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庶女出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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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呢?”星目微闪笑意。

  “你要赔我。”成清宁灵活的水眸往马上一溜。

  “赔你一只兔子?”以兔赔兔。

  她摇头,“你杀的是我心爱的兔宝,我养了好几年才把它养得这么大,你还害得小兔兔没有娘。好看的大哥哥,我也不贪心,就把你今天猎到的猎物全赔给我,我便原谅你的无心之过。”

  全部?这叫不贪心?黑脸男和俊秀男子互视一眼,从彼此的眼神中看出心中所想:这个小姑娘也未免太大胆了,她知不知道自己面对的是谁?

  “好,给你,只要你拿得动。”黑眸深不见底。

  “为什么拿不动呢?我有马车,只要载得动就好。”没人会笨得往肩上扛,弄得一身血。

  “我是指你。”以她一人之力拿走他所猎得的猎物,不假手他人,不管她用什么方法从他们马背上取下。

  “天哪!那真是个绝顶聪明的小姑娘。”他还没见过有人用一根棍子就能取物,还不用费力。

  “是小有慧黠,但愿她不会自误在七巧玲珑心下。”慧极必折,隐其锋亡方是保命之道。

  “王……主子,要不要属下探一探小丫头的底?”如此聪慧的小智星是出自谁家?

  “不用,路上巧遇而已,我们还要赶赴北大营,为明年开春的战役练兵。”一刻也怠忽不得。

  “是的,主子。”可就这么错过了有点可惜。

  一行七人六匹马,一扬鞭,尘土飞扬,蹄落草飞溅绿沫,一会儿,倒地不起的野草只剩下蹄状的窟窿,人与马已化成天边的一抹黑点,渐渐远去。

  另一方面,大为丰收的兄妹看着堆满马车的猎物,一个眉开眼笑,满眼财迷的盘算着这些东西能得银多少,一个苦恼满车令人作呕的血腥味,这么多的肉哪吃得完,要不要命人把一部分先送回侯府,让府中诸人也尝尝野味?

  “三妹妹,你怎么知道用一根棍子就能将猎物挑起,有的都比你还重呢!”他看得目瞪口呆,难以置信。

  “因为我比你聪明呀!我有脑子,你装的是砂子。”有勇无谋,不知变通。她得意扬扬地接着又道:“《孙子兵法》有云:虚则实之,实则虚之,我这就叫作先声夺人。”一口咬定兔子是他们家养的,毕竟谁也不能证实怀孕的母兔并非家兔。

  闻言,成弘文有些恼怒,“三妹妹,你这是讹诈,骗人的行为是不对的,别人辛苦打到的猎物怎能占为己有?”

  “但是那只兔子的确是我们先看到的,我们只是不忍心捉它,想等它吃饱了再捉,所以它是我们的囊中物,我们不捉它是因为已经把它当成我们的。”

  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她用巧计赢来全部猎物。

  她不过是运用了杠杆原理和滑轮,以力借力地撑起比自身体积大上数倍的重物,再用枕木运送,一一送到马车,大到拿不起来的猎物就用这法子,方便顺畅,小的如山鸡、兔子、野雁等,她倒是能一手一只的扔上车。还有白狐狸呢!那身皮毛可值钱了,若能多猎几只做成大氅,一转手是数百两,离她开芳疗馆的目标就更近了,日进斗金。

  身为庶女的成清宁很穷,府里一年四季发给府中小姐的首饰、珠钗不能变卖,月银入不敷出,她常常处于缺钱的情况下,捉襟见肘的苦熬着。

  后来她靠着练了一手簪花小楷,这才藉由帮二哥哥作文章敛点小财,改善手边无银的窘状。

  现在她十岁了,过个几年就要嫁人,根据她打探到的消息得知,府内的嫡女出阁压箱银有二万两,嫁妆抬数由主母决定,最少九十八抬,高则一百二十六抬。

  而庶女就可怜了,仅仅二千两现银,十倍的落差,且嫁妆抬数最多六十六,塞的全是不值钱的被褥和子孙桶,一点钱就能打发了,还赚足了名声。

  她不是计较嫁妆的多寡,谁生的谁心疼,嫡母的亲生女儿自是得她大多数的嫁妆,那是大姊姊的,她不嫉妒,谁不想把自己的东西留给女儿,反而便宜小妾的孩子。

  她明了,也能谅解。

  只是她也不想嫁得寒酸,万一所嫁非人呢?她得留着一些银两好自护,析产别居或和离都用得到银子。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求人不如求己,所以她才趁还来得及的时候多做些准备,以备不时之需,谁晓得几年后会发生什么事,她是穿越不是重生,能预知往后数年的事,万一董氏突然得了失心疯,想把她嫁给七老八老的老头子呢?她手中有银,至少还有逃婚一途可走。

  想得多的成清宁不轻易相信人,除了性子直的二哥哥,她连一向对她很好的大姊姊也不信任,总认为有一天大姊姊遇到难题,她会毫不犹豫将自家小妹推出去受过。

  她此时的怀疑并非杞人忧天,看似恬和温婉的成清仪其实是极自私的人,为了自己过得好,别人都可以牺牲。

  成弘文被她似是而非的话搞迷糊了,“可是我们并没有捉它,它还不算我们的,我还是觉得……”猎物该还回去,受之有愧。

  “二哥哥,你没发现他们不是出来狩猎的吗?”眼见不一定为实,有时是为了蒙蔽世人的眼睛。他一怔,“不是打猎?”

  “你看到了没有?他们的弓不是猎人的弓,而且箭上有倒勾,那是用在战场上的。”行军打仗用的利器。不杀人,但伤兵却活不了,拖上十天半个月,拖累军队的速度并让伤药快速耗损,救不活却非救不可,不然其他的士兵看了岂不心寒,谁还有心思冲锋陷阵、斩杀敌军。

  这是相当阴毒的狠招,可又不能不用,谁想要面对永远杀不完的敌军,等人伤愈再一决生死?早晚要死,管他是何种死法,早一日结束战事才是人心所望,将士们都想活着回家见亲人。

  “你是说他们……”成弘文一惊。

  成清宁手指放在唇心,做了个“嘘”的动作。“我们不去管他们做了什么,与我们无关,我猜这些猎物他们原本也不打算带回去,算是便宜我们了。二哥哥,我们发了笔小财。”

  看不惯她财迷的神情,他忍不住往她额头轻叩,“你怎么晓得他们不想要,这些猎物够百户人家吃上好几日。”

  山猪两头、狼五头,一头站起来比人还高的熊瞎子,还有一些凶猛野兽,两匹马拉得非常吃力,侍卫们让出自己的坐骑步行,用马帮忙拉车,这才能勉强前进。

  “二哥哥,你要我说几遍,我就是比你聪明嘛!你没注意他们绑缚猎物的绳索松垮垮吗?马儿只要快步的奔驰几里路,马身两侧的猎物便会一一往下掉。他们志不在猎物,而是侦测,随手打几只猎物以做掩饰。”这么简单的事他为何看不懂,还扬言要入营挣战功呢,人蠢也要有自知之明,不要蠢死了还不知做了什么蠢事。

  “啊!你这么一说我倒是想起来,他们绑缚猎物的手法的确很草率……”就在死尸上绕两圈,也不打结的挂在马身两侧,要是稍一剧烈震动就松了……嗯,三妹妹没说错,是他太迟钝了,居然没看出来。

  “所以我才敢提出以物相赔,反正他们都不想要了,为什么我们不顺手拾回来,至少明面上的说法是赔偿,他们也省得再带着一堆死物回京。”

  还得边走边扔,太不符合卫生,腐败的肉食会滋生蚊蝇,传染疾病,动物吃了尸体,人再猎食动物,吃了有病的动物,人也会生病,瘟疫由此产生。

  “原来你早就看透他们有古怪,可我怎么就看不出来呢?”成弘文欣喜妹妹的聪慧,又沮丧智不如人,明显摆在眼前的破绽视若无睹,非要妹妹挑开说明了才恍然大悟。

  人的脑子果然有差别,他的是猪脑袋。

  “因为他们隐藏得太好了,光是那个好看的大哥哥,叫人一见就目不转睛,谁会分心他们用的弓箭有所不同。”不会有猎人用百斤重弓狩猎,那是精钢所铸,弓身漆黑如墨,有股肃杀的沉重感,寻常人无法拥有。那名美得有如传说中兰陵王的男子身分必定不低,更有可能是军中大将,目前边关无战事,奉旨回京。

  不过打仗是男人的事,和她一个十岁小姑娘扯不上关系,她还是好吃好睡赚银子,先把银袋子填满再说。

  众人到了庄子时已经过了正午,一早从京城出发走了半日光景,中途还耽搁了一会儿,可见庄子离京并不远,不到一天的路途,若无要事其实可以一天来回,方便得很。

  成清宁忍不住想到,那处林子离京不远,地势也不算高,那些人怎会猎到狼、熊瞎子之类猎物?那应该在更远的深山猎的吧!他们究竟去了哪里?

  但她不想费心去猜测,很快的抛诸脑后。

  她打算在庄子上待三天,把该处理的事交代清楚,任用好的管理人才,先把这三十亩地打理起来,以此为根本的大赚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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