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水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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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朱水恋硬是成了例外。她就是时下正流行的坏女子代表——美丽、难惹、也很敢——敢发火、敢做别人不敢做之事、敢勇于追爱,无视别人眼光。

  由于别人从她脸上早已读出“难惹”的讯息,基本上是不会有人敢当她的面寻她晦气的。所以据说她很火爆,却难有机会亲眼目睹,大概只有她周遭的好友才有“幸”看到。大多时间没她施展的机会。

  美丽的面孔、玲珑的身段,照理说该有一海票群下拜臣才是。但不!换句话说,就是:没人追、没人敢追、没人敢追这么一个可能很难伺候的辣佳人。

  所以,“殷华”有两大名花:朱水恋与季曼曼。两人的美丽各有千秋,却是不同的待遇。朱大美人的办公室里凉得连夏天也不必开冷气:而季大美人的办公室里可就是人潮不断、香花糖果不绝了。

  因此,传说两大美人视对方为仇敌,每天上班至少要小战几回合才过瘾,各有胜场。听说有时还会失控到大打出手,但因大伙从未见过她们狼狈的情况,流言也就仅止于流言了。但她们皆是韩璇的“红粉知己”

  则是众所皆知的事。

  也难怪会斗得这么凶,争风吃醋嘛。

  相较于季曼曼颇为享受众男仕的殷勤,朱水恋根本是巴不得那些臭男人少来烦她。她乐得待在凉爽的冷宫内纳凉。

  又不是花痴,这么不挑嘴得是男人就好。她朱水恋可是有格调的美人呢。所以在异性这方面,永远不会是她与季曼曼斗嘴的话题。

  唉。

  她的白马王子被抢走了,看来短时间内也抢不回来,害她好寂寞,都快成了工作狂以弥补胸口的空洞感受了。这样下去,不小心把公司愈搞愈大还得了?

  原本她们只想以”殷华集团”来赚取生活所需而已,不料走对了商业潮流,一下子成了中大型公司,工作愈来愈多,钱赚过来反而没空去花,多不甘心哪。

  她认为她应该休个假。对!等明天韩璇回来上班,她一定要偎在她怀中要求批准一个月的长假,当然,有韩璇作陪更好……嘻嘻嘻……

  “你在流口水耶。”一个童稚的声音由下方传来。

  “咳……哪有?”朱水恋赶忙抹了下唇角,才发现上当,一双和眼开始我目标瞪。四方皆无人影,于是她往下、往下,再往下,终于看到了不知何时趴在地毯上啃苹果的小金狼殷佑。

  “你来做什么?怎么来的?”它不是一向只巴着于悠不放吗?何况她确定自己与它很不熟。

  “我目前有一点点法力可以移形换位,但最远也只能到这里了。因为力气用完,等会就要请你送送回‘殷园’啦。”小金狼叼着水果轻巧跳上桌子,一副很悠闲自在的样子。

  “你有法力?因为狼王令的关系吗?”朱水恋忍下想一脚端开它的冲动,好奇问道。

  “不是。才三分之一的令牌,只能助我跟人类沟通而已。最主要是我住在‘殷园’。也许你们不知道,‘殷园’被我父王下了法咒,既可保你们不受其他狼族以法力侵害,对我的法力恢复也有一点帮助。不过可惜的是法咒已用了五百年,期限快到了。到时我若没有完全恢复法力,将会很糟糕、很糟糕。”咚地一声,果核精准的被丢入垃圾桶内。

  “你不觉得用这么悠闲的态度说明一件危机是很没诚意吗?真的还是假的呀?笨狼。”

  “我诓你做什么?”

  “问题是你来告诉我做什么?”朱水恋低下面孔与桌上的小金狼平视。“我可不是韩璇,对‘殷族’的谜团狂热到非解开不可;我也不是小于悠,这么担心你们金狼一家子的下场。去去!去烦韩璇,最好把元旭日气到吐血,那我也许就会拨一点时间听你讲古了。”

  挥挥玉手,表明本姑娘不送。任何与俊美、优雅、飘逸无关的异性,她都不想浪费时间搭理,何况还是这毛绒绒的东西。她离童年很久了。

  “喂!你好歹也是护令使者耶,别忘了你的祖训怎么说的!”小金狼与她大眼瞪小眼。

  “我祖训说:受人点滴,涌泉以报。助殷人千秋万世,福寿无疆。好啦!我看你这尾小狼既健康又活泼,活个八百岁没问题,传宗接代这事儿恐怕得等你长大再说,我帮不上忙,可没有违背祖训哦。”

  殷佑斜睨她。

  “朱大小姐,现下是没有,但到了年底恐怕就有了。若是中秋节当日我没法子凑齐狼王令,那么我就会魂飞魄散了。你大概想亲眼看到殷族绝种吧?”说完,它打了个阿欠,咬来一只椅垫铺着,好舒服的趴上去,看来是打算午睡的样子。

  “为什么你的口气让我觉得你似乎量死生于度外?都快死了,你还睡得着、吃得下?”

  “不然该怎么办?”小金狼睁开一眼。

  “去找人呀!去找令牌呀!那个元旭日上辈子既是你们狼界的人,总派得上用场吧?你难不成还巴望我们这几个号称‘护令使者’的凡人?我们一没法力,二没超能力,恐怕敌不过那些妖魔鬼怪。天助自助你懂不值可?快!快去自助!”说完,就要一把拎起小金狼,送它上路。嗯……从帷幕窗口飞出去肯定很威风“哎呀!“不料,没抓到它,反倒让它趁机一跃,准确跃上了她美美的脸,突然间,额头感觉到一阵灼热的疼痛,她迅速伸手要拍打开金浪,但小金狼早已逃得老远,她只觉整个头晕得难受。

  “我决定自己回家,再见……”无比快乐的声调正逐渐远去。

  “给我回来!王八蛋!看我不拆了你的骨头熬肉骨茶才怪!”朱水恋在一阵晕眩后回过神,却早已不见那只狼影。

  没关系,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它以为躲回于悠怀中她就无可奈何吗?照样打得它大唱满天星,看它下次还敢不敢惹她!可恶!

  “噢!有点痛,那家伙不会抓破我的脸了吧?该死!”低声咒着,一边忙着找镜子。虽然手指的触感告诉她她光洁的额头没破相,但最好还是眼见为凭来得妥当些。

  好不容易捞到一面小镜子,她立即一照——“啊”

  第二章

  银白的树叶,深蓝的树干,绵延了一山头又一山头,似没个尽处,整个世界皆在这两个颜色的基调下构筑成各种缤纷。宁静与祥和的氛围随着“银铃树”的版图扩张,圈围着世间少有的净土。

  没有战乱、没有纷扰、没有雄心勃勃的人。

  这里是白狼族的领地,而白狼族不仅是狼界的异数,更是所有族群里不可异议的存在。所谓的“所有族群”,上指宇宙诸神佛,下达冥、魔人各界。

  异数在于,但凡由诸多个体聚集而成的群体必定因着资质上的优劣、力气上的强弱区分出高下,决定谁该是领导者,谁该是臣民下属。但白狼族并不,在这个族里,虽有资质力气上的优劣之别,却无身分上的尊卑之分。

  白狼族埋没有所谓的国土、族长,唯一制定出的常规是敬老尊贤;再加上生性的与世无争,对物质的追求并不强烈,使得他们数百年来一直得以自外于战争纷扰,偏安于银铃树林的国度之内,潜心修行,悠游自在。

  尊敬所有长上,爱护所有稚童,绝不侵犯别人,但也有足够的力量保护自己不被外人欺侮。因此,当五百年前狼界陷入兵荒马乱、群雄争霸的乱世时,白狼族仍维持一贯的和平生活,直至今日。即使分裂的七大狼族仍互有战事。

  当然,也不是没人曾试图攻占下这片美丽样和。

  自给自足的净土的。当整个狼界因经年的战乱弄得秩序大乱、生活困苦、物资短缺,谁都会垂涎唯一投救战争蹂躏过的安乐土。但在各自试过几次后,全无功而返。尤其当他们察觉到白狼族的智魁一白逢朗,再度修炼出精深法力,随便伸手便能打得千军万马落花流水之后,近一百年以来,再也没人敢上门挑衅了。

  狼界虽是分裂五百年,且持狼王令成为联邦共主的金狼王族虽遭野心家陷害而导致灭亡,整个族也因王室崩溃而消失得无处可寻,但只要一提到白逢朗——这个曾经是金狼王殷祈倚重的大国宰,所有人仍是敬重三分。

  休说他是创造狼界盛世的功臣,以及如今用来百般追念五百年前安居乐业的真实存在之传奇人物,光是他舍身救护护金狼王室,战到内丹尽毁,法力全失,并以几乎魂飞魄散的咒语设下结界,试图挽救金狼王子,却使得他从此失去意识一百年;若不是白狼族众长者千钧一发之际收回他四散的魂魄,沉浸在“聚灵他”中,并集全族守护力量护待了他一百年,才让他得以清醒,他早已成了冥界里无意识的散灵体了。

  其实他大可袖手旁观金狼族的危机,但生性中的正直磊落,使得他为金狼族战到死亡。这样的性情,使得他成为狼界歌颂敬重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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