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庶女出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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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城的香料铺子和药铺要买香草、药草得到几百里外的南方,甚至是关外,还品质良莠不齐,运送方面又很麻烦,价格偏高,若有本地产的香草、药草还不趋之若鹜的抢购一空?所以她一点也不担心销不出去、囤积成山,只怕供不应求,明年还多买些地种呢。

  不过她也做比较坏的打算,若真没人要,她就自己动手做成香药成品,甘菊温和,有镇静和松弛效果,能治焦虑、紧张和失眠,对于大肠炎、消化不良、下痢和胃溃疡也有极大的疗效,用来泡茶整肠健胃很好,还能缓和结膜炎和气喘。

  益母草顾名思义对妇人有疗效,用来通经、催生、镇静、利尿、滋养心脏、暂时降低血压。绣线菊止吐、抑酸、抗风湿症、消炎解毒;黄岑止痛、助消化,能治溃疡、烫灼伤和瘀伤。

  这些香草、药草的作用相当广泛,目前她先种来医疗用,等到她能大量生产时,她便要提炼出香精和精油,用吸、用抹,滴两滴用于泡澡也非常适合,做为筋络的推拿疗效更大。

  先是香草田,然后是芳疗馆,自给自足成一条龙,不受香药商人的掌控,也能自行调配想要的香草,她的芳香制品是独一无二,无法仿制,谁也盗取不了配方,全在她的脑子里。

  成清宁没想到之后的事会进行得那么顺利,崔姨娘只到夫人跟前说一声,忙着为女儿选婿的董氏没有一丝为难,她反而感谢崔姨娘的到来,免得她得为庶女的理家能力操心。

  放任着由她去跌、去撞,不经事的人不知管家的难处,何况那是她姨娘的陪嫁,当主母的岂有插手之理,又不是眼皮子浅的小户人家,还会贪那几百两银子吗?

  就当是给孩子练练手,以后才晓得怎么打理妆奁,娘家的人帮不上忙,唯有靠自己。

  因此,成清宁成了这一代第一个拥有私产的小辈,董氏不知道她们母女俩私底下的交易,只欣慰崔姨娘真想得开,是个疼女儿的好姨娘,老早备好了嫁妆怕女儿吃亏。

  “二哥哥,庄子是我的,你跟去干什么?”多了这号小祖宗,很多事她都没法明目张胆的做。

  咬着麦秆的成弘文十分得意的扬眉,“我给你壮壮胆呀!若是谁敢欺负到我妹妹头上,我打得他满地找牙!”

  是想出来玩吧!在府里被夫人管得太严,都快蔫了,这才找了个理由开溜,以好哥哥之名行逃课之实。成清宁在心里腹诽,对于这个比她大三个月的哥哥,她比谁都了解。

  “二哥哥,不是做妹妹的要打击你,成天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庄稼汉个个腰粗膀壮,一只胳膀有树干粗,你小胳臂,小细腿的,还是别逞强了。”爱说大话是人的天性。

  被她一堵,原本想跟来凑热闹的成弘文当场涨红了脸,很不服气的抡臂膀。“谁说我不行?蚍蜉能撼大树,我人小能顶千斤,千军万马也不及我铁臂神弓,等哪天我从军……”

  “爹不会允许你入军营。”文人子弟打什么仗,她爹头一个先捶死他,大骂不自量力。

  先祖先辈马上挣来的功勋只是让这些后辈子孙顶着个爵位享受荣华富贵,前几代开始便都以文官自居,摇笔杆子比挥刀舞剑好。

  一听到只想他走仕途的亲爹,万般雄心壮志都萎了。“三妹妹,我前辈子跟你有仇是不是?”

  成清宁笑着摇头。“我没有二哥哥不行,你若是从军去,以后谁来保护我?谁带芙蓉卷、云片糕给我吃?”这话让小小儿郎的心瞬间膨胀了好几倍,面有得意的拍着小胸脯。“三妹妹不是想养只兔子吗?哥哥帮你捉。”

  说风就是雨的成弘文是个急性子的,为了在妹妹面前显摆,他兴匆匆的从行进中的马车纵身一跃,把跟在马车后头的几名侍卫吓得胆子都快破了,赶紧上前查看他有没有事。

  只见没事人似的成弘文咧开嘴在原地跳了几下,向侍卫要来他常用的小弓,马车停下的地方有处林子,位置离庄子并不远,大概还有十里,更过去还有个小山头,看来有点高度,应该有不少野兽在林子深处窜行。侍卫们不放心他一人独行,亦步亦趋的跟在身后,偏偏他嫌人多会吓跑了猎物,不许人跟得太近。

  “二哥哥,不要走得太远,妹妹会怕。”看他越走越远,车上的成清宁赶紧下车跟上一喊。

  她有个什么意外不打紧,庶女的命本来就低贱,不会有人当一回事,可是成弘文是个哥儿,又是嫡出,真要发生不测,在场的每一个人都别想有活路,即使她是侯府家的小姐,一样会死得无声无息,给哥儿陪葬。

  “喔!我捉只兔子就回来。”听见妹妹的叫唤,成弘文不走远,就在林子的边缘游走。

  他是好哥哥,不能放着妹妹不管。

  其实林子里有几处不见天日的暗处,他自个儿看了也心惶惶,正好妹妹一喊让他借驴下坡,他只装模作样的找兔子。

  兔子?那儿不就有一只。“二哥哥,兔子。”

  顺着圆胖指头一看,果真在靠里边的大树下,有只肥硕的兔子在啃草,它身躯过胖,好像很饿了,拼命的吃、拼命的吃,一点也没察觉危险悄悄靠近,圆滚滚的肚子往前一顶。

  “嘘!小声点,哥哥要过去了。”蹑手蹑脚地,他小心的接近,两手做向前扑捉样。

  这只兔子不是聋的便是瞎的,人都到了它后面还不知道要逃,两只前足捉着一丛嫩草,啃得好不欢快,把成弘文、成清宁兄妹俩看傻了,两人睁着眼看着它不断吃草,忘了要捉它,只觉兔子在吃饭,干么要打扰它呀,等它吃饱再说。

  谁知这一等竟等来一支飞箭,一箭穿过兔脑,将兔子带起钉在树干上,翎羽箭尾还在颤动。

  “二哥哥,我们的兔子……”死了?

  怎么会,那么可爱的兔子,前一刻还与世无争的吃着野草,下一刻却死于非命,连杀它的人都没瞧见。

  “谁?谁杀了我们的兔子,快给小爷滚出来!”没逮到兔子又看见红着眼眶的妹妹,成弘文气得暴跳如雷的想找人算帐。

  “兔子是你们的?”

  一道清冷的声音从林子深处传来,几乎无声的马蹄轻巧的跃过几个石头,几匹高壮的黑马扬颈一嘶。

  其中领头的是一名十七、八岁的锦衣男子,他目光如炬,面色冷淡,长得俊美无俦,腰上配了把短刀,刀身缀着七星排列的七色宝石,箭袋斜挂在马身侧边,一把看起来很重的黑色大弓就拿在手上。

  他实在太好看了,让侯府的两个土包子看得傻眼,久久回不了神,直到他身侧的黑脸大汉重复问了三遍,两兄妹才眼一眨,回过神来。

  “是我们先看……”

  没等他说完,成清宁伸手扯拉了兄长一下,飞快的把话补上,“是我们放出来吃草,它怀孕了,要补一补。”

  “真是你们的兔子?”黑脸大汉不信的问。

  “不信你摸摸它的肚子,还鼓鼓地,动来动去。”她前世养过一阵子兔子,但是太难照顾了,后来送了人。成清宁在现代时是住在饭店管理式的公寓里,大楼禁止养小动物,她偷养了三个月,因工作太忙常忘了要喂兔子,怕成了害死宠物的刽子手,因此赶紧换个新主人。

  不过也有兔子长大了的关系,小小一只时很可爱,见了就欢喜,可是等到长到又肥又壮的时候,圆睁兔眼的可爱模样就不见了,让人一见只想着红烧兔肉、炒兔肉、三杯兔肉、炖兔肉汤……

  “不是吃太多的缘故?”另一名长相俊秀的削瘦男子下了马,摸着兔子的肚子,果真在动。

  “你快把它的肚子剖开,说不定还能救出小兔子。”母兔死了,崽兔还有一线生机。

  “王……主子,你看呢?”男子向领头的美男子请示。

  “你不怕吗?”高坐马背上、美得有如一幅画的俊美男子看向眼神清亮的成清宁,想从她眼中看出惧意。

  “救命又不是杀人,有什么好怕的。”成清宁很想回他一句,女人每个月都会看到经血,她才不会见血就晕。

  冷目掠过一丝赞赏。“动手。”

  “是。”

  第二章 便宜猎物(2)

  刀起刀落,肚皮被剖开的母兔腹中捧出三只小兔,它是真的怀孕了,产期就在这一、两日,因为要积累生产的力量才拼命进食。

  不过也是因为怀了崽跑不动,才会坐以待毙,反正不论被捉走或杀死都难逃一劫,死前先饱餐一顿。但是三只小兔死了一只,只有两只还活着,小小的、湿漉漉的,看起来瘦弱,不知能不能养得活。

  “长得比花还好看的大哥哥,你杀死我的兔子。”小姑娘的甜嗓很软很糯,绵细绵细的。长得比花还好看……除了领头的美男子外,他的随从们都倒抽了一口气,露出惊恐的神情。这小丫头死定了,竟敢拿主子的惊世容貌说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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