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宝姑娘离宫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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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必怀疑,那个「别人」就是欧阳杞。

  他这人忒坏,自己喜欢流连花丛就去吧,何必给她家儿女洗脑。

  当年他告诉淳哥哥,娶媳妇是多么多么糟的事儿,现在同样的话竟搬到她家儿女身上。最最可恶的是,他给淳哥哥洗脑的时候,淳哥哥已经十七岁了,可她家言儿和点点才五岁啊!而且这阵子他有变本加厉的倾向。

  前天,点点跑来告状,说:欧阳叔叔要带哥哥去青楼,不带我。

  青楼?他敢!

  为了随时随地掌握言儿和点点的行踪,为了随时随地了解他们的情绪波动,敏敏决定在他们身上种香。

  只不过,刀子在腕间比来比去,比过老半天,还是不敢往下划。没动手,她已经感到疼痛……

  言儿、点点并肩站在娘跟前,看着娘的刀子贴在手臂上老半天,不晓得想干什么,他们站得脚都酸了。

  「娘,点点想出去玩。」女儿忍不住出声。

  「好好好,再给娘一点时间。」

  她举起匕首,对自己催眠,不会痛、不会痛,一点都不痛,我现在是狐狸精,再不是凡人。

  她的催眠术尚未奏效,刚下朝的卓蔺风从屋外走来,带进一股好闻的薄荷香。

  他身后,还跟着卓淳溪和殷菀。

  看见敏敏的动作,卓蔺风皱眉,抽走匕首,问:「你在干么?不怕吓着孩子。」

  敏敏抬头,看着百看不厌的好丈夫,眼睛眨都不眨,不知道是第几万次看傻了眼。

  卓蔺风的头发乌黑亮丽,皱纹在晒过几年月光之后,重现紧实肤质,岁月走过,从没在他身上留下痕迹。

  几年前,卓淳溪顺利接掌狐王位置,而老狐王在过世之前,将自己的元珠赠予殷菀,经过换血仪式,殷菀正式成为狐后,再经过数百年或上千年的修行,她将会成为举世无敌的狐狸精。

  没错,就是狐狸精,美艳妖娆的那种。

  换过血的殷菀,容貌越变越美丽,好看到她每次对着镜子就忍不住叹息。

  可惜刚换血不易受孕,否则敏敏很想看看这样的两个人会生出什么等级的狐狸精。

  卓淳溪膝下无子,敏敏的孩子就成了众人的掌上明珠,人人疼、人人宠,反倒是她这个当娘的,就是想抱孩子,也得看看她家孩子有没有空。

  「是啊,你要是吓得他们作恶梦,看我饶不饶你。」殷菀戳了下她的额头,弯下身把点点抱在怀中。

  卓淳溪也把站得腿酸的言儿抱起来,忍不住抱怨,「没事干么吓孩子?」

  「我哪有想吓他们,都是欧阳杞不好,他居然要带言儿去青楼。」

  「就算是这样,你的刀子也该对着欧阳叔叔耍,怎么可以对孩子?」

  「我只是想帮他们种香……」她看一眼卓蔺风,然后很没出息地垂下头。「又怕痛。」好啦,她承认自己是只没用的狐狸,天天在卓蔺风身边晒月亮,人家吸纳修炼,她却一靠近丈夫身边就睡得不省人事,练了几年,连颗小元珠都练不出来,她就是只废狐狸。

  见她满脸苦恼,卓蔺风终于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他先把言儿、点点抱到床边,再把没几个月的龙凤胎,往卓淳溪、殷菀怀里塞。

  这些年他帮卓淳溪处理政务,两人培养出来的默契不是假的,目光相接,卓淳溪便拉着妻子往外走,认命地当起临时奶娘。

  人走了,卓蔺风才对敏敏说:「种香,是这样子种的。」说完,他低下头,亲了亲言儿和点点的嘴唇,然后把孩子抱进敏敏怀里。

  低头,闻到孩子身上的薄荷香,敏敏发愣,问:「这样就好了?」

  「这样就好了。」卓蔺风把孩子抱下地,摸摸他们的头,说:「出去玩吧。」

  终于可以出去玩?两个粉妆玉琢的漂亮小孩高兴极了,他们早就迫不及待,两人手牵手、蹦跳出门。

  卓蔺风转身,只见敏敏还傻着。「怎么啦?」

  「可你明明说我喝你的血……」

  他叹了口气,说谎果然不是一件好事。「如果当时我说自己吻了你,你还会心甘情愿嫁给淳溪吗?」

  「所以你很早很早以前就……」

  「对,我很早以前就想把你据为己有,要不是……对不起,我错了,我害苦你。」

  同样的事,他已经道歉过无数遍,她老早就删除那段记忆。

  原来她已经被觊觎那样久,早在他们初见之后?他那么早就认出她是他的小米,怎会她半点记忆全无?都是孟婆汤惹的祸!

  见她不语,他问:「生气了?」

  「不是生气,是怀疑。」

  「怀疑什么?」

  「香这么容易种,你帮几个人种过?」

  卓蔺风忍不住笑了,他真喜欢她吃醋的模样。「四个。」

  「一个我、一个言儿、一个点点,说,你还帮谁种过香?」

  他让人舒服的五官突然笑得让人不舒服,他抱起敏敏,往床榻上放去,俯下身、封住她的唇,对她种香,他驾轻就熟。

  抽开她的腰带,他的吻从唇间滑到颈项。

  敏敏咬牙,极力克制欲望,用力推开他,怒道:「不说出那个狐狸精的名字,就别想越雷池一步。」

  他咯咯笑着,在她耳边说:「她的名字叫做小米,可是小米不是狐狸精,敏敏才是,请问,现在……我可以越雷池了吗?我亲爱的狐狸精……」

  【全书完】

  后记

  成立粉丝团 千寻

  大家……热坏了吧?

  不知不觉间,问候语从「吃饱没」变成「热坏了吧」。

  最近真是热到抓狂,又觉得在家里开冷气,温度太高、对不起自己,温度太低、对不起地球,于是有张很棒的书桌、有个很棒书房的我,午后习惯跑到LOUISA工作,因为这里的冷气让人好开心,两杯水果茶可以打发一整个下午。

  听说一天喝一杯饮料会造成肥胖问题,下次见到我,约莫就可以看见一颗球了。

  好啦,回归正题,谈谈这本稿子,最近想写点特别的故事,结果,这个主题——人类与狐狸的恋爱便不断在我的脑袋中发酵。

  凡是爱情都希望一生一世、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人类短短数十年的寿命,怎能与千年狐狸偕老?

  人兽恋中间的波折,除了岁月之外,还需要打破些什么?价值观?人伦?天谴?诅咒?念头一天一个,不断地翻搅着,然后稿子一点一点慢慢完成。

  实话说,第一次碰这个主题,真的很不熟练,虽然爱死这个故事,却改稿改到差点虚脱,因此知道它要出书的那刻,心里除了雀跃之外,还有一些得意、两分骄傲,以及苦尽甘来的痛快感。

  然后我告诉自己,少一点害怕、多一点勇敢,我一定可以征服更多不同的题材。

  (突然看见编辑额头出现黑线,她在呐喊——停止起肖!)

  不管怎样,希望大家能够喜欢这个故事。

  另外千寻的粉丝团成立了,感激出版社的帮忙,否则我这个计算机白痴兼山顶洞人,大概这辈子都没办法处理这种事,以后每个星期会在上面张贴一篇短篇小说,敬请大家批评指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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