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珩沉吟片刻后问:「老大想不想取而代之?」
陌言一笑,光阴终究能够淬链出人才,老虎终于要伸出爪子了?非常好,周珩不是阿斗,他给了足够理由,让自己追随。
「怎么取而代之?」
大拇指一比,两人有默契地起身,回陌言营帐里。
宋敬看着他们的背影,埋怨地撇了撇嘴,庆功宴还没吃上几口呢,怎么就跑了?
他认命地拿来大铁盘,把肉啊菜的尽量往里头装,再抱起一罐酒,朝老大营帐走去。
似乎……看见曙光了。
陌言双手横在胸前,靠在帐前望着天边朝瞰渐渐染红霓云,他和周寸谈了一整夜接下来的计划,应该很累的,但他兴奋得睡不着觉,因为……复仇有望!
写封家书吧,虽然有点小快乐就往家里报,这种行为有些幼稚,但他想啊,想看那手始终进步不来的丑字,想看她变着花样夸奖自己——即使他早就不需要透过别人的赞美来肯定自己。
其实他是那种立定目标,就会竭尽全力往前跑的男性,其实他不习惯和别人讨论自己,但是习惯已养成……被晓夏培养出来的——他学会分享心情。
晓夏的家书不是用一封一封算的,而是用一本一本计的,几个弟妹被迫用写日记的方式把想对大哥说的话一一记录下来,他顶多淡淡回上几句,但光是这样,陌轩几个就欣喜若狂,然后继续将生活琐事全与他分享。
分明遥隔千里,但手足情感却比过去更加浓厚。
他知道她是故意的,故意维系起一家人,故意让他明白,他不是孤军奋战,家人们都陪他一起努力着。
他真的很喜欢看晓夏的信,她的文词不精美,整篇文章没有秩序、没有起承转合,总是东一点、西一点,想到什么就乱写一通,偏偏就是这样的信,让他读着读着便心情放松,让他觉得对待人生不需要过度严厉。
为力劝他保重,她说司马懿的足智多谋比不上诸葛亮,胆识谋略比不上刘备,忍辱负重比不上孙权,野心勃勃比不上曹操,为什么最后获得成功的是他?因为他把他们一个个都熬死了,最后三国归晋,能活到最后者得天下。
他回信道:建议采纳。正派人到处寻找长生丹,以便熬死敌军、熬死上司,把自己熬成一品大将。
她还说:我以为长成这副模样,再没啥好失去的了,直到我开始长痘痘。天啊!为什么女人要有小日子?为啥它注定要跟我一辈子,却不愿意和我和平相处?梁陌言,我想当男的,我愿意和你一起上战场。
看到这里时,他放声大笑,笑得宋敬和周珩冲进来,以为他发疯了。能不疯吗?没见过哪家姑娘这样大剌剌地和男人讨论小日子。
那次他回信问:你到战场上能做什么?专司缝制投降小旗?她也曾提过:夜深人静所有人都睡了,我还在灯下裁衣制服,很不平衡!我只能安慰自己——玉树立风前,驴骤正酣眠。听不懂对吧,意思是:丑的都睡了,美的还醒着。听见没?古人都亲自证明了我的美貌,为维持我的颜值,我要继续熬夜,加油加油再加油。他则学她的口气回信,汝乃天骄,何不上九霄?意思是:你这么厉害,怎不上天呢?
下一封信,她只写一句——大郎,把药喝了。
这句让他抓心挠肺地想了半天,也没想出来是什么意思。拿着笔,一口气写下一整页的「求解」。
她后来解答道:我不爱你了。谢幕去吧!
很喜欢跟她写信,信越写越厚,陌言很清楚,他们很快就会分离,但他想珍惜到最后……天长地久的念头一次次的在他脑袋里驻留。
「白将军,您的家书。」小兵把东西呈上,眼底写着满满的羡慕,因为旁人的家书都是一封,将军的家书却是一袋——很大一袋。除了书信之外,还有吃的穿的用的,那种感觉像是有人疼爱。
为这种感觉而骄傲太无聊,但陌言就是无聊了,因为……他有人疼、有人爱。抱着「信」回到帐里,晓夏又给他做新衣新鞋。真是的,不是总喊忙吗?怎么又做这些,他够穿的了。
从一堆信里,他找出晓夏写的。
从陌轩、陌新考上秀才开始,她把所有的好消息都堆在前面说了,直到信的后面……他越看脸色越凝重。
……白晓瑞的眼珠子被人给挖走,他的死因绝对不是单纯的斗殴。记得我跟你提过,在「金缕衣」见过那些绣着小雏菊的衣裳吧,那时我不明白款式分明是男装,为什么尺寸偏小,直到我在白晓瑞身上看见……
即使款式并不完全相同,但我确定和那些衣裳有高度雷同,应是出自同一人之手,因为裙角处的双面绣——那是成大师的作品——正面是小雏菊,背面是男人的生殖器。我找上汪东家,想问清楚那些衣服的去处,但汪东家矢口否认铺子里曾经做过那些衣裳,连伙计也睁眼说瞎话,一个个认定是我记错,他们在害怕什么?
最后我只能去找成大师。相信吗,她居然失踪了!我告诉过你,我是成大师唯一的嫡传徒弟,倘若她有难,应该会来找我吧,但并没有,她莫名消失了。
我知道虞家姑奶奶是皇后娘娘,知道此事非同凡响,轻易不可对外人说,我也清楚自己帮不了忙,但事情卡在心底憋得慌,只能写信告诉你。
信看完就烧了吧,希望没给你惹麻烦,我知道视若无睹很自私,知道这样做日后会有更多的男孩受害,其实我更想说:对敌人低头,不是因为我害怕,只是因为我在找砖头。
可是对不起,我没在找砖头,我就是自私、就是胆怯、就是没有勇气站出来声讨。骂我吧、讽刺我,你说什么,我全数接受。
虞家、刺绣、死去的白晓瑞……陌言闭上双眼,当中的关系他很清楚,只是现在的自己,没有足够的实力对峙,他的无力感和她一样重。
飞快提笔回信,他告诉她说:你做得很好,声援正义这种事需要能力,现在做不到,不代表永远做不到,所以现阶段你应该蛰伏起来,好好保全自己,小心打草惊蛇……
书被催成墨未浓,但浓的是他的心意,是他对她的担心。
信送出,他抱起她送来的衣服,闻着上头的气味,尚存一点点香气,是她身上熟悉的味道,是能让他心神安宁的气息。
男人从湖水中冒出,月光洒落,映着他身上的斑驳,一道道狰狞的伤疤,是五年军旅生涯留下的记号,它们为他换来功勳与荣耀,如今梁陌言已经是三品大将。
而明天,若估计无误的话,将是最后一场战役。
深吸气,山林间沁凉的空气钻进他的肺叶,让他的头脑无比清醒。
五年了,那个说在美貌面前能力不值得一提的丫头,变成什么模样?还是一样胖、一样可爱吗?
他给她回信表示,女人丑点儿的好,才不会对男人造成伤害。
可不就是如此吗?美女一生要拒绝多少男人,多少颗小鹿乱撞的心脏会被千刀万斩、砍成死鹿,但丑女顶多在你面前恶心恶心你,造成不了伤害。
她回问:是我把你恶心到……宁可跑到战场上被千刀万斩、砍成死鹿?
他说错话了,她的乱撞小鹿被他撞成重伤,于是他赶紧亡羊补牢,回信道:山河远阔,人间星河,无一是你,无一不是你。意思是——我想你了。
陌言不知道这封信带给晓夏多大的震撼。
她以为自己依赖,依赖一个即使在远方,也能带给自己心灵支持的好朋友,可他一句「我想你了」,让她恍然明白,原来自己对他不仅仅是依赖,还有思念,还有……很多很多的……喜欢。
知道光是「喜欢」这件事,可以支持一个人做多少事、走多远吗?陌言不知道,因为支持他往前走的是「仇恨」,不是喜欢。
但晓夏知道,这份喜欢让她累到想放弃时,一丝甜蜜渗入,滋养了她急欲抱怨的心,让她觉得自己好辛苦、好可怜时,给足动力让她继续往前行。
爱情这种东西,往往会掺入很多的想像力,于是她在想像力中,编织起两个人的爱情。
陌新、陌轩很快就要参加乡试了吧,想起她信里满满自信的说,我们家这两只要是没考上,肯定是科场舞弊。
多么自负的说法,但陌言明白,晓夏自负的本钱,来自于两兄弟的上进,对晓夏而言,他们早就是她货真价实的家人。
当初把三兄妹托付给她再正确不过,即使她比他们大不了多少,她非常有责任感,不但把自己的小日子过好了,还将弟妹教养得般般好,这样的女人注定要成功。
她说「清照书院」到今年,已经收到一百个学生,不是收不到更多,而是场地局限。她说这两年,平均一个月可以成功配对七到八组新人,看着他们走入婚姻,心里觉得成就感爆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