她又不失汉风的在衣襟上做了一排盘扣,好看用的,直接缝住而无扣洞,一只雕着双鲤羊脂白玉佩垂挂胸前。

  娇美动人,落落大方,活脱脱是未出阁的闺女,不见西北妇人的盘髻,因为她做的是姑娘装扮。

  “王妃,你太坏了,奴婢们又得把皮绷紧,代王妃你受过了。”王妃能装聋作哑,把王爷的话当耳边风,可苦的是底下的奴婢。

  “怎么,还惯出你的祖宗脾气了,跟不跟,一句话。”为主子分忧解劳是她们的本分,还不乐意?

  “跟。”荷心没骨气的寸步不离,跟在王妃身后。

  天塌下来有人扛着,她怕什么?

  荷叶、荷心也是一副胡汉混穿的打扮,一身的银制品不住发出叮咚声,头上梨花栖蝉的玉簪子反而不伦不类。

  可是有谁在意呢!套句成清宁的话,这叫混搭风,非胡非汉穿出自个儿的风情,独她有而已,绝不撞衫。

  带着两名丫头正要出府,迎面与明叶、明心遇上,在她俩后头还有两个黄衫绿裙的姑娘。

  “王妃,你……”

  不等明叶开口,成清宁先一步堵住她的嘴,“王爷叫你来堵我的是吧!你跟他说,本王妃赚银子去了,挡我者,杀无赦。”

  她故作凶恶的神情,以手当刀,刀起刀落,气势十足的摆出女汉子架式,谁敢拦着她赚钱便是和她结仇。

  殊不知她自以为的凶狠,在明叶等会拳脚功夫的婢女们眼中却是可爱至极的鬼脸,她们莞尔不已的忍笑。

  “王妃错了,王爷命令奴婢等近身保护王妃,务必毫发无损的回府,这一位是明春、那一个是明桃,她们和我在同一个护卫营。”她们亦是俗称的死士,专做暗杀、诱敌和情报收集,在严格的训练中被选上,脱颖而出。

  “咦,桓哥哥的脑洞补好了呀?他居然肯放心把我交在其他人手中。”可见他手上的事多到抽不出身来。

  身形玲珑,容貌妍美的明春是死忠的秦王派,对秦王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恋慕,一听有人诋毁她心目中的神只,管她是不是王妃,神态傲然、语气冒犯的冷着声道:“另有十二名暗卫隐身在暗处,随时做好接应、撤退、回护,王爷的用心望王妃不要辜负。”

  两军交战之际还执意出府,分明是恃宠而骄,任性妄为,给王爷带来麻烦。

  “明春,不得对王妃无礼,她是你的主子。”明叶特意强调,要明春牢记自己的身分,她们的命不是自个儿的,早已属于效忠之人,王爷重视王妃,她们便得以身护主。

  明春眼里的恼意一闪而过,随即恢复了平静。“奴婢逾矩了。”

  她们的身分不能有私人情感,她的确是过了。

  “明叶、明心、明春、明桃,这可有趣了,明亮晃晃的四个一等丫头。”

  一旁的荷心一听急了,她才是大丫头,怎能让人后来居上,不过她急归急,成清宁下一句话又让她悬起的心回到原位。

  “只是荷叶、荷心是打小跟着我,陪我在嫡母、嫡姊间战战兢兢的过日子,我若亏待了她俩也说不过去,不如你们四人为伴,一起降为二等丫头,日后看谁更利索再往上升。”

  明叶、明心被明春拖累了,她们原本领的是一等丫头的月银,钱多人阔气的王妃给的可是庶小姐的月银,一人五两,而二等丫头则是对半开。

  虽说另有暗卫的补贴,但也不及王妃的大方,她不时的打赏远超过暗卫的月俸,是一个钱多事少的肥缺。

  银子也许买不到忠心不二,但重金之下很少有人不动摇,成清宁很舍得用银子砸人,她认为人心不太禁得起考验,多下一点本多一层保障,看在银子分上多得是前仆后继的勇夫。

  虽然秦王手底下少有见利忘义的两面人,个个在铁血的训练中坚贞如石,可是若出现那一、两颗老鼠屎,要命的关键时刻往往在瞬间,在人最不提防的那一刻,她习惯未雨绸缪。

  论足以信任的程度,谁也比不过荷叶、荷心,即使她们的身手远远不及明叶、明心,但她了解她们,自幼一起生长的情分是他人无从相比的,在某些方面她还是比较相信她们两人,毕竟明叶、明心原是

  皇甫桓的人,对他的忠诚是铁铸的杆子,敲不碎的,对她仅是听从命令行事罢了,高下立现。

  不过正如她所想的,人心可以收买,多用点水磨功夫和银弹攻势,她俩也渐渐倾向她。

  至于明春、明桃,那是完全陌生的两个人,她还得花时间适应,不熟悉性子的人她不会交付信任。

  尤其是明春的态度太令人不喜了,除了在未嫁前在娘家受过一些闲气外,嫁人后还没人敢给她添堵,秦王妃的身分在前,那简直是一块免死金牌,再加上秦王的宠爱,她更是随心所欲了。

  成清宁不否认她被皇甫桓养出一点娇气,甚至惯着惯着惯出受不得气的脾气,她身处高位,为何还得看下人脸色?

  明春算是倒楣,正好往枪头撞,给了她一次立威的机会,就从整顿内宅开始。

  第三章 集市教训地痞(1)

  融入当地是成清宁的第一步。

  所谓嫁汉,嫁汉,穿衣吃饭,而嫁给神只一般的秦王,她只好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当个事事操心的秦王妃,为夫婿分担一些重责大任。

  每月逢三、六、九,城内会有不小的集市,今儿恰巧碰上的成清宁抱着寻宝的心态,也跟人挤进万头攒动的集市,水眸灿如星地寻找着她认为的宝,尽管那在别人眼中压根一文不值。

  城外战事连连,因此也影响到城内的交易情况,人虽多买气却热络不起来,个个无精打采的叫卖着,能得一文是一文。

  买家和卖家一样是一脸颓色,面无表情,大多数的百姓只走过摆摊凌乱的摊位,看而不买。

  在多数人看来,这是个欲振乏力的集市,一滩没生命力的死水,除了零星买卖外,看不到大宗交易。

  可成清宁和别人不一样,她看见的是无限的商机,越是贫乏的土地越能挖掘出致富的黄金,人是财富的来源。

  “来来来,小姑娘,买颗果子解解馋吧!我家的柿子又大又甜,水分多,包你吃了不后悔……”

  一位缺牙的老妇包着褪色的头巾,发已斑白,稀稀落落,在她面前的是两筐黄澄澄的甜柿。

  “柿子怎么卖?”“小姑娘”双目闪闪。

  入秋后西北季风日渐增强,天候也转为凉爽,一入夜便带着凉意,虽然还不致冷到要烧炭的地步,但没盖上厚实点的棉被,没见过北风冷厉的成清宁是消受不了的。

  她体质偏寒,一到秋冬便手脚冰冷,这两、三年来赚了点钱才开始给自己进补,可补来补去不见成效,还是十分畏冷。

  成亲之后,有皇甫桓这个大暖炉在,她倒不觉得冷,而且新婚燕尔,两人热乎得很,就怕热过头了哪还会冷。

  只是一路往西北走,气候的变化越来越明显。

  在京城的冬天,再冷的天气也只是下点雪,待在烧着地龙的屋子,成清宁熬着熬着也能熬到开春,春暖花开。

  可在强风直吹的北地,明明才是秋天,却已呈现初冬的景致,秋老虎仍是威风,艳阳高照,可是冷一阵、热一阵,早晚温差大,一不小心就着了凉。

  成清宁是个喜欢预做准备的人,有备无患,来到这个什么都没有的年代,她最不想的便是亏待自己。

  于是,她又动起脑子了。 物资匮乏的西北,几乎什么都缺,因此她才想在入冬前买齐所有东西,别委屈了自己,她想自己前辈子肯定是仓鼠,见到好的就往窝里搬,睡在米仓上才安心,囤粮囤衣好过冬。

  “两个三文钱,小姑娘你瞧瞧,这皮儿多薄呀!香甜爽脆,是自家种的,不坑你,买两个吃吃吧!”再卖不出去,柿子就要全烂在筐里,他们一家五口的生计也没了。

  “我不买两个。”好便宜,京里好一点的柿子一颗要十来文,差点的也要五、六文,这位老婆婆亏大了。

  一听她不买,原本脸上稍有光彩的老妇又黯淡下去,两手局促的搓着竹筐边缘。

  “你家里还有多少柿子?我全买了,包括你这两个筐里的。”也不知西北的冬季有多长,多备点好过想吃没得吃。

  老妇一听,灰白的双眸忽然睁大。“全……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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