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安家先宠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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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嬷嬷一大早挖她起来沐浴更衣,娘亲胡氏更绝,让她早餐只能吃一小块肥猪肉,免得郡王上门,她却想上厕所,那多煞风景。

  夏兰桂被打扮起来了。

  金丝缠玉步摇,孔雀红耳坠,左手是那日孙孺人送的冰晶镯,右手仍然是她最拿的出手的东珠手串。

  三莺锦衣,海棠翠色轻纱裙,一双香坠鞋。

  夏兰桂看着黄铜镜中的自己,虽然没有前生美貌,但也还行。

  不得不说,有读书,气质就是好。

  前生最常被说虽然漂亮但没气质,没办法啊,读剧本都不够时间了,哪有时间读书,记得有次上节目,那成语是「虚与委蛇」,她怎么会知道最后那个是多音字,就说成「虚与委舌」,后来在网络上被笑,她才知道最后的「蛇」要读成「宜」。

  唉,不想了,想多都是眼泪。

  夏兰桂拍拍自己,今天未来夫君要来,自己得好好表现表现。

  胡氏一脸喜悦,「我女儿真美。」

  高嬷嬷笑着说:「大小姐的确漂亮。」

  好听的话谁不爱,夏兰桂登时挽着胡氏的手撒娇,「娘。」

  胡氏显然很受用,但为了女儿好,还是得说:「明年就要成亲,可不能再这样撒娇了。」

  「我偏要撒娇。」说完,把胡氏的手缠着更紧。

  一屋子的人都笑了起来。

  大房汪氏严厉,胡氏却颇宽厚,相比之下,二房的下人都很庆幸自己是在这边,不然日子恐怕没这么舒服。

  就在这时候,夏老夫人那边的熊嬷嬷过来,「平云郡王已经来了。」

  夏兰桂心中一跳,郡王来啦?

  男人嘛,不用长得太好看,重点是眼睛要有神,脚步要沉稳。

  听说平云郡王颇有才干,倒是不用担心他会言之无物。

  还有,希望他爱整洁,今日也干干净净的。

  来到古代才知道,洗一个澡多么不容易,所以古代制香才这么发达,因为没办法天天洗澡,她今日一早特别起来沐浴更衣,希望他也清清爽爽的出现,千万别像她大哥夏子壹,走过身边都是一股味。

  一行人到了大厅。

  夏老爷子十分积极的招呼着,「二媳妇,兰桂,快来见过平云郡王。」

  夏兰桂心里咚咚响,这就是未来丈夫了,紧张紧张,剌激剌激,到底未来夫婿是什么样的人呢?

  胡氏带头,「妾身胡氏见过平云郡王。」

  夏兰桂接着,「小女子见过平云郡王。」

  「二位不用客气,今日来访只是说说话,以后就是一家人,不用如此拘谨。」

  嗷,声音好听耶。

  赞赞赞,这嗓子她很可以。

  好想看看江瑾瑜长什么样子,不求貌似潘安,但千万要整齐清洁,不要獐头鼠目,啊啊啊,好想看他的脸啊,可是不行,现在满厅都是人,如果被抓到她偷看他,一顿说教是免不了,就是这么荒谬,明明是未婚夫来看未婚妻,但碍于礼法,两人不能正眼对看。

  于是在下首坐下。

  夏老夫人兴致很高昂,说前几天已经开祠堂跟祖宗报告过这桩亲事了,夏老爷子是白身起家,没想过有朝一日会跟郡王结亲,全家都与有荣焉。

  因为是大日子,所以夏家一大家子全在,夏忠夫妇,夏孝夫妇,还有底下的少爷小姐,除了被禁足的夏元琴之外。

  就在夏老夫人跟大夫人汪氏的明示暗示下,夏忠别过头去,开始装死。

  夏兰桂一阵好笑,老太太跟汪氏肯定是想攀平云郡王这条路子,好给屡试不中的夏忠铺官路,奈何夏忠就是个胸无大志的,上头有爹,下头有弟,反正总有人可以依靠,那又何必努力。

  胡氏却笑不出来,心想,今日女婿上门,又不是为了跟夏家攀交情,主要是为了看看自己未来的新娘子,老爷子是男人,可能不懂其中玄机,但老太太明明内心清楚,却始终不发话让兰桂带着未来夫婿去逛逛花园,这偏心也太明显。

  不行,自己的女儿还是要自己来。

  想到宝贝女儿,胡氏顿时勇气百倍,「不知道郡王喜欢赏花,还是喜欢赏竹?」

  江瑾瑜客气回答,「花有花的好,竹有竹的妙。」

  「我们府里的荷花池,现在满池荷花,纯白绯红都有,值得一赏,不如让兰桂带郡王去看看。」

  此话一出,夏老夫人的脸色就垮了下来——她只想着今日让夏忠跟郡王成为朋友,身为堂堂郡王,安排个官位也不是难事,只要亲儿子有个前途,她也就安心了,可看看现在胡氏说了什么,她就知道,二房是来克她的。

  郡王上门,只有一次,以后也不知道有没有机会,她一定要把握好,让夏忠攀上这条富贵路,于是笑吟吟的开口,「郡王难得上门,这荷花哪里没有——」

  「只是我们府里的更与众不同,当然值得一赏是不是?」胡氏不顾后果的截断了嫡婆婆的话,笑咪咪的对着女儿说:「还不赶紧带路。」

  夏兰桂心想:幸福要自己把握。母亲都冒着得罪老太太的大不敬了,自己如果还畏惧祖母威权,那未免对不起母亲一番心思。

  于是站了起来,「郡王请。」

  江瑾瑜从善如流,「那就请夏大小姐带路。」

  第三章 姻缘天注定(2)

  说是带路,夏兰桂还是稍稍落后一两步,东瑞国男尊女卑,男女不得并肩而行,只有在出现岔路时,她会出声指点是左边还是右边。

  夏家宅子不过普通大小,不一会就到了荷花池。

  荷花池不是特别宽阔,但是胜在池边种了一排垂枝柳树,夏风吹拂,杨柳依依,绿的垂枝,粉的花,后面是一望无际的蓝天,放眼望去,特别有诗意。

  江瑾瑜见眼前美景,不觉吟起诗来,「毕竟西湖六月中,风光不与四时同。」

  夏兰桂心想,是考我吗?啊不管,先对上再说,于是接口,「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

  江瑾瑜听她对得上这首杨万里的诗,颇为高兴,心思一起,又想考考她,「微风摇紫叶,清露拂朱房。」

  「中池所以绿,待我泛红光。」她说完,给自己按了一个赞。

  幸好这辈子有读书,要不然未来夫婿吟出赏荷诗,自己却只能干笑,那多尴尬。

  江瑾瑜满意了,转过头来微笑,「夏大小姐喜欢谁的诗?」

  夏兰桂在心中尖叫起来——是他!

  是他,是他,是他。

  那个把她从湖中救上来的人。

  这双有星光的眼睛,她不会忘记的。

  啊啊啊啊,喔喔喔喔,老天爷啊,这一定是缘分。

  内心已经不是小鹿乱撞可以解释,是小象乱跳了。

  她好想沿着荷花池跑三圈,老天一定是看她上辈子可怜,这辈子想好好补偿她。

  她的未来夫婿受到皇上重用,可见有才,在湖中救人,代表心存仁慈,然后这个脸,这个脸……完全是她的菜啊。

  江瑾瑜你等着,本姑娘一定要拿下你,呵!

  虽然内心奔腾万千,但金钟奖最佳女配角可不是吃素的,她相信自己表情很镇定,「念过的诗不多,喜欢李白。」李白最保险,没人不喜欢李白。

  果然,江瑾瑜露出颇高兴的样子,「李白的诗大器磅礴,我也喜欢。」

  看吧,说李白真的很保险,「小时候跟着兄弟上课,西席什么都教,什么都要背,背四书五经背得很慢,背李白的诗就很快,学剌绣,学了几个月连朵花都绣不好,学做风筝,那师傅频频说,若小女子不是官家小姐,就收我为徒。」

  江瑾瑜莞尔,原来夏兰桂是这种性子,难怪母亲会喜欢。

  简单,诚实,不装模作样。

  江瑾瑜是郡王,每年王府宴会,皇宫宴会,都会有不少大门大户的小姐频频暗示,他见得不少,但几乎都是在说自己哪里好,哪里出色,很少人会提自己不好的地方,她的脾气倒有趣,好的也讲,不好的也讲,有趣的是她也没觉得不会绣花不好意思,大有「本姑娘就是不会」的样子,怪是怪,但不令人讨厌。

  「你喜欢风筝,等我下次休沐,带你去皇家猎场放风筝,那里空旷,可以放得很远。」

  夏兰桂一喜,「真的?」

  「一言为定。」

  「那小女子得先做起来才行,郡王喜欢什么图案跟小女子说,小女子预备起来,别看小女子年纪不大,可做风事真的有点天赋。」

  「夏大小姐不怕竹子扎手?」

  「不怕,一个大活人什么都怕,日子一点意思都没有。」想想又补上,「如果郡王不喜欢小女子手上有症,小女子会戴手套的。」

  「不用,我不挑剔这个。」

  夏兰桂窃喜起来,赞赞赞,做人简单点好,就算不做风筝,也难保哪日不会跌倒留疤啊,堂堂一个大男人若是计较女子手上有症,感觉就太莫名其妙了。

  下次休沐一起放风筝,这算约会吧,她心里美滋滋,恨不得时间赶紧飞到月底,对了,到皇家猎场那得骑马吧,自己马术不怎么样,趁这几日好好练一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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