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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把芒花跟头发烧成灰,混在茶里让他喝下。」

  她痛哭失声,无法再隐藏秘密:

  「生前,我的情人见异思迁,把我害死于芒花中,所以我怕,好怕好怕,怕他见了比我更美的,也会弃我而去。」

  芒,音同盲。

  她付出那么多,对他嘘寒问暖、为他制作胭脂、为他打点生活上的一切,把情爱点滴不剩的给了他。

  但,她还是担忧、还是怕。

  泪水滚滚而出,从薄透的脸上浮出,一颗颗湿润刘永的手。

  「现在,你知道我是鬼,不是人了。」

  她万念俱灰,芒花枯黄:

  「我不会纠缠你,只要不再喝我泡的茶,你的双眼就能恢复。」

  「不!」

  他声嘶力竭,没有惧怕,胡乱抓握散落的芒花,贴补她薄得能见石砖的身子:「我不要你离开!」

  刘永泪流满面,抬头恳切的望着坐在主位上,以手撑着小巧下颚,红唇似笑非笑,静静聆听一切,眨眼观望的姑娘。

  「求求您——」

  红唇弯起,娇小的身子微微往前倾。

  「你不在乎她是个女鬼?」她问。

  他答得斩钉截铁:

  「不在乎!」

  姑娘水眸轻眨,再问:

  「即使她留下后,你这辈子都得半瞎,也不在乎吗?」

  刘永没有迟疑。

  「不在乎。」

  他信誓旦旦,情真意切:

  「为了她,我愿意这样,一辈子都这样。」

  站立在一旁的左手香,双眼迸出亮光,缓慢的抬起手来。那双手白里透红,掌心软嫩,十指纤长,指尖是淡淡的粉红色,比樱花的色泽更美。

  「让他拿一部分身体来交换未婚妻。」

  她的指尖碰触到刘永,摸着他的头、他的肩、他的胸膛,恣意挑选。

  她就是为了取得这健康男人的一部分,才让中年男人领他前来。

  然而,当她的手正要滑入黝黑平滑的肌肤之下、进入胸膛掏取温暖的五脏六腑,逐一拿出审视时,姑娘开口了。

  「不。」

  脆脆的声音,带着甜甜的一丝稚气:

  「他的未婚妻替我带来宝贵的消息,我会让他们如愿,作为一个谢礼。」

  听到所求无望,左手香抬起了眼,盯着姑娘,姑娘回望着她,嘴角挂着淡淡的笑。

  半晌,左手香转过身,一声不吭,头也不回的拂袖而去,只余下一丝飘渺的药香。姑娘握住手中的芒花,凑到嘴边,吹了一口气。

  所有的芒花都滚向绒儿,愈积愈厚,也愈积愈扎实,让她恢复厚度,曲线曼妙起伏。而姑娘吹的那口气,让她有了温度,身躯不再僵硬,能够灵活的移动,双手紧抱住刘永。

  「你们回去好好过日子吧!」

  姑娘松开手,撒出那朵芒花。

  淡黄色的芒花飘过大厅,落在绒儿头上时,变成一张绣着喜字的头巾,衬得她的泪容不再哀凄,反而还带着喜气。

  两人双手紧握,千恩万谢的离去,回家欢欢喜喜的准备婚事。

  当众人离去,灰衣丫鬟才又进来更换微凉的茶水、倒去软浮的茶叶,在瓷杯中注入温度适中、热却不烫的新茶。

  姑娘端起瓷杯,慢条斯理的啜了一口,再将瓷杯搁在桌上,用指尖沿着杯缘打转,绕了一圈又一圈。

  如同瓷杯有边缘,砚城城内外自成天地,四周有结界围绕,只有人类能自由进出,非人者不能擅闯,也不能离开。

  先前,公子因为魔化,加上对结界的熟悉,才能回到砚城,非但要索讨夫人,更要报复,她费了一番功夫,才与雷刚联手将其逼退。

  是因为公子无意冲撞?

  或是公子刻意所为?

  如今芒鬼能来,显示结界未破,但已有裂缝,不论是敌是友的非人,只要寻见裂缝,想必将会陆续进入砚城。

  她又啜了一口茶,望向大厅外很远很远的地方,感受秋季微风。

  这次,来的是痴情的女鬼。

  那么下次呢?

  下一个进入砚城的,会是什么?

  事后,刘永跟绒儿为了表示感谢,送来几十箱的胭脂。

  这么多的胭脂,都堆在大厅里头,别说是擦抹在脸上了,甚至足以把一季的芒花都染成喜气洋洋的艳红。

  卸货的人才刚走,灰衣丫鬟们还未来得及将胭脂收起,便见骑着枣红色大马,肤色黝黑的雷刚兴匆匆的来到木府。他还没踏进大厅,远远望见姑娘的身影,就扯着嗓子喊:

  「快来瞧瞧我给你买了什么。」

  他大步快走,跨过门槛,一手举着胭脂盒子,双眼闪烁着得意的光芒。

  「这可是我等了许久,好不容易才——」他张着嘴,没再继续说。

  他手里只有一盒,而姑娘身后,可是堆得像小山般高呢!

  虽然她轻挥衣袖,转眼满屋的胭脂都消失,还娇笑的朝他走来,但他早已看得一清二楚。

  刹那之间,他有些懊恼,只觉尴尬。

  雷刚收手,笑容不再,把胭脂盒子藏到身后。

  「你为我买了什么?」

  她走入他怀里,仰望的小脸充满期待。

  「没什么。」他硬声回答。

  要不是确信自己眼力过人,他肯定会被她无辜的模样骗了。

  明明拥有如山多的胭脂,姑娘却偏要来讨,不依不饶,娇小的身子贴上雷刚的胸膛,小手顺着他的手臂绕到他的后腰,困得他无法动弹。

  她找到被他握在掌心里的胭脂盒子,小心翼翼的拿出来,捧在掌心之间,露出真正开心的笑,令砚城里所有的花都开了。

  「你为我买了胭脂。」

  她惊喜的轻喊,转开上盖,用指尖抹了一些,沾在软嫩的唇上,更添鲜妍丽色。瞧她视若珍宝的神情,雷刚僵硬的身躯很快软化,心情也变好了。

  「我只抹这盒胭脂。」

  她柔柔的说,贴在他怀里:

  「好不好?」

  映着她娇颜的黑阵深深。他张嘴哑声吐出一个字:

  「好。」

  她笑得更加灿烂,在雷刚怀中又说了一句:

  「而且,只抹给你看,好吗?」

  心上人说的情话,最是动听。

  原本僵硬的嘴角软化、微扬,他露出满足的笑容,觉得胸口也满满的,粗壮的铁臂将她圈抱得更紧,再也不去在乎那些堆积如山的胭脂。

  靠在她耳边,他吐息用那只让她听见的音量,悄声再应一个字:「好。」

  第三章 丢脸(1)

  何清是砚城里最俊美的男人。

  他面如冠玉、身材修长,是何兴钱庄的少东,对家传主业没半点兴趣,也不爱与文人歌咏风月,更不爱与粗人来往,看见衣衫有污渍的人,大老远就会避开。

  同样的,他也受不了自个儿的衣衫有半点的污痕。就算是滴了一滴茶渍,他也会坐立不安,要随从奉上干净衣衫,立刻更换才行,否则就宁可尽速回家,不愿意待在外头。

  为了维持美貌,他沐浴时用的,是冬季从梅花上扫下的雪。

  雪融化后,封在罐子里头,足足够一年用。

  他还从鬼市里,买来一个药方。

  需要春季白牡丹花蕊十二两、夏天白荷花蕊十二两、秋天的白芙蓉蕊十二两,冬天的白梅花蕊十二两。将这四样花蕊于次年春分晒乾。

  又要雨水时雨水十二钱、白露时露水十二钱、霜降时霜十二钱、以及小雪时雪十二钱。

  把这四样水调匀,再加十二钱蜂蜜、十二钱白糖,做成龙眼般大小的丸子,日日都吃,就能保持俊美。

  知道刘家有卖胭脂,他也砸下重金,买了不少回来。

  他不把胭脂抹在颊上,而是勾画在眼角,俊美得让人心跳。在家里时,他会在铜镜前端详老半天;出门之后,只要遇到水池,他就会停下脚步,迷恋的欣赏着自己。

  女人们贪爱他的美貌,总守在何家门前,只要他一出门,就追在后头,抢着摘取他拂过的花叶、挖取他踏过的石砖、掬取他照映过的池水。

  也有待字闺中的少女,恳求爹娘去探问,期望能结为连理。

  何清却是理也不理,只顾对镜描胭脂。除了维持美貌、寻找更美的方式外,他对其他事情一点兴趣都没有。

  陈娇是砚城里最艳丽的女人。

  她的容颜娇俏可人,皮肤又白又嫩,几乎可以掐出水来。安生药铺的陈掌柜老来得女,疼爱得如珠如宝,从来不曾拂逆她的心意。

  不只是陈掌柜,只要见了她的男人,全都心甘情愿,乖乖被她使唤。

  她只吃当天采的青菜,还是最嫩的部分,竹笋就切笋尖那一丁点儿,用现榨的油炒一盘。猪肉只吃猪后颈那儿的,一头只有两片,一片六两的肉,那处肉较白嫩,软中带着些微的脆,不腻不涩。

  吃得讲究,喝的当然也不马虎。

  城外一株樱花树下,有清澈的涌泉,冰凉润口。陈掌柜天天派人去挑水,自己连一口都舍不得喝,都让女儿饮用。

  为了讨女儿欢欣,陈掌柜找出家传药方。

  这药工序太烦杂,前几代只在木府主人大婚时,才会费尽心思的调制,当作贺礼恭敬送上,差不多五十年才需做一次。

  但女儿爱美,到了他这一代,做得最勤,也不嫌辛苦,反倒甘之如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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