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两世冤家要成亲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白天 黑夜

第 2 页

 

  随后两人合开了间时下最盛行的医美诊所,把所有的钱全花光了,等爷爷奶奶忙完丧事,这才发现钱已经没了,想要也要不回来,手心手背都是肉,又不可能为此将剩下的两个儿子告上法庭,为此爷爷奶奶两人都气出病来,身子骨一日不如一日。

  加上随着医疗技术的发达,中药铺慢慢成了夕阳产业,抓药的人少了很多,他们又没有合作的中医诊所,加上和叔叔们呕气,爷爷奶奶不愿意收他们的钱,因此日常生活就过得比较艰难,光靠中药铺的收入没法应付一般开支和窦青青的学费。

  所以她一下课,以及假日、寒暑假便去打工,“福记餐馆”的老东家张东福和她爷爷是多年好友,老东家人很好心,让她算钟点计费,什么时候去都可以,不必特意排班。

  有感于老东家的心肠好,窦青青打从开始在“福记餐馆”打工就特别用心做事,之后也一直没离开,毕业后甚至直接在餐馆里工作,被人挖角也不走,只为回报他的照顾。

  “啊!饿死了,好想吃泡面……”

  饿得受不了的窦青青翻找起储物柜,打算吃完东西再走,谁知里面空空如也,她忘了补货了,看看时间也晚了,她将随身侧背包往身上一挂便要关灯离开去买东西吃,毕竟饿太久胃会受不住,她有轻微的胃病。

  走到一半,蓦地,她想起自己忘了东西,又转身回到办公室。

  那是一双环保筷,纯银的,上面刻了她的名字。

  这是她二十岁时爷爷送她的礼物,银色是她喜欢的颜色,而且银箸能试毒,这算是爷爷的一种幽默吧。

  此外这副筷子设计得很有巧思,将筷子的一端轻轻旋开,里面是细薄刀刃和双头叉,可以用来切肉、叉东西吃。

  窦青青很喜欢这副筷子,一直带在身边,每到用餐时间便会拿出来用,于是她匆匆地赶回三楼。

  “福记餐馆”是三层楼建筑,一楼的一半是大型宴客厅,能容纳六十到七十张桌子,另一半是厨房,放置各种生鲜食材和厨具,二楼是迎宾厅,主要供小型的宴会或商务聚会使用,一共辟了七间,最小的一间可以放置三张桌子,最大的一间则是圆桌加长方型桌子,能坐八十人。

  三楼除了VIP包厢外则是员工休息室和办公室,以及提供员工自行料理的小厨房,食材自备,有需要的人可以自己煮食。

  从三楼下来的窦青青是最后一个离开的人,她关上门,上锁,一出店门来到人行道上,一阵冷风吹来,她下意识拉拉衣领想挡风,可是冷风已经忽地灌入衣服里头,冷得她打了个哆嗦。

  “来杯热可可吧。”

  突地,微热的触感贴上脸颊,吓了一跳的窦青青连忙往左边一看,一道颀长的身影就靠在门口柱子旁,手里还拿着一杯热可可。

  “又是你,谢明朗!”他简直阴魂不散,每次回头总能瞧见他,好像他一直都在自己身边似的。

  本来平静下来的心情一瞧见这个人又不平静了起来,两人相识超过十五年,然而每回见面就像结了八辈子仇一般,你看我不顺眼,我看你惹人厌,随口一句话就能吵上半天。

  后来长大了,彼此稍有收敛,不过还是话不投机半句多,两人见面就是大眼瞪小眼,简直要瞪成斗鸡眼。

  再后来,谢明朗当上国际刑警,他们见面的时间就少了,彼此也更加成熟了,不管过去是否吵翻天,甚至大打出手过,近几年已经会心平气和的聊上几句,就像是朋友一般,不再剑拔弩张。

  然而这也只是开头几句话而已,说没几句两人又会故态复萌,互相毒舌一番。

  周遭的人笑称他俩是不吵不闹不成对的欢喜冤家,越吵感情越好,她曾不以为然的抗议,反对被硬凑成对,可是身边的人却因为她的反驳而更加起哄,认为两人是天生一对的合拍,尤其两人都嘴贱。

  “不是我还有谁,女孩子别老走夜路,一间破餐馆而已,不值得你卖命。”

  一脸嘻皮笑脸的谢明朗将手中从便利商店买来的热可可往前一递,一口雪白牙齿在夜里特别显眼。

  接过纸杯,窦青青没好气的横了他一眼。“别让你外公听到这话,不然吐你一缸子血。”

  “哈!我准备好降血压药和CP“急救,当他的面我也这么说,餐馆内的器具老旧不堪,那几个倚老卖老的厨师食古不化,不肯学习新菜色,餐馆为什么不能做柠檬鸭、泰式料理、咖哩料理?偶尔做一些有什么关系,我只说来一道牛肉炒河粉,你看看他们,一个个眼睛瞪得跟牛眼似的,还老说我不懂什么是真正的传统……”

  能吃饱就好,吃得满意便是美味,十大菜系各有各的好。

  想要脱颖而出,就得创新,不能一成不变,“福记餐馆”走的是中高价位路线,若没法满足客人的口腹之慾,迟早也会流失客源,步向下坡路,现在不就是如此?

  “你的伤好了吧?没留下创伤后压力症候群?”她扯开话题,不提看着她长大的老师傅们,一是尊重,一是念旧情。

  看她明明瑟瑟发抖还拿着饮料,他催促道:“喝吧,喝吧!我没下毒,你暖暖身体。我的伤不打紧,是他们在那穷紧张,不过断条腿、手骨折、肺血肿而已,小事小事……”

  他不在意的挥挥手,似乎三次停止呼吸、差点宣告不治的人不是他。

  “小事?”她呵了一声,喝了一口热可可,温暖的热饮一入胃,整个人顿时暖和了起来。“你没把命玩掉都是小事,对吧!”

  眼神精明锐利的谢明朗露齿一笑。“不就是小事嘛,干我们那一行的,是没把命当回事的。”

  他追求的是刺激,除暴安良倒在其次,身为国际刑警,查缉的大多是高知识分子所犯下的案件,与这些人斗智、斗胆量,斗谁的动作更快一步,追捕的过程中肾上腺素高飙,重重惊险,紧张又刺激。

  “那你活着干什么,直接从高楼往下跳不是更刺激,享受迎风而展的快感,落地时砰的一声,脑浆四溢。”看他一副吊儿郎当的模样,窦青青忍不住说两句挖苦话。

  她看不惯他生死由命的态度,一点也不爱惜父母给予的生命,从没想过他身边关心他的人,失去双亲的她知道那种心挖空的痛,若能时光倒流,她希望爸妈还能活过来。

  “怕你孤独,给你送热饮来。”他并未正面回答,眉一挑,带着几许痞子的意味,好似他专为护花而来。

  窦青青面色不变,但心跳略微加快。“我下班了。”

  意思是她下班了,不用他这个老板费心,他们的关系没好到他特意多此一举,她走她的阳关道,他过他的独木桥,彼此不相干。

  “下班了也要关心,你在餐馆工作了十几年,也算是老员工,我这是老板福利。”深夜送热饮,爱心满满。

  “你是来找我吵架的吗?”一想到她原本要升的总经理位置被他占了,积了好几天的不满一下子爆发开来。

  看她脸色一沉,目中含怒,笑意一僵的谢明朗赶紧灭火。“非也、非也,跟我无关,我对餐馆一点兴趣也没有,你要怪去怪我外公,走,我陪你去骂他。”

  他说着便拉起她的手,神色自若、旁若无人,彷佛两人常常有这举动,习以为常。

  事实上他俩的确是众人口中的欢喜冤家,然而平常吵归吵却少有肢体接触,更别说做出现在这种主动“牵手”的动作,甚至表现出如此理直气壮,一副“你是自己人,我牵你是理所当然”的态度。

  “放……放手,谢明朗,你又在发什么疯,得了便宜还卖乖!”明明吃亏的人是她,他这个既得利益者却在一旁帮她跳脚,实在让她心情复杂。

  “咱们认识几年了,你还连名带姓的喊我,不别扭吗?改口喊我明朗。”这种称呼彷佛和她相隔千山万水,多生疏。

  当他出任务时发现自己被同伴出卖,从奔驰的货柜车车顶推落,在他落地前,脑海中浮现出的不是回顾一生的跑马灯,而是一张神采飞扬的笑脸——

  她手上拿着大学毕业证书在他面前炫耀,虽然晚了一年,可也半工半读完成学业,她可以成为“福记餐馆”的正式员工了。

  那时候他才忽然明白,原来他的心里一直有她,不管他走得多远、去了哪里,她就是拉着风筝线的人,只要手指轻轻一扯,他便会回头,不需催促地回到她手中。

  这是一个烙印,烙在心坎里,在面临多次的生死关头时硬将他拉回来,而在这次浮浮沉沉的生与死之间,他撑着一口气在心里想着,他一定要活下来,亲口告诉她——

  “我喜欢你,做我的女朋友吧!让我们以结婚为前提交往。”

  只是他真的活下来后,那一句“喜欢”偏就说不出口,每每一见到面,没讲三句话就如平日一般的斗嘴,告白的话好几次冲到嘴边,可是总会遇到种种的意外阻拦,不是刚好有人从旁边经过,便是路边有人按喇叭,甚至还有直升机低空掠过,将他的声音掩盖掉……

 

上一章 下一章
返回书页 返回目录 下载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