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懒女古代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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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姊,你究竟在做什么?”宁知方忍不住一问。

  “我先做了防火线,我们的地太贫瘠了,想烧点草木灰肥,但是蜀地夏季太干燥,随便一点火有可能引发大火,为了确保火势在可控制的范围内,我先各往外移一亩,除去引火的草和树,只剩下烧不起来的泥土,再挖了一条沟注水,大火若失控了能及时舀水灭火。

  “而且以后爹和大哥也不用辛苦的挑水,有这条灌溉水沟,取水不辛苦。”

  其实宁知秋很大胆,根本是个赌徒,她全是靠赌的,在看到地上渗水时,她便猜测底下有条地下河流,她看哪里的泥土最潮湿便在那里凿井做帮浦,跟老天爷赌一赌运气。

  也许是穿越女的好运吧!真让她给赌对了。

  小时候她在乡下外婆家住过几年,那时候外婆家后院就有一个汲水的帮浦,她很喜欢玩水,整日在那儿压呀压的,直到多年后她还深深记在脑子里,想看有一天还要回去玩水。

  但是她十岁那年外婆过世了,三舅舅偷偷地把房子卖掉,一家人搬到城市里住,为了这件事,大舅舅和三舅舅闹得很不偷快。

  华胜衣惊讶问“你是怎么想到这方法的?”从地底取水……他还是第一回瞧见不用打井就能汲水,手一压就有水。 工部的那些老头子都该汗颜,一群自诩技艺超群的工匠却比不上一名小姑娘神来一笔的灵光乍现。

  “用脑子想呀!”难道脚指头能思考。

  她一脸的“你没脑吗?这种猫捉老鼠理所当然般的事还用得着想”的神情,好似他变笨了,问了蠢话。

  “在江南水乡,水车十分普及,你能想得到我不讶异,可是这些……”华胜衣神色略显困惑。“木秀于林风必摧之,你从来不是笨人,应该能听出我的话意。”

  宁知秋闻言,面色一凛,收起自以为是的得意。“我很笨的,只会你看得到的,再多我也不行。”

  “很好,我希望十年后还能看见活着的你。”幸好她把聪明才智用在农事上,并未引人注目。

  也该庆幸宁知秋身处偏沅的川蜀之地,而非皇亲国戚云集的京城,要不她那些异于常人的巧思肯定隐藏不了,迟早会有人发觉她令人惊艳的才华,进而逼迫她做出不想做的事,危及社稷。

  “过两天我们要插秧了,你要不要来见识我们的插秧机。”方才的话言犹在耳,她一不小心又流露出沾沾自喜的张狂。

  “插秧?”不是播种吗?

  “先育苗,苗儿出青了再种入水田里,你们这里不是这样栽种的吗?”他们安阳一带早用上了,她娘有个陪嫁庄子种的水稻,本来也是撒种,但是收成不佳又耗时,她陪娘去看过后便问为什么不先育苗,发了苗不是长得快?

  庄头丁二把她的话听进去了,来年便用她的种法试种,结果,产量多了两成,而且收成早,还能多种一茬。

  那年起,庄子上的收成便是一年两获,稻米的产量提高好几成,后来周遭的田地一阵跟风,安阳县成了渔米最丰的县城,新上任的知县因税收增加而官升知府,连跳好几级。

  因为大家跟着抢粮,出锋头这事也是人人抢着想出名,种的人一多也就不晓得谁是第一个育苗插秧的人,所以“宁知秋”的名字不为人所知,在大伯父犯事前,她只是一名多病又惹人怜爱的闺阁千金而已。

  “什么是插秧机?”秧苗用插的?一看华胜衣双瞳如深潭般幽暗,她话到嘴边又带三分保留。“代替人力插秧的一个东西,很简单,一看就会做,不是别人想不到,而是大家还停留在播种法,只要育苗法一出,自然有人做得出来。”

  那时她没在安阳弄,因为她又不下田,那时侯她娘有很多佃农,交由他们去做就好,不用她费脑筋。

  “不会让人太关注的,牲畜在前头拉着走,它每走一步,勺子似的东西便会挖出五到七株的幼苗往泥地里一插,牲畜走得快就种得快,牲畜一慢也就跟着慢……”

  用的是早期的插秧法,不是现代的机械插秧机,对科技发达的现代农业而言,那是十分古老而原始的做法,早已不复见。

  “才刚说完你又犯。”她脑子里都装了什么?

  她振振有词的道:“好东西就该推广出去,你可以用在你们驻军的屯田上,你应该也分到不少土地吧!”

  依昭当朝律法,凡是驻扎在偏远地区的将士皆有土地配给,各自择地自行种植,土地归该名将士所有,但所产之粮食皆由军队依市价收购,充作当地驻军军粮。

  也就是说,自己吃的米粮自己种,无须等待朝廷提供,朝廷还会出银子购买,不亏待前方将士。

  “我没要。”转手就送人了。宁知秋惊讶,“为什么不要?”

  “因为我不需要。”他只有一个人,从小兵干起,由军营供饭,再来连续升级,这军饷够他用了。

  “难道你不打算娶老婆?”好歹存点钱娶妻生子。

  “成亲?”一抹冷厉滑过华胜衣眼底。

  他定过亲,但是……

  浅淡的暗色如附骨的毒针,悄然的扎人心底,曾经意气风发的脸孔,如今已是满脸风霜。

  “华哥哥,你在冷笑吗?”给人秋蝉遇冬萧瑟的感觉,害她心口也跟着一阵发酸。

  “你话太多了。”一张小嘴老是张张阖阖没个停歇。

  “哪有话太多,我……”啊!星星在飞……

  “小心——”她又怎么了?

  “我……头晕……”猛一起身的宁知秋头晕目眩没站稳,身子往前一倾,若非华胜衣及时伸出一臂扶住她,怕是要往下栽了。

  “你的身子到底有多差?”她的病还没好吗?

  她气地一眨眼,“很差,慧者多殇。”

  “你……”她是说聪明人都活不长久吗?

  莫名地,华胜衣感到烦躁,他不见得有多待见这位慧黠的芳邻,但也不乐见一缕芳魂早逝。

  “咳!咳!华大人,我二妹虽然看起来还小,但她毕竟十二岁了,你……你们,是不是走得太近了?”不长进的妹妹,还巴着人家的手不放,她不知道他大她八岁吗?

  “大哥……”咦?大哥为什么瞪她,还有那恨铁不成钢的心痛眼神是怎样?

  “是她捉着我,你最好看清楚了。”

  华胜衣却没有推开跌向怀中的小姑娘,前胸、后背让人分不清的她竟给他一种舍不得放开的悸动,当宁知秋自个儿放开他站好的时候,他隐隐有种怅然若失之感。

  第四章 隔壁的女婿人选(1)

  “娘,你女儿是不是很厉害?我什么都会,什么都难不倒我,只要我的小脑袋一转,任何事都迎刃而解……”

  宁知秋简直是太佩服自己了,一本活生生的百科全书呀!

  虽然不是无所不知,但在以农立国的古代而言,够用了,反正她又不制造原子弹,对枪炮类不感兴趣,具有杀伤力的武器一窍不通,她有的就是小学生的知识,能做做几样简易的工艺劳作,自娱娱人。

  “瞧你嘴巴翘得半天高,完全一副小人得志的嘴脸,你多久没照照镜子了,都快面目可憎了。”周氏朝得意忘形的小女儿鼻头一拧,取笑她小尾巴翘得太高,连自己是谁都忘了。

  “再面目可憎也是娘的乖囡,你还是宠我宠得没边,我比大姊可爱百倍,比弟弟讨人喜爱千倍,他是我脚边的一坨泥。”宁知秋下巴一仰,活似那戏台上的女土匪。

  宁知槿嘲笑的一嗤,一百倍?她在作梦。

  “你才是泥!我是王母娘娘座前的金童。”宁知方学到二姊三分的厚脸皮,捧起自己毫笔。

  近朱则赤,近墨则黑。

  “嗟!就你这长相,给我牵马还差不多,想当金童先修修佛缘吧!你昨儿个抢了我的滴鸡翅。”她最爱吃的部分,本想留到最后再来吃,谁知这小子为她不吃,从她碗里一筷子夹走,直接往嘴里一塞,让她顿时看傻了眼。

  周氏的厨艺不是普通的差,她能编出巧巧如生的花鸟图样,缝制全家人的衣服,一双双的鞋子做得合脚,可是一到了厨房便手忙脚乱,糖和盐常常分不清。

  看在两个女儿眼中,那简直是灾难。

  他们目前的情形是请不起服侍的下人,为了不饿肚子,宁知秋和宁知槿是一个择菜,一个做菜,两姊妹一说一做的配合得天衣无缝,终于化解了有可能火烧厨房的危机。

  到了最后,菜烧得多的宁知槿也熟能生巧了,不用妹妹在一旁教她做菜,除非有想吃的菜色宁知秋才会出现在厨房,用水盈盈的大眼看着大姊,恳求她施舍一道菜。

  宁知秋也是不会做菜的人,这点像极了和厨房有仇的周氏,因此宁家的掌厨人从此成了宁知槿。

  “什么抢,我看你动也不动的搁着,我是好心帮你解决掉,省得浪费了。”那个鸡翅真好吃,难怪二姊每次都抢先下手夹走,她太奸诈了,也不让让弟弟,自个儿吃好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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