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扮成乞丐就无法住店,还容易遭人驱赶,因此两人路上受的罪不少,还不幸遇到一波山匪。幸亏两人外型实在太惨,连山匪都嫌弃,再加上王刀能言善道,竟是兵不血刃地混了过去。
王刀的情况没比吴大柱好多少,他嫌恶地抓着自己黏成一团的头发,一边回应吴大间唠叨,「听说那草场是前朝养马的地方,后来因为战乱就废弃了。现在我们三千兵马突然要驻紮在那里,说不定连军帐都没得住,我真不敢想那里的情况会有多么糟糕。」
吴大柱脸上抽了抽,「至少能让我们吃饱吧?」
王刀横了他一眼。「我们算是奇袭部队,你什么时候看过我们这样的部队能吃饱琛暖的?你以为去游玩呢!」
吴大柱心里发着凉,「我是担心万一那头真要起事了,我们还没准备好怎么办?」
王刀拍了拍他的背,「自求多福吧!否则京军那么多人,怎么不挑别人就挑我们?」
京军是不少世家子弟熬资历的地方,同样的职位,那些世家子弟的军服就是材质比较好,吃的也总有人开小灶,操练还老是缺席,饶是这样也随随便便就升上去了。他们这些平民想要升职,只有参与各种危险的任务立功,且往往不是他们自愿的。
两人无奈对视,咬着牙继续前进。
他们选的路线是由京郊渐往西南,所以要穿越太行山,再由晋入陕,抵达凤翔府,这样中间还能探听点消息。然而晋陕南部一带穷困,比起繁华的京师自是不够看,他们走的路线又多是山地荒野,不由越走越心寒,对于关山草场囤兵环境是一点期待都没有了。
紧赶慢赶的,在离京后二十日,王刀与吴大柱终于抵达了关山草场附近,他们算是比较晚到的一波人。
两人怀着惴惴不安的心靠近草场,马上两边的树上就跳下了几名士兵。
「来者何人?」守卫士兵不属于三千京军,而是方百户的人,方百户是宁夏总共齐将军麾下,双方自然不认识。
王刀与吴大柱连忙拿出木牌,那守卫才缓和了脸色。
其中一人领着王刀与吴大柱入草场,一边走一边解释道:「你们三千军员已经抵达两千五百左右,我先带你们去领衣物鞋子,然后到浴间洗漱,再去食堂吃一顿饭,接着便到营房休息,明日再开始加入操练。因为你们来得晚,住的是六号舍,不过不用担心,每一号舍的环境都是一样的,睡的虽然是通铺,但位置宽敞,你们才三千人,在上头打滚都没有问题……」
王刀与吴大柱听得目瞪口呆,他们应该没听错吧?浴间洗浴、食堂用膳、营房?不仅发衣服鞋子,还有大到可以打滚的通铺?
那名领路的士兵见他们一脸懵,不禁笑了起来,笑得王刀与吴大柱都不好意思起来。
领路的士兵摆摆手道:「无妨,京军已经来到的二千五百多人,几乎听到我们草场里的布置,个个都像你们这样的反应。」
说着说着,他们已经来到营房前面,王刀与吴大柱傻乎乎地看着眼前崭新且整齐的连栋建筑,嘴都忘了合上。
「很不错吧?是不是没想到草场这样破败的地方,怎么会有这么好的屋子?告诉你们,等看到校场那些练习器具,才真是吓死你们。」他顿了顿又道:「这些建设,都是晋省富商陶家及朱家,两家投入了所有身家兴建而成,冬衣与粮食都备齐了,甚至还有药材与大夫。所以你们不必担心衣食住行,只要努力操练,万一晋省那边真出事了,你们就好好打赢这一仗,也不枉陶朱两家的义薄云天。」
领路的士兵心里其实很是惋惜,不说他,他们这些随方百户由宁夏来的兵,都恨不得住在这里拿刀上阵的是自己。
只可惜将军要他们全听陶少爷号令,而陶少爷让朱姑娘管事,朱姑娘让他们管理护卫这个草场,偶尔可以和京军双方演习切磋一番,但不要混在一起训练及生活,职责分明,免得多头马车。
说话间,几人领完了东西,又去了浴间,两人见到那大得可以装下百人的水池,眼珠子都要掉下来,还是士兵介绍了,他们才知道这里居然还有胰子可以用!
王刀两人狠狠地将自己从头到脚搓了三遍,全身都搓红了,然后换上合身的衣物,只觉得从身到心整个人都舒坦了。
接着他们来到食堂,现在不是用膳时间,里面没人,不过这食堂之宽阔也惊得两人有些手足无措。
士兵解释了一下平时食堂的使用时间及方法后,带他们一人去打了一份膳食,拿着餐盘的两人游魂似的被领到位置上坐下才看清大碗里的食物,配菜是两素一荤,主食有两颗大馒头和一个花卷,吃不饱还有小米粥。
「居然还有肉!」王刀倒抽了口气,直勾勾地瞪着自个儿碗中那大块烤羊肉。
虽然这样的惊诧表情士兵见过很多次,却仍忍俊不禁。「你们运气好,这个草场改建前,是陶朱两家饲养牛羊的地方,这两家在晋省开的可是酒楼啊!所以每日三膳,午膳定有一份肉食,份量管饱,你们就吃吧!」
两人囫囵将食物吃下,别说赶路这段时间没吃好,就算在京营里也没这么好的待遇,这些东西做得好吃,虽是大锅饭,可色香味什么都不差。
想想领路的士兵介绍陶朱两家开的是酒楼,他们饱足后摸了摸凸起的肚子,对未来在草场的生活都不禁兴起更多期待。
之后士兵又带他们参观了一下其他设施,如今所有人都在校场上训练,当他们看到相识的同袍在障碍器具上面色狰狞地挣扎时,一眼就看出那有多么困难,手脚不由有些发软,但心头却是火热异常。
如此参观了一圈,他们终于回到自己的六号军舍,士兵指着一个大通铺道:「以后你们就住这儿了!这里是你们的营房,现在是夏末,用的还是草席,如果不幸你们在这里留到了冬日就会开始烧炕,晚上睡觉还会有棉被。不过现在柜子里只有凉被,你们别嫌热还是拿出来盖着,草场位在山上,晚上也是有些凉意的。」
说完他就离开了。
这么些日子,王刀与吴大柱也着实折腾得不轻,虽说逛了圈草场心情激荡,身体却疲累不堪,两人在抱着凉被躺上床铺时,说话都有些含含糊糊了。
「刀哥,你说这里以后会不会成立正式的驻军营地?」
「肯定会的吧?否则这些房舍器具什么的都这么好,不用岂不是浪费了?」
「那你觉得我们有没有机会从京营请调到这里?」
「肯定的啊!京营那些纨裤子弟嫌草场环境不好不肯来,要是他们知道还不后悔死!所以我们就抢在他们知道之前,赶快请调吧……」
第十一章 最勇敢的姑娘家(1)
在入秋之前,京军三千人全数到齐。有这么好的环境,衣食无缺,所有人也无后顾之忧,开始了如火如荼的操练。
岑修以前虽然挂着京营提督的职位,但这职位本就是由勋爵或兵部官员兼任,并无实权,也不参与操练,对于京军并不熟悉,他的主要职务是统领皇帝的亲军。
不过,他是边关退下来的,领兵自有一套。
眼下这三千人虽是抽调京军临时组成,但岑修参考了每个兵员的武功及专长后,将他们打散了重新编制,一共分成了六个大队,每大队五百人,由一个大队长统领,每百人再选已个小队长,如此职级明确,层层负责。
当然,众人分好队后,居住的营舍也重新编排,每个小队的人住在同一栋,每个大队的人住同一排。
原本众人也没什么意见,反正营舍都是新的,住在哪里意思都差不多,自己能力不足选不上大小队长,也没什么好怨的,但当岑修宣布陶聿笙也任大队长,统领第六大队时,有人就不满了,尤其是那些被分配到陶聿笙麾下的更是不悦。
那陶少爷虽然身量不错,但一身文人气息与他们格格不入,想必和那些弱不禁风的读书人一样思想迂腐,注重一些没用的繁文褥节,而且他们自信随便挑出一个小兵,都能将陶少爷打趴!
岑修对此冷笑不语,并没有向他们解释陶聿笙可是和他一样,第一次用单杠就做下引体向上,而他们这三千兵员到目前为止,最厉害的也不过一口气做二十下,下来时还要死不活的。
「你们既然对这个决定有疑虑,那么手底下见真章。现在六个大队每日分组训练,—日之后进行演习,演习得第一的那一大队可以配备战马,日后训练成骑兵队。」
一听到能成为骑兵,所有兵员都疯狂了,有匹马可是每个男人的梦想,尤其草场里的都是汗血宝马!
有汗血宝马在前,意外地激起了众人的士气,于是每个队伍加紧训练,陶聿筮带领的第六大队也不例外,而原本最不服陶聿笙的第六大队京军,在一次陶聿笙连挑手下五个小队长,打得他们哭爹喊娘后,再也没有人质疑他的命令。