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不负白首(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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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方才心念意动,用神识把放在灵境里的栗子核桃柿子野果都搬出来放在这里,证明她是真的有活儿要给魏家的孩子们做,而不是没事找事。

  魏万三这才信了。

  回家一提,别说魏家人有多高兴了,要知道魏家日子过得紧巴巴的,虽然魏万三当牙人抽成多,官牙里也竞争得很,但耐不住魏家人口多啊,现在能靠自己的能力获得金钱,对大丫和虎子来说是很有意义的事情。

  这晚,秦勺一家子早早就睡了,明日可得早起呵。

  *

  这头的儿金金送走了魏万三,眼看要中午了,她赶紧去做午饭。

  鸭肉营养丰富,最适合秋冬季节,她烧了芋头鸭煲,放上核桃、栗子,味道更加浓郁香醇,又炖了莲藕排骨汤,排骨肉嘴一抿就掉,莲藕清脆带甜,又烤了两层肉,配上碎洋葱和胡萝卜,加上几丸洒了芝麻粒的大白米饭,想想不能只有肉没有菜,又炒了鹿耳韭搭成白米饭的配菜,琢磨了下,把饭食都放进食盒里。

  她打算给她的太白哥哥送饭,然后她还想回娘家一趟,搬到县城都好几日了,还没知会家里人,况且她已经答应猎户下午要把野狼带过去,要是时间赶得上,荒山上的地还得再洒一遍河泥和腐叶,也还得翻一遍土,想想,她要做的事情还真多。

  儿金金是知道县衙在哪里的,说是要给小值房的苏秀才送饭,便有人指着小侧门让她往里头去,毕竟是头一遭来,不懂门道,还在斟酌着要从哪条路拐道时,从里头出来,欲与同僚去用饭的丁朱华眼尖看到了她。

  「弟妹!」

  「丁大哥。」她见了礼。

  「这是来给霁兄弟送饭?有娘子的人就是不一样,夫妻俩的感情可真甜蜜。」丁朱华感叹的说道,有媳妇和没媳妇的人差得真多啊。「你从这门进去,过了院子便是吏房了。」

  她道了声谢,便往里头去。

  丁朱华本来要走开,却喊住儿金金。「我领你进去吧。」

  「那就有劳了。」

  丁朱华打发了同僚,就引着人往里头去。

  小值房里的人都走光了,只剩下苏雪霁埋首在成叠的文案里,他在摊开的纸卷上不知写些什么,小值房的位置不是太好,即便身上穿的是她买回来的细棉袄,从四处灌进来的风使得他本来就细瘦的身子看起来越发伶仃了。

  近日没怎么出太阳,只一个劲的刮风,这小值房四处通风,冷厅厅的,条件那么差,她之前还没给他买袄子、皮靴的时候,他那瘦身板是怎么熬过来的?

  看起来那些野狼皮要是剥下来,还是先得紧着替他做一件连帽的斗篷才可以。

  「霁兄弟,你看谁给你送饭来了?」丁朱华的大嗓门一嚷,苏雪霁立即抬起头看见儿金金。

  他放下手中的笔,匆匆擦了手。「你怎么来了?我正想把手头的文案誊抄出来就回家给你煮汤药的。」

  「你瞧我都能起来做家事,给你送饭,汤药可以停了。」她提了提手中的食盒,一脸的饶了我吧。

  苏雪霁去摸儿金金的手,是他摸习惯的那种温热柔软,不由得松了口气,她那伤势太骇人,当日受伤的下半夜就发起低烧,他连夜去找大夫,熬了药让她喝下,这才缓解不少,她的坚强让苏雪霁自叹弗如,不喊痛,不哭诉,她都没有想过要倚赖别人吗?譬如他?她在床上辗转反侧,看得出来她睡得很不好,直到他把她抱在怀里,轻软哄骗,她忽然低语,「太白哥哥……唱歌给灵灵听好吗?」

  他呆滞了很久,拍着她,慢慢哼起了一首小调……

  歌未哼完,她就睡着了,气息均匀,神情宁静安谧。

  那一夜,苏雪霁就这样抱着她一夜,连翻身都不曾。

  第十一章 打点新生活(2)

  「过来我摸摸额。」苏雪霁唤道。

  儿金金乖乖的过去了。

  「是已经退烧了。」

  儿金金不觉得苏雪霁霸道,倒是感受到自家男人对她的关怀和暖意,嘴角不自觉弯了弯。

  苏雪霁看在眼里,笑容如破土而出的春芽,春光融融,春意盈盈,儿金金被他的笑容夺去呼吸,她想看着他那几乎可以倾城的明媚笑靥,一辈子。

  被晾在一旁的丁朱华见这对小夫妻有商有量,有说有笑,有情有爱,尤其少年一见到妻子时那略显冷清的面容,不只软化了几分,泛起几分温柔,还笑得干净明朗,如花绽放,他目光幽怨。

  「弟妹有所不知,你受伤那几日,霁兄弟整天神魂不属,我们都劝他多请假几天,他偏不听,这不是蜡烛两头烧吗?弟妹婚前可知道霁兄弟这么顽固不通气?」丁朱华都要叹气了,但私心又对夫妻俩的感情羡慕得紧。

  身为每天都会碰面的同僚和朋友,谁家里有事,哪能不知道个一二,但苏雪霁向来沉默寡言,只是眼下的黑青和更加沉默寡言的态度骗不了人,丁朱华又是个热心人,锲而不舍的追问,这才晓得家里出了事。

  「多谢丁大哥关心,不如一块儿坐下来用饭?」儿金金把食盒放在苏雪霁清出来的桌几上,岔开话题。

  苏雪霁的性子好不好,通不通气,夫妻的日常琐碎,只要她知道就好,而且,她看上的夫君当然是好的。

  其实认真的想,他们的亲事是从你不情我不愿起的头,但是一路风风雨雨的过来,日子虽然短暂,他却让她觉得,这少年的肩膀比一个成年人还要宽厚,能同风共雨,还能给她足够的温暖。

  女人在婚姻里要求的是什么?不就一个知心人。

  「那我就不客气了。」客气便跟自己的肚皮过不去。

  单身汉就是这样,能填饱肚皮就好,平常一个糙米玉米面窝窝头配个夹榨菜肉就算奢侈了,可儿金金带来的是一整只芋头鸭煲,用筷子一戳,肉就掉了,露出塞在鸭肚子里的核桃、栗子和白果,莲藕排骨汤养生又易入口,尤其塞了大块两层肉的饭团最得他心,里头佐料丰富,真要说吃一丸饭团也就够了,偏偏他又饶那鸭子,一来二去,半只鸭煲都进了他的肚子,吃了个老撑。

  「上回在苏家镇本想着请丁大哥到家里吃便饭,哪里知道后面发生了这许多事,不知大哥这几日可有得空,小妹烧几样小菜,来我们新家坐坐?」见自己煮的菜有人这么捧场,儿金金乐坏了。

  丁朱华这汉子正直精干又憨厚,她没忘在丁记面摊上,丁大娘和丁老爹的殷勤招待,更何况之前她和太白哥哥去领廪米廪银的时候,也多亏了丁朱华的相助,解了他们吃了上顿不知下顿在哪里的困境,这些点滴在心头,请吃一顿饭真的不算什么。

  「我早就想去霁兄弟家串门子了,这饭一定要吃的,要不择日不如撞日,我明日就过去叨扰了。」丁朱华是爽快的人,不拖沓,也不婆妈,既然人家开口了,他当然就从善如流。

  「那就说定了。」苏雪霁替儿金金把碗盘收拾了放在食盒里,送她出去,还不忘叮哗她早些回家,万事小心。「还有,往后不要给我送饭了,我不想累着你。」

  儿金金黑白分明的眼眨了眨。「不累,和你一起吃饭,我觉得饭菜都变好吃了。」

  苏雪霁眉间的皱摺仍旧没什么舒缓,他垂下眼,「你每天那么辛苦,我会自责,会难过,我能给的那么少……」

  嫁给他的第一天开始她就没闲过,每天一睁眼就忙到天黑。「我觉得自己没能照顾好你。」

  他一个人吃苦也就罢了,反正他也习惯了那样的日子,可是现在他有妻子了,她没享过一天清闲的福,却总让她劳碌吃苦。

  「你不要这么想,我不是不能吃苦的千金小姐,每天虽然事情很多,可我忙得开心,我们家只有你和我,你如果想着要把什么事都自己扛,那还叫什么夫妻?」

  苏雪霁没管他们是在人来人往的门口,大手便往儿金金的腰肢搂去,还收紧。

  儿金金没能推开他,他放在她腰肢上的手带着热度,让她沉溺其中,但还是瞪了他一眼,正好对上他灼热的视线,不禁有些赧然。

  「年轻的时候吃苦不是苦,我们现在吃点苦又算什么?我们的日子总会越过越好的。」

  这话让苏雪霁的心情整个放晴了,他盯着儿金金看了许久,怎么都看不够,清俊的眉眼彷佛要把眼前的女子烙进心底,看得儿金金手心开始冒汗,芳心乱跳的都要失序了。

  他轻点了点她的鼻子,眼里全是温柔。

  两人又贴着好一会儿,还是儿金金先挣开了。「人来人往呢。」

  苏雪霁见她酷红的小脸和像清溪一样明亮的眼睛,不禁觉得她这样子可爱又甜蜜,一边过去吻她同样发红的鼻尖、脸颊和唇瓣,一边叹息,「你这么好,从来不嫌弃我什么?往后不管什么我都听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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