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歪点擒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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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者,除去身高的疑虑之后,前凸后翘的身段可也是有模有样。好生打扮完,足以符合惊全场的条件。

  方筝是第一个捧场的人,吹了声长长的口哨,走到楼梯扶手前等着挽佳人赴宴。

  “大姊,真看不出来这么有料。但你会不会担心跳舞跳到一半衣服掉了下来?”

  合身且服贴的酒红长礼服,基本上由两根细金托住低胸的剪裁;如果细金不小心断了,那么这一身礼服怕是会一路掉落到地板上安息。方筝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身为方家的千金小姐,那有任人看免费冰淇淋的道理。

  方笙横了妹妹一眼,将手中的黑纱披肩盖上雪白的香肩,遮去大部分春光,才让方筝住嘴。外人眼中的大家闺秀典范的方笙,其实相当豪放,只是向来不刻意张扬。有身材,自是有露的本钱。但又聪明的将尺度拿捏得精准,媚而不惑,雅的气度正好掩去服装所会招致的遐思邪念。即使这么迷人的扮相,依然有其高贵风华。

  “看来我今晚是没什么自由行动的机会了!”方筝不住的咕哝,将姊姊扶坐入跑车内。

  “你还是可以溜去吃大餐的,向来会出事的人是你不是我。”方笙好优雅的伸出莲花指提醒她。

  也不知怎么回事,向来方家二小姐的方圆十里以内,总会有一些事端发生,然后终究会扯上她;再然后,她便可以施展俐落的身手与人干架,以致于方家三姊弟同样学习武术,最出色的人永远是方筝莫属。

  对于这一点,俊美的方筝似乎是乐在其中的。

  没见过有哪个女孩子这么不在乎脸孔的。每次鼻青脸肿的回家,还敢笑得像混世魔王!只要打架称王,可不管赢得有多狼狈。在方笙看,方家怪异的人并不只她一个,她这个怪妹子也好不到哪儿去,而且那冲动的性子也令她担心不已。

  在方家,母亲的身体一向欠安,没有心力去关照子女;而她们的父亲则是一个冲动莽直型的人——这一点倒是尽数遗传到老二、老三身上。平时好商量得紧,对自己家人简直是无话可说的千依百顺,但也极端护短,举凡与外人有所冲突,这方家的大家长一律先认定错的是别人,自己宝贝的子女那有可能犯错!这种不公正的长辈当然不是优良范例,所以方笙一直是教导者般的存在。她下的指令、教训的词令,比父母说一百句还有用。否则依父母那种绝对护短、百般溺爱子女的人,早早教出败家子兼浪荡子。

  方笙之所以是第一顺位家族事业继承人,并不只是因为她是长女,而且生长在无重男轻女的观念环境中。更重要的理由在于她冷静——这在方家的遗传因子中是多么珍贵少见的特质呵!而且她公私分明,从不意气用事,更有广结善缘的天分。

  方家的事业做得挺大,但风评并不好,得罪的人更是多不胜数,这得全拜他一家子不良脾气所赐!待人处世极端的欠圆滑,全以自己方便快乐为前提。

  因此,自从长辈们确定了方家未来继承人非长女方笙莫属之后,她便被刻意的栽培,所有超重的功课全以未来掌门人做准备;也就是说,从她七岁以后,就不再有无忧无虑、成天闲晃扮家家酒的生活可以过了。

  不过,再多的功课对她而言都构不成威胁,她仍是好整以暇的得以搞一些好玩的事来调剂自己乏味的生活。

  例如今天的宴会。如果没有意外,她会在今晚成功丢弃掉“少女”身分。这是她准备给自己的成年礼。但百分之百的前提是:那男人一定要称头顺眼才行,而且最好不是可以常在上流社会见到的人。否则多尴尬,对不对?

  随着车速的奔驰。景物的一一飞掠而过,高夫人举办宴会的饭店已然在望,并且略有塞车倾向。可见此时正是与会人士抵达的尖峰时段。一辆辆进口名车排列在车道上,而饭店入口处布置得有如星光大道,正待名仕佳人踏上,接受世人瞻仰。

  有够无聊的摆谱!方筝打了个长长的呵欠,下巴搁在方向盘上。“以后我也要参加这种宴会吗?”

  “我想高夫人恐怕不会发帖子给你。”以高贵妇人自许的高夫人,对方筝这种帅气的中性女子是避之唯恐不及的;尤其方家的二小姐之好战远近驰名,高夫人那能容许自己高贵的宴会有遭人破坏的一丁点可能性。因此危险人物不管美不美,都无法收到高夫人的请帖。

  “稀罕哩!要我穿成洋娃娃,然后让一群色狼看,我还不如去死!”方筝皱着鼻子叫着。

  “别抱怨了,反正这种宴会也没啥必要性,除了食物尚称可口外,其他的根本没什么。”

  “那你为什么来?”

  方笙吐气如兰的偎向妹妹肩头。

  “我来钓男人啊!”

  “少盖了,不信!”方筝伸手搂住姊姊,从善如流的当了一只色狼,在方笙嫩乎乎的脸上乱亲一气。

  痒得方笙连连告饶,最后跌入方筝怀中笑不可抑。由于姊妹俩只顾着嬉戏,没有注意到前方车子已开走,而她们已挡住后方车子好一会儿了,亏得后面的车子有风度,没有按喇叭胡催一通。

  “别闹了,快开车到门口。”方笙推开妹妹,正色的叮嘱,一双明媚大眼拂向后边;除了一辆名车的外表可以看得清之外,基本上她是看不见后方车内的人或什么的。但,为什么她有强烈的预感后方车内的人似乎正以奇特的眼光在看她呢?一定是自己多虑了!彼此应都是看不见的,现在可是晚上七点,而不是早上七点啊!

  车子驶到饭店门口。泊车小弟立即殷勤的打开方笙这边车门,迎出了佳人之后,也俐落的接住了方筝丢过来的小费,立即将车子开走。

  “方少爷,方小姐到!”站在大门口通报的小扬声往里头报告着。

  方少爷?不会吧?方筝挽住姊姊,一边不怀好意的瞪着小。虽然邀请卡上面只写了方笙的大名,可不代表方笙的护花使者一定得是男的呀!这白痴瞎啦?即使她打扮得再中性化,可没有男性化耶!何况她们姊妹长了六分像。

  方笙暗捏了妹妹一把。

  “别给我生事。我可不想还没走入会埸就被轰出来。”

  真可惜!方筝心中连叹三声。

  “披肩拉高一点,免得被看去太多。”

  不是方筝多虑,实在是以她这种身高俯瞰的角度来说,方笙的衣着实在是——亏大了!身材有料也不该这么现。瞧!还看得到乳沟哩!啧!

  见方笙笑得毫无忏悔之心,方筝忍不住决定要自己动手,抓住她的黑纱披肩一角——

  “别动手动脚的,难看!”方笙抽掉她的手。姊妹俩几乎没在长长的走道上拔河。

  方笙终究抵不过方筝的决心,最后由方家老二占了上风,一把抽开老大的披肩,准备重新把她包紧一点。由于太粗鲁了,害得方笙被足下的细高跟鞋拐了一下,整个人往后方倒去,方笔反应迅速的想要救美但一双厚实温暖的大掌更快的扶住了佳人香肩,免去了佳人出大丑的镜头。

  也许是裸肩的关系,以致于在那一双男性的大掌贴于其上时,产生了一股奇特的电流,令方笙心中战栗了下!有那种肌层相亲的激越感受。是谁?

  “喂!还不放手?”方筝可见不得她们方家的公主任人轻薄,直对着扶住她姊姊的男子叫嚣。

  方笙站稳了步子,身后的男子立即绅士的放开她,也得以让她瞧见了男子的长相。不过她首先瞧到的是男子不悦的利眼与轻鄙的浓眉紧蹙。为什么?

  “公共场所并不适合嬉闹。”男子平静的声调略冷,但又不至于冷到失礼;淡淡的点头,便越过她们率先走入会场。

  “没见过这个人。”方笙瞧着他的背影自语。

  方筝连忙包住姊姊,以黑纱遮去所有外的春光。

  “搞不好是那个有钱佬的归国子女。听说这一次前来的才俊们,几乎都是学成归国的人,就不知道镀的是真金还是假金了。”

  “他的声音有一些些腔调。”她还在想。

  “哎呀!放过洋回来的人都差不多啦!多的是连祖宗八代叫什么也忘了,国语不标准也正常得很!”

  “今晚你最好多吃东西少说话。”方笙简直拿妹妹的刻薄没辙。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长大呀!

  “是,大姊头!”

  连忙挽大姊进入会埸,免得听训难过。

  ***事实证明——想叫方筝不闹事。简直比叫猪去飞天还困难!

  许多时候,问题真的真的不是出自方筝,而是来自麻烦的自动到来。也许只能说这个方二小姐天生有吸引麻烦的特质,致使她永远有架可以打。

  谁又能预料到今年最出色的美丽佳人竟只有一人呢!谁又能预料到上流社会的狂蜂浪蝶会那么多,旷男的人数也令人咋舌!然后,当所有人知道她这个护花使者其实是位假凤之后,方笙这位名气响亮的千金闺秀的方圆百里之内,几乎要用“水不通”来形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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