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童女的青春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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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美丽」的哀愁 谢上薰

  报上的算命仙实在太厉害了,连猫也有十二星座?什么时候报纸不以人为主来报导新闻,管上猫的闲事啦?不过,看在我的同伴也常上报的份上,姑且信你一回,让我瞧瞧算命的在玩什么花样。

  哟,啧啧!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其他星座的猫我是不知啦,但谢上薰简直是「双鱼座的猫」嘛!

  她从小就展现狂妄霸道的本色,一旦认定了小说是最有趣的、最值得研究的一门功课,别人的意见全成了耳边风,威胁她会饿死也没有用。不过,除了这点坚持以外,她对其他事情往往只有三分钟热度,也常心猿意马,这一刻兴奋地将蒐集的资料分类归档,下一刻又没劲儿的望着天花板发呆,没多久又拿起一本推理小说笑得好三八。(她买书很少只买一本,以备随时有书可看。)

  总之,这个人真是幼稚,个性有欠成熟,情绪容易被人影响,也容易影响到她身边的人。如果有一天,你看到她板起一张脸在你面前走来走去,嘴里不住唸唸有辞,可别以为她在骂你,她只是在练习男女主角的对话罢了!

  为什么我会知道得这么清楚呢?我跟她几乎天天见面,但她不出门时就十天半个月不甩我。一开始我也以为她对我有什么不满意,后来才知道这是她写新书时的毛病,真是神经!

  话虽如此,她也有善解人意的一面,会削水果给家人吃,会说好听的话,偶尔卖弄一道新菜……。对了,切记,当她对你好的时候,你最好要领情,否则她不会饶你的!

  她还要我大力吹嘘她的得意之作:「童女的青春祭典」。本来我也打算摆次加子,不甩她,但又怕她日后报复,只好屈服。

  在此我提出严重声明:本姑娘出身名门,名声响叮噹,素来只与绅士淑女交往,听的是西贝流士、孟德尔颂,看的是左拉、屠格湟夫,通俗小说与我无缘……,哎哟!她居然捏我,真下得了手。

  唉!恶人当道,淑女也屈膝,我只好说:「童女的青春祭典」是一本非常好看的小说,愈到后面愈是精采,有一段写女主角以牙还牙、以真情试炼真情的复仇情节,大快人心;只可惜,她很懒,连恨人都嫌麻烦(天保佑我!);又胆小,不敢见血腥,所以设计出来的复仇情节就与众不同了,没有人流一滴血,未免不够夸张,主要着重于欧去蓬与孟羽童之间的漫漫情路。

  好啦!交差了,我可以喘口气了吧?!

  哦,差点忘了自我介绍。真是不可原谅的疏忽,岂能教谢上薰白占功劳?!

  我是谁?

  我就是常被谢上薰丢在书桌角落,人人都赞我美丽,而她天天瞪着我却常常忘了带我出门的「美丽」钱包。

  第一幕

  穿上梦幻衣裳,

  那由喜悦所编织而成的,

  千万种娇媚网住晨曦与夕晖,

  留住明媚的春光,银皓的冬雪;

  莫非真是神迹,

  随意遭择一个好地域,

  便教人世的光阴莫溜逝,

  使生命更禁得危险挑战?

  穿上梦幻衣裳,

  只依妳的意愿前进,

  选择美好的生命,仔细品嚐,

  这是超越时光永恒的衣裳。

  ——英·吉姆·H(节录)

  年轻新娘的美是精致的,重摸不得,层层透明的白色丝质薄纱裹住新娘整个娇躯,显得好美、好轻盈呵!她佩戴金翠之首饰,点缀明珠以耀躯,又平添炫丽华贵之态。

  在休息室,孟羽童由人帮着褪下一身白纱,换上缝缀有玫瑰花朵的粉黄礼服,一脸幸福的望入大穿衣镜。

  噢!真是太美了!她旋个身,又旋个身,多么像爸爸为她取的名字--带羽翅的童女--好一位风姿翩翩的小仙子!难怪爸爸总爱喊她「小童女」。

  「小童女!」孟庆余人随声至。

  「爸爸!」羽童矜持着,不再如往日孩童似的投入父亲的怀抱,有心让爸爸看清楚他的心肝宝贝今日的风华。

  「好不好看?」她笑得娇憨,双颊泛起可爱的红晕。

  「好看!好看!真是太美了!」孟庆余一双老眼浮上薄薄的水雾,他想到过世的妻子,嫁给他时不也跟羽童一样的年轻,一样的漂亮?

  「爸爸?」

  「没事,我只是想起妳妈。」

  「嘻,难怪爸爸忘不掉妈妈,如果妈妈也有我漂亮,任谁也忘不掉。」

  「不害臊!」给女儿一逗,孟庆余也不由得笑了。

  孟羽童一回身又猛照镜子,摸摸鬓发,如堆云般挽起;露出衣外的肌肤,像白瓷般滑细,一切都很好呢,零缺点,连她自己也挑不出毛病,卫希珑定然是最得意的新郎了。

  孟庆余的内心却是忧喜参半。女儿的美,美在她自然地流露出一股梦幻的神采,灵巧骨碌的瞳孔,透视着她对瑰丽多姿的人世的好奇,快活地沉醉于将成为卫希珑的太太。她崇拜她的丈夫,那份热诚,使她盈溢着令人几乎晕眩的美。

  他愿意尽一切力量保护住女儿的这份美丽,她是他最大的骄傲,可是,他也不禁害怕人生难免会有的残酷事实,将不可避免的要降临在羽童身上,只是时间的迟早罢了。

  「爸爸!」

  「哦,对了,我有一件宝物给妳。」他说着伸手入袋。

  「是不是妈妈的伽南香手镯?」

  「正是,妳戴在身上,可以添福添寿。」

  孟庆余小心的摊开包裹的绒布,现出一只古色古香的伽南香镶金手镯。它的外圈是黑色的沉香木,里圈是同宽的金镯,两圈密合成一镯,既名贵又别致,只是年代久远,瞧着不太起眼,一般人看不出它的价值。

  「我不要啦,它不适合现在戴,旧兮兮的。」

  「傻孩子!这可是前清遗物,妳妈要嫁给我时,妳外公想尽办法得来的宝贝,比妳身上这些首饰都值钱。」

  「您先收着啦,以后再给我。」羽童看自己一身锦翠,愈觉得它老旧无光。「人家今天当新娘子,要佩戴新的首饰才好看,那镯子一看就是老祖母戴的,跟人家身上的衣服太不搭调了嘛!」

  孟庆余有点失望,更彷佛失落了什么,然不及深思,就眼巴巴看着卫希珑带走他的女儿,这才深切地感受到自己失去了什么。

  婚礼照程序继续进行,卫、孟联姻在医学界可算是一件美事,所以来贺喜的宾客非常多,完全没有冷场。

  但在羽童心眼里,好像宴会厅里的人都不存在,只有卫希珑与她心心相印、脉脉相通。世上有比她更幸运的女孩吗?能够嫁给这么优秀的夫婿。两年的痴心总算有了好结局,她觉得自己真是太幸运了,止不住一迳儿陶醉于幸福的想像中。

  正当她痴心地笑着,宾客中起了不小的骚动,一直到梁郡妮碰了她一下,她才不知所措的移开了停留在卫希珑身上的心思。被梁郡妮取笑了两句,再经她指点,才发觉有位迟到者正大剌剌地接受医院院长和孟庆余的笑脸接待。

  「没想到他会来吔!」梁郡妮的声音异样的兴奋,竟似少女们见到偶像明星时才会有的表情。她是今天的伴娘之一,跟希珑在同家医院服务,羽童常去医院探视希珑,很自然的跟常在希珑身边的护士梁郡妮结成朋友。

  「没想到他会来。」同样一句话出自卫希珑口中,却是冰冷与不屑,羽童彷如同时经历冷、热两极,思潮为之汹涌。

  「他究竟是谁?好没礼貌的人,都快结束了才来。」羽童爱嗔地对希珑说,情知他是最守时的。

  「他是一个败德的人,可是我们得罪不起。」卫希珑要她别乱开口,使羽童愈发好奇对方是何方神圣。

  「他就是欧去蓬,我们医院的创办人就是他爸爸。」梁郡妮在她耳边说,「待会见他过来向你们敬酒时,我可要仔细看清楚,名人吔!」

  但羽童觉得欧去蓬出现至今不过几分钟,所引起的窃窃私语使每个人都吃得很不自在,不高兴的一哼!

  「什么名人?故作神秘!」

  可不是吗?大白日的,又在饭店中,欧去蓬竟然戴着一副几乎全黑的墨镜,不是神经病就是故作神秘,而这种人刚好是羽童最不欣赏的。她所崇拜的父亲和卫希珑均有着俊挺的外表,光明磊落的气度,这才是好男儿啊!

  她想隐藏自己对欧去蓬的好奇与不悦,可是她的视线却无法移开那座大磁场,目迎他由几个人陪同走过来。什么嘛!她伟大的父亲孟主任和梁院长为何要逢迎这矮一辈的欧去蓬,一定是他在摆威风!

  终于,羽童看清了欧去蓬的面貌,梁郡妮则整个人呆掉了。

  他非常英俊,这尚不足以说明他吸引人之处,而墨镜丝毫不曾折损他的魅力,相反的,令女人愈发想去挖掘他内在的神秘。

  他有一头黝黑的头发,皮肤因日晒呈褐色,给人一种说不出的温暖感觉。他身材瘦长,标准的运动家体格。他身上没有秀气斯文的特质,他有的是一股野劲、一点玩世不恭、一种野心勃勃的锐利的综合气质,与儒雅的卫希珑完全不同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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