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狼君偏爱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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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顾思朝眯起眼来,“这么说我倒忘了今天是什么日子,叫你换件粉色的衣服,结果你穿了件红的来是什么意思?”

  “我没有粉色的衣服。”

  所谓美人配英雄,像顾思朝这样的抢手男人,身边从来都没断过女人,但他好像只对花房中的鸳鸳燕燕情有独钟,这四年来京城有名的歌姬舞姬,几乎都曾是他的红颜知己,这其中于苗苗跟他的时间最长,也是他最宠爱的一个。

  但顾思朝身边的红粉知己换了一个又一个,有项规定却是始终如一的,就是不管在他身边的那个是谁,只要有公开的场合,另一边所在的人一定是她,而且她必须穿成和歌姬一样颜色的衣裳出席。

  左边是青楼红颜,右边是他名义上的妹妹,两个年纪差不多的女人穿着差不多的衣裳,而对方容貌一定是胜过她好几成。

  她知道,这也是顾思朝的一点小小的恶趣味,可这样四年下来,她早就已经对这种小花招疲软了,也毫不在乎周围人的眼光,如果他们要拿她跟歌姬去比那就比好了,只有顾思朝一人仍对此乐此不疲。

  “爷您也真是的,怎么不给顾小姐多备几件合适的衣裳呢!”于苗苗往顾思朝身上一靠,很不平地娇嗔道:“您只要把给我买的衣服分一点点给顾小姐,都够她穿上一整年的啦,何至于在众人面前闹得这么尴尬,她这件衣裳我都见她穿过三回了!”

  顾思朝拍拍她艳丽的小脸,淡淡笑了下,引得于苗苗一阵低笑,那风情万种又我见犹怜,娇滴滴的样子,叫一桌人都看傻了。

  “过来。”他看向庄绮雯的目光永远是冰冷的。

  庄绮雯已经习惯了,乖乖绕过圆桌,坐在于苗苗的另一边。

  “让大家见笑了。”顾思朝对一桌人说。

  “哪里哪里,原来这位就是顾大小姐啊,总算有缘得以一见。”一些没见过的生面孔客气着,眼珠子则一直绕着庄绮雯打转,“顾小姐也出落成大姑娘了,顾爷你这些年多费心了。”

  庄绮雯的拳头默默地攥了起来。

  这种话里有话的言论,虽然这些年她已经听过无数次,但不管再听多少次,她怕也无法压抑自己的愤怒,她可以忍受顾思朝给她的一切屈辱,但唯独这点,她告诉自己一定要铭刻在心底。

  “都是一家人,讲这些做什么,是不是?雯雯。”庄绮雯心头一震,没有作声。

  一桌子人讨论起共同的话题,无非是玉器、玉饰之类,这期间她是不允许插嘴的,于苗苗负责给顾思朝倒酒,而她连给人倒酒的资格都没有,如果她不出现就不开席,而她出现了又当没她这个人,偶尔有人谈论起她,话题也很自然地带到她爹管理玉行时的事,无非都是些见不得光的事。

  在这个饭桌上,庄绮雯不知听过多少她爹以前做过的错事,她想不出那个和蔼可亲的爹背地里都做些什么,告诉她“买卖不分大小,诚信为先”的人是爹,她怎么也无法相信,那些人口中那个唯利是图、巴结权贵的人,也是她爹。

  是不是顾思朝串通了那些人,编些莫须有的事来抹黑庄家给她难堪呢?曾经她也这么想过,如果是那样的话,那么顾思朝一定是个心思更阴沉上数倍的人。

  但他不是的,这些年经过她的观察,看着顾思朝把摇摇欲坠的玲珑玉行,慢慢扶起引回正路,挽回信誉的同时甚至比之前更好。

  因为顾思朝出门也要她陪在左右,她不能骗自己眼前所见只是假相,那些对玲珑玉行的赞誉并不是什么达官贵人,只是普通的玉商或顾客。

  他冷淡,他苛刻,他有时很残忍,但那全都是对她,别人口中黑心的人,倒是那个生她养她的爹爹。

  酒过三巡,该说的事都说完了,于苗苗见时候差不多了,巧笑着起身,说要给大家献上一曲。

  京城名姬的歌声自然是不可少的,顾思朝也乐得于苗苗的机巧,在他的默许下,于苗苗抱过她的琵琶,一眼就看到了正在发呆的庄绮雯。

  “庄小姐,别愣着了,不会是忘了去学‘三笑桃花缘’吧,我明明上次跟你说了叫你去学,下次要唱的,你要是忘记了,可就太过分了哦!”

  庄绮雯压住心火,微笑起身,接过于苗苗递来的琵琶,在下人准备好的椅子上坐下,于苗苗则用身体挡住她,展开扇子准备演唱。

  也不知什么时候起,她成了于苗苗的伴奏。

  好像是有一天于苗苗心血来潮,听说她以前学过琵琶便非要她帮忙伴奏,天知道于苗苗哪里听来的这件事,她学过琵琶的事连她自己都记不清了,当时只是年纪小,见会堂上请来的人弹得好听,非也要学罢了,没几天就丢在了一边。

  可以想像那次她赶鸭子上架弹得有多烂,被于苗苗一番取笑,而她似乎是上了瘾,之后每次都让她伴奏,然后在她弹得极烂后再自弹自唱一次,好显示出其中层次的区别。

  这种小儿科的手段,她本不应该当成一回事,但天生不认输的性子又无法让她假装什么清高。

  庄绮雯开始自学琵琶,每一次都有新的进展,直到今天,基本上于苗苗已经不可能拿这个为难住她了。

  抱起琵琶,胸有成竹地拨起琴弦,她只低头抱着琵琶,一心听自己的声音,不去听于苗苗圆滑娇媚的嗓音,也不去看那些听曲人的表情。

  曲毕,她起身将琴还给于苗苗,对方瞪了那琴一眼,才很不情愿地接了过来,随之一个轻笑,“庄小姐这琴真是越弹越好了,苗苗都要自愧不如了呀,再这么下去,怕是饭碗都要被你抢了!”

  “于姑娘说笑,全京城谁不知道于姑娘从小就被指导琴棋书画,不是谁都能请的动的,哪里是我仓促几天就能追得上的。”

  于苗苗俏脸一红,升起几分怒色,但庄绮雯已经不再管她了,她看向那张大饭桌,笔直的视线与那个黑衣男子交会。

  她还没有输,她绝不会让他称心如意的!

  第2章(2)

  两天后,顾思朝收到信件,说是清水县那边有个玉石拍卖会,其中有块上品岫玉备受瞩目,顾思朝很有兴趣,第二天他便简单整理了一下出发了,随行的除了一个赶马车师傅外就是庄绮雯。

  无论去哪,顾思朝都会带着她的,庄绮雯倒是并不意外,反正他的爱好就是将她展示给所有人,以最大的限度羞辱庄家人。

  在马车里的时间是无聊又难熬的,她跟顾思朝无话可说,而他也一贯拿本书专心看,看累了就闭目养神,当她不存在。

  隔天,他们正在中途路过的小镇客栈里吃饭,就听旁桌两个男人交头接耳地说着什么。

  不是庄绮雯有偷听别人说话的爱好,而是比起面对着顾思朝吃饭,连客栈对面那家赌坊屋顶上的杂草,都显得那么有吸引力。

  那两个男人一个穿着普通,另一个则相对好些,后者手里拿着块东西正仔细地打量,而前者则胆颤心惊地盯着他的手,怕东西会自己不见一样。

  庄绮雯扫到那男人手中的东西,眼前顿时一亮,虽然距离问题不能看得很细,但她可以肯定那应该是一块十分不错的玉石。

  自新皇帝登基以来,国力越发昌盛,就算是普通百姓间也兴起了谈金说玉的风气,也多亏如此,玲珑玉行的生意才能那么好,玩玉已经不是只限于达官贵族间的娱乐。

  庄绮雯顿时来了精神,努力忽视面前面无表情,吃饭如同嚼蜡一般的顾思朝,将注意力转去了旁桌。

  “怎样么?您看我这玉观音……”那像是玉石主人的人,问得又急又怯。

  拿玉的人沉吟半晌,摇了摇头,“不值钱,假的。”

  “怎么会?这可是我爷爷那辈传下来的,说是一位贵人给的,怎么会是假的?”

  “你看,你托人找我来鉴定,又质疑我的话,那我能怎么办?假的就是假的嘛!看上去做工确实不错,但仔细一下净是纰漏,这种东西扔到大街上都没人要呢!”

  那人一听,绝望地跌回椅子上,脸色惨白,“怎么会呢,这可是我们家的传家宝啊,要不是我闺女生病实在没钱,我又怎么会把它拿出来!本以为能换些钱治病,这样一来……”

  “幸亏你没直接去当铺,而是拿给我看,不然非叫人打出来不可。”那人捻一把胡子,小而晶亮的眼向上抬了下,见对方没什么反应,又说:“看你也真是可怜,不如这样,这东西我五十文要了,多少也能换些药来。”

  “五……五十文?”

  “你是老李介绍来的人,虽然是叫我白跑了一趟,但我总要卖老李一个面子,况且你也真是可怜,这种烂东西还一直当宝贝压箱底,五十文算是我帮你的价钱。”那人说着,对手里的玉观音摇了摇头,“如果嫌少,那你就还是拿到当铺去试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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